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厂房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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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厂房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化一、边坡施工1、总则1.1 为规范地面厂房边坡安全施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而编制。1.2 在进行厂房施工时,应全面分析工程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现场环境等因素,制定能满足地面厂房边坡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时地面厂房边坡施工进行安全风险评价,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3 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所进行的地面厂房边坡开挖、支护等作业。2、一般规定2.1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2.2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2.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2.4 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2.5 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闱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贲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2.6 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2.

3、7 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2.8 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3、施工准备阶段3.1 影响边坡施工安全的危害因素3.1.1 开挖线上部不稳定岩体、松动岩块,直接影响下部作业安全,应进行清除或加固支护处理。3.1.2 岩石性质的影响:包括岩石的坚硬程度、抗风化能力、抗软化能力、强度、组成、透水性等。3.1.3 岩层的构成与结构的影响: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及其分布规律、结构面的胶结情况、软弱面和破碎带的分布与开挖坡面的关系。3.1.4 水文条件的影响:主要是地卜水的埋藏深度及动态变化,地表水的作用情况。3.1.5 地貌的影响主要是

4、边坡的高度、坡度和形态。3.1.6 风化作用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风化作用减弱岩石的强度。3.1.7 气候影响因素。3.2 施工布置3.2.1 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3.2.2 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地基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2、交通道路畅通,区域内通行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3、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区并满足相关规定布置。3.2.3 施工区内起重设施、施工机械、移动式电焊机及工具房、水泵房、空压机房、电工值班房等布置应符合

5、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3.2.4 大型施工机械与车辆停放场的布置应与施工生产相适应,要求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基础稳固,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3.2.5 弃渣场布置应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3.3 施工道路布置3.3.1 永久性机动车辆道路、桥梁、隧道,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801)的有关规定,并考虑施工运输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修建。3.3.2 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2、道路最小转变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有足够的回车场地和安全墩)。3、路而宽

6、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4.4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4、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5、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6、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7、应设有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不得占用有效路面。3.3.3 施工现场临时性桥梁,应根据桥梁的用途、承重载荷和相应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修建,并符合以下要求:1、宽度应不小于施工车辆最大宽度的1.5倍。2、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护栏杆。3.3.4 施工现场架设临时边坡栈桥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础稳固

7、、平坦畅通。2、人行坡栈桥宽度不得小于1.2m。3、手推车便桥宽度不得小于1.5m。4、临边、临空处应按规定设有挡脚板、防护栏杆等。4、开挖4.1 覆盖层开挖4.1.1 在覆盖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块、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4.1.2 在覆盖层开挖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沟的施工,验证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4.1.3 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定的坡势,以利排水。4.1.4 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支护主要

8、采取锚固、护面和支档几种形式。4.1.5 作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4.1.6 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41.7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4.1.8 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4.

9、2 边坡石方开挖4.2.1 边坡石方开挖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同时应作好边坡开口线上下一定范围内的锁口和锚固工作。对于需要支护的边坡,采用边开挖边支护的方法,永久支护中的系统锚杆和喷混凝土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一个梯段高度,永久支护中的预应力锚索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两个梯段高度。4.2.2 边坡开挖时,不得采用对坡面产生破坏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米以内预留保护层;也可先进行坡面预裂爆破再进行主体石方开挖爆破,一般采用梯段加预裂爆破一次开挖。严格控制一次最大单药量,质点振动速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4.2.3 对于边坡易风化破碎或不稳定的岩体,应先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边开挖边支护。在有断层和

10、裂隙发育等地质缺陷的部位,应在支护作业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层的开挖。4.2.4 在开挖面匏近马道或平台设计高程时,各级马道及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马道或平台外侧,分别设置马道护栏及其它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4.2.5 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4.2.6 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两马道间的高差、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4.3 钻孔作业:4.3.1 钻机司机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单独操作。4.3.2 钻机的工作

11、地面应平整,在倾斜地面作业时,履带板下方应用楔形木块塞紧。不得在斜坡上横向钻孔作业。4.3.3 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作业人员宜佩戴口罩、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4.3.4 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盲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残空中钻孔。4.3.5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4.3.6 钻孔质量应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不得因钻孔误差影响爆破效果或发生安全事故。4.4 爆破作业。4.4.1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4.4.2

12、 爆破方案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按审批后的爆破方案作业。4.4.3 应提前进行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的爆破参数,施工中不断优化爆破设计方案,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有杂散电流存在,不得使用电爆网络起爆C444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使用应符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规定。4.4.5 装药应遵守下列规定: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作业人员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孔应采取补孔、补钻、清孔等处理措施。2、应从炸药运入施工现场开始,划定装药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3、夜间装药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不得用明火照明。装药用

