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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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43. 020T09OB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GB20072202X代替GB20072-2006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Therequirementsofsafetyintheeventofrear-endcollisionforpassengercar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23年08月30日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202X -XX-XX 发布202X-XX-XX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一般要求15技术要求26试验方法27同一型式判定48实施过渡期4本文件按照GB/T1.1-202

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200722006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本文件与GB20072-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a)删除了车辆型式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1);b)删除了横向平面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2);c)增加了乘员舱的定义(见3.1);d)增加了燃油箱的定义(见3.3);e)删除了燃油箱容量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4);f)删除了液体燃料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5);g)增加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定义(见3.4);h)增加了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的技术要求(见5.6);i)增加了碰撞试验后车

3、门的技术要求(见5.7、5.8和5.9);j)增加了碰撞试验后车身结构的技术要求(见5.10);k)增加了碰撞试验后电路系统的技术要求(见5.11);1)增加了碰撞试验后车辆开启危险警告信号灯的技术要求(见5.12);m)删除了使用摆锤的要求(见2006年版的6.2.5);)更改了碰撞装置的驱动方式(见6.2.3,2006年版的6.2.3);0)更改了移动壁障的尺寸和质量(见第6.2.4,2006年版的6.2.4);p)删除了车辆型式的变更(见2006年版的第7章);q)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见第7章);r)增加了实施过渡期(见第8章);s)删除了附录A,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34章条编号对照

4、表(见2006版的附录A)。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本文件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类汽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本文件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1551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18296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1498-2021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3术

5、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乘员舱passengercompartment由顶盖、地板、侧围、车门、玻璃窗和前围、后围或后座椅靠背支撑板(以及防止乘员接触带电部件的电气保护遮栏、外壳)围成的容纳乘员的空间。3.2整备质量unladenkerbmass处于运行状态的车辆质量,不包括驾驶员、乘员和货物,燃油箱(若有,需要加入总容量90%的燃料)和/或车载储能装置,冷却液、润滑油容量符合制造厂要求并带有随车工具和备胎(若车辆制造厂作为标准装备提供)。3.3燃油箱tank固定于汽车上用于存贮燃油的独立箱体总成,由燃油箱体、加油管、加油口、燃油箱盖、管接头及其他附属装置装配成的整体。3.

6、4可充电储能系统rechargeableelectricalenergystoragesystem(REESS)可充电的且可提供电能的能量储存系统。4一般要求4.1 燃油装置4.1.1 燃油箱应符合GB18296o4.1.2 燃油装置各部件应被车身或车架部件适当地保护起来,以防止与地面隙碍物发生接触。若这些部件位于车辆下部,离地高度比在其前部的车身或车架部件离地高度大,可不要求保护。4.1.3 燃油装置管路及其他部件应装在车辆尽可能安全的位置。扭转和弯曲运动、车辆结构件或驱动部件的振动,不应引起燃油装置各部件产生摩擦、挤压或其他任何不正常受力。4.1.4 软管与燃油装置刚性部件间连接件的设计和

7、构造,应保证其在车辆各种使用条件下无论是扭转和弯曲运动,还是车辆结构件或驱动部件的振动,均应不发生泄漏。4. 1.5如果加油口位于车辆的侧面,则燃油箱盖处于关闭状态时,不应突出邻近的车身外表面。4.2 电路系统4. 2.1电路系统的设计、构造和安装应保证其元件裸露处防水和耐腐蚀。4.2.2除布置在空心元件中的电线外,其它的电线均应固定在其途经的车辆构件、车身壁或隔板上,在其穿过车身壁或隔板处应予以保护以防止绝缘层受损。5技术要求5.1 按照本文件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中和试验后应符合5.25.12的规定。5.2 在碰撞试验过程中,燃油装置不应发生液体泄漏。5.3 碰撞试验后,燃油装

8、置若有液体连续泄漏,则在碰撞后前5min平均泄漏速率不应大于30g/min;如果从燃油装置中泄漏的液体与从其它系统泄漏的液体混淆且这几种液体不容易分开和辨认,则应根据收集到的所有液体评价连续泄漏量。5.4 在碰撞试验过程中和碰撞试验后,不应引起燃料或REESS的燃烧。5.5 在碰撞试验过程中和碰撞试验后,蓄电池内部化学物质不应泄漏至乘员舱,蓄电池电缆线保持连接并正常供电。5.6 对于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碰撞试验后车辆包括REESS的动力用高压系统及与其传导连接的高压部件应符合GB/T31498-2021中防触电保护要求、电解液泄漏要求和REESS要求。5.7 在碰撞试验过程中,车门(不包含

