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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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TXXX-202#备案号JXXX-202#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Technicalstandardforapplicationofmanufacturedsandconcrete202#XX-XX发布202#XX-XX实施前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渝建发(202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对预拌机制砂混凝土技术规程DBJT50-099-2010混凝土机制砂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DBJ50T-150-2012、混合砂混凝土应用

2、技术规程口8乃0-169-2013和石灰石粉在水泥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79-2014四部规程合并修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原材料;4人工砂混凝土性能;5配合比;6生产与运输;7施工;8质量检验与验收;附录A人工砂粒形的检测方法。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明确了人工砂、混合砂和机制砂的定义。2将人工砂MB值和石粉含量的控制范围进行了细化,完善了MB值测试方法。3在人工砂质量控制中增加了粒形控制参数,规定了人工砂圆形度和片状颗粒含量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4完善了人工砂配合比设计,增加了人工砂混凝土中总石粉含量的限值和石灰石粉

3、掺合料的影响系数。5完善了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检验的主要控制项目和检验批组。6协调了原标准中引用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1总则42术语53原材料73.1 细骨料73.2 水泥123.3 矿物掺合料133.4 其他原材料144人工砂混凝土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4.1 拌合物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力学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4.3 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5配合比205.1 一般规定205.2 配合比计算与确定245.3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266生产与运输286.1 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原材料计量错误!未定义书签。6.3 混凝土搅拌错误!未定义书签。6

4、.4 拌合物运输错误!未定义书签。7施工367.1 一般规定367.2 混凝土浇筑377.3 养护与拆模418质量检验及验收458.1 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检验458.2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498.3 硬化混凝土性能检验508.4 混凝土工程验收51附录A人工砂粒形的检测方法1总则1.0.1为规范重庆市人工砂混凝土的工程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近年来人工砂在重庆市混凝土工程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据统计,截止2021年止,在重庆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采用单一机制砂配制混凝土占50%以上,采用混合砂配制混凝土占40%以上,且生产机制砂的设备种类多、生产方

5、式也有所不同,各区域的母岩差异也较大,因此,人工砂的技术性能与天然砂有较大差异。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人工砂混凝土在现代建筑中的工程应用,保证工程质量。1.0.2本标准适用于人工砂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控制、混凝土性能、配合比设计、生产与运输、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条文说明】本条主要是明确人工砂混凝土应用中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环节。1.0.3人工砂混凝土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本标准与其它标准、规范的关系。重庆市与此相关的主要标准有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DBJ50/T-283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试验室管理标准DBJ50/T

6、-435等。2术语2.0.1机制砂manufacturedsand以岩石、卵石、矿山废石和尾矿等(不包括软质岩和风化岩)为原料,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整形、筛分、粉控等工艺制成的,级配、粒形和石粉含量满足要求且粒径小于4.75mm的颗粒。2.0.2混合砂mixedsand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砂。2.0.3人工砂artificialsand机制砂和混合砂统称为人工砂。【条文说明】2.0.12.0.3与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协调,并明确了人工砂的定义。2.0.4人工砂石粉含量artificialsandfinecontent人工砂中粒径小于75m的颗粒含量。2.0

7、.5亚甲蓝(MB)值methylenebluevalue用于判定人工砂吸附性能的指标。2.0.6混凝土总石粉含量包括人工砂石粉含量和石灰石粉掺合料。2.0.7胶凝材料cementitiousmaterials,orbinders混凝土中水泥、膨胀剂和矿物掺合料的总称。【条文说明】与国家现行标准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1003和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协调。2.0.8人工砂混凝土manufacturedsandconcrete以人工砂为细骨料配制的水泥混凝土。2.0.9圆形度circularity人工砂颗粒投影面积等效圆直径与投影周长等效圆直径之比。【条文说明】一般而言

