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桃公路改造项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 副本 - 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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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ZTGLGZ-Oi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昆明中桃公路改造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015年10月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ZTGLGZ-01工程承包人:昆明中桃公路改造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分包人:衡阳市节诚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筒薄乙方)签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天山大道西段32号2幢签约时间:2015年10月_日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我方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1 .分包工程名称:昆明市中桃公路改造工程:2 .分包工

2、程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3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路基及其附属、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管线、绿化等工程(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4 .分包工程数量:(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乙方不得因此而

3、提出索赔。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肆拾贰万肆仟玖佰贰拾肆元,小写:13424924元。此价格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估算价格,最终结算以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所列细目的单价和施工图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2 .分项单价: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2.1 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无偿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税金、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

4、治安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营改增”实施前:2.2 工程税金(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由甲方负责承担并缴纳。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乙方单位的相关税费由乙方依法自行承担和缴纳,如果业主或地方政府直接从甲方处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则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相关费用。建筑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甲方办理并承担费用,除此以外的其他保险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2.3合同单价中已包含开具工程施工发票的费用。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相关发票,开具发票的具体工作由乙方无条件完成,发票的种类、金额等由甲方确定。“营改增”实施后:2.2乙方按本合同协商确定的原则提供增值

5、税专用发票。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乙方单位的相关税费由乙方依法自行承担和缴纳,如果业主或地方政府直接从甲方处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则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相关费用。建筑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甲方办理并承担费用,除此以外的其他保险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工程变更设计的新增项目应比照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相类似项目的单价水平确定分包合同单价。第三条合同工期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07天。2 .合同开工日期:2015年9月15日:合同竣工日期:2015年合月31日:(单项)阶段性工期:桩基础项目开工日期:2015年9月20日;竣工日期:2015

6、年10月20日:预制梁项目开工日期:2015年IO月叵日;竣工日期:2015年11月坦日;路面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15年10月5日: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1日:3、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甲方将根据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4、本合同中对于工程工期暂无法确定时,开竣工时间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5、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中所列项目组织机械进场,按照附件二的约定日期前全部到位,进场前双方必须办理检验手续。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

7、方负担。如因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7.确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承担的工程不能及时开工超过三个月时,甲方可对乙方大型机械停滞费中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双方签证为依据予以补偿,其它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包括不超过三个月的机械停滞费)等风险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如因业主原因造成上述停工窝工的,若业主给甲方予以相应赔偿的,甲方可对乙方作相应补偿。8.若乙方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超过28天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及甲方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费用以及

8、甲方所接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2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同时,具体施工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3 .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

9、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 .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检查。每道工序经甲方、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乙方安排人员及车辆进行配合;施工现场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下发暂停施工令。甲方1现场监理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5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台账、施工日志、现场施工记录(钻孔记录、机械台班记录、测量原始记录),保留现场施工影像资料,配合质检工程师做好对现场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记

10、录及评定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6 .乙方如果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在第时间上报甲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月,保修期为60月,乙方及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缺陷责任、保修时间从本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日期算起。8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乐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优良率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优良,并满足甲方创优及信誉等级评价要求。同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木工程合同。第五条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1 .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合同工程所需的

11、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购。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 .周转材料和机械使用: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配备的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已包含在报价中。特种设备报验及验收应有昆明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许可证等资料,此检验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 .试验检测本工程的试验工作由甲方交由第三方进行,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试验检测除外(张拉千斤顶检定、自建搅拌站计量检定、桥梁荷载试验)。乙方应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沥

12、青混合料搅拌站所签订合同中注明所提供的产品在进场后,性能检测应由供应商负责试验(如混凝土坍落度),对于重要结构部位应由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制取试件,由甲方、监理、供应商三方共同确认真实性并转交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乙方负责协助第三方进行试验检测,试验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监理、业主及第三方单位要求的其他试验检测由乙方负责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试验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1.1 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等施工测量和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等技术资料;1.2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3、;3及时交付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等;1.4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支付乙方工程款;1.5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 6对乙方施工测量进行复测检查;1.7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1.8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1.9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并不免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的责任与义务。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

14、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乙方不称职的人员。如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赁物资、购买材料等,但未及时结清租赁费、购货款及其他一切款项的,甲方有权暂不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或在剩余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代乙方支付。1.lI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交底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1.12 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2.乙方:1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

15、、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2 .2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以上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3 .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

16、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5 .5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采取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6 .6按时提交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

17、甲方办理交工验收。7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8 .8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9 .9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及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10 1

18、0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11 11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12 1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13 13配合甲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14 14如需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承担相应费用。2.1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施工导致的罚款、赔偿、诉讼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2.16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

19、订劳动合同。2.16.1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须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且一线生产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年龄;乙方雇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16.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2.16.3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2.16.4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发放单(人员