9、后背门)不应开启。5.8 碰撞试验后,车门应处于解锁状态。5.9 碰撞试验后,不使用工具应能:对于每排座位的车门(若有门),至少有一个门能打开,使乘员能正常进出。如果没有门,移动座椅或改变座椅靠背位置,应使所有乘员能够撤离。5.10 碰撞试验后,所有乘员舱内部构件不应有锋利的凸出物或锯齿边,以降低乘员伤害风险;座椅不应与车身结构分离,调节及锁止装置不应发生失效。在不增加乘员伤害风险的情况下,允许出现因永久变形产生的脱落。5.11 碰撞试验后,车辆电路系统及连线不应起火(持续发生火焰的现象)。5.12 碰撞试验后,车辆应自动开启危险警告信号灯。6试验方法6.1 概述本试验目的是模拟与另一行驶车辆

10、发生的后碰撞状况。6.2 安装、程序和测量仪器6.2.1试验场地试验场地应足够大,以容纳碰撞装置驱动系统、被撞车辆碰撞后移动及试验设备的安装。车辆发生碰撞和移动的场地应水平、平整,路面摩擦系数不小于0.5。6.2.2碰撞装置6.2.2.1碰撞装置应为刚性的钢制结构。6.2.2.2碰撞装置表面应为平面,宽度不小于2500mm,高度不小于800mm,其棱边圆角半径为40mm50mm,表面装有厚为20mm的胶合板。6.2.2.3碰撞时应满足下述要求:a)碰撞表面应铅垂,并垂直于被撞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b)碰撞装置移动方向应水平,并平行于被撞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C)碰撞装置表面中垂线和被撞车辆的纵向中

11、心平面间横向偏差不大于300mm,并且碰撞表面宽度应超过被撞车辆的宽度;d)碰撞表面下边缘离地高度应为175mm25mmo6.2.3碰撞装置的驱动型式碰撞装置固定在移动车上(移动壁障)。6.2.4使用移动壁障的要求6.2.4.1如果碰撞装置用约束部件固定于移动车(移动壁障)上,则约束部件一定是刚性的,且不应因碰撞而产生变形。在碰撞瞬间移动车应与牵引装置脱离而能自由移动。6.2.4.2移动车和碰撞装置总重为1400kg20kg。其重心在纵向中垂面10mm内,距前轴1000mm+30Innb距地面500mm30mm;轴距为3000mm+10mm;前、后轮距为1500mm10mmo6.2.4.3碰撞

12、试验速度为50km/h2km/h,并且该速度至少在碰撞接触前1m内保持稳定。用于测量移动壁障速度的仪器的准确度为l%o6.2.5碰撞装置质量和速度的特殊要求如果碰撞装置质量大于6.2.4.2的规定和(或)碰撞试验速度高于6.2.4.3的规定,且车辆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则该试验有效。6.2.6试验车辆状态6.2.6.1试验车辆应装备计入车辆整备质量中的所有正常安装的部件和设备。6.2.6.2应向燃油箱加注至少90%同等质量的水或其密度和粘度与正常使用燃油相近的非可燃液体。其他系统(如制动液皤、散热器、选择性催化还原器等)可以排空。燃油箱(如有)应排空后注入水,装入水的质量至少为制造厂规定的装满

13、油质量的90机所有其他系统(制动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等)可以排空,排除液体的质量应予补偿。6.2.6.3对于可外接充电式REESS装置,应按照制造厂规定将REESS充电至最大电荷状态。6.2.6.4车辆应处于空挡状态,驻车制动器应处于制动状态。6.2.6.5车门应处于全锁紧但不锁止状态;对于装备了自动激活式车门锁止系统的车辆,试验前所有车门应处于全锁紧且锁止的状态。6.2.6.6调整驾驶员座椅,放置HybridHl型50百分位男性假人,使用安全带约束;座椅调整、假人的安放和调整应符合GB11551的规定。6.2.6.7若制造厂要求,应允许下述试验车辆进行试验:a)可以使用已进行过其他(包括

