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34篇).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938049 上传时间:2024-03-24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55.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事裁定书(34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民事裁定书(34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民事裁定书(34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民事裁定书(34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民事裁定书(34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事裁定书(3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事裁定书(34篇).docx(3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民事裁定书(34篇)民事裁定书(精选34篇)民事裁定书篇1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用)民催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申报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因(写明票据名称及其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后于年月一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现申报人已在规定期间向本院申报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的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或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受理费用及公告费元,由申请人承担。审判员年一月B(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2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终

2、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院认为,(概括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如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等)。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人民法院

3、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发回人民法院重审。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一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Q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O(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一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

4、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4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

5、义务。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具体写明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执行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5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向本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申请不成立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公示催告申请。案件受理费元,由申请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院在执行一案中,因O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零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6、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执行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或担保物)O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一年一月一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民事裁定书篇6民督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本院受理申请人的支付令申请后,于年月日发出()民督字第号支付令,限令被申请人_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被申请人已在规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的督促程序。本院年月曰民督字第号支付令自行失效,申请

7、人可以依法起诉。本案受理费元,由申请人承担。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7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兀本院认为,(写明决定先予执行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先予执行的内容及其时间和方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

8、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8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写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年月日经仲裁委员会作出字第号裁决,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并提供了证据予以证明。本院审查认为,(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委员会字第号裁决本院不予执行。申请执行费元

9、,由申请执行人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9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被告本院在审理一案中,告于-年_月_一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一的规定,裁定如下:O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一年一月一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民事裁定书篇10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被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被请求人不服海事法院年一月日作出的()海法证字第一号民事裁

10、定书,对(写明裁定的具体内容)于年月一日向本院提出异议。被请求人提出(写明异议的理由和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撤销本院年月一日作出的()海法证字一号民事裁定和海事强制令(如已执行的,加上“将已执行的海事强制令(写明具体处理措施)。民事裁定书篇11()民初号原告:,O被告:一(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合并审理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

1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并入本院()民初号案件审理。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一年月B(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12()民初_号原告:,O被告:,O(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年月B,提出异议认为,(概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事实和理由),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依职权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不写)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

12、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13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用)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O一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一年月一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本院认为,_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

13、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一年月一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14人民法院与人民法院因对一案的执行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报请本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由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为终局裁定。审判员一年一月一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

14、对无异书记员附: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2 .文书名称3 .文书编号二、正文1.写明下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原因。表述为:人民法院与人民法院因对一案的执行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报请本院指定管辖。”在其中的空格中依次填写发生管辖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2 .指定管辖的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3 .裁定结果。表述为:“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其中的空格中依次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以及指定的人

15、民法院名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可能是争议双方中的任一人民法院,也可能是争议人民法院之外的人民法院。4 .裁定的法律效力。表述为:“本裁定为终局裁定。”三、尾部1.审判员署名。5 .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6 .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赢茹篇蔽万藐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卿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7 .书记员署名.8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

16、改之处,应盖校对章。民事裁定书篇15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于年月一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年月日依法委托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一年月一日以一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享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二、买受人应持本裁定书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依次写明以下事项: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2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 .写明执行依据。在“本院

17、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之后的空白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4 .写明被执行人履行执行通知的情况。表述为:”于年月一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执行通知书的制作日期,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执行通知中指定被执行人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以及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5 .写明法院拍卖房地产的情况。表述为:“本院于一年一月一日依法委托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委托拍卖日期,拍卖行名称以及被拍卖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等。6 .买受人情况。表述为:“一年一月一日以一元的最高

18、价竞得。”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拍定日期,买受人姓名或名称以及拍价。7 .裁定的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8 .裁定内容。分为二项。表述为:“一、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二、买受人应持本裁定书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第一项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被拍卖房地产的坐落地点、名称等以及买受人的姓名或名称。在第二项的空白处依次填写买受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地产(土地)管理部门的名称。8.裁定的法律效力。表述为:“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应当依次写明以下事

19、项:1 .执行员署名。2 .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3 .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4 .书记员署名。5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民事裁定书篇16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本院于一年一月日依法受理了公司申请公司破产还债一案,并组

20、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审理。现查明:被申请人(或申请人)(以下写明破产企业设立注册情况,有独立法人资格、负债原因、负债数额,既有资产及经营状况),又查明:(写明不申请和解协议被否决等)。本院认为:被申请人(或申请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根据法(条例)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宣告公司破产还债;二、由本院指定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宣告之日起生效。民事裁定书篇17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一案,本院于一年一月一日立案执行。经审查,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

21、生效。民事裁定书篇18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用)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

