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强基促稳”物业规范提升暨老旧小区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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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强基促稳”物业规范提升暨老旧小区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强基促稳”物业规范提升暨老旧小区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推进“强基促稳”三年行动,规范我区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化解小区矛盾纠纷,促进物业管理规范提升,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整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小区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规范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完善物业管理体系,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

2、化发展;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及长效管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全面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力争到2021年底前,全区物业服务行业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业主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实现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基本达到公共配套功能完善、消防安全改善、交通停车有序、环境面貌更新的总体目标。2024年,全区至少完成1个以上市级“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创建,建立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2个以上,80%以上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建立物业管理信息采集系统;全区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2个,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至少创建1个以上市级“物业管理达

3、标示范项目”,建立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3个以上并建立线上咨询平台,85%以上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公共信息平台;全区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6个以上,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1年,至少创建1个以上市级“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90%以上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筑面积较大、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基本实现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信用综合评价;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基本完成,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工作任务(一)增强和提高行业管理效能1 .强化物

4、业管理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负责辖区住宅小区的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物业管理法规宣传,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及时协调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充实工作队伍,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持续加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和老旧小区整治。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2 .加强住宅小区执法管理。执法职能部门要重心下移,积极主动把执法管理职能延伸到物业住宅小区,推动小区违法搭建、违规装修、占道停车、油烟污水乱排放、滥养宠物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职能部门要畅通业主投诉渠道,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依法依规处

5、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3 .加大信息化监管手段。实行物业小区经理登记制度,区住建局建立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系统,实时了解物业行业动态,全面准确掌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管理信息、人员情况、年度报表等相关信息,强化对小区项目经理的综合考核管理评定,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和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工作进行评议。牵头单位:区住建局4,规范前期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推进新建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100%实行招投标,严格前期招标投标制度,严禁招投标中陪标、串标,以及投标承诺和实际服

6、务相脱节的行为,并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违规举报制度,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环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5 .健全物业企业退出机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办法,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服务合同履约、合同期满未续约、单方提前解约等情形的退出办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6 .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整合分散的住宅居民楼、单位集资房、安置房等失管、弃管的老旧小区,通过引导业主自治、社区代管、专业服务等多形式的物业管理方式,保障老旧小区基本的安防、保洁等物业服务,着力降低老旧小区失管率。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7 .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快速调解

7、在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处理中的作用,建立一站式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平台,加强物业小区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4年全区计划新增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2个以上,2021年底前,争取推动建筑面积较大的小区在条件成熟时均成立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司法局、住建局8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结合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物业技能竞赛、演练等活动形式,开展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区住建局9 .发挥行业协会促进作用。房地产行业协会要发挥积极作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规范化

8、、多元化、规模化发展,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创优提质、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创建示范达标创建活动,鼓励本地企业做大做优,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企业竞争力、较高品牌信誉度的物业服务企业。鼓励会员单位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区管理事务,倡导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接管老旧住宅小区。牵头单位:区房地产行业协会;配合单位:区住建局(二)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市场1.督促物业企业依规履责。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服务合同切实履行职责,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示服务与收费的内容及标准,明确服务责任人,按合同约定配备相应人员,并公示岗位服务人员名单;加大对管理小区内违法搭建、违规装修、占用小区消

9、防车道、油烟污水乱排放等违规行为的巡查力度,发现业主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制止无效的,书面报告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区住建局2 .严格落实安全防范管理。加强小区安全防范管理,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电梯、地下室防汛、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小区高空坠物、外墙砖脱落等方面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消除小区公共安全隐患。一是严格执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定期维保并监督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保证电梯使用

10、安全,提倡购买电梯公共责任险;二是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火灾、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治理工作,按规定配置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推广安装应用智能用电装置,有条件的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三是备足防汛物资,建立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定期检测防洪排水设备;四是加强物业住宅小区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完善小区公共治安防范设施配套,保障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推动小区公共安全技防管理规范化、视频监控智慧化,提升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用水平,实现与“雪亮工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市监局、消防大队3 .开展小区扫黑除