14、影响其结构的)试验的同一辆试验车进行本文件所规定的试验。b)允许试验车辆的质量增加,但不超过其整备质量的8%,附加部分应牢固地固定在结构件上,试验中不应影响乘员舱结构性能。7同一型式判定如符合下述规定,则视为同一型式车辆:a)车辆整备质量变化不大于8以车辆长度和宽度相同;b)通过最后排座椅R点的横向平面之后车辆的结构、形状、尺寸和材料相同;C)发动机或驱动电机的布置方式(横向或纵向)和位置相同(前置、中置或后置);d)燃油箱的结构、形状、尺寸、材料相同;e)燃油箱后端至车身最后端的距离相同或增加;f)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的型号相同、在车辆上的布置方式和位置相同。8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

15、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起草组2023年8月目次一、工作简况1二、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及理由5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14四、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比对分析14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处理意见及其依据14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14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14八、是否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15

16、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15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15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15十二、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15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1日发布的国标委发(2021)37号文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碰撞试验及碰撞防护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33)组织起草,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修订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项目编号20214454-Q-339。(二)背景

17、意义及必要性GB20072-2006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发布于2006年。在一些典型追尾事故工况中,对碰撞后燃油系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故形态也与现有标准测试方法存在较大的差异。标准中对于车辆碰撞试验后的性能要求已不能满足当今汽车技术的迅速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汽车在中国的普及以及不同车型车辆保有量的多元化,使得现今我国的平均车型特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标准中原有的追尾碰撞移动台车已不能真实代表事故“平均车辆”特征;二是随着电动车的保有量不断增加,其碰撞后的电安全要求也同样值得关注。因此,上述变化亟待在新标准中体现相应技术内容。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是我国汽车技术标准体系的重

18、要组成部分,作为强制性标准,是政府加强汽车产品管理、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企业产品规划和研发的重要文件。本项目是对GB200722006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的修订,旨在升级和完善后碰撞后汽车安全技术要求,建立更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适应汽车追尾碰撞工况下对燃油系统安全性能以及电安全性能的发展需求,降低和减少碰撞试验后发生火灾的风险,持续推动我国汽车安全性能的持续提高。(三)主要工作过程1、主要工作概述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碰撞试验及碰撞防护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起草组,于2019年4月启动标准研究与起草工作,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9、、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主要汽车生产企业、检测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研究修订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工作组通过技术调研、集中讨论、现场调查和试验验证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行业力量共同开展汽车追尾碰撞的乘员保护标准的研究与修订工作,深入研究汽车追尾碰撞安全相关的技术及应用情况,集合行业力量共同修订完成了标准技术内容。2、标准预研阶段从2019年4月启动标准预研会议开始,截止到2020年12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了调研和方案论证等前期预研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五次工作会议;通过会议技术研讨和调研以及验证试验,系统深入地研究了我国汽车追尾碰撞的乘员保护技术应用状态和

20、基本情况及对修订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相关意见和研究结果形成了标准草案。2021年5月18日19日,组织召开标准起草组第六次会议,来自国内外汽车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和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计85余人参加了会议。标准起草单位代表汇报了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预研工作情况。会议围绕GB20072标准修订开展讨论,主要标准修订建议(见下表).序号主要讨论内容1采用140020kg的台车(前端为刚性碰撞平面),以502.0kmh的速度进行试验。台车前端为刚性碰撞平面。2自动落锁系统在碰撞后应能自动解锁。3每排车门至少有一个车门能够打开。4碰撞过程中燃油箱不应发生泄漏。5在碰撞过程

21、中和碰撞试验后;蓄电池应保持连接并且保持正常供电,不应引起线束短路,导致火灾。6动力电池系统不应起火。7电安全性能考核要求。2021年12月2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发(2021)37号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修订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项目编号20214454-Q-339。3、标准起草组第七次工作会议2022年3月24日25日,标准起草组第七次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来自国内外汽车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和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计170余人参加了会议,标准起草组代表介绍了GB20072

2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研窕情况,参会专家对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草案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逐条分析和讨论,本次主要讨论及修改内容如下:章条编号主要讨论内容5.4关于电池不移位要求: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同意标准现有表述;襄阳检测中心建议保留电池不移位要求;广汽研建议从实施认证角度,不建议保留电池移位要求;泛亚汽车表示应避免电池的大距离移位,保持连接仍有大距离移位风险:建议不删除移位,增加客观性评价,防止恶性移位及脱落:秘书处建议泛亚、襄阳、上汽、长安完善相应表述,增加移位的量化考核要求。5.6长安汽车建议参考侧碰标准,保持碰撞后一致性要求;重庆客车检测中心建议不包含后背门,碰撞后可打开