13、电灯照明时,在距爆破折材20m外可用220V电压照明灯,在作业现场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灯。4、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5、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6、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7、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得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8、在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9、当采用机械化装药时应按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有关机械化装药规定执行。4.4.6 爆破警戒应遵守下列规定: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作业

14、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哨。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哨。3、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4.4.7 爆后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1、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区:如不能确认有无行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2、深孔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3、经检查确认无盲炮、爆堆稳定、无危坡、危石,爆破区安全后,经当班爆破负责人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4.4.8 爆破危害防治措施1、降低爆破震动强度的措施:减小爆破规模,降低一次爆破装药量;

15、采用亳秒延时雷管,减少最大一段起爆药量:加大间隔时间,避免不同段起爆炸药量爆破产生震动迭加增强效应。2、降低爆破冲击波的措施:合理选择爆破参数;堵塞长度和抵抗线:爆破岩体如漏气或存在软弱夹层应进行必要地处理;尽量使爆破方向不朝向建筑物和人员活动场所。3、爆破K石事故的预防:爆破技术设计要合理;按设计要求钻孔、装药、起爆,确保装药施工质量:按设计要求的填(堵)塞料、填(堵)塞位置和长度,进行填(堵)塞施工。4、预防爆破毒气中毒的措施:作业人员避炮应选择上风方向的安全位置;使用合格的炸药;爆后15min内不得进入爆区。4.5 土石方挖运4.5.1 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应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不

16、得带病作业。4.5.2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区前,应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4.5.3 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超载,出渣车车厢内严禁载人。4.5.4 挖掘机械: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得装车。4.5.5 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4.5.7 推土机在作业时,应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内。卜坡时,严禁空挡滑行。拖拉大型钻孔机械下

17、坡时,应对钻机阻滑。4.5.8 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严禁超速超我。459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窕、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4.5.10 施工设备应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5、支护5.1 边坡支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形式、工艺要求、岩体暴露时间等因素编制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5.2 作业人员应根据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支护。5.3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区的边

18、坡稳定情况,需要时应先进行安全处理。5.4 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应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行永久性支护。5.5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尘帽等防护用品。5.5锚喷支护5.5.1 施工前,应通过现场试验或依工程类比法,确定合理的锚喷支护参数。5.5.2 锚喷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安全地段。5.5.3 喷射机、注浆器等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554喷射作业面,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宜采用湿喷混凝土。5.5.5 岩石渗水较强的地段,喷射混凝土之前应设法把渗水集中排出。喷后

19、钻排水孔,防止喷层脱落伤人。5.5.6 凡锚杆孔的直径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时,不得安装锚杆;5.5.7 锚喷工作结束后,应指定专人检查锚喷质量,若喷层厚度达不到要求、有脱落、变形等情况,应及时处理。5.5.8 砂浆锚杆灌注浆液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前应检查注浆罐、输料管、注浆管是否完好。2、注浆罐有效容积应不小于0.02m3,其耐力不应小于08Mpa(8kgcm2),使用前应进行耐压试验。3、作业开始(或中途停止时间超过30min)B寸,应用水或0.50.5水灰比的纯水泥浆润滑注浆罐及其管路。4、注浆工作压力应逐渐升高。5、输料管应连接紧密,不得有回折。6、注浆作业应连续进行,罐内储料应保

20、持在罐体容枳的三分之一左右。7、喷射机、注浆器、水箱、油泵等设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破损或失灵时,应立即更换。8、施工期间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喷头、注浆管等管路的连接部位,如发现磨薄、击穿或连接不牢等现象,应立即处理;9、带式上料机及其他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设置保护罩;10、施工过程中进行机械故障处理时,应停机、断电、停风;在开机送风、送电之前应预先通知有关的作业人员;11、不得在喷头和注浆管前方站人:喷射作业的堵管处理,应尽量采用敲击法疏通,若采用高压风疏通时,风压不得大于04Mpa(4kg/Cm2),并将输料管放直,握紧喷头,喷头不得正对有人的方向:12、当喷头(

21、或注浆管)操作手与喷射机(或注浆器)操作人员不能直接联系时,应有可靠的联系手段;13、应适当减少锚喷操作人员连续作业时间。5.5.9 预应力锚索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锚索造孔采用潜孔锤风动钻进时,应采取必要的除尘措施。开孔时,对孔口松动岩块应进行清除,以避免冲击钻进时岩体掉块伤人。3、钢较线通过特制的放料支架下料,防其弹力将人员弹伤,往孔内安装锚索时,应由专人统一协调指挥。4、锚索张拉时,在千斤顶伸长端设置警戒线,以防张拉时出现异常伤人。5、锚索施工时,高压风管、高压油管的接头应连接牢固:造孔、张拉机械的传动与转动部分均需设置完备的防