11、恶行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深化打击物业小区“沙霸”、“搬霸”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和线索摸排、报送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内部教育,严禁企业及人员对小区业主购买建材及装修设定条件,严禁故意限制业主进场装修及强买强卖,严禁收取任何进场费或高价返利回扣,防止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区住建局4 .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健全财务制度,按照法规规定及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定期将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按规定存入指定监管账户。牵头单位:区住建局5 .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监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

12、完善“红黑榜”制度,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加大物业住宅小区检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强化物业管理“双随机”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住建局6 .鼓励物业企业创先评优。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通过创建“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改善提升企业自身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将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创建作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树立典型示范标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从2024年起,每年至少完成创建市级“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1个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7,推动物业企业基层党建。提升党领导城市工作水平,推进城市基层治理

13、现代化,对于党组织关系在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式党员达到3名(含3名)以上,推动其成立党支部,对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扶持鼓励。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8 .提升小区文明创建水平。加强对小区居民思想引领,提高居民文明道德素养,推进小区移风易俗工作,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社区文明公约和小区管理规约范畴,做好宣传工作,设置移风易俗、扫黑除恶、文明规范等宣传标语,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文明新风,打造宜居小区。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三)推动和发挥业主自治作用1.加大业主委员会成立力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项目数量,对符合成立

14、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主动牵头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力争2024年底前,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占比达80%以上。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2 .推动小区党组织覆盖。将党支部建在小区上,引导条件成熟的居民小区成立建制性或“兼合式”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小区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居民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小区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写入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章程。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3 .提高业主自治管理能力。推动“红色业委会

15、”建设,引导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通过法定程序将具备业主身份的小区党组织书记推荐选举为业委会主任,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选举为业委会成员,发挥其在小区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4 .鼓励成立临时物管委员会。各镇(街道)负责牵头对已成立业主大会但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如期换届改选的住宅小区,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加强对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把关,确保有公益心的居民群众加入物业管理委员会,完善居民民主协商议事机制。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5 .探索村(社区)物业管理新模式。鼓励村(社区)

16、成立物业公司,接管一时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失管或弃管的小区,提供卫生保洁、安防措施等基本物业服务,解决老旧小区无管理物业的难题,并引导成立业主委员会,逐步过渡到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四)推进和提升老旧小区整治1.全面摸底排查。本方案的老旧小区是指90年代及以前建成的、近期内未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小区配套设施老化或损毁严重、环境脏乱差等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多栋成套住宅,或者建成使用不长,但设施设备不全、功能存在不足的小区。各镇(街道)要对老旧小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当地老旧小区数量、建设年代、面积、栋数、户数、建筑结构、业主改造意愿和物业管理情况,建立台账,

17、形成老旧小区数据库。对调查摸底结果进行分类,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纳入城市片区改造范围;建成时间长、配套设施不足、环境条件差的,列入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计划,分年度逐步实施整治提升。2制定整治计划。各镇(街道)根据摸底分类情况,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和技术导则,明确近远期改造重点和内容,制定年度整治改造计划。3 .建立工作机制。采取区住建局统筹组织、镇(街道)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财政、城管、水、电、燃气、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4,确保整治质量。老旧小区整治要严格施工管理,选择具有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设计、

18、施工、监理企业参与,可委托区内国有企业作为载体统一组织。项目竣工后,由镇(街道)会同住建部门组织验收。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动员居民参与整治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实现整治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5 .保持长效机制。老旧小区基础不一,其产权性质、房屋年限、业主组成等方面差异很大,情况复杂,必须因地制宜,根据老旧小区房屋、环境、配套设施和房屋产权状况、居民承受能力以及群众需求的实际情况,实施不同标准和内容相应措施的管理,加强整治后老旧小区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对于经整治后具备规范化管理条件的小区,要积极引入专业物业公司管理。对于条件暂不具备,难以请到专业物业公司的,可探索“1+N”的