23、,建议5.6包含后背门,5.7不包含后背门,建议考虑油箱和动力电池挤压要求,考虑稳定性评价:泛亚汽车表示不同供应商对于电池挤压无客观要求,暂无法定量;威马汽车表示GB/T31498对于电池包移动量有特殊要求,建议统一;5.7、5.8东风汽车建议5.7与5.8合并,5.7自动落锁的要求建议考虑电吸门情况:神龙汽车建议增加不进入乘员舱要求;PSA建议定量化座椅靠背要求,如靠背调角器不应移动。建议“后排车门”改为“后排侧门”。5.10上汽通用五菱建议参考CCAP,增加碰撞后时间要求;企业建议与5.4统筹考核碰撞后的断路与短路问题,完善相应内容。6.2.4.3吉利汽车建议考虑台车质量增加后台车重心变化

24、的影响:秘书处建议吉利汽车结合仿真,研究后反馈。6.2.6.2神龙汽车建议将“满容量的燃料”改为“同等质量的水”。6.2.6.3吉利汽车建议明确驻车制动器是否为驻车制动状态;襄阳检测中心表示为非制动状态;重庆客车检测中心表示常见事故为前车静止,建议增加制动状态或明确档位;建议增加座椅调整状态的规定。6.2.6.5上汽通用五菱建议增加可替换假人要求或等效假人。7建议企业会后反馈车辆型式变更和实施日期建议。4、标准起草组第八次工作会议2022年9月15日16日组织召开标准起草组第八次会议,上汽集团的专家代表起草组介绍了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仿真验证情况,起草组成员充分讨论了GB2007

25、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的技术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标准内容。5、标准起草组第九次工作会议2023年3月22日23日组织召开标准起草组第九次会议,来自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技术机构等160余位专家参加会议。标准起草组代表介绍了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研究情况,参会专家对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逐条分析和讨论,本次主要讨论及修改内容如下:章条编号主要讨论内容3.2保时捷建议整备质量的定义与GB/T3730.1保持一致:修改为“燃油车燃油箱需要加入至少总容量90%的燃料”。3.4建议修改可充电储能系统英文为rechargeableelectr

26、icalenergystorageSyStenl(REESS)”。5.3建议会后确认碰撞后测量时间。5.5捷豹路虎、上汽通用五菱等建议删除蓄电池正常供电要求:神龙汽车建议考虑泄漏与冒烟的协调;襄阳达安分享了后碰的蓄电池情况,表示碰撞后蓄电池泄漏及断开情况较少:上检表示后碰试验下存在挤压等情况,但很少遇到断开及不能供电情况:建议会后企业及检测机构反馈试验统计及建议;5.6比亚迪等企业建议明确为“含有B级电压电路的纯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5.10日产等建议明确不应有“锋利的凸出物或锯齿边”检测方法,建议与侧碰保持一致;上汽通用五菱建议进一步研窕碰撞后”座椅结构保持完好”表述,建议考虑座椅单调角器

27、情况,碰撞后易损坏,后续考虑提供数据支持和分享:会议明确关于第三排座椅情况,建议以实际情况为准,增加“5.10在不增加乘员伤害风险的情况下,允许出现因永久变形产生的脱落”。5.11修改为“碰撞试验后,车辆电路系统及连线不应起火(持续发生火焰的现象).5.12修改为“5.12碰撞试验后,车辆应自动开启危险警告信号灯。”,建议企业反馈试验统计和修改建议。6.2.6.2上汽大众建议修改为“燃油箱(如有)应排空后注入水,装入水的质量至少为制造商规定的装满油质量的90%。所有其它系统(制动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等)可以排空,排除液体的质量应予补偿。”6.2.6.4丰IB中国建议保留空挡可选,经会上讨论

