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马颊河(津期店闸上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评价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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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德州市马颊河(津期店闸上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德州市河道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日期:2023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德州市马颊河(津期店闸上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09-371400-04-01-35357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夏津县周哈庄村(桩号104+625)至津期店节制闸(桩号129+078)地理坐标起点:(东经116度07分42.632秒,北纬36度53分54.143秒)终点:(东经116度15分51.660秒,北纬37度04分14.772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

2、27防洪除涝工程用地(用海)面积(亩)/长度(km)总用地面积2529.72,工程用地面积为321.86,临时用地面积2207.86,全长24.5km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德发改革复字20239号总投资(万元)27045.29环保投资(万元)83.19环保投资占比(%)0.31%施工工期(月)2024年3月-2025年6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面积(亩)2529.9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

3、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经查询山东省“三区三线”最新划定成果,本工程涉及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是根据美价设置原贝七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IJ表要求,需设置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德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提出未来德州市形成以漳卫南运河、马颊河、徒骇河、德惠新河为骨干的防洪排涝体系,实施马颊河骨干河道通畅工程、提升骨干河道行洪能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在“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

4、环节实施方案推进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主要支流治理。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提出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情况,其中马颊河成为提升骨干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工程之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实施后,可进一步完善我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抵御水旱灾害能力和水土资源保护修复能力,对环境总体而言是有利的,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大多不利影响是短暂的、可控的,通过针对性措施可予以减轻、避免或降低到最低限度。1、有利影响十四五水利建设,可进一步完善我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坑塘整治、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可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增强河道防,洪除涝能力,减少因洪水冲刷导致的土壤侵蚀破坏实施河道工程、病险水

5、闸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旱灾害防御、蓄滞洪区建设等重点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可提升重要河流和重点区域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洪水对土壤的冲刷。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将有效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将有力改善河湖生态健康,推进水土流失治理。2、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十四五”时期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在建设期,建设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建设时产生的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部分水利工程建成后对环境有一定不利影响。及

6、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规定了: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等干流河道及赵牛新河、苇河、管氏河、四新河、笃马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马颊河自夏津县周哈庄村入德州市境内,在乐陵市马桥村出境,流经德州市夏津、平原、德城、陵县、临邑、乐陵、庆云七县(市、区)。德州市境内河道长度189.16km,流域面积3704.37km2工程规定范围起点为夏津县周哈庄村(桩号104625),终点为津期店节制闸(桩号129+078)。总用地面积2529.72m2,全长24.5km。见图1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在“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中提出:推进流域面积3000k11

7、12以上主要支流治理。其中马颊河德聊边界津期店闸河段治理列入该实施方案,项目用地为规划的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德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及“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根据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5171-96)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河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在堤防工程背水侧紧邻护堤地边界线以外,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工程保护范围。根据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2015年2月1日实施),徒骇、马颊河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外延200m区域。表1-2本项目与各类规划符合性要求。标准标准规范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德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未来德州市形成以漳卫南运河、马颊河、徒骇河、德

8、惠新河为骨干的防洪排涝体系,实施马颊河骨干河道通畅工程、提升骨干河道行洪能力。通过河道达标治理,提高防御洪水能力,保护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河道整治、清淤疏浚等措施,改善河道及区域生态环境,打造美丽河道,提升沿线环境品质;通过拦河闸坝建设,合理开发利用雨洪资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符合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等干流河道及赵牛新河、苇河、管氏河、四新河、笃马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本工程位于夏津县周哈庄村至津期店节制闸的综合治理工作符合“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推进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马颊河德聊边界津期店闸河段治理列入该实施

9、方案,项目用地为规划的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对马颊河部分干流河道进行河道清淤疏浚及扩挖工程、堤防工程、堤顶防汛路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小王庄涵闸、马颊河倒虹吸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七部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 1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

10、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见下表:表13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符合性管控要求项目情况否合是符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不涉及符合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不涉及符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不涉及符合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

11、测、标本采集不涉及符合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涉及符合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不涉及符合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符合德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指出,未来德州市形成以漳卫南运河、马颊河、徒骇河、德惠新河为骨干的防洪排涝体系,实施马颊河骨干河道通畅工程、提升骨干河道行洪能力。重要生态修复工程不涉及符合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加快推进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

