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机〔2014〕331号-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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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六机(2014)331号关于发布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中月根据集团公司全面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加强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体系,规范工程项目设备租赁管理行为,集团公司制定了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超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规范工程项目设备租赁管理行为,提高施工成本中设备租赁费用的管控能力,根据集团公司施工设备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施工设备租赁的管理。按设备的来

2、源,设备租赁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从企业外部市场租赁的设备(以下统称“外租”),以及从企业内部租赁的设备(以下统称“内租”)的管理工作。融资租赁设备属于设备购置范畴,纳入自有设备管理,按照中国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设备租赁遵循“层级管理、集中管控、先内后外、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设备配置的集中管控,充分调剂使用自有设备,以内部调配或内租为主,外部租赁为辅,控制外租设备使用规模。第四条设备租赁计费方式主要有:工作量法,月租和台班/小时租赁三种形式。设备租赁优先选择按工作量法计量租赁费;按月租赁单价控制在租赁指导价范围之内,特殊情况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禁止以小时或台班计

3、费长期租赁设备,确需按照小时或台班租赁设备的,连续按照小时租赁设备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连续按照台班租赁设备时间不得超过15天(单次结算费用不得超过月租价格)。项目应严格控制临时性租用设备的次数,当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月租价格。第二章设备租赁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为集团公司、公司、专业机构/项目部三个管理层级,分别为设备租赁的管控层、主责层及执行层。各层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租赁的归口管理部门,上级管理部门对下级管理部门具有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能。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集团公

4、司管理要求,制订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和管理流程;2 .根据集团公司租赁实际情况,结合股份公司设备租赁指导价,定期发布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主要设备租赁指导价;3 .定期发布集团公司外租设备合格供应方名录;4 .建立集团公司闲置设备信息平台,统筹安排集团内部设备的调剂和租赁;5 .审核、上报大型施工设备租赁方案;6 .每季度收集汇总各单位设备租赁信息,并进行分析,形成外租设备价格调查表(附表1)定期上报股份公司;7 .检查监督各单位设备租赁实施情况;第七条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的主要职责1 .严格执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相关办法,制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细则和管理流程;2 .参加项目现场调查,了解

5、项目所在地设备租赁市场状况;参加审定项目设备配置方案;3 .审批项目部上报的设备租赁计划,其中大型施工设备租赁方案应上报集团公司审批;4 .负责组织本单位外租供方准入资格的审查、登记及年度审核工作,向集团公司推荐合格外租供方;5 .每季度汇总本单位设备租赁信息,发布本单位施工设备租赁限价,并上报集团公司;6 .组织项目设备租赁合同评审;7 .审核项目部上报的设备租赁费结算;8 .负责项目部大型设备的考察、选用、租赁、合同签订、进出场管理。第八条专业机构/项目部设备租赁管理的主要职责1 .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设备租赁计划、上报设备租赁申请;2 .按照公司批复意见以及项目设备配置方案实施,组织设备

6、租赁合同的洽谈、拟定与评审;3 .组织租赁设备的进场、验收及建立台账;负责设备现场调配,提高设备利用率;监督设备的使用、维修及保养;4 .负责租赁设备台班的签认、单机消耗管理、租赁费的核算及上报;负责按照上级公司批复意见结算租赁费;负责组织租赁设备的退场工作;5 .负责制定租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全过程综合管理。第三章外租设备合格供方管理第九条外租设备供方(以下简称“外租供方”)为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应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外租供方为单位的,其资格必须合法,具有“两证一照”,并在有效期内。“两证一照”是指企业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第十条外租供方

7、用于出租的设备必须是合法取得,法定检测合格,技术状态完好的设备。第十一条对外租供方实行集中管理、资格准入制度。所有参与集团公司项目设备租赁活动的外租供方,必须先办理准入资格手续,并取得合格外租供方资格。第十二条外租供方必须具备与经营业务相匹配的信誉和能力。各单位在引进外租供方过程中应优先选择与一般纳税人合作,并要求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应要求其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调整定价原则,降低交易价格。必须对外租供方的能力、业绩和信誉进行考核,分批次、有计划、有重点的引进,控制准入质量。第十三条外租设备合格供方1.项目部向三级公司推荐准入的外租供方,必须认真考察外

8、租供方资料的真实性,并填写外租供方评价表(附表2)。2 .公司对项目部推荐的外租供方进行评价,对外租供方的能力、业绩和信誉进行考核。评价应包括供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项服务价格清单、近两年业绩、设备拆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交货期、业绩、保险单以及风险因素等,租赁特种设备时须要求外租供方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资料。3 .公司在组织评选合格外租供方时,必须严格遵守选用纪律,要客观、公正、科学的做好评选工作,保留外租供方人员资格证以及对外租供方的评价记录;对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外租供方,经查实后取消其准入资格