28、,维持“变速器不处于空挡位置,驻车制动器应处于制动状态”,建议会后进一步反馈意见。7同一型式判定关于a)保时捷、戴姆勒建议考虑车门把手等调整导致的车辆长度及宽度调整的情况,表述不在车辆长度及宽度的统计范畴;关于C)企业建议会后确认“车辆的结构、形状、尺寸和材料”是否为车身:宝马中国建议考虑保险杠蒙皮更换的情况,部分更换无法评估对后碰结果的影响;关于d)驱动电机的布置,蔚来、智己建议考虑后驱增加前驱变4驱动情况,是否豁免;f)修改为“车身最后端”;关于h),吉利汽车建议与GB/T31498保持-致,蔚来汽车建议保留车辆结构尺寸相同及总能量相同,会议初步建议与GB/T31498保持一致。经讨论,会

29、议建议企业进一步反馈同一型式判定的意见。8实施日期结合前期讨论,会议进一步确认标准实施时间,结合标准计划,标准预计新车实施时间:2026年7月1日;在产车2028年7月1日,作为标准实施建议:建议企业会后确认,进一步反馈实施FI期建议。6、标准起草组第十次工作会议2023年6月8日9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碰撞试验及碰撞防护分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宁波召开。汽车碰撞分标委委员单位、起草单位等60余名专家参加本次会议。标准起草组代表介绍了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研究情况,参会专家对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逐条分析和讨论,本次主要

30、讨论及修改内容如下:章条编号主要讨论内容3.2建议统一整备质量定义,修改为“处于运行状态的车辆质量,不包括驾驶员、乘员和货物,但燃油箱(若有)需要加入总容量90%的燃料(和/或包括车载储能装置),冷却液、润滑油容量满足制造厂要求并带有随车工具和备胎(如果这些由车辆制造厂作为标准装备提供的)4.1.2建议“发送”改为“发生”。5.5建议进步评估蓄电池防泄漏要求,建议企业反馈,视情况考虑删除要求。5.6建议删除“含有B级电压电路”,适用于符合适用范圃的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5.10关于“座椅结构保持完好”,初步考虑修改为“座椅调节及锁止装置不应发生失效”,建议上汽通用五菱及重庆检测中心会后研究,

31、反馈修改意见。5.11建议明确碰撞后时间,3min内不起火;6.2.6.4建议修改为“车辆应处于空挡状态,驻车制动器应处于制动状态。”同一型式判定b)建议考虑白车身型号:C)建议评估是否考虑驾驶员座椅的要求;6、形成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2023年6月一2023年8月,根据标准工作组会议的修改意见,起草组对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GB20072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先后提交至汽车碰撞分委会秘书处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发起征求意见流程。二、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及理由(一)标准编制目的本标准的修订是为了

32、升级和完善汽车后碰撞的安全要求,建立更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适应汽车追尾碰撞工况下对燃油系统安全性能以及电安全性能的发展需求,降低和预防碰撞试验后发生火灾的风险,持续推动我国汽车安全性能的持续提高。(二)标准编制原则综合标准修订前期研究成果,立足于我国道路交通实际特点及汽车行业的技术现状,开展本标准的修订。随着电动汽车在中国的普及以及不同车型车辆保有量的多元化发展,对汽车后碰撞中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汽车后碰撞中发生火灾的风险,本标准贯彻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旨在持续推动我国汽车安全性能,同时服务和促进汽车被动安全技术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1)提升先进性,本标

33、准充分研究了国内外的后碰撞标准法规,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前提下,结合现阶段我国车型多元化发展以及电动车的发展,提出符合现阶段和未来发展的我国后碰撞安全要求。(2)考虑可行性,国内自主品牌已具备相当的追尾防火灾技术开发能力,在车辆碰撞安全性能开发方面积累了足够的经验,能够依据对技术标准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产品设计和技术调整。同时,国内各类检测机构和汽车企业试验室拥有相应的测试能力。因此,无论是车辆追尾碰撞结构研发能力还是追尾碰撞防火灾试验性能验证,我国汽车企业都具备一定技术水平。(3)注重符合性、协调性,此次标准的修订,升级了乘用车后碰撞的安全要求。与现有的汽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无相互矛盾与不

34、协调的内容,符合适应汽车技术发展趋势,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修订的规定和政策。(4)编写规范性,本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格式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制。(三)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技术依据1、标准结构及主要内容标准规定了乘用车后碰撞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l类汽车。试验采用的移动碰撞装置台车质量为1400kg20kg,以502kVh的速度与试验车辆进行追尾碰撞。台车前端为刚性碰撞平面,平面宽度不小于2500mm,高度不小于800mm,其棱边圆角半径为40mm-50mm,表面装有厚20mm的

