《关于季度“流动红旗党支部”评选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季度“流动红旗党支部”评选实施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季度“流动红旗党支部”评选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激励全院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流动红旗党支部”评选工作。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评选对象评选范围为全院10个在职党支部。二、评选标准(一)政治力强。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二)组织力强。组织健全,队伍团结,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重视自身建设,模范作用明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加强
2、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中成绩显著。(三)管理规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党内生活,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党员干部权益。(四)实绩突出。在履行部门职能及科研、支撑、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有效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取得明显成绩。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关心支持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每季度以支部为单位将党建考核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评选的加分依据。(五)作风优良。党员队伍精神面貌好,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时刻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铁军形象,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部党员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纠纷。三、评选程序(一)组织评选。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中旬由人事(党群)部对10个在职党支部进行综合评定,评选2个党支部为“流动红旗党支部”;(二)党委审议。党委会对综合评定选出的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该季度“流动红旗党支部”;(三)结果运用。“流动红旗党支部”将纳入年度“两优一先”和部门考核的优先评选条件;(四)通报表彰。印发表彰通报,进行公开表彰并授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