8、,机制砂颗粒形状不规则,棱角明显,且针片状含量较高,在混凝土拌合时需要更多的水和浆体包裹,混凝土和易性较差,容易产生离析泌水,给混凝土泵送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控制人工砂颗粒形状,提高其圆形度,对改善人工砂混凝土工作性能至关重要,同时还可降低混凝土生产成本。本标准引入圆形度参数来表征人工砂的外形特征,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人工砂颗粒的外形特征是圆润还是棱角尖锐,偏细长状还是偏方圆状,也间接反映了人工砂颗粒的生产母材的性质和机械加工水平的高低。该参数是多个颗粒(数万至数百万)测试的统计结果,能够准确反映颗粒的粒形。3原材料3.1 细骨料3.1.1 人工砂按其细度模数分为粗砂、中砂和细砂三种规格,其

9、细度模数分别为:粗砂:3.73.1中砂:3.02.3细砂:2.21.6【条文说明】人工砂按细度模数分级与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基本一致;考虑生产效率和生产能耗,人工砂不宜包括特细砂。3.1.2 人工砂按颗粒级配、石粉含量、亚甲蓝(MB)值、泥块含量、有害物质含量、压碎指标、坚固性、片状颗粒含量分为I、II、In三个类别。【条文说明】与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协调。3.1.3 配制人工砂混凝土时宜采用不同规格的机制砂互相搭配或机制砂与天然砂搭配使用。【条文说明】不同规格机制砂搭配使用或机制砂与天然砂搭配使用,可以更好的调整搭配后细骨料的颗粒级配,使其颗粒级配更为合理

10、,从而在保障混凝土性能的基础上减少胶凝材料用量,改善混凝土的体积稳定性。3.1.4 不同种类、规格的砂应分别储存,且不得出现混仓现象。【条文说明】不同种类、规格的砂混仓会导致材料性能波动大,从而影响混凝土性能。3.1.5 I类人工砂颗粒级配应符合表3.1.5中2区的规定,II类和山类人工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3.1.5中1区、2区或3区的规定。人工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3.1.5的要求相比,除粒径为4.75mm和0.600m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粒径的累计筛余可超出表3.1.5中限定范围,但超出量不宜大于5%o当人工砂粒径的累计筛余与表3.1.5中限定范围差值超出5%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

11、验证明能保证混凝土质量后方可使用。表3.1.5人工砂颗粒级配方孔筛尺寸mm累计筛余/%1区2区3区4.750505052.365-350-250-151.1835-6510-500250.6071-8541-7016-400.308035709255-850.1585-9780-9475-943.1.6 人工砂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1.6的规定。表3.1.6人工砂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类别亚甲蓝值(MB)石粉含量/%泥块含量/%I类MB0.515.00.20.5MB1.010.01.0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1.0a11类MBl.0I5.O1.0l.0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3.0a11I

12、类1.0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5.0a经试验验证,I类砂石粉含量可放宽至不大于3.0%,11类砂石粉含量可放宽至不大于5.0%,HI类砂石粉含量可放宽至不大于7.0%。3.1.7 人工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沥青等杂物;其云母、轻物质、有机物、氯化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限值应符合表3.1.7的规定:表3.1.7人工砂中的有害物质限值项目指标I类11类In类云母含量(按质量计)/%1.02.02.0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1.01.01.0有机物(用比色法试验)合格合格合格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以SO3质量计)/%0.50.50.5氯化物(以Cr质量计)/%0.0

13、10.02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7.0aa经试验验证后,石粉含量可适当放宽3%【条文说明】强调不同机制砂搭配使用前需要满足的技术要求,且该规格机制砂不应单独使用,与其他规格的机制砂搭配使用后,经试验应满足表3.1.6的要求。3.1.12用于不同规格搭配使用的单种规格机制砂单级最大压碎指标不宜大于30%,坚固性不宜大于10%o【条文说明】本条对机制砂单级最大压碎值、坚固性和有害物质的限定与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中的小类砂相关规定一致。3.1.13 用于搭配使用的天然砂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3.1.