35、胶合板。在碰撞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车辆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对于燃油车,若燃油装置出现液体连续泄漏,前5分钟平均泄漏速度不大于30/min;对于带有高压系统的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应符合GB/T31498的规定;车门(包含后背门)在碰撞试验过程中不应开启;碰撞试验后,不使用工具应能:对于每排座位的车门(若有门),至少有一个门能打开,使乘员能正常进出。如果没有门,移动座椅或改变座椅靠背位置,应使所有乘员能够撤离;所有乘员舱内部构件均不应有锋利的凸出物或锯齿边,以防止增加伤害乘员的风险;座椅不应与车身结构分离,调节及锁止装置不应发生失效。在不增加乘员伤害风险的情况下,允许出现因永久变形产生的脱落;

36、蓄电池内部化学物质不应泄漏,而且能够通过电缆线和车辆保持连接并正常供电;碰撞试验后,车辆电路系统及连线不应起火(持续发生火焰的现象),车辆应自动开启危险警告信号灯。2、试验参数确定项目共研究并分析了24个企业、115款车型外观尺寸数据。数据涵盖70%以上的乘用车企业。纳入统计范围的车型覆盖了各个级别:其中基本型乘用车66款(其中小型车6款,A级车43款,B级车17款),SUV39款,MPVlO款(图1)。 E ,.IE VI.W. I*图1统计车型分布示意图考虑各类车型在我国汽车市场上的销量,在确定车型“平均”质量时,根据各车型的销量权重,按照下述公式对车辆质量统计值进行加权修正。r11=m轿

37、车P箱车+f11suvPsuv4-11mpvPMPV根据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上乘用车的销量数据,基本型乘用车所占比例P轿率为79.9%,多功能乘用车所占比例PMPv为5.17%,运动型多功能乘用车占比例PSUv为14.92%。图2车辆整备质量统计分布图次序揖列百分比/%图2中为车辆整备质量,可知:次序排列百分比50%时,车辆对应的整备质量为1403kg,其加权修正值为1342kg,若考虑驾驶人质量,台车的质量应配置到约1400kg水平。3.标准技术关键点及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3.1 国内外标准法规对比目前国外在汽车追尾碰撞防火灾法规与评价方面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UNRegulationNo

38、.34;二是美国FMVSS301标准。国内外后碰撞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对比见下表1。表1后碰撞国内外标准对比标准UNR34FMVSS301GB20072-2006GB20072-202X试验工况1)采用1100+20kg的台车,以502.Okm/h的速度进行追尾碰撞;2)台车前端为刚性碰撞平面。1)采用13用4.5kg台东以80lkmh,在70%的重叠率与试验车辆进行追尾碰撞:2)台车前端安装蜂窝铝。1)采用1100士20kg台车以50+2.0kmh的速度进行追尾碰撞;2)台车前端为刚性碰撞平面。1)采用140020kg的台车,以50+2.Okm/h的速度进行试验:2)在试验车辆前排驾驶员位置放

39、置一个Hybird11150%男性假人进行测试。3)台车前端为刚性碰撞平面。一般要求燃油箱、电线及电气装置相关保护要求。1)应满足燃油箱、电线及电气装置相关保护要求1)燃油箱应符合GB18296;电线均应固定在其途经的车辆构件、车身壁或隔板上,应予以保护以防止绝缘层受损。2)电器装置的设计、构造和安装应保证其元件裸露处耐腐蚀。D燃油箱应符合GB18296:ElI线均应固定在其途经的车辆构件、车身壁或隔板上,应予以保护以防止绝缘层受损。2)电器装置的设计、构造和安装应保证其元件裸露处耐腐蚀。技术要求1)碰撞过程中燃油装置不能泄露,碰撞后若有液体泄露,平均泄露率不大于30gmin:2)蓄电池保持自

40、己的位置。1)漏量从开始碰撞到车辆静止的过程中,燃油泄漏量不能超过28g,车辆碰撞静止后5min内总泄漏量不超过142g,在接下来的25分钟内任何1分钟的泄漏量不超过28g2)提出电安全提出相应要求,必须满足电绝缘电阻、低电压和物理防护三个安全条件之一。1)碰撞过程中燃油装置不能泄露,碰撞后若有液体泄露,平均泄露率不大于30gmin:2)蓄电池内部化学物质不应发生泄漏,且应保持自己的位置。D碰撞过程中燃油装置不能泄露,碰撞后若有液体泄露,平均泄露率不大于30gmi11;2)蓄电池内部化学物质不应泄漏,而且能够通过电缆线和车辆保持连接并正常供电。3)对碰撞过程中以及试验后的车门、座椅等提出相应要

