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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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子项名称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15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第六条规定:”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O受理标准1、申

2、请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2、申请项目:由水利部负责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3、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复,且批准时间未超过3年;4、申请材料齐全(申请材料清单见第八条);5、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规定;6、初步设计报告章节及附图、附件的完整性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要求。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2、上报初步设计的文件:3、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更印件,地质、测量资料:4、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附件五份(依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所需全部内容);5、可行性研窕报告批复

3、文件(按规定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的除外):6、与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及第三方的意见7、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子项名称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10法定时限(工作日)1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布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

4、理。K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受理标准(一)需在林区野外生产用火的单位和个人;(二)具有正当理由;(三)接受防火检查;(四)防火隔离带的开设符合要求;(五)配备足够的看守人员;(六)符合用火的天气条件。(七)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野外用火书面申请(当地村民委、乡镇森林防火分指挥部用火意见及签章)2、确需野外用火的证明材料;3、林地权属证明材料;4、森林火灾安全防范方案及措施等材料(包括扑火人员到位情况,森林火灾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措施,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措施等内容)。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局项目审

5、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子项名称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7法定时限(工作日)1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6、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公布,2008年12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受理标准(一)需在林区野外生产用火的单位和个人;(二)具有正当理由;(三)接受防火检查;(四)防火隔离带的开设符合要求;(五)配备足够的看守人员;(六)符合用火的天气条件;(七)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野外用火书面申请(当地村民委、乡镇森林防火分指挥部用火意见及签章)2、确需野外用火的证明材料;3、林地权属证明材料;4、森林

7、火灾安全防范方案及措施等材料(包括扑火人员到位情况,森林火灾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措施,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措施等内容)。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子项名称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20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

8、十四条: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受理标准1、申请书2、建设方案及论证报告书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申请书2、建设方案及论证报告书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子项名称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20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

9、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受理标准1、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申请书2、行政许可申请书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4、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5、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如不涉及第三方,可无)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申请书2、行政许可申请书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4、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5、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如

10、不涉及第三方,可无)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子项名称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20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主席令第五十五号)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治理活动开

11、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受理标准从事公益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治理范围界限相关材料2、分阶段治理目标和治理期限;及主要治理措施3、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用水来源和用水量指标4、治理后的土地用途和植被管护措施5、有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意见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子项名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

12、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15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

13、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第十二条负责审核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负责核发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或者收到审查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行政许可决定抄送负责审核的林业主管部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受理标准L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生产地点使用证明材料;3、生产地点检疫证明材料;4、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5、生产、

14、加工、贮藏、检验设施设备清单、照片及所有权使用证明;6、单位法人代表证明。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生产地点使用证明材料;3、生产地点检疫证明材料;4、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5、生产、加工、贮藏、检验设施设备清单、照片及所有权使用证明;6、单位法人代表证明。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子项名称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

15、时限(工作口)15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依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由省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16、统一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申请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十五条:猎埔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狩猎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狩猎证每年验证一次。受理标准L种群数量、密度超过环境容纳量或对

17、人和社会存在危害隐患;、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3.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及猎捕时间、地点恰当;Bk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3、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4、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5、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方法、猎捕地区关于猎捕区域资源状况的报告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子项名称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

18、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15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

19、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杳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收

20、、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口(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收、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

21、。EB、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E5、河北省林业厅文件冀林字2015136号受理标准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3份2、建设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有变更证明原件;3、用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复印件3份;4、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3份;5、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

22、材料更印件3份;6、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原件及第印件;7、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申请表8、其他证明材料(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计划、拟被占用林地的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原件)。9、预交植被恢复费发票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子项名称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7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23、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

24、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根据2015年3月31日)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第六条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办理。其中,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施行政许可。山、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

25、)122号)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管理(二)同时有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项目,经有审核权的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林地后,有关下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才能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权限是同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可以一并办理。受理标准L确需临时占用林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符合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需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小.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临时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项目批准文件2、用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3、其他证明材料(恢复森

26、林植被计划等)4、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申请表5、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6、预交植被恢复费发票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木材运输证核发子项名称木材运输证核发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口)3法定时限(工作日)3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1、法律: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

27、,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2、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第三十五条: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木材运输证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行。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木材运输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请领取木材运输证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交木材来源合法受理标准的证明、森林植物检疫证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材料1、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

28、证明2、森林植物检疫检疫证明、3、身份证明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能否容缺受理否事项名称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子项名称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18法定时限(工作日)35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L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进行勘查、

29、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父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30、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

31、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2、部委规章: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七条: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二)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三)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书t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受理标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根据2015年3月31日公布,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

32、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1 .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I级保护林地2 .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11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3 .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4 .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5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11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田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6 .符合城镇

33、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7 .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11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8 .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II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其中,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内,不得使用in级以上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9 .上述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V级保护林地本条第一款第(二1(三1(七)项以外的建

34、设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使用林地申请表、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4、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6、其他证明材料(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要提交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等)、7、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

35、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15法定时限(工作日)3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1、森林法第二十九条: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5匚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营企业事业

36、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2、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

3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受理标准个人:应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相关部门:提交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涉及采伐的文件。以上申请采伐量均不得超过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请书3、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4、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储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个人还应当提交包

38、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储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5、更新造林抱枕书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子项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5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否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

39、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0受理标准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有关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口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有关活动;田、项目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完整,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规范。”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申请表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4、占用河道范围内土地及影响河道管护设施情况,以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5、防洪影响评价报告6、法人证书(单位申请)或居民身份证(个人申

40、请)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洋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河道采砂许可子项名称洋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河道采砂许可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15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

41、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受理标准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受理权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4、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5、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达成的协议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河道采砂

42、许可子项名称河道采砂许可通办范围跨县事项属性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县审批局决定机构县审批局办理方式无限制数量限制无限制是否收费否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承诺时限(工作日)20法定时限(工作日)20是否踏勘是是否专家评审办理结果证照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43、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受理标准L取得中标通知书;2,有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小、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M、没有违法采砂记录;田、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证书齐全。能否容缺受理否办理材料1、领取河道采砂许可申请书2、出具所在乡政府、村委会的审核意见3、申请单位提供采砂地点位置图、开采地点、开采时间、作业方式、开采范围4、采砂申请者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提供与第三者达到的协议或有关文件5、弃料处理方案,渡汛措施送达结果窗口领取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股监督投诉咨询电话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子项名称生产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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