9、并列入黑名单。4 .上报: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前,公司将评价合格的外租供方汇总成外租设备租赁供应方评审目录(见附表3)上报集团公司。5 .发布:集团公司对各公司上报的外租供方进行综合评价,经评审合格后,发布集团公司外租合格供方名册。6 .外租设备合格供方的管理(1)新增批准:对于外租合格供方名册未涵盖的设备外租供方,确有需要时,由公司负责进行补充评价,评价合格的外租合格供方及时上报集团公司。(2)动态管理:公司定期组织对租赁合格供方名册进行复评,对于履约不好的租赁供方,应予以取缔。复评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3)更新:根据各公司复评结果,集团公司及时增加新评价的合格供方,剔除不合格供方

10、,更新外租合格供方名册。第十四条各单位在选用租赁设备时,必须优先采用内部设备。确需外租的,必须从外租合格供方名册中选用。如名册中没有相应的供方,确有需要时,必须坚持“先评价准入后使用”的原则。第十五条项目部单次临时性租用设备,结算额度在5000元(含)以下的,如能够即时开具发票、结清租费,外租供方不受准入条件限制,但须确保设备技术性能满足施工要求。第四章设备租赁指导价第十六条外租设备价格调查各单位按施工区域进行统计、分析设备租赁情况,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前向集团公司上报外租设备价格调查(附件1)。集团公司收集汇总各单位设备租赁信息并进行分析,将外租设备价格调查表上报股份公司工业设备部。

11、第十七条设备租赁指导价格和设备租赁限价集团公司根据股份公司项目主要外租设备租赁指导价格、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外租设备实际租赁单价和租赁设备使用情况,制定集团公司的项目主要外租设备租赁指导价格,并在每年的6月和12月进行发布。公司应建立公司设备租赁平台,根据分片区对项目外租设备价格的调查情况,每季度发布本单位施工设备租赁限价。租赁限价原则上不得超过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指导价格,如果租赁限价超过集团公司指导价格的10%,应报集团公司审批,超过指导价格的10%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外租设备的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公司发布的租赁限价。第五章外租设备的选用管理第十八条各单位选择外租设备时,要公平、公正的比性能、比价

12、格、比服务,确保选中设备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外租设备的使用年限,原则上通用外租设备必须是出厂在5年以内且性能良好的设备。第二十条各单位应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要求:(1)严禁租用公司内部各级领导、内部员工及亲属设备;(2)严禁内部员工集资或参股购买设备出租到本单位;(3)严禁擅自租用小汽车,项目的公务用车执行中铁六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于通用设备计划连续租用2年及以上或者一个项目单台设备租赁费达到设备原值80%以上的,原则上鼓励单位购置,确因资金不足的单位可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解决。第六章设备租赁的计划管理第二十二条前期调查: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对

13、当地施工设备租赁市场资源、租赁价格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施工区域租赁设备调查报告。第二十三条设备配置方案:项目开工前,项目部编制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附件4)上报公司,公司设备管理部门遵循先内后外的原则,优先考虑使用自有设备,审核、批复项目设备配置方案。第二十四条设备租赁计划:项目部根据公司批复的设备配置方案,设备租赁实施前30天,项目部填写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审批表(附表5),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上报三级公司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设备租赁手续。第二十五条租赁设备进场前,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认真研究施工组织,确定需要租赁设备的数量和时间,杜绝设备盲目进场。笫二十六条公司应严格审批

14、项目上报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审批表。重点审核内容: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设备来源是否在合格供方内、设备价格是否在指导价格内、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等,防止由于盲目租用而造成成本增大或造成公司自有设备的闲置。第二十七条外租大型设备管理1.外租大型设备需报集团公司审批。铁路混凝土箱梁提、运、架设备,架桥机,电气化作业车、大机养设备、长轨铺轨机、岩石隧道掘进机、盾构及其它原值大于300万元的大型专用设备租赁,在设备租赁前60天,公司编制大型设备租赁方案上报集团公司,有指挥部的要同时上报指挥部,经批准后,按集团公司批复,方可实施租赁。2 .集团公司优先调剂自有大型设备,组织双方

15、公司进行协商,签定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形式,租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同等规格设备的租赁指导价。如无法调剂,需上报股份公司审批的,集团公司及时上报股份公司。3 .涉及大型设备施工的机械专业分包,公司也应编制大型设备租赁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加强监管。第二十八条遇有突发情况,比如抢险、紧急任务需临时使用机械设备时,项管部(作业队)可先行租赁,事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第七章设备租赁的合同管理第二十九条合同双方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在设备租赁进场前完成租赁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合同签订主体为子分公司,子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授权项目部签订。严禁先使用后申请,或先使用后签订合同。第三十条租赁设备

16、必须签订规范的租赁设备合同,租赁合同采用中国中铁关于公布工程项目常用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租赁合同范本。项目部根据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文本,与出租方洽谈,组织合同评审,报公司审批。第三十一条租赁合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出租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营改增”以后按照财务管理部门相关办法执行。4 .租赁合同中要注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由出租单位承担,承租单位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5 .合同中要约定维修保养时间、每月最少工作时间及相关规定的扣款。6 .合同中要注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相关的责任。7 .合同要明确租赁设备未经项目部同意中途退场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8 .明确外租供方