12、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建设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2.2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调整报告本项目位于夏津县周哈庄村(桩号104+625)至津期店节制闸(桩号129+078),属于生态保护红线马颊河区域,见下表:表141夏津县生态保护红线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区域段1YS3714271110027马颊河

13、1.32夏津县2YS3714271110028山东黄河故道国家森林自然公园7.34夏津县3YS3714271110029山东九龙口国家湿地自然公园9.02夏津县表142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0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G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入灾害防本项目为水利项目,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符合治

14、和应急抢险活动;(4)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5)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6)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7)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8)重要生态修复工程。2.3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15、。2.4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无工艺用水,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限;项目占地为原堤顶路用地,临时用地施工期结束后不再占用,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限。2.5 5与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表1-5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止发设动要求禁开建活的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本项目为水利项目,不在所列禁止项目清单内。符合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

16、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H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制发设动要限开建活的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7、: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河道范围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

18、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本项目为马颊河综合治理工程,已获得发改委的批复,位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本项目属于生态功能保护区,已取得了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夹德发改复字20239号批复文人。符合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在

19、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o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各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行,同时须

20、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耍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利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

21、准同.T思、O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0、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

22、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聚氯乙烯、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1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相关规定。12、沙化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相关规定。资利总要水源用量求1、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

23、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2、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3、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项目施工期用水量小,由河道取水,运营期不用水。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大气污染物排放。(2)噪声和振动影响。(3)固体废弃物。(1)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产生于土方挖掘、车辆运符合(4)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实施是否会引起建设区周边地形、植被、土壤结构发生变化,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输、物料堆放、渣土清运等活(2)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为各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等,在施

24、工及材料运输中;(3)本项目建设工程量大,涉及大量的,土方工程,同时带来一定的建筑垃圾;(4)通过对本工程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可知,本工程土方开挖将对原有的植被和表层土壤造成破坏;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综上,本项目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清单方面分析,均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1-6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

25、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本项目为马颊河夏津县周哈庄村津期店闸干流。已经过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符合第十四条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改建。在堤防上新建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应当服从河道主本项目严格遵循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及定期检查。符合管机关的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按照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

26、决将移民安置规划与工程影响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治理相结合,妥善安排好移民的生产、生活符合第十I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本项目严格遵循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符合第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本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依托卫生设施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洒水降尘水自然损

27、耗,不外排。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符合第二十六条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本项目不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符合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符合性分析表1-7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体工程选址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水土保持法要求本工程情况分析评价结论1水保法第17条规定: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

28、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区域取土、挖砂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符合法律要求2水保法第18条规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本项目不涉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不存在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3水保法第24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

29、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项目区无法避让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存在制约性因素,方案通过提高防治标准、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手段,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4水保法第28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产生的废弃砂、石、土、肝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主体设计对工程建设期间开挖的土石方除用于项目自身回填外,剩余部分全部弃置在专门的临时弃土场,最终由建设单位安排综合利用,不产生永久性弃渣本方案将对临时弃土场选址进行评价,并对进行水土保持

30、措施设计5水保法第38条规定: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砰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主体设计对各施工区域进行了表土的剥离及回填,方案对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区域进行补充表土剥离,并采取防护;主体设置了临时弃土场,但对其防护设计考虑不足,方案就此进行补充防护设计存在制约性因素,本方案将在后面的章节设计中补充表土剥离及保护,以及临时弃土场的整地及植被恢复设计等,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5、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主

31、体工程选址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对主体工程选址的约束性规定本工程情况分析评价结论1选址应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工程选址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存在制约因素,执行一级防治标准,加强措施防护,提高措施设计标准,建议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施工扰动范围,降低水土流失发生隐患,使选址符合要求2选址应避让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工程选址不涉及符合法律要求3选址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工程选址不涉及符合法律要求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办法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

32、批监管办法:“对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公路、铁路、输油输气、轨道交通和调水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提早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时就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区类型、地理位置坐标和占用范围,与相关主管部门和技术单位沟通、衔接,编制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影响专章,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本项目穿越马颊河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相关要求编制了德州市马颊河(津期店闸上段)综合治理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不可避让方案,并进行了专家论证,论证结论纳入了环评报告表。7、工程方案与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本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德州

