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文及附表.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906343 上传时间:2024-03-2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0.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文及附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文及附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文及附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文及附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文及附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文及附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全文及附表.docx(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24年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省安全评价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集中治理安全评价机构与从业人员弄虚作假、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以及非法作业等突出问题,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规范提升中介服务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决打击安全评价机构换马甲行为,压紧压实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机构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二、检查范围与内容(一

2、)检杳范围。对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出具的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包括许可类与非许可类)的报告进行抽查;对在管辖区域内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1.检查重点以近三年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企业为着力点,以安评在线系统预警信息为方向,以一年内发生2次(含)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评价机构为重点核查对象,重点检查法定非许可类安全评价项目。2.报告抽查要求(1)报告项目所在地覆盖全省每一个县(市、区);(2)对辖区内执业机构进行全覆盖;(3)法定非许可类安全评价项目全覆盖,法定许可类项目自定抽查比例。(二)检查内容1.安评报告方面(1

3、)是否按规定进行从业告知;(2)是否按标准要求编制;(3)是否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4)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评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5)项目组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6)是否按要求网上公开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7)安全评价项目资料是否全面并及时归档。2 .安全评价机构方面(1)是否具备并保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3)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

4、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4)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5)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向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3 .从业人员方面(1)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或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2)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三、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梳理核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各市县应急管理局要按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明

5、确的法定职责,结合属地实际和“安评在线”系统数据理摸清底数,确定重点检查行业(领域、场所)及抽查比例,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领域专项检查计划(附件1),以市为单位于3月20日前报送省厅规划财务处。各安全评价机构要对照专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核查本机构资质保持情况、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期限,于3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厅规划财务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0571-81051468)。(二)集中检查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3月21日起,各市要根据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结合年度执

6、法计划,集中组织开展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检查与执法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成立执法检查组,抽查市县的部分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安评报告,同时对存在疑问的评价报告延伸检查至企业现场,严肃查处安全评价机构与从业人员弄虚作假、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以及非法作业等突出问题。(三)总结评估阶段(6月)各市应急管理局系统梳理汇总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工作建议等,于6月10日前将本市专项检查情况总结上报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省应急管理厅对各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综合评估各市专项检查成效,对行动实效、存在问题、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执法案例等进行公开通报。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

7、认识。本次专项检查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已列入对各市的年度考核内容。各市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监管执法部门的协同,落实专人,组建专班,认真严肃检查,盯牢每一个检查环节,确保达到预期效果,防止走过场。(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金等行业监管部门、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处(科、室)和执法部门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市局于3月20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报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三)严查违规行为。各市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坚决打击扰乱安全评价市场秩序的行为

8、,对没有取得安全评价资质非法从事法定安全评价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加大处罚力度,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机构坚决吊销资质,对出具失实报告的机构坚决停业整顿。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依规实施处罚,确保违规机构受教训I、其他机构受警示,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省应急管理厅将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全省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信用排名并公开通报,持续净化安全评价市场。(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要及时梳理总结进度,集中检查阶段于每月15日、30H,将阶段性工作进展(附件2、3)和典型案例(附件4)报送省厅,省应急管理厅将进行晾晒。(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检查进行广泛宣传。专

9、项检查期间,鼓励广大群众通过举报邮箱等途径举报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问题线索将移交相关市级监管部门重点查处。五、有关说明(一)本方案所指法定安全评价,是指1号令规定的法定安全评价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用于办理行政审批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事项,具体分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评报告;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涉及的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涉及的安全评价;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涉及的安全评价;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报监管部门备案的安全评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其他安全评价。(二)本方案

10、所指安全评价报告,是指为法定安全评价出具的证明文件。附件:1.法定项目检查计划2 .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3 .专项检查处罚详情表4 .典型案例报送要求5 .安全评价报告虚假情形认定6 .安全评价报告失实情形认定1文件的6个附件.wps法定安评报告检查计划序号市区县项目名称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单位安评机构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截止日期:年月日检查安评报告数量(个)检查发现一般违法行为数量(项)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等重大违法行为数量(项)下达执法文书(份)行政处罚(次)罚款(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家次)吊销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个)纳入“黑名单一(家)对采信虚假报告的行政许可依法处理数量(家次)媒体曝光

11、(家次)填报人:联系电话:注:本表实行累计报送,每次统计“截止日期”前的累计汇总情况专项检查处罚详情表被处罚主体实施处罚机关所属行业领域处罚原因处罚依据*条*款*项行政处罚机构个人处罚类型处罚金额(万)联系电话:填报人:注: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报送。典型案例报送要求典型案例应包括标题、基本案情、处理理由及结果、案例评析、法律适用等要件,确保典型案例格式规范统一。具体而言,典型案例报送可参照如下模板:【标题】【基本案情】详细介绍案件事实等基本情况。【处理理由及结果】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给出案件的处理理由及结果。理由应包括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决定裁量理由等。【案件评析】对典型案例进行

12、评析,明确在类似案件执法中的参考借鉴价值,指出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法律适用】列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条款。安全评价报告虚假情形认定安全评价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全评价报告虚假:(一)故意伪造的;(二)在周边环境、主要建(构)筑物、工艺、装置、设备设施等重要内容上弄虚作假,导致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影响评价结论的;(三)隐瞒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灾害等级等情况,影响评价结论的;(四)伪造、篡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息、数据、技术报告或者结论等内容,影响评价结论的;(五)故意采用存疑的第三方证明材料、监测检验报告,影响评价结论的;(六)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影响

13、评价结论的情形。安全评价报告失实情形认定安全评价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全评价报告失实:(一)安全现状评价或验收评价报告中,企业布局、工艺参数、周边环境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影响评价结论的;(二)重要区域、关键设备设施、主要物料和建(构)筑物、主要安全设施、重要的公辅设施、改(扩)建情况等遗漏或描写错误,影响评价结论的;(三)法律、法规、标准主要条款漏项、错误或使用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标准,影响评价结论的;(四)国家明令限制类、淘汰类工艺或设备未辨识或辨识有误,导致评价结论失实的;(五)未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或出现严重偏差,影响评价结论的;(六)存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项,评价报告漏项未做评价的;(七)存在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报告漏项未做评价的;(八)对策措施建议与被评价项目存在问题不符的;(九)井工煤矿采掘工艺、露天煤矿采剥工艺未调查清楚的;(十)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文件和规程要求的主要定量计算分析缺失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