20、应与2.17.3款乙方人员花名册一致),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接受甲方的监管。乙方必须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2.17乙方应书面授权委托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领用人和现场安全质量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签字交甲方相关部门备案留底,作为乙方合同履行中的签认依据。2.18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保密义务;第七条安全文明、环保施工1 .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

21、安全管理工作。2 .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牌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按相关规范或甲方要求配置安全环保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等,并承担相关费用。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应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由乙方授权委托人签认接受安全教育人员的花名册等安全教育资料。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乙方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4 .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执行,服从甲方安全监

22、督和管理。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及其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此风险费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项承包单价中。建筑施工人员(含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内的雇员)团体意外险以甲方的名义投保,乙方承担团体意外险50%的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项承包单价中。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6 .需要爆破作业的,乙方应遵守经甲方和监理审批的爆破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并对在建工程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由于爆破作业引发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财产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23、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7 .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交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8 .乙方所属车辆运输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报甲方备案,驾驶人员不得醉驾,不得“三超”,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场地内运输

24、时应服从现场交通人员指挥,因不服从交通人员指挥,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当相应的全部费用。场外运输时因驾驶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9 .乙方在既有线路施工时,施工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反光衣,施工路段首、尾处设置专人指挥交通,因施工人员自身原因或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不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乙方全权负责。10 .乙方应提前对施工段内管线进行勘察,并对施工段管线进行保护,若因乙方野蛮施工导致发生管线破坏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11 .水保:乙方在靠近水域施工时不得将生活垃圾、施工废渣等排入河内;12 .路保:乙方施工车辆运输渣土时需专人指挥交通并对渣车加以遮盖,保证道路清洁

25、畅通;13 .乙方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郭泉,职务: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它事项,负责审批收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甲方现场代表权限:代表甲方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管理,作为甲方委派现场管理的合同代表;甲方现场代表的授权期限至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止,超过时限的,须由甲方上级单位另行授权。若甲方现场代表调离或不再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时,则其现场代表权限同时终止。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王国诚,身份证号:,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

26、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领取工程款等相关事宜。乙方工地代表的更换,必须书面报甲方,待甲方同意。3 .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第九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 .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2 .办理结算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已发放参加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表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

27、章。3 .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结算时,甲方依据乙方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及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一)单价(扣除甲供料)进行计量,据此编制工程结算单,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支付。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则不予计量。4 .甲方在每次结算时应当期结算款的2%作为安全风险金,同时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其他应扣款项。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5 .甲方在每月结算时扣

28、除当期结算款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存入甲方设立的专项账户,合同终止后,除甲方代为拨付的民工工资以外,其余无息退回乙方。6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当期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待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不计息)。7 .在扣除当期结算款中应当扣除的安全风险金、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工程质保金后,剩余工程结算款按当期应付款项的90%,在甲方收到业主对应付款后10日内通过以下银行账号转账支付,剩余10%工程结算款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后30日内支付。乙方收款银行账号:,开户

29、行:。8 .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如挪作他用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则给予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9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10 .本合同付款合理期限为甲方承建整体工程竣工交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第十条税务“营改增”实施前采用:1 .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乙方单位的相关税费由乙方依法自行承担和缴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位格/单价中。如果业主或地

30、方政府直接从甲方处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则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相关费用。2 .合同单价中已包含开具工程施工发票的费用。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相关发票,开具发票的具体工作由乙方无条件完成,发票的种类、金额等由甲方确定。“营改增”实施后采用:1 .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乙方单位的相关税费由乙方依法自行承担和缴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位格/单价中。如果业主或地方政府直接从甲方处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则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相关费用。2 .乙方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原则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完成价款的遭提供机械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供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甲方自行取得,其它材料由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单价中。3 .除上述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机械和材料费用外,已方完成的剩余价款由乙方开具普通劳务费发票向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位福也t中。第十一条变更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4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 .变更单价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后,提出变更工程单价(或价款)的报告,由甲方按以下方法进行确认: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

32、合同价款;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乙方按已有合同单价的确定原则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分析资料报甲方,按甲方审核批准的单价执行。6 .变更工程数量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业主批复、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7 .乙方不执行从业主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直接指令。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第十二条竣工验收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配合甲方完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

3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通知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3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第十三条竣工结算及移交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通过并办理末次验工计价后”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若乙方无故不办理最终结算的,甲方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甲方认为合理的结算资料寄至乙

34、方,乙方应在Z日内就结算书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该结算文件。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第十四条质量保修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乙方承诺:甲方对业主所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甲方所承建的

35、整体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支付乙方工程款的,甲方应当以所欠金额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总包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发生上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2.1 若因乙方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未能完成,导致或预期导致总包合同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延期造成的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0.5%OX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价X延期天数或与总包合同约定一致)。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价的10%o2.2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

36、同节点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X暂定合同总价X延期天数)。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2.3 在甲方限定的节点工期内,如果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4 4在过程检测、验收中,乙方施工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2.5 若乙方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合格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0.3%的违约金。2.6 6乙方不执行甲方指令、不服从甲方管理监督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2.7

