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日常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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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服务质量日常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起草情况说明一、起草背景2023年,我市将创建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一乐龄中心作为市政府民生实事,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服务+高品质机构+智慧养老”,着力打造幸福养老乐龄绍兴。在三年内,大力实施幸福养老乐龄计划,片区化、分层式推进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服务质量,加强服务过程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完成了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服务质量日常评价工作的通知。二、文件依据文件依据主要有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绍兴市人民政

2、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星级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三、主要内容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服务质量日常评价工作的通知主要包含工作目标、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公示、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六方面内容和实地评价标准、线上评价标准等两个附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评价对象为“浙里康养”平台中的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市级民生实事的“乐龄中心二二是明确了评价依据、评价方式、评价标准和直接列入黑榜的九类场景,根据分值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列入季度“红榜”,被评为“较差”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列入季度“黑榜”。三是明确了评价公示和结果运用的方式。市民政局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绍兴市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服务质量季度红黑榜绍兴市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一“乐龄中心”运营主体服务质量日常评价和综合评估报告绍兴市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服务质量日常评价和综合评估报告。连续两次被列入“黑榜”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各地要在年度星级评定补助标准中予以相应扣减。四是明确了实地评价标准、线上评价标准的评分细则,第三方实地评价为85分(含5分特色加分),线上评价为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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