41、求。4)碰撞试验后,车辆电路系统及连线不应发生短路,不应发生起火.5)车辆应自动开启危险警告信号灯。3.2 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3.2.1 仿真试验验证3.2.1.1 不同台车质量仿真对比研究为进一步对比不同台车质量下,车辆追尾事故伤害情况,起草组组织开展不同台车质量、不同重叠率、不同车速的追尾仿真试验,试验矩阵见表2。试验结果见下图。表2追尾碰撞仿真试验矩阵工况不同台车不同速度重叠率仿真试验示意图1台车(1.1t)50km/h100%2台车(1.41)50km/h100%3AEMDB(Ut)80km/h70%三工能CAEMDB(Ut)图2整车变形示意图由图2整车变形可以看到,碰撞过程中

42、变形主要集中后地板后段,油箱对应区域地板纵梁无明显变形,后车门无可视挤压变形。由图3可以看出,对应区域无明显变形。摹台车(14)跄AEMDB(Ut)图3关键梁系变形示意图各工况碰撞过程中,后地板纵梁后段发生溃缩变形,油箱台车(LIt)151-WL%430toeTlM(m台车(Llt)-MIJTJwm台车(14)左车门上技破左率门下也星右率门上七古冬门下校屋O2041ttM1TimeAEMDB(Ut)图4后门框变形量评估由图4可以看出,各工况碰撞过程中,后门框变形量较小,变形严重程度轻微。结合以上分析可知,不同台车质量下,追尾碰撞对于相同质量车辆的整体变形情况符合标准修订预期目标。3.2.1.2

43、 多款车型仿真试验研究起草组结合CAE仿真与实车试验,深入地研究了汽车追尾碰撞技术应用状态和基本情况及其对修订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在CAE仿真方面,根据中国乘用车市场的特点,按照车辆的动力形式、车辆形式、尺寸的差异选取了12款车型作为研究对象。基础CAE模型按国标要求设置,壁障离地高度175mm、壁障的撞击速度50km/h、壁障的重量为I100kg。研究CAE模型按天求设置,壁障壁障离地高度175mm、壁障的撞击速度50km/h、壁障的重量为1400kg。研究壁障重量增加后达成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的基本情况。的一图5CAE模型设置对比燃油车仿真分析结果,壁障重量增加后背门、后纵梁的变形量均有所增

44、加,且侵入量增加的幅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在车型开发阶段通过针对性的对后纵梁加强设计,可以满足燃油箱不发生泄漏、后门能正常打开等法规要求。图6燃油车变形情况新能源车的情况同燃油车类似,壁障重量增加后,12款新能源车侵入量均能符合标准预期,验证了标准技术方案的可行性。IlOOkg壁障140Okg壁障图7新能源车变形情况3.2.2 实车碰撞试验验证为进一步验证标准科学性,起草组组织进行实车试验验证,试验参数设置如表4所示。表4试验信息台车重量(kg)碰撞速度km/h驾驶员假人驻车制动器车门状态140050HIII50th制动状态关闭:落锁(有自动落锁功能)分别针对燃油车以及新能源的A级车、B级车、SU

45、V、MPV进行了7次验证试验,验证车型的信息见表5所示:表5验证车辆信息新标准对车辆的考核分为车身要求、电安全要求两个方面,验证试验结果如下表6所示。表6验证车辆试验结果车辆发:否符,要求12345671、燃油泄要求碰撞过程中,燃油装置不应发生液体泄漏。试验后,燃油系统若泄露,则前5min平均泄漏速率不应大于30gmino不应引起燃料的燃烧。72.电气安全要求对于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碰撞试验后车辆包括REESS的动力用高压系统及与其传导连接的高压部件应同时符合GB/T31498-2021中防触电保护要求、电解液泄露要求和REESS要求。/在碰撞过程中和碰撞试验后,蓄电池内部化学物质不应泄漏,蓄电池电缆线保持连接并正常供电。试验后,车辆电路系统及连线不应发生短路,不应发生起火。3.车身及约束系统要求在碰撞试验过程中,车门(不包含后背门)不应开启。77碰撞试验后,车门应处于解锁状态。XX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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