37、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没有按照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附件2)、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表(附件3)承诺的时间或甲方书面通知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跟换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因故需离开工地的,需经甲方批准,未经甲方批准离开的,乙方应按每人每天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甲方的生产、安全及相关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需经甲方批准,未经批准缺席会议的,乙方应按每人

38、每天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8 乙方应采取措施积极配合甲方接受业主、监理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两倍受罚金额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2.9 9乙方转包或非法分包本工程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10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如果乙方无能力继续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2.11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后,乙

39、方设备和人员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无条件撤离。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期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因继续完成本合同工程的需要,乙方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无偿转让甲方,如果乙方转卖、带走、损毁,乙方按实际金额的两倍赔偿甲方。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撤场,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甲方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计量规则需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并经业主验收合格数量的80%计量,扣留价款作为乙方对甲方更换施工人完成剩余工作量的组织措施费补偿,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已结算款额的5%的违约金。第十六条合同

40、解除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本合同可解除:1 .出现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当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进行合同解除后的计量、付款和结清:1.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按乙方完成的、甲乙方代表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1)单价(扣除甲供料和质保金)进行计量。3 .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在查清剩余应付款项并扣除有关款项(如质保金、违约金等)后再行支付。第十七条:其它约定1 .乙方对甲方负责,承认并严格按照业主、监理、甲方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环保、文明施工等标准执行,在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内完成施工。2 .临时工程

41、2.1 施工便道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甲方修建至各工点。施工便道日常维护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2 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办理通过第三方道路的通行权,费用由甲方承担。需要甲方协调时,甲方应积极协助。1.1 3施工中涉及弃土、弃磴、水系、支挡等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维护并承担费用,其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4 乙方生产生活所用工棚、场地等所有临时工程和设施由乙方修建,乙方自备设备由乙方安装、调试、检定、认证,上述费用均以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 施工用电自高压T接点及协调搭电由甲方负责,施工用电自高压T

42、接点(不含变压器、配电柜)以下部分的线路、设备由乙方负责架设、安装并承担架设、安装和使用费用,施工和生活用水由乙方自行接入并承担接入和使用费用。施工用电、用水的费用包已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6 乙方必须自备足够的备用电源,在网电设施建立前或网电停电期间,由乙方自发电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7 乙方设备、人员调遣及食宿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 由乙方承担的所有临建设施按照业主或甲方标准执行(除甲方承担的临建设施外),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承包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3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700000元整人民币

43、(柒拾万元人民币),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返还(不计息)。4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磴、临建工程权属归于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处置。5 .因征地、拆迁、监理(含业主)指令、地方干扰、工艺中断、图纸滞后、材料供应、不可抗力等引起的停窝工损失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各分项承包单价中,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另行索赔。6 .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7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类似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8 .乙方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

44、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按业主批复(工期顺延、停工费用)给乙方补偿。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 .乙方在撤场前,由乙方在本工程所造成的外欠款应全部付清,并向甲方提供相应凭证。如未付清,在相关方找到甲方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否则甲方有权用乙方预留款代付。乙方撤离现场时,应运出自带小型机具并清除剩余材料

45、、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10 .审计10.1 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国家、地方审计部门或业主单位聘请的专门部门对工程的过程及完工审计(审定)。10 .2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无论工程量是否发生(或甲方是否已经计价或乙方是否已经实际施作),只要国家、地方审计部门或业主单位聘请的专门部门认为应当核减的工程数量或单价,甲方亦应在应计量(已计量)款项内扣除。11 .3已经计量或甲乙双方已经结算的的,甲方有权根据审计(审定)数额在应付款中据实扣回或要求乙方返还。11 .鉴定甲乙双方对乙方完成工程量存在争

46、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时,应当以双方工地负责人签认验工计价结算单或收方记录为依据确定;如无相关凭证的,经双方同意将争议部分提交工程所在地有资质的造价师事务所予以鉴定,甲乙双方以鉴定结果计算工程量并进行结算支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12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由甲方实施,日常测量放线由乙方实施,乙方负责建立好测量台帐,并配合甲方完善测量资料。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十九条合同文件的组成1.甲乙双方合同书、补充协议书及附件;2 .中标通知书;3 .乙方投标书;4 .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47、5 .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6 .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7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8 .本项目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9 .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10 .中桃公路改造项目分包招(议)标谈判会议记录;11 .甲乙双方其他会议纪要;12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第二十条附则1 .本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2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

48、,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3 .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4 .本合同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5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壹份。本合同副本基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堂份。6 .其他约定:6.1 因乙方原因造成履约连续7日达不到阶段目标,致使分包合同目标预期难以实现的,乙方承诺同意甲方可发出指令并接管乙方现场投入资源的使用权,委托甲方在工程款内代发放劳务工工资、设备、物资等资源使用费(费用结算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结算方式与标准),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6.2 乙方承诺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度使用分包方资源完成分包合同范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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