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950324 上传时间:2024-03-2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执业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济宁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聘用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曲阜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依法成立的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第三条聘用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对出具的工作结果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计局对利

2、用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第四条审计局负责对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第二章社会造价咨询机构的选择第五条审计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方式选定入围造价咨询机构,并负责对入围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严格的进入退出机制。入围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执业三年以上,内部已构建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第六条审

3、计局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受到限制等情形,需要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审计工作时,应当从入围造价咨询机构中选取。第七条承担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结算编制或结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审计工作。第八条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委托程序。(一)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分配管理制度。根据曲阜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二、分配方案,1、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采用直接选定方式”的要求,审计项目主要采用直接选定的方式选聘造-2-价咨询机构。原则上未完成已接受聘用业务的造价咨询机构不再参与新项目聘用。(二)审计局

4、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审计服务委托合同。(三)每个聘用项目确定后,造价咨询机构需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向审计局提报业务人员配置方案,并对提报人员的执业行为负责。所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曲阜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中的人员,其中一名人员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第三章造价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在实施审计前,应就审计质量和廉洁自律向审计局作出书面承诺。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应先送交审计局,再由审计局移交给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未经审计局同意,参审造价咨询机构不得擅自接收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第十一条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应在接收资料一周内,

5、向审计局提交审计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审计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工作起止时间、审计组织措施与人员分工等基本要素。第十二条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实施现场实地勘察、工程量及总价核对等审核程序,必须通知市审计局,由审计局负责组织并安排人员参加。第十三条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在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审计局报告。审计局应及时组织参审造价咨询机构、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单位共同就参审造价咨询机构提交的书面初审结果进行核对。第十四条委托项目审计工作任务完成后,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必须向审计局提交初审报告。初审报告除应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行业规范外,还必须符合国家审计的要求。同时,参

6、审造价咨询机构必须将工程资料全部返还给市审计局,并按时主动做好项目的归档立卷工作。若有资料遗失,审计局将依法依规追究参审造价咨询机构的相关责任。第十五条审计局对参审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核(计)结果组织其他入围的造价咨询机构或审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审计局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的初步结果复核后,方可交建设、施工单位等单位签章确认,按规定程序出具正式审核(计)报告。第十六条审计局对参审项目的审计质量和聘用造价咨询机构执行廉政纪律及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聘用造价咨询机构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4-第十七条审计局对聘用造价咨询机构项目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后,误差

7、率大于2%(含2%)的,扣减该项目50%的审计费用;误差率大于3%(含3%)的,扣减该项目全部的审计费用。第十八条聘用造价咨询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审计局在曲阜市财政安排的专款中列支;付费标准由审计局与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合同约定。第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回避:(一)被审计建设项目的概(预)算、评审、工程结算系本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人员编制的;(二)与被审计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三)与被审计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审计业务的;(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8、第二十条聘用造价咨询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局不再安排参与审计工作,并清退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入围造价咨询机构,同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一)隐瞒审核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舞弊的;(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三)审核结果误差超过5%的;(四)将参与的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五)违反审计工作纪律的;(六)不按时间要求向市审计局出具审核(计)报告而延误审计工作,影响严重的;(七)造价咨询机构在审计项目安排及审计实施中,3次不服从市审计局工作安排的;(八)泄露被审计单位秘密的;(九)私下直接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项目关联单位提报的任何资料;(十)现场勘察、工程量及总价核对等关键工作环节未提前通知市审计局的;(十一)所出具的审核(计)结果出现金额、单位名称等重大错误;(十二)其他违反规定的事项。第二十一条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因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给审计机关、建设单位或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未审结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6-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3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