14、14 细骨料亚甲蓝值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的规定执行,试验用亚甲蓝试剂的纯度应不小于98.5%,纯度试验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亚甲蓝吸附值的测定GB/T12496.10的规定执行。【条文说明】编制组前期研究结果表明,由于不同亚甲蓝试剂有效成分(亚甲蓝:Ci6Hi8ClN3S3H2O)对细骨料亚甲蓝值试验结果影响极大,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未对亚甲蓝试剂纯度作任何限制,只提及对亚甲蓝试剂进行烘干后便可进行测试,在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中规定了纯度要求且规定了试剂中含水率的测定但未对纯度进行确认。编制

15、组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亚甲蓝吸附值的测定GB/T12496.10对亚加蓝试剂纯度进行测试,结果发现很多亚甲蓝试剂实际纯度与标称纯度不符,是导致测试结果差异巨大的主要原因。因此,本条规定试验前应进行试验确认所使用亚加蓝试剂的实际纯度。3.1.15 细骨料母岩强度试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规定执行。3.1.16 细骨料圆形度试验方法应按照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执行。3.1.17 细骨料其他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执行。3.2 水泥3.2.1 水泥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且应符

16、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3.2.2 水泥的使用温度不应超过60。【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水泥的质量控制标准、性能试验方法和水泥的使用温度。水泥的使用温度直接影响混凝土拌合物的温度,并影响混凝土的工作性和体积稳定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中规定,散装水泥入罐温度限定为不宜高于65ro当工程进度需要而水泥供不应求时,水泥的入罐温度允许放宽到70ro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中规定,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应超过60o3.2.3 水泥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3 矿物掺合

17、料3.3.1 矿物掺合料宜采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石灰石粉、复合掺合料、钢渣粉、硅灰等,其性能和试验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318、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ZT27690、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1003.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JG/T486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等的规定。3.3.2 当使用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应经过试验验证,确定混凝土性能满足工程要求后方可使

18、用。【条文说明】矿物掺合料主要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钢渣粉、硅灰,各种矿物掺合料的特性和在混凝土中的功效不同,因此,在使用矿物掺合料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3.3矿物掺合料储存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杂,且应防止受潮。【条文说明】储存时混杂或受潮均会影响矿物掺合料的性能,对混凝土性能不利。3.4 其他原材料3.4.1 粗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粗集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2粗集料宜采用连续级配的碎石或卵石;当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可采取多级配组合的方式进行

19、调整;其最大粒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3粗集料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执行。【条文说明】由于直接破碎的的碎石和卵石一般均不能完全满足连续级配的要求,为保证粗骨料为连续级配,应采用两级配或多级配组合的方式进行调整。其最大粒径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执行。3.4.2 外加剂的性能和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膨胀剂GB/T

20、23439和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GB/T35195的规定。3.4.3 外加剂与水泥、矿物掺合料及人工砂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条文说明】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较多,主要包括减水剂、膨胀剂、速凝剂等,各种外加剂的特性和在混凝土中的作用不同,因此,在使用外加剂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确认所选用的外加剂与其他原材料适应性良好后方可使用。3.4.4 拌合用水的性能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废水回收利用规范JC/T2647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废水回收利用规范JC/T

21、2647的规定执行。当工程设计有其他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3.4.5 纤维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的规定,纤维材料的品种、直径、长度、长径比和掺量应根据混凝土性能要求进行试验确定。3.4.6 其余原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选用的纤维材料和其他材料均应满足现行标准对相关材料的性能要求。4人工砂混凝土性能4.1 拌合物性能4.1.1 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不得离析或泌水。【条文说明】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的好坏是决定混凝土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配制人工砂混凝土时应主要调整拌合物的黏聚性、保水性和流

22、动性,使之不离析、不泌水。4.1.2 人工砂混凝土稠度应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用于泵送的人工砂混凝土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20mmho人工砂混凝土稠度和坍落度经时损失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0的规定。【条文说明】当采用人工砂配制泵送混凝土时,人工砂中泥粉含量的多少对混凝土的坍落度损失有较大影响,此外,用于制备人工砂的母岩种类也对混凝土流动性能的变化影响较大,因此,加强对混凝土坍落度经时损失的控制十分重要。实践表明,一般情况下应将坍落度经时损失控制在20mmh内。4.1.3 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

