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879959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3.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339-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339-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339-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339-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339-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339-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39-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文件隧四工程(2016)339号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适应目前市场新形势,完善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维护和提高公司的信用,同时与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对接,公司特制定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并经2016年第二次总经理办公暨党政工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原发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结果奖惩办法(试行)(隧四工程(2011)337号)同时废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评价工作,认真学习本办法,确保公司在各级单位、各类工程信用评价中取得好的等级。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

2、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和提高公司的信用,加强项目管理,同时与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现系统对接,依据集团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铁隧道集团铁路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结合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项目部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抓实过程控制,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铁路项目要杜绝重大及较大不良行为、控制一般不良行为(适用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认定标准),公路项目要杜绝严重不良行为(适用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及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认定标准),所有施工项目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稳定、进度、标准化管理等满足合同及

3、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信用评价指相关方(主要是业主和负责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环保等履约行为方面和维护稳定等其它行为方面的综合评价。对于铁路项目,形成的综合评价结果为每半年一次的建设项目评价分数;对于公路项目,形成的综合评价结果为每年一次的建设项目履约评价分数(参与企业评分的加权计算)及其它行为扣分(从综合评分中直接扣),业主平时的综合评比结果也一并纳入评价体系;对于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水电、房建等目前暂未形成系统评价的项目,将建设单位的评比与投诉、各类样板工程认定,以及地方行业主管或监督部门的表彰、奖励,视为项

4、目的评价结果。第五条各项目信用评价指导性目标为:进入第一梯队。具体指导性要求为,根据标段数量,争一、保三、绝五,即4个标段以内争取第一名,5至10个标段保证前三名,10个标段以上杜绝五名之后。信用评价考核目标确定办法:铁路项目以集团公司发布的评价目标为准;其它项目第一次考核以策划会目标为准,之后在每个评价期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布,作为下期考核的依据。第二章职责与工作程序第六条公司工程信用评价管理遵循“项目为主,片区监管,系统支持”的管理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第七条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信用评价的主管领导,各片区分管领导(或项目分管领导)为所分管片区(项目)信用评价分管领导,工程部为管

5、理归口部门,其它系统部门进行对应业务范围内的配合。第八条项目部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和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和迎检工作(A/a类项目以指挥部为主导,各工区/分部协助),及时向上级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工程项目信用评价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评价结果。第九条各项目信用评价日常工作归口部门为工程部,归口部门要及时传递信用评价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一)业主公布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或定期综合/专项评比办法,要求收到后一周内报备公司工程部(a类项目由指挥部报)。铁路项目全线各标段施工单位名称,由指挥部按集团公司要求填报。(二)a类铁路项目指挥部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公布后1天内

6、,将相关情况报集团公司片区指挥部、公司工程部。公路项目在业主公布信用评价评分后1天内报公司工程部。(三)不良行为认定情况。a类铁路项目每月10日之前更新上报本评价期内信用评价扣分情况(包括其它标段)。当铁路项目预计可能被认定为较大及以上不良行为、公路项目预计可能被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时,项目部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及工程部,上述领导及时与业主和相关方沟通。项目部负责落实领导及上级单位的指令。(四)业主开展的月/季度考核情况。收到考核结果后两日内报备公司工程部。(五)可能影响评分的事件。当日报备公司工程部。(六)a类铁路项目在集团公司工程部通报信用评价结果7天内上报评价总结(包括被认定的不良

7、行为的责任单位,各工区在信用评价中的表现,如贡献、得失情况等,对无过错的工区可免于处罚);A/a类项目工区/分部负责向指挥部及公司提供对信用评价结果无过错的依据,不提供的所有工区/分部均参与奖罚。(七)其它信息按要求报送。各单位未能按时上报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相关信息的,除有明确规定的处罚方式外,可在考核中根据迟报、不报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减少奖励或增加处罚。第二早奖训第十条集团公司有关信用评价奖罚的执行,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本办法所列的奖罚,除特别说明不重复执行的外,为公司针对不同的工程类别制定的奖罚办法,独立执行。(一)铁路项目A类项目工区/分部对整个标段的信用评价影响以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部