22、护罩。6、安全监测6.1 为了确保施工期的安全施工,应进行安全监测。监测的部位包括开挖结构面和开口线上部岩体,通过人工巡视检查和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边坡岩体内部作用力和外部变形情况,评估和判断高边坡的稳定状况。6.2 施工期巡视检查:定期进行边坡的巡视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边坡是否出现裂缝,以及裂缝的变化情况(裂缝的深度及宽度)、是否出现抻渣或掠块现象,坡表有无隆起或下陷,排、截水沟是否通畅,渗水量及水质是否正常等,并做好巡视记录。6.3 边坡外部变形监测:在边坡重点部位,布置变形观测墩,施工期的变形观测应结合永久观测进行。通过大地测量法监测边坡变形情况,包括平面变形测量和高程变形测

23、量。有条件的宜采用较为先进的全球定位(GPS)变形测量系统。6.4 表面裂缝监测:主要监测断层、裂隙和层面的变化情况,通过在边坡裂缝衣面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裂缝的开合情况。6.5 深层变形监测:通过在边坡内部深层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内部变形情况。主要采用测斜仪、多点位移计、滑动测微计等。6.6 支护效应监测:主要是对锚杆、锚索应力监测,通过在典型部位锚杆、锚索上安装监测仪器,对锚杆、锚索的应力进行监测,反应锚杆及锚索的支护情况及支护效果。主要采用锚杆应力计及锚索测力计进行监测。6.7 爆破振动及声波测试:在边坡开挖过程中,由于爆破震动影响,有可能造成边坡失稳,通过爆破振动监测及

24、声波测试以控制爆破规模。采用设备宜为:爆破振动测试记录仪、声波仪等。6.8 边坡渗流监测:通过对地下水位和渗流量的变化情况来判断边坡的稳定状态。采用的设备为渗压计及测压管等。6.9 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边坡的变形数据的处理分析,是边坡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内容,用于对边坡未来的状况进行预报、预警,并对边坡的稳定现状进行科学的评价,预测可能出现的边坡破坏,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1.基坑施工2.1总则1.1.1 为了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制

25、定本标准。1.1.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设计、施工、风险分析及基坑工程安全监测、基坑的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1.1.3 建筑深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深基坑及其周边一定范困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降排水条件、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工期条件等因素,并应结合工程经验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2 一般规定2.2.1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条件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气候等情况,编制支护结构施工方案。临水基坑施工方案编制应考虑波浪、潮位等对施工的影响,并应符合防汛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2.2.2 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应与降水、开挖相互协调,

26、各工况和工序应符合设计要求。2.2.3 基坑支护结构施工与拆除不应影响邻近市政管线、地下设施与周围建(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必要时应采取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2.2.4 支护结构施工应对支护结构自身、已施工的主体结构和邻近道路、市政管线、地下设施、周围建(构)筑物等进行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支护结构施工对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影响。2.2.5 施工现场道路布置、材料堆放、车辆行走路线等应符合荷我设计控制要求;当采用设置施工栈桥措施时,应进行施工栈桥的专项设计。2.2.6 基坑工程施工中,如遇邻近工程进行桩基施工、基坑开挖、边坡工程、爆破等施工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协

27、商确定相互间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方法,必要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相互影响。2.2.7 支护结构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性施工,以评估施工工艺和各项参数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应调整参数、工法或反馈修改设计选择合适的方案,以减少时周边环境的影响。2.2.8 基坑开挖支护施工导致邻近建筑物不均匀沉降过大时,应采取调整支护体系或施工工艺、施工速度,或设置隔离桩、加固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反压与降水纠偏等措施。2.2.9 基坑工程地下水控制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坑挖深、地下水降深以及环境条件综合确定,宜按工程要求、含水土层性质、周边环境条件等选择明排、真空井点、喷射井点、管井、渗井和辐射井等方法,并

28、可与隔水帷幕和回灌等方法组合使用,并应优先选择对地下水资源膨响小的隔水帷幕、自渗降水、回灌等方法。2.2.10 基坑穿过相对不透水层,且不透水层顶板以上一定深度范围内的地下水通过井点降水不能彻底解决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排水、处理等措施。2.2.11 管井降水、集水明排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出水含砂量,在降水水位稳定后降水后其含砂率(砂的体积:水的体积)粗砂地层应小于1/50000,细砂和中砂地层应小于1/20000o2.2.12 抽排出的水应进行处理,妥善排出场外,防止倒灌流入基坑。2.2.13 采用不同地下水控制方式时,可行性或风险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水明排方法时,应评价产生流砂、流土