23、的凝结时间应满足施工要求和混凝土性能要求。4.1.4 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宜具备良好的早期抗裂性能,混凝土早期抗裂等级不宜低于现行行业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规定的L-IH级。人工砂混凝土抗裂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条文说明】由于人工砂混凝土早期失水速率较快、收缩变形大而易产生微裂缝,因此,为保证人工砂混凝土的质量,提高混凝土耐久性,控制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早期抗裂性能是较为重要的,抗裂等级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4.1.5 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表4.1.5的规

24、定。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宜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规程JGJ/T322和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236测定方法进行测定,也可采用其他精准更高的方法进行测定;当采用测试混凝土原材料氯离子含量后再计算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时,配合比中辅助胶凝材料的量不应大于硅酸盐水泥的量。表4.1.5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环境条件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百分比,%)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素混凝土干燥环境0.300.061.00潮湿但不含氯离子的环境0.20潮湿且含有氯离子的环境0.10腐蚀环境0.06【条文说明】本条主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25、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对不同环境下混凝土中氯离子最大含量作出相关规定;同时,也明确了人工砂混凝土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的测定方法,也可以根据试验条件测试混凝土原材料中氯离子进行计算以及其他精度更高的快速测定方法,但应将其测定结果(kg)换算为胶凝材料的质量百分比。4.1.6 用于结构的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大于0.003%时,水泥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25%,拌合物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25Omg/1。【条文说明】本条主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作

26、出相关规定。4.1.7 人工砂混凝土拌合物的总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碱含量宜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进行测定和计算。4.2 力学性能4.2.1 人工砂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进行评定。【条文说明】近年来,随着混凝土结构工程特点的变化,工程中使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断提高,且使用量逐年增加,因此,参考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人工砂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可划分为C10C100,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ZT50107进行评

27、定。4.2.2 人工砂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轴心抗压强度与轴心抗拉疲劳强度设计值、疲劳变形模量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人工砂混凝土力学性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进行试验测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条文说明】明确了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士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和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等规范有关混凝土力学性能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人工砂混凝土。4.3 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4.3.1 人工砂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人工砂混凝土

28、的收缩和徐变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人工砂混凝土长期性能的参数,同时也强调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等规范同样适用于人工砂混凝土。4.3.2 人工砂混凝土的抗冻、抗渗、抗氯离子渗透、抗碳化和抗硫酸盐侵蚀等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人工砂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的规定。人工砂混凝土耐久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

29、082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人工砂混凝土耐久性能的参数,同时也强调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ZT50476以及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等规范有关混凝土耐久性能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人工砂混凝土。5配合比5.1 一般规定5.1.1 人工砂混凝土应根据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等要求,在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条件下,遵循低水泥用量,低用水量和低收缩性能的原则,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进行配合比设计。【条文说明】本条文规定了人工砂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遵循低水

30、泥用量、低用水量的设计原则是保证混凝土质量和经济适用的重要技术措施,也是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中对混凝土材料的要求。5.1.2 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55的混凝土,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为C3OC55的混凝土,11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有抗冻、抗渗要求时宜采用I类和II类人工砂。5.1.3 采用人工砂配制混凝土时,应提前检测人工砂与胶凝材料、外加剂的适应性,进行拌合物性能的坍落度经时损失试验,确认满足施工要求后方可使用。【条文说明】混凝土中使用外加剂时,通常存在外加剂与体系的适应性问题,其中,外加剂与胶凝材料、人工砂中石粉、泥粉和泥块含量的适应性

31、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在配制掺外加剂的人工砂混凝土时,应进行拌合物性能的坍落度经时损失试验,确认满足施工要求后方可使用。5.1.4 石灰石粉混凝土不宜采用含有石灰石粉的复合硅酸盐水泥;采用石灰石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时,不得掺加石灰石粉。【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主要考虑在复合硅酸盐水泥和石灰石硅酸盐水泥中已添加了较多的石粉且不能确定其比例,为了进一步保障石灰石粉混凝土的质量,不得采用该类型水泥。5.1.5 对有抗裂性能要求的人工砂混凝土,应通过混凝土抗裂试验和收缩试验优选配合比。【条文说明】由于人工砂混凝土早期失水速率较快、收缩变形大而易产生微裂缝,因此,为保证人工砂混凝土的质量,控制人工砂混凝土抗裂