22、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19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15;民初字第号原告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本院在审理_(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215;告215;于年月曰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_(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

23、(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215;告215;“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本院认为,215;告215;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_(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215;审判员215;审判员215;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215;返民事裁定书篇20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

24、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25、民事裁定书篇21()海法受字第号债权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将已登记的债权人依次排列)债务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本院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于年月日作出()海法字第号民事裁定,于年月日向本院设立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元,产生利息元。经公告并进行债权登记,本院已对与该次海事事故有关的债权作出确认,上述债权人可以参加对基金的分配。各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和数额如下:(写明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和数额)。以上总额为元。经本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没有达成受偿协议(或达成受偿协议如下:)本院认为,债权人提出索赔的数额高于可分配基金的数额,应按比例进行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

26、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列明具体受偿情况)。(达成协议的,则在列明协议内容后,写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以上受偿协议予以认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按协议分配。”)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22申请人:,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被申请人:,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该村主任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内的补偿款万元(开户银行:信用社;账号:(.)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贵院受理

27、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牡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期内,被申请人提起了上诉,现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在本案中,贵院接受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依法作出()牡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对牡丹江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期给付被申请人一元补偿款在牡丹江东安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账户(开户银行:信用社;账号:.),申请保全其中的万元。因本案已进入二审程序,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对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予以查封冻结,请予准许。人民法院申请人:代理人:年月0民事裁定书篇2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终号上诉人(一审起诉人):,o(以上

28、写明上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概述上诉人主张的事实和理事实和理由:由)。本院认为:(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相关事由和理由进行分析评判,阐明一审裁定不予受理正确,上诉请求应予驳回的理由)。综上,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24()民初号原

29、告:,性别:,年一月日生,汉族,住址:电话:被告:,性别:,年一月日生,汉族,住址:电话:原告与被告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年月B,提出异议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B(院印)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25申请人:被申请人:一案,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申请人/担保人以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o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期限为年月日。

30、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B(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26()民特号申请人:,O申请人申请确定监护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称(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经审理查明:(写明被监护人基本信息,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原指定监护情况、拟指定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事实)。本院认为,(写明撤销原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规

31、定,判决如下:一、撤销为的监护人的指定;二、指定为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年月B民事裁定书篇27()民终号(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你(你公司/单位)因与(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写明一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_民初_号民事判决/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已经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本院。经审查,本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你(你公司/单位)应向本院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公司或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应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授权范围)。

32、(涉外案件中还应写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他人代理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二、你方可以向本院提供与该案有关的证据。(以上材料请用A4纸提交,左侧留出3厘米装订空白)三、当事人参加诉讼,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四、本案二审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组成。书记员由担任。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如果你(公司/单位)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申请对裁判文书中的有关内容

33、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申请不予公布的,至迟应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经我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特此通知。联系人:部门:职务: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年月B(院印)民事裁定书篇28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号解除保全申请人:,O被申请人:(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裁定,(写明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于年月一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解除保全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项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保全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写明保全措施)。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民事裁定书篇29申请人:被申请人:本院于年月日依法受理了破产还债一案,债务人于年月日提出和解申请,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本院裁定认可。现和解期限届满。现查明:(写明债务人已完全履行了和解协议的情况)本院认为,债务人公司履行了和解协议,清偿了债务,破产原因已消除,根据

35、法(条例)第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破产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宣告之日起生效。此致人民法院反诉人:日期:民事裁定书篇30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因(写明申请债权登记的理由),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要求(写明申请债权登记的具体请求),并提供了等文书(或证据)。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准予债权登记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人债权登记的申请。申请登记费元,由申请人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民事裁定书篇31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被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请求人于年一

36、月一日向本院提出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要求(写明申请证据保全的具体内容)。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向请求人发出提供担保通知书,要求请求人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提供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担保。(写明请求人未提供担保的事实或提供的担保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请求人的海事证据保全申请。案件申请费元,由请求人负担。民事裁定书篇321 .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2 .正文。(1)请求事项:明确、清楚地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

37、主张。(2)事实和理由。3.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二、格式:管辖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因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民事裁定书篇33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名称和案由)一案,申请人于年月一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向本院提供担保。本院认为(简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

38、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自即日起,扣押被申请人所属(写明停泊港口、船籍和船名);责令被申请人提供(写明货币名称和数额或法院认可的其他财物若干等)担保。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民事裁定书篇34省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Mra第V原告:,女,52岁,汉族,原(总经理),住市建筑设计院宿舍。委托代理人:,市新浦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市新浦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地址在O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市董事会承包合同纠纷,愿意通过内部协调解决,要求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和第131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200元及其他诉讼费2200元,共计4400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年月B书记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