8、)评价为准,奖罚金额视当期集团公司文件明确的各责任单位的奖罚金额而定,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部拟定后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公司层面不另行奖罚。a类项目根据集团公司奖惩标准,公司对应追加50%的奖罚,其中各工区/分部的奖罚分配方案,必须体现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其奖罚标准应高于工区/分部书记、总工20%及以上。(二)公路项目对公路项目每年一次奖惩兑现依据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1.对集团公司或公司资质在省级信用评价中被评为AA、C、D级的责任单位的奖罚办法:(1)对集团公司或公司资质在省级信用评价中被评为AA级的责任单位(集团公司资质评价结果对应的责任单位,以集团公司片区指挥部

9、/营销分公司确认的为准,如其无法明确,项目部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被评为AA级时取消奖励,被评为C、D级时承担集团公司提出的处罚,下同),给予项目经理100OO元奖励,给予项目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全面负责整个项目)8000元/人的奖励。(2)对集团公司或公司资质在省级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的责任单位,由其承担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提出的经济处罚。其中集团公司提出的经济处罚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规定落实到具体人员;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的经济处罚部分,项目部班子成员承担的具体罚款额度视当次公司被处罚的额度而定,罚款总额由公司确定后,项目经理部拟定执行方案报管理归口部门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经总

10、经理批准执行。(3)对集团公司或公司资质在省级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的责任单位,除参照上述被评为C级的责任单位处罚方式执行外,对项目经理就地免职,两年内不能在任何项目上担任同级或以上职务。2.按项目业主信用评价或综合评比评出的排序名次实施的奖罚办法(不限于年终,包括期间按季度/半年进行的综合评比)。(1)排名梯次按以下原则确定(适用于公路及其它如城市轨道、市政等类别项目的同一业主开展的综合评比):参评项目数为3个时,第一名为第一梯次,第二名为中间梯次,第三名为末尾梯次。参评项目数为45个时,第一、二名为第一梯次,倒数第一为末尾梯次,其余为中间梯次。参评项目数为67个时,前2名为第一梯次,后2名为

11、末尾梯次,其余为中间梯次。参评项目数为89个时,前3名为第一梯次,后3名为末尾梯次,其余为中间梯次。参评项目数为10ll个时,前4名为第一梯次,后3名为末尾梯次,其余为中间梯次。参评项目数为1214个时,前4名为第一梯次,后4名为末尾梯次,其余为中间梯次。当参评项目数215时,前5名为第一梯次,后5名为末尾梯次,其余为中间梯次。(2)对完成信用评价考核目标的项目,根据参评施工单位数及排名情况进行奖励;信用评价考核目标未完成,根据参评施工单位数及排名情况进行处罚,对处于前1/3名次的项目免于处罚。奖罚金额标准见附件“非铁路项目信用评价考核奖惩标准表二如对集团公司或公司资质在省级信用评价中被评为A

12、A、C、D级的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已有奖罚的,两种办法所对应的奖罚不重复实施,采用“奖励就高、处罚从重”的标准执行。(三)其它类别项目1.对业主开展综合评比排名的项目,以业主综合评比结果为准,参照公路项目按项目业主信用评价或综合评比评出的排序名次实施的奖罚办法执行。2.如业主未开展综合评比的项目,年末由公司工程部参照业主的专项评比、投诉、各类样板工程认定,以及地方行业主管或监督部门的表彰、奖励等外部评价,提报综合评定为优秀和较差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奖罚,对项目经理的奖罚金额设定为30005000元(具体标准一并上会讨论通过),对项目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全面负责整个项目)、安全总

13、监的奖罚标准按项目经理的80%执行,对工区经理、项目副总工、工程部长的奖罚标准按项目经理的60%执行。第十一条建设期间被业主因安全、质量、进度等原因通报批评或者投诉至集团公司,甚至被约见集团法人的,视公司在集团声誉受损严重程度给予项目经理每次20005000元罚款。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奖(罚)金额一律落实责任人,由个人承担,严禁将罚金计列成本,违者从严查处。被奖罚的项目部在公司公布奖罚处理决定1个月内将相关奖罚凭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三条公司人事部建立项目经理、总工等个人绩效(信用)档案,在信用评价中排名在第一梯次的项目经理、总工等人员,公司在使用、培训、评先等方面将给予优先考虑。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办公室2016年8月5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