33、市段马颊河干流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局部堤防加高培厚、改建穿堤涵闸及涵管、修建堤顶防汛路等工程,全面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治理后河道排涝能力满足5年一遇排涝标准,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结合堤防加高培厚,硬化或改建堤顶防汛路,满足河道防汛抢险、工程运维与管理的要求。本报告治理范围为德州、聊城境内李奇节制闸至津期店闸部分,设计桩号2+000-26+453,长度约24.50km。本工程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功能,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为国家产业结构中的鼓励类项目。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202

34、2年)、符合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徒骇、马颊河系防洪规划(山东省水利厅,2008年)、山东省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山东省水利厅,2013年)、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德州市水利局,2020年)、德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等地方政策。经查询山东省“三区三线”最新划定成果,本工程涉及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除此以外本工程不涉及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及石漠化敏感区、各级各类遗产地、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工程建设符合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

35、年1月)附件1中确定的第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第6条: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增加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工程建设会临时占用部分耕地、林地和草地,造成部分植被损失,但是本工程通过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提高了临时占用土地的林草覆盖率。总的来说,本工程的建设不会降低工程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工程通过对马颊河河道综合治理,提高了河道的通水能力和

36、防洪能力,有效调节了区域水资源时空分布,满足了附近人民生活用水、灌溉用水,有效提高了流域的水资源利用效率,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本工程所涉及的夏津县香赵庄镇、东李官屯镇、雷集镇和平原县腰站镇均位于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本工程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不涉及被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8、主体工程总体布置的分析评价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主体设计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时.,尽量减少永久占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周边耕地和植被的破坏,符合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的要求;开挖土石方多用

37、于主体工程回填,以挖作填,剩余土石方回填至取土坑内,符合土石方挖填数量最优化原则,满足土石方调运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运距合理的要求;施工后期主体对临时占用耕地等区域进行复耕,及早恢复土地性质。综上,主体工程的布局最大程度上减少了永久性占地,同时对临时性占地及早进行恢复利用,工程建设尽量减少了地表扰动范围,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基本满足要求。二、建设内容理置地位本项目工程名称:德州市马颊河(津期店闸上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起点为夏津县周哈庄村(桩号104+625),终点为津期店节制闸(桩号129+078),全长24.5km。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2730003地理坐标为:线起点经纬度E111

38、6o7,42.632,N36o53,54.143;终点经纬度为E116o15,51.660zN37o414.772。详见地理位置附图2。1、项目组成1.1 主体工程本工程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及扩挖工程、堤防工程、堤顶防汛管理路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马颊河倒虹吸工程、小王庄涵闸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七部分通过河道达标治理,提高防御洪水能力,保护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河道整治、清淤疏浚等措施,改善河道及区域生态环境,打造美丽河道,提升沿线环境品质;通过拦河闸坝建设,合理开发利用雨洪资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详见下表:表2-1本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L指标单位数量备注项目组成、.m21.3

39、2及规模河槽边坡/17.901:3+早舟km1Q左堤1.7km,右二堤防堤顶宽度m1.J1堤(结合修路布置)O.2km内外坡比/3修建长度km16.0左岸1.7km,右堤顶道路沥青混凝岸14.3km左岸拆除重建段型式拆除重建穿涵闸座/座土路面、水泥路面6恢复水泥土路面,右岸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5处涵洞四建筑物维修改造穿堤涵洞座2改建为涵闸五马颊河设计引水流量m3/s13.8倒虹吸工程(马颊河防洪影响工程)新建分水闸座1新建暗涵km2.70暗涵断面尺寸m3X3新建泵站处1单机容量kw15754用1备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国有土地征地面积亩318临时用地面积亩2207七施工施工导流/分期导流施工

40、准备工期月1施工主体施工期月16施工完建期月1施工总工期月18八经济指标工程部分投资亿元2.11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亿元0.41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亿元0.0083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亿元0.062静态总投资亿元2.66九综合利用经济指标河道单位长度整治投资万元km751防洪治理段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9.6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比/1.35国民经济净现值万元29961.Ll总体布置本工程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及扩挖工程、堤防工程、堤顶防汛路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小王庄涵闸、马颊河倒虹吸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七部分。马颊河自夏津县周哈庄村(李奇节制闸下2.6km处)进入德州境内。本次马颊河津期店闸上段综合治理工程,工