32、性能尤为重要,设计时应优选早期抗裂性能好且收缩小的人工砂混凝土配合比。5.1.6 对于有抗冻、抗渗、抗碳化、抗氯离子侵蚀和抗化学腐蚀等耐久性要求的人工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强调了人工砂混凝土进行耐久性设计时,应遵循有关标准的规定,在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中明确规定钢筋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1%o5.1.7 对于掺加矿物掺合料的人工砂混凝土,应根据工程所处的环境条件、结构特点确

33、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1OO3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条文说明】人工砂中石粉虽未经过粉磨,但其与经过粉磨的石灰石粉化学成分相同,其中也含有较多符合掺合料要求的较细颗粒。因此,在设计人工砂混凝土配合比时,可视为人工砂已代入部分矿物掺合料,故粉煤灰、矿渣粉、石灰石粉等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可适当减少。5.1.8 人工砂混凝土中掺加石灰石粉矿物掺合料时,混凝土总石粉含量限值宜符合表5.1.8的规定。表5.1.8人工砂混凝土总石粉含量最大限值(,以混凝土单方质量的百分比计)水胶比人工砂亚甲蓝值(MB)1.4人工砂亚甲蓝值(MB)1.40.4

34、860.464【条文说明】因人工砂部分石粉可被视为矿物掺合料中的石灰石粉,编制组进行了系列试验,将人工砂中的石粉与矿物掺合料视为同一体系,评价混凝土中总石粉含量变化对人工砂混凝土的影响。由于不同的配合比胶凝材料用量和砂率不同,以胶凝材料质量百分比来表示混凝土中总石粉含量误差较大,而混凝土单方质量一般在23502450kg,因此,以混凝土单方质量的百分比来表示凝土中总石粉含量更为合理。编制组进行了不同石粉含量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试验,包括早期水分蒸发速率试验、早龄期自收缩试验、早期抗裂试验(以上三个试验,试验温度均为202C)、碳化试验等。结果发现,当石粉含量在4%-7%的范围内,对人工砂混凝土早

35、期水分蒸发、早龄期自收缩、28d干缩起到抑制作用,且随着机制砂中的石粉含量与石粉掺合料含量的比值增大,人工砂混凝土的碳化加重,早期抗裂性能下降,不利于耐久性。当水胶比/0.4(编制组设计强度等级为C60),混凝土石粉总含量超过8%时,早期抗裂等级很差,仅能达到标准规定I级,干缩率超过3.4x1(T4,碳化深度较大,总石粉含量对人工砂混凝土早期水分蒸发速率、早龄期自收缩以及28d干缩的影响如图5.1.8-U图5.1.8-2及图5.1.8-3所示;当水胶比0.4(编制组设计强度等级为C30),人工砂亚甲蓝值(MB)1.4,混凝土石粉总含量超过6%时,早期抗裂等级仅能达到标准规定的11级。因此,编制

36、组通过分析试验数据,结合现有标准和文献,推荐了不同水胶比的人工砂混凝土设计中混凝土总石粉含量的临界值。AXMM14,水般HQ!UOm4S0*7v叫WiJeAa锄七图5.L8-1总石粉含量对人工砂混凝土早期水分蒸发速率的影响人工依4本WBO蜀06WMAISUhQSMHttWfHR图5.1.8-2总石粉含量对人工砂混凝土早龄期自收缩的影响审JFg人13Mt2Mt三M图5.L8-3总石粉含量对人工砂混凝土28d干缩的影响5.1.9 当人工砂混凝土有如下情况时,应重新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1原材料质量显著变化;2对混凝土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3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重新设计配合比