19、自治管理模式,减少居民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6 .打造造血功能。充分挖掘和整合老旧小区停车所等公共资源,设置经营性停车泊位,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在规划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增建便民设施和物业经营性用房等增加租金收入,所得收益在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经业主共同决定后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抵扣基本物业服务费用或用于其他相关费用等用途,确保物管服务逐步正规化、可持续管理。三、推进步骤物业规范提升暨老旧小区整治三年行动按年度滚动实施。其中,2024年的行动工作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专项的要求推进实施,把握关键节点,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年初有计划、阶段有成效、全年有成果”。第一节点:2024

20、年6月前,各镇(街道)要细化物业规范提升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完成老旧小区调查摸底情况和制定2024年度整治提升实施计划,6月底前完成整治提升规划并上报区住建局。第二节点:6月底前,区住建局将抽查各镇(街道)推进本年度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掌握阶段成效,梳理创新案例,协调推进解决工作存在问题。第三节点:2024年12月年底,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开展总结考评,推选优秀创新案例,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予以通报。从2020年度起,每年的物业管理规范暨老旧小区年度整治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要在前一年第四季度完成并报送区住建局。四、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主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20

21、17)1号),健全三级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做到工作有计划、资金有着落、任务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二)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财力将物业规范提升及老旧小区整治的资金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列入年度重点常态化工作,作为加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和奖励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专项经费,并建立配套保障机制。(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力推进贯彻落实物业管理相关培训,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贯彻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媒体单位加大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整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和镇(街道)、村(社区

22、)要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对列入整治的老旧小区业主进行动员,听取业主意见建议,引导业主参与决策、参与监管,争取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四)开展检查考评。各部门将物业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和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作为民生工作抓紧抓好,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年度、季度考评检查,加强过程动态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附件:区物业规范提升及老旧小区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分解附件8扬Q规员提升俄老J8整殆三年打动方多了G任务分解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一)增强和提高行业管理效能1强化物业管理属地责

23、任(1)设立物业管理专职机构;(2)街道、社区配备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3)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4)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各镇(街道)2024年年底2加强住宅小区执法管理(1)执法部门定期到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2)开通业主投诉举报热线,向社会公布,建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依规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2024年年底3加大信息化监管手段(1)实行物业小区项目经理登记制度;(2)依托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评价系统对小区项目经理的综合考核管理评定,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物

24、业服务合同和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工作进行评议。区住建局2024年年底4规范前期招标投标制度新建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100%实行招投标区住建局2024年年底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5健全物业企业退出机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办法,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制度。区住建局2020年年底6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1)2024年各镇(街道)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2)2020年覆盖率达到95%;(3)2021年物业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区住建局各镇(街道)2024-2021年年底7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1)2024年新增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2个以上,其中山腰街

25、道成立1个,峰尾镇成立1个;(2)2020年新增成立3个,其中前黄镇1个,涂岭镇1个,界山镇1个;(3)2021年底前,争取推动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在条件成熟时均成立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各镇(街道)区司法局、住建局2024-2021年年底8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1)每年度定期举办消防、防汛等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讲座(2)开展消防、防汛等安全生产应急演练;(3)组织相关技能培训。区住建局2024-2021年年底(二)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市场9督促物业企业依规履责(1)定期开展物业管理小区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服务合同切实履行职责,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2)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

26、企业记录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信用扣分;(3)较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企业记录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信用加分。区住建局2024-2021年年底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1()严格落实安全防范管理(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2)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记录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信用扣分;(3)较好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记录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信用加分。区住建局、市2024-2021年年底11开展小区扫黑除恶行动(1)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扫黑除恶行动;(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对物业小区“沙霸”、“