17、在施工现场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第三十二条设备租赁费采取量价双控方式进行管控,设备租赁合同单价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下发的设备租赁指导价;按工作量法计费的设备租赁合同,总额实行上限封顶,严禁“开口”合同;因特殊原因超出指导价或预算,按照原申报程序进行审批。第三十三条设备租赁合同签订后,存公司设备管理部门、项目物机部、工经部、财务部及出租方各一份,作为结算支付依据。项目部物机部应建立租赁合同管理台账,及时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计量、结算、付款、合同变更、纠纷等重要信息予以登记。第八章设备租赁的现场管理笫三十四条租赁设备进场时必须进行逐台验证,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项目部应与租赁供方共同

18、确认机械设备规格型号、技术状况、出厂日期,评估设备价值,清点随机工具、辅机、附件及使用、维修保养技术资料,填写设备进出场签认记录(附表6),确保进场设备机况良好,随机工具、附件及技术资料齐全。根据设备进场情况,建立租赁设备管理台账。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要确定设备台班有权签定人,在设备租赁使用期间每日根据实际施工内容、机械实际运转情况,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表(附表7),需由项目领工员、出租方、有权签定人三方共同签字。设备租赁完成工作量需由项目总工复核签认,设备租赁使用时间和当月单机消耗由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复核签认。第三十六条项目部应根据进度安排,优化施工方案,加大租赁设备的统筹和调配力度,提高租赁设备

19、利用率,每月通过审核机械设备运转记录表任务量不足的外租设备要及时组织退租,减少设备占用时间;对油料超耗的租赁设备要重点分析原因,对盗卖油料的外租供方,项目部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退租,同时评定为不合格供方。第三十七条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每季度对租赁设备逐台进行机况验证,对于验证不合格的设备要求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合格的设备必须退租。第三十八条外协队伍使用项目部的机械设备,项目部必须根据劳务合同约定在当月劳务队伍结算中进行扣款。严禁项目帮助外协队伍提供设备租赁担保。第三十九条外租特种设备管理1 .外租特种设备应纳入公司、项目部的特种设备管理范畴,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公

20、司、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安全卡控措施,确保现场施工设备使用安全。2 .租赁特种设备时,须要求外租供方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留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3 .对于安装类的特种设备,要求出租方、安装方的资质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否则不得进场。4 .外租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地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装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第九章设备租赁的结算管理第四十条严格执行结算审批程序。项目部机管人员以机械设备运转记录表和设备租赁合同为依据,编制机械设备租

21、赁费结算单(附表8),认真填写并在其中注明需要扣款或增加款项的原因和金额,上报公司审批。外租设备结算审批重点内容:结算设备是否符合公司批复、单机消耗是否正常、台班签定是否真实、结算方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第四十一条在结算额度内支付租赁费用,杜绝无结算支付或超结算支付。第四十二条末次结算前,项目部要组织对外租供方使用的材料、施工安全、质量与人员管理等考核奖罚情况进行清算,在末次结算中一并结清;结算单要注明“末次”结算字样,并经外租供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第四十三条设备租赁结算应严格执行“四不结算、三不付款”制度。“四不结算”即没有合同的不结算、租赁期限、台班数量及工作量超出合同没有补充依据

22、的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未修订的不结算、不符合设备租赁管理规定的不结算;“三不付款”即结算未经批准的不付款、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备的不付款、结算依据不明确的不付款。第四十四条租赁费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到合同指定的账户。第四十五条项目部应按照核算单元建立“机械使用费结算和支付台帐”,临时租赁设备的结算情况应单独进行统计。第十章设备租赁的退场管理第四十六条设备租赁使用完毕退场前,项目部必须与外租供方办理退租手续,签订设备进出场签认记录(附表6),双方共同清点零部件、工具、技术资料,随机移交租赁供方,做好交接记录;对于重要设备拆卸前要进行运转检验,确认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将租赁合同进行封闭。第十一章

23、监督、监察管理第四十七条由集团公司成立设备主管领导、设备部、成本部、工程部、监察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设备管理监察组进行监督、监察。第四十八条设备管理监察组的主要职能是:1 .监督检查设备管理工作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2 .审核投入工程项目使用的设备来源、租赁合同;3 .监控租赁设备台班签认、结算支付情况等;4 .督查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组织并参加设备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四十九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擅自外租机械设备,或未经三级公司批准租费超限价的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中国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附表1外租设备价格调查表附表2设备租赁供应方评价表附表3外租设备供应方评审目录附表4项目部机械配置计划表附表5设备租赁计划审批表附表6设备进出场签认记录附表7设备运转记录表附表8设备租赁费结算审批单抄送:集团公司领导,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工程管理部、安质环保部、成本合同部、市场营销部、纪检监察部、企业发展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4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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