37、的三种情况,原材料质量显著变化指水泥、矿物掺合料、骨料和外加剂的品种和性能发生显著变化。5.2 配合比计算与确定5.2.1 人工砂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5.2.2 计算人工砂混凝土配合比时,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宜根据经验确定。当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计算:/b=sLcfce.g(5.2.1)式中八s粉煤灰、矿渣粉的影响系数,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选取;Yl-石灰石粉影响系数,可按表5.2.1选用;Yc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也可根据水泥强度等级确定。水泥

38、强度等级为32.5时,富余系数为1.12,水泥强度等级为32.5时,富余系数为1.16,水泥强度等级为52.5时,富余系数为1.10。启.g水泥强度等级值(MPa)。表521石灰石粉影响系数一一掺量(%)种类9j石灰石粉影响系数YC01.00100.85150.80200.75250.70【条文说明】本条依据石灰石粉在水泥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79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中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石灰石粉的影响系数。5.2.3 人工砂混凝土的砂率应根据砂的细度模数、颗粒级配、石粉含量,碎石最大粒径及混凝土施工性能要求,按经验砂率选用或通过试验确定;当采用相同细度模数的砂配

39、制混凝土时,人工砂混凝土砂率宜在天然砂混凝土砂率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条文说明】与天然砂相比,人工砂表面粗糙、比表面积大,在砂率和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工砂混凝土的流动性较小。因此,为保证人工砂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应适当提高其砂率,并经试验后确定配合比。5.2.4 配制人工砂混凝土时,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根据人工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施工要求、运输距离、混凝土所处环境条件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U9的规定。【条文说明】在确认外加剂与人工砂混凝土体系适应性良好的基础上,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U9的

40、规定,经试验及经济比较后确定。5.2.5 人工砂混凝土其他配制参数的计算和取值、配合比的调整、确认与校正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进行。【条文说明】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作为混凝土配合比计算、试配、调整与确定设计规程,同样适用于人工砂混凝土。5.3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5.3.1 采用人工砂配制高强、高性能、泵送、大流态混凝土时,宜掺加一定量的优质粉煤灰、矿渣粉或硅灰等矿物掺合料。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粉煤灰与磨细矿渣粉。【条文说明】在配制混凝土时,加入适量的矿物掺合料不仅能节约水泥,同时,掺合料的形态效应、微集料效应和火山灰效

41、应能起到改善混凝土工作性,提高混凝土的后期强度,改善混凝土的内部结构,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及耐久性的作用。5.3.2用于泵送施工的人工砂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运输距离、混凝土输送管径、泵送距离、气温等进行试配,必要时可通过试泵确定配合比。【条文说明】有泵送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在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和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中均有相应规定,鉴于人工砂表面粗糙、棱角多、石粉含量大等技术特点,用于泵送施工的人工砂混凝土配合比确定,应根据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运输距离、混凝土泵与输送管径、泵送距离、环境气温、混凝土浇筑部位结构特点等具体施工条件进行设计和试配

42、,必要时,应通过试泵确定配合比。5.3.3 配制高强人工砂混凝土时,水泥和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大于500kgm3和600kgm3o【条文说明】鉴于人工砂的颗粒特征,相对于天然砂混凝土来讲,人工砂混凝土更易产生微裂缝。因此,设计高强人工砂混凝土时,更应严格限制水泥和胶凝材料用量,降低混凝土的开裂风险,在公路工程领域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规定水泥和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大于400kgn和530kgm3,考虑到工业与民用建筑会涉及更高的强度等级,因此,本条款中的限值与现行行业标准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41协调。5.3.4 当对混凝土耐久性有设计要求时,宜采用MB值V1.4的人

43、工砂,且应进行耐久性试验验证。【条文说明】有研究结果显示,当MB值在1.4以上时,人工砂石粉中泥含量约在30%以上。因混凝土中泥的存在对混凝土性能尤其是混凝土耐久性能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人工砂混凝土工程的寿命,应严格控制人工砂中泥含量。5.3.5 配制高性能人工砂混凝土时,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条件GB/T41054和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DBJ50/T-389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款规定了高性能人工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要求,配合比的计算、试配、调整以及确认,在地方标准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DBJ50/T-389有明确的规定,在现行国家标准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条件GB/T41054对配合比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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