41、程治理起点为夏津县周哈庄村(桩号104+625),终点为津期店节制闸(桩号129+078),全长24.5km,按照分期、分段治理的原则,根据已确定的本河段防洪标准,综合治理内容包括:周哈庄村(桩号104+625)至六马河以下(桩号124+125)段19.5km主河槽按照“61雨型”防洪标准进行清淤疏浚。六马河以下(桩号124+125)至津期店节制闸(桩号129+078)段5.Okm河道主槽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切滩扩挖。左岸堤防加高培厚长1.7km,分别位于河道设计桩号122+025123+225段长1.2km、121+225121+425段长0.2km、105+325105+625段长0.

42、3km。右岸堤防加高培厚长0.2km,位于124+425124+625。左岸堤防加高培厚长1.7km,分别位于河道设计桩号122+025123+225段长1.2km121+225121+425段长0.2km、105+325105+625段长0.3km。右岸堤防加高培厚长0.2km,位于124+425124+625。堤顶防汛管理道路硬化总长16.0km,其中左岸长1.70km(为左岸堤防加高培厚后恢复重建)、右岸长14.30km)津期店闸以上河道两岸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8处;新建马颊河倒虹吸工程1处;津期店闸以下小王庄涵闸上游新增拦污闸工程1处。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主体设计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时,

43、尽量减少永久占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周边耕地和植被的破坏,符合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的要求;开挖土石方多用于主体工程回填,以挖作填,剩余土石方回填至取土坑内,符合土石方挖填数量最优化原则,满足土石方调运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运距合理的要求;施工后期主体对临时占用耕地等区域进行复耕,及早恢复土地性质。综上主体工程的布局最大程度上减少了永久性占地,同时对临时性占地及早进行恢复利用,工程建设尽量减少了地表扰动范围,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基本满足要求1.1.2河道及堤防工程布置1、河道清淤疏浚与扩挖工程根据现状防洪能力复核,周哈庄村至六马河段19.5km长河道基本满足“61雨型”防洪要求,该河段以现状河道两岸河口

44、线控制,并恢复山东省海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马颊河河底比降,对主河槽进行清淤疏浚。六马河至津期店闸河段按满足50年一遇防洪要求采取切滩扩挖方式相应扩大主河槽行洪断面,为避免新增工程永久占地,根据现状两岸滩地土地性质,主河槽向右岸偏移,至津期店闸上与节制闸平顺衔接。主河槽切滩扩挖时应避让等级公路桥、高压线等重要基础设施。2、堤防工程本次治理范围内左、右岸堤防长度分别为26.4km、26.4km。对不能满足防洪标准的堤段进行复堤,堤线布置与现状河势流向相适应,堤线布置力求顺直,避免出现急转弯。(1)堤防加高培厚段对堤防欠高超过Im的左岸堤防,拆除现有堤顶防汛管理路水泥路面,按照设计复堤断面进行堤防填

45、筑,复堤长度共L70km。对右岸0.2km堤防超高不足段,结合堤顶防汛管理路建设一并布置。(2)应急防汛措施对于堤防欠高低于0.5m且堤顶已铺设水泥路,路况较好的堤段,采用应急防汛措施。长度共0.8kmo(3)、堤顶防汛管理路为满足河道防汛交通要求,对治理段(周哈庄村津期店)现状右岸14.30km长无堤顶防汛管理路、左岸堤防加高培厚段1.7km路面进行硬化。路基纵断而设计尽量保持与原堤顶高程持平,减少对沿线上堤坡道的影响。3、马颊河倒虹吸工程布置从十三干渠北张村北侧设进口分水闸一座,闸门净尺寸2.2mX2.2,分水闸后接输水暗涵,暗涵净尺寸3mX3m,暗涵壁厚0.5m,总长2.7公里,暗涵穿越马颊河段设置倒虹。暗涵出口设置出口控制闸,闸门净尺寸3m3mo暗涵接提水泵站前池,提水泵站设置5台轴流泵(4用1备)泵站流量13.8m3/s、设计扬程7.16m,经提水泵站后,十三干渠的黄河水进入六马河再入夏津水利,作为夏津县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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