27、搬霸”进行深入排查;(4)及时报送扫黑除恶线索及排查成果。区住建局2024-2021年年底12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1)督促物业服务按照法规规定及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情况;(2)定期将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按规定存入指定监管账户。区住建局2020年年底13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监管(1)依托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评价系统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2)通过开展检查,对不履行物业企业职责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信用扣分;(3)通过开展检查,对较好履行物业企业职责的记录企业信用档案,进行信用加分;(4)依据检查结果制定企业“红黑榜”名单。区住建局2024年年底14鼓励物业企业创先评优(1)20

28、24年山腰街道至少创建1个市级“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2)2020年后龙镇至少创建1个市级“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3)2021年山腰街道、峰尾镇至少各创建1个市级“物业管理达标示范项目”。山腰街道峰尾镇后龙镇2024-2021年年底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15推动物业企业基层党建(1)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党员数量;(2)党组织关系在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式党员达到3名(含3名)以上,基本全部推动其成立党支部;(3)设置固定办公场所。住建局各镇(街道)2020年年底16提升小区文明创建水平(1)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社区文明公约和小区管理规约范畴;(2)开展多种形式宣传

29、工作,设置移风易俗、扫黑除恶、文明规范等宣传标语。各镇(街道)2024年年底(三)推动和发挥业主自治作用17加大业主委员会成立力度(1)各辖区2024年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占比达80%以上;(2)2020年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占比达85%以上;(3)2021年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占比达90%以上。各镇(街道)2024-2021年年底18推动小区党组织覆盖(1)2024年至少成立2个党支部,其中山腰街道成立1个,峰尾镇成立1个;(2)2021年至少成立2个党支部,其中山腰街道成立1个,后龙镇成立1个;(3)2021年条件成熟的居民小区基本全部成立;(4)小区党支部需设置固

30、定的办公场所。各镇(街道)2020年年底19提高业主自治管理能力引导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各镇(街道)2021年年底20鼓励成立临时物管委员会已成立业主大会但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如期换届改选的住宅小区,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各镇(街道)2021年年底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21探索村(社区)物业管理新模式2024年成立村(社区)物业公司至少3家,山腰街道、后龙镇、峰尾镇各1家,接管小区至少各1个,共3个;2020年新成立村(社区)物业公司至少4家,山腰街道、后龙镇、峰尾镇、前黄镇各1家,新增接管小区至少7个,其中山腰街道、后龙镇、

31、峰尾镇各2个,前黄镇1个;2021年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镇(街道)2024-2021年年底(四)推进和提升老旧小区整治22全面摸底排查2024年6月底前各镇(街道)要完成老旧小区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分门别类建档。建成时间长、配套设施不足、环境条件差的,列入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计划,分年度逐步实施整治提升。各镇(街道)2024年5月23制定整治计划(1)2024年全区至少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2个,其中山腰街道1个,后龙镇1个;(2)2020至少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6个,其中山腰街道3个,后龙镇1个,峰尾镇2个;(3)2021年全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基本完成;(4)20

32、24年5月底前将年度整治改造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上报区住建局,2020年度起,每年的老旧小区年度整治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要在前一年第四季度完成并当年1月3日前报送区住建局。各镇(街道)2024年5月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24建立工作机制采取区住建局统筹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区住建局各镇(街道)2024年6月25确保整治质量(1)建设单位应选择选择具有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参与;(2)项目竣工后,由镇(街道)会同住建部门组织验收;(3)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动员居民参与整治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各镇(街道)区住建局2024-2021年年底26保持长效机制(1)要积极引入专业物业公司管理;(2)对于条件暂不具备,难以请到专业物业公司的,可探索“1+N”的自治管理模式,减少居民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各镇(街道)区住建局2024-2021年年底27打造造血功能充分挖掘和整合老旧小区停车所等公共资源,设置经营性停车泊位,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在规划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增建便民设施和物业经营性用房等增加租金收入。各镇(街道)2024-2021年年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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