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大厦客户服务中心业户装修办理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大厦客户服务中心业户装修办理规程.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银行大厦客户服务中心业户装修办理规程1、目的:1、为规范装修办理程序,确保业户顺利办理装修手续。2、规范装修行为,避免出现损害楼宇结构、大厦形象及外观等现象。2、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厦业户装修手续的办理。3、职责:客服专员负责具体办理业户装修手续。工程人员负责业户装修方案的审批手续。装修监管应列入在各部门日常巡查内容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给予制止,并交由主管部门处理。4、操作程序4.1装修承建商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之复印件。4.2填写装修/施工申请表。4.3提供装修部位之蓝图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图纸包括:消防图、空调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电器配线系统图等图纸。4.4签署施工安全责任书
2、、防火安全责任合同书并加盖公章。4.5客户服务中心对施工图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如不合格装修承建商需重新出图申请审批。4.6装修承建商办理消防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并获得消防批复后,方可申请施工。4.7获批后,客户服务中心、业户、装修承建商及指定承造商就正式开始装修事宜召开工程现场协调会议,明确各装修单位责任。4.8装修公司提供公共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意外伤亡险等保单。4. 9业户或业户装修公司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4.10客户服务中心监督及检查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对施工层面做好设施保护工作。4.11客服部填写装修/施工收费通知书通知财务部收取业户或装修承建商的相关装修费用。4.12业户或其装修
3、公司交费后,客户服务中心发放装修许可证。4.13进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广州市装修消防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4. 14施工完毕,业户需向市消防局申请消防验收,并获得市消防局验收合格意见书。5. 15业户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服务中心申请验收,并提供竣工图(一式三份)、装修材料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6. 16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入驻。5、装修监管指引6.1、 楼宇外观的管理(主责监管部门:保安部)7. 严禁在外墙四周悬挂、横挑及乱贴乱画任何物品。8. 1.2严禁在天面乱搭、乱建;乱贴乱画。5.L3未经客户服务中心许可,严禁在大厦周围路面乱搭、乱建商品展示台等。5. 1.4严禁在草坪、花坛里乱搭、乱
4、建任何建筑物。5.1. 5严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树木上随意悬挂任何物品。5.2、 主体结构的管理(主责监管部门:工程部)5.2. 1严禁敲打、破坏承重墙及梁、板、柱、屋盖、楼盖。5.2.2严禁敲打、破坏公共部位的墙及梁、板、柱。5.2.3所有加置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碍消防通道及相关设施。5.2.4若在楼层设置重型设备,则不能超过楼地面的有效承载。5.2.5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5.2.6严禁改变外墙上的原有门窗的尺寸、材料。5.2.7严禁拆除连接露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及护栏。5. 2.8若需要在室内墙体上悬挂物品或铺设木地板等,钉子钉入墙体或楼地面的深度不得超过3cm5.
5、3、 电力系统的管理(主责监管部门:工程部)1. 3.1装修用电时,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开关。5. 3.2电源插板必须能承载相应装修工具的电流。6. 3.3强、弱电线须分开布置。7. 3.4PVC管、镀锌管、铜管等管材内埋的电线必须完好,有塑料保护层。8. 3.5空调必须接地线。5.4、 排水系统的管理(主责监管部门:工程部)5. 4.1严禁修改、增加或擅自接驳水管、阀门等公共设施。6. 4.2不应将水管铺设在地面上,必须埋在楼地面以下或墙体内。5.4.3若需更改原给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须提出申请并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施工。5.4.4空调冷凝水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及
6、就近地漏。5.4.5闭水试验必须在客户服务中心的监管下进行。存水高度应超出地面IOCrn以上,闭水试验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上。5.5、 施工现场的管理(主责监管部门:客户服务部,保安部)5. 5.1装修单位在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施工期间,必须保持静音作业;不得影响本大厦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6. 5.2装修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及其它时间段施工,在不违反此管理规定时,允许进行非静音作业;7. 5.3若装修单位需在晚上进行施工,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待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施工。8. 5.4装修单位施工时,必须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且将其复印件粘贴在室
7、内或门上。同时装修申请表必须已获客户服务中心书面批准。9. 5.5装修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入本大厦施工时,必须言语、行为得体。严禁出现穿拖鞋、袒胸露背、辱骂工作人员及物业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举止。10. 5.6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进出大厦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人一套,不得共用且应随身携带,以便配合客户服务中心核查。遗失必须自行负责,立即补办。11. 5.7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物业使用人财产。否则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12. 5.8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大厦留宿。特殊需要留宿,必须提前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留宿。5.6、 消防安
8、全的管理(主责监管部门:保安部,副责部门:客服,工程部)5.6.1装修单位施工现场在500平方米以内的,必须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以上的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5.6.2装修单位严禁将增设的隔离墙封顶至天花或顶部,每一个增设的隔离间必须至少配备一个独立烟感和一个喷淋。每50平方米至少必须设置一个烟感和一个喷淋,不足50平方米面积按50平方米计算。5.6.3单元内所有的烟感必须能与消防控制系统衔接。5.6.4喷淋、喷淋管、消防水管、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不能损坏,严禁改变其方向和用途。5.6.5装修单位施工时,如果需要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待客户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9、并须严格按照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5. 6.6装修单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质,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装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5.7、 材料运输及电梯使用管理(主责监管部门:保安部)5. 7.1装修单位的一切施工用料严禁从客梯搬运。6. 7.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墨状材料必须用密封袋将其装好方可从货梯搬运。若有散漏,则从消防通道进行搬运。7. 7.3装修单位的物料的长、宽、高不得超过货梯的长、宽、高;不得超出货梯的最大承载。物料不能遮住摄像探头。8. 7.4若施工物料(如:钢管、铝皮、大型硬木条等)有尖锐处,无论从消防通道或货梯搬运,都必须在锐角处设置保护层。9. 7.
10、5在装修物料搬运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及他人财物的损失,装修单位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5.8、 装修垃圾的管理(主责监管部门:客户服务部)5.8.1装修单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须袋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私用部位。若借用需向客户服务中心缴费。5.8.2严禁将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道或地漏,必须按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堆放。运输途中遗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须无条件自行清理。6、装修办理流程图(见下页)7、引用表格:室内装修/施工委托书(CDfOL22)、装修/施工申请表(CDfoL23)、装修/施工收费通知书(CDfOL25)、施工安全责任书、防火安全责任合同书、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CDfOL24)、临时用电申请表、室内喷淋系统放水申请表、动用明火申请表(CDfoL32)、专用货梯使用申请表(CDfor-34)、装修/施工违章整改通知书(CDfOL38)、施工加班申请表(CDfOL30)、装修/施工竣工验收申请书(CDforYO)、业户单元送电确认表、办公楼装修指南签收单、装修/施工退款通知书装修办理流程图(1)业户接收单元后提出装修申请并签署盖章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2)提交客户服务中心:装修申请表相关装修图纸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防火安全责任书业户提交装修公司的资料:营业执照、设计、承建资质、电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