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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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生育养育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强城建设,营造高质量发展良好人口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的主要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策略,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奋力建设新

2、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制度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基本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实现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一公立,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个左右。应当配备母婴设施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更加科学有效,生育水平更加合理、适度,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更具叠加优势,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

3、水平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三、主要任务(一)完善政策支持,落实落细三孩生育政策1.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生育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及时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衔接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优化婚育服务便民措施。依托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通过APP等渠道开展生育登记省心办理服务,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和常住人口生育登记线上线下双线融合办理。推动公民婚育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完善新生儿参保缴费办法,保障新生儿医疗保障权益。3

4、、加强人口监测和研究。落实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开展人口形势分析,准确掌握育龄人群变化,加强生育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依托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建立全人口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和综合应用。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人口学科和理论体系,培育、发展人口研究高端智库。4、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

5、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每年的育儿假不按子女数量叠加。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男方护理假和育儿假。(二)健全妇幼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5、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推动各地开展示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实现8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建成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6、全力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全面落实母婴安全制度,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体系。实施妇幼健康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现市、县

6、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每个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能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专科服务水平。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踽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关爱儿童心理健康。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7、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列入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或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孕检一站式服务,构建筛查-诊断-干预的一体化服务网络,实现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应筛尽筛。加大婴幼儿卫生服务补

7、助,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8、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适合儿童早期发展的健康、营养、安全保障等技术。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现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全覆盖。定期开展托幼、托育机构园长和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提升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水平。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重病儿童发放生活费补贴,对0-6岁特殊儿童实施免费康复救助,做好关爰保护工作。(三)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构建人口服务体系9、强化政策支持措施。制定出台托育服务工作发展政策,推动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措施,备案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执行。1

8、0、支持养老托育设施建设。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新建居住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在社区用房中按不少于15平方米/百户且不少于200平方米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已建居住区有条件的,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按不少于10平方米/百户且不少于150平方米的要求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已建居住区应根据常住人口3000-4000户配置一处,每增加3000户增配一处;已建成居住社区养老托育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补充完善。11、增加普惠托育供给。将普惠托育服

9、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民生实事。发挥普惠示范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推进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一公立建设,积极支持以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托育机构。到2025年,新建完整居住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普惠托育机构乡镇(街道)覆盖率超过90%,示范性托育机构县(市、区)覆盖率达100%,县(市、区)、功能区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各设置社区托育园(小型化、嵌入式)3个以上。12、丰富托育服务类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或扩大托班规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本地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10、配置指标。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医育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托育服务。支持和规范家庭托育点发展,抓好爱心托管班试点。推动家政服务业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托育发展,建设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婴幼儿家庭照护能力。提高农村地区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和科学养育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13、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设立乡镇(街道)级托育指导站,全市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构建覆盖城乡的15分钟婴幼儿照护科普圈,将婴幼儿卫生保健服务与托育师资培训等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家庭和托育机构科

11、学育儿能力。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规范育婴员、保育师职业培训市场,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推动托育从业人员职称评聘制度化、规范化。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与企业联合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产教融合,创建托育服务品牌。市、县(市、区)托育实训基地覆盖率达100%。14、加强托育机构综合监管。各类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质量评估、安全保障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充分运用互联

12、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方式加强托育服务行为监管。15、完善人才体系建设。聚焦提升城市竞争力和优化人口结构,动态更新人才政策体系,加大适龄劳动力人口吸引力度,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确保人才政策与城市发展同向发力。打造青年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全方位加强青年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等工作。各地区应精准服务企业用工,制定企业引工、留工实施细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引工奖励、招工补助等。(四)坚持多措并举,提升育龄人群生育意愿16、降低生育成本。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哺乳假等制度,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精细化、便利

13、化、专业化健康服务。稳步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完善生育待遇保障报销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政策的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做好用人单位生育保险参保和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工作。鼓励各地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企业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衡量指标,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以集体合同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

14、和弹性工作方式。17、降低住房成本。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同等条件下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高提取标准;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高贷款额度。支持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和二套住房享受更多优惠政策。18、降低教育成本。持续提升普惠性托育园、幼儿园覆盖率,建立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制度。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果,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有效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扩大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

15、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幼儿园建设。促进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布局结构与区域人口流动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等协调匹配,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和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三孩教育补贴制度。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当安排多子女家庭子女在同一幼儿园、学校就读。19、推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幼儿园配套建设力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为公办园或民办普惠幼儿园。加强优质幼儿园建设,90%的幼儿在优质园就读。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团办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16、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公办、民办同步招生。20、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工作、居家办公、错时上下班、职位共享等模式,利于女职工兼顾家庭与工作。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设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女性就业能力。建立健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度。21、倡导婚育新风。结合本地特色和传统节日,开展新型婚育文化主题宣传。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大

17、力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建设。倡导夫妻共担生育责任的家庭文化,破除高价彩礼、大办宴席等陈规陋习。22、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儿童友好城市重点项目和实事项目,构建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争创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五)推进帮扶关怀,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23、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按年度及时配套相应经费,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

18、假。法定休假日不计入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24、健全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优质医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未纳入低保等困难人群范围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并经当地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依申请给予医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世时,引导其通过办理遗嘱等方

19、式,妥善处置财产、孙子女照护事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家庭提供日常服务,开展生活照料。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特殊家庭送温暖活动。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暖心家园。25、健全扶助关怀工作机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开展暖心行动,建立健全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制度,建设暖心家园,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搭建交流沟通、健康运动、心理健康和自助互助的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帮扶慰问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健康体检等。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人

20、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政策投入保障、组织管理保障和体系建设保障。各级要建立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目标管理,科学制定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考核指标并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每年至少召开1次综合协调推进会,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定有利于优化生育的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加强与社会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满足妇女儿童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深入推进改革,力口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鼓

21、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助、婴幼儿照护服务等公益活动,凝聚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的合力。(三)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深入宣传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和生育政策的转变,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弘扬美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破除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习。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儿童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形成积极向上的新型婚育文化。(四)加强工作督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健全年度工作计划,逐年制定任务清单,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工作督查推进力度,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各地每年要向市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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