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4年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审核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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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4年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审核实施方案为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我县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缓解企业招工和稳岗难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保障对象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二、申报条件(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满足:1 .具有XX镇、XX镇常住非农户口1年以上(含1年),以下简称县城区常住户籍;2 .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20640元(含20640元);3 .无自有住房,在县城区工作居住,或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申请之日起前2年出售、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房

2、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注册资金超过5万元的经营性资产、项目或企业入股等,无自有车辆(两轮电动车、摩托车除外)。(二)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满足:1 .具有1年以上(含1年)县城区常住户籍;2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学校学历,且自毕业的次月起的5年(含5年)内在县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 .在县城区居住且无房。(三)外来务工人员(含产业开发区员工)需满足:1 .非县城区常住户籍,县城区无房,且工作居住;2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县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含)以上。(四)引进人才需满足:1

3、 .具有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引进人才证明;2 .在县城区无房且工作居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申请资料(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 .住房保障申请书及申请表;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等;3 .收入证明:低保家庭提供当年低保领取凭证;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工作所在单位或申报社区提供的家庭收入,其他家庭成员提供用人单位开具收入(工资)证明;4 .租赁补贴申报家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身份证及产权证复印件。(二)城镇新就业、外来务工及引进人才三类人群:1 .住房保障申请书及申请表;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

4、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提供学历证明;3 .工资领取证明(外来务工人员连续12个月收入证明)、劳务合同、用人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4 .租赁补贴申报家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身份证及产权证复印件;5 .引进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或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相关证明。四、受理审核及程序(一)受理。申请人向政务中心住保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按要求备齐相关申请资料,填写申请表。(二)初审。XX镇、XX镇组织社区对辖区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社区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

5、或异议不成立的,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情况汇总报相关部门联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三)复(联)审。民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申请人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四)终审。县住保中心组织XX镇、XX镇、社区,对申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根据联审情况对申报家庭现有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认定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住房保障;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五、租赁补贴资金来源、保障标准及发放流程(一)资金来源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资

6、金。(二)保障标准1 .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1人家庭180元/月,2人家庭240元/月,3人及以上家庭300元/月。2 .其他保障户。1人家庭150元/月,2人家庭200元/月,3人及以上家庭250元/月。(以实际保障人员核算)(三)发放流程。按照“审核一批发放一批”原则,每季度经资格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书面通知无异议后,取消保障资格,并停止发放补贴。六、保障职责分工县住保中心:牵头组织XX镇、XX镇、社区、用人单位及各联审单位完成资格审核、公示等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XX镇、XX镇、社区职

7、责:1 .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2 .负责受理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申报初审及配合完成季度审核工作;3 .负责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依据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提出初审意见;4 .负责申报对象的信息统计、建立电子台账等工作;5 .负责保障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工作。县民政局职责:负责审核申请人婚姻登记状况、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认定等相关情况。县公安局职责:负责审核家庭成员户籍状况、居住证办理等情况。县车管所职责:负责审核家庭成员车辆信息情况。县不动产局职责: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现住房状况和自有不动产(包括商业用房、车库等非住宅资产)等

8、产权及转让信息查询。县人社局职责:负责提供劳动人事合同签订备案、社会保险费缴纳信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优抚对象身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申请人从事个体工商、企业等登记信息。县税务局:负责提供申请人相关的完税信息。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提供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七、其他规定(一)申请必须以家庭为申报对象,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婚(结婚满1年)未分户家庭可单独申报,65岁以上的需有子女或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指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二)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户内家庭成员无房或人均住房建

9、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在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商业用房面积按1:1的换算比例计入家庭住房总面积。申请人家庭的唯一房产或商业用房经法定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视为无房户。申请人子女或父母有住房资助能力的,其子女或父母不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子女婚后与其父母分户居住,或父母与子女因其他原因分户居住的,父母或子女家庭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大于30平方米时,认定父母对子女或子女对父母有住房资助能力。家庭人数以父母或子女房屋实际居住人数及申报人数合计计算。(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得重复申请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改房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四)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申请资料骗取补贴或家庭人员、财产发生重大变化未上报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租赁补贴。(五)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住房保障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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