29、、潜蚀、管涌、海空、塌陷等的风险性:2隔水帷幕方法时,应评价隔水帷幕的深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3回灌方法时,应评价同层回灌或异层回灌的可能性。采用同层回灌时,回灌井与抽水井的距离可根据含水层的渗透性计算确定;4降水方法时,应对引起环境不利影响进行评价,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致因降水引起的沉降对邻近建筑和地下设施造成危害;5自渗降水方法时,应评价上层水导入下层水对下层水环境的影响,并按评价结果考虑方法的取舍。2.2.14 对地下水采取施工降水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降水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颗粒的流失:2防止深层承压水引起的流土、管涌和突涌,必要时应降低基坑下含水层中的承压水头:3评价

30、抽水造成的地下水资源损失量,结合场地条件提出地下水综合利用方案建议。2215应编制晴雨表,安排专人负责收听中长期天气预报的工作,并应根据天气预报实时调整施工进度。雨前要对已挖开未进行支护的侧壁边坡采用防雨布进行覆盖,配备足够多抽水设备,雨后及时排走基坑内积水。2.2.16 坑外地面沉降、建筑物与地下管线不均匀沉降值或沉降速率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对策。2217降水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降水目的、降水技术要求(降水范围、降水深度、降水时间等)、降水工程可能涉及的环境保护范围等进行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施工时地下水位应保持在基坑底面以下0.5以下或满足设计施工要求;2能防止土颗

31、粒的流失;3能防止深层承压水引起的流土、管涌和突涌,并可通过措施降低基坑下的承压水头;4抽排地卜水对地卜.水资源影响较小且能充分利用:5抽排地下水对基坑周边现状的影响在可控范围之内。2.2.18 当采用引渗井点作为降水方法时,应考虑上部含水层的水质是否存在污染和引渗井点的降水能力随时间不断衰减以及混合水位变化。2.2.19 对承压含水层进行减压降水时,应根据工程环境条件、水文地质条件、隔水帷幕插入承压含水层的深度等选择采用基坑外降水、基坑内降水或坑内、外结合的降水方式。2.2.20 当上部含水层水质较差,应评价多层地下水混合管井降水对下部含水层水环境的影响;当采用混合管井降水时,宜在降水停止后

32、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井不使上下含水层连通。2.2.21 考虑土质情况与降水深度的降水方法可按规范选用。2.2.22 同一工程可根据地层特点、支护型式、周边环境条件等不同要求,在不同的部位选用适合的隔水方法,并可采用多种隔水组合方式。2.2.23 基坑施工现场应加强对临边、坡道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2.2.24 对可能发生冻胀的基坑,没有保温防冻措施的,除正常设计计算外,应单独按冻张力进行设计验算(按冻胀力计算时可不计土侧压力)。2.2.25 对基坑侧壁为强冻张土的基坑工程,宜采用保温措施和遮阳准备工作。2.3 排水、降水I集水明排2.3.1 排水沟和集水坑宜布置于地下结构外边距坡脚不小于0.5

33、mo2.3.2 水沟深度和宽度应根据基坑排水量确定,沟底宽不宜小于0.3m,坡度不宜小于0.1%:集水坑大小和数量应根据地下水量大小和积水面积确定,且直径(或宽度)不宜小于06m,其底面应比排水沟沟底深不宜小于05m,间距不宜大于30m。234集水坑壁应有防护结构,并采用碎石滤水层、泵头包纱网等措施。235当基坑壁出现分层渗透水时,可针对性地设置导水管,将水引入排水沟。2.3.6 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地下水位之后,排水沟与集水井的深度应随开挖深度不断加深,并及时将集水井中的水排出基坑。2.3.7 排水设备宜采用潜水泵、离心泵或污水泵,水泵的泵量、扬程、水量可根据排水量大小及基坑深度确定。2.3.

34、8 降水维护管理宜符合下列要求:1定时巡视降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运行的故障和隐患;2在更换水泵时应先量测井深,掌握水泵安全合理的下入深度:3注意对井口的防护、检查,防止杂物掉入:4当发生停电时,应及时更换电源,尽量缩短因断电而停止抽水的时间间隔,备用发电机保持良好,要随时处于准备发动状态:5发现出水、涌砂,应立即查明原因,协同施工单位及时处理。2.3.9 截水、隔水措施应用于各种支护形式中,以避免基坑开挖和降水造成周边地下水的流失,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应采取措施防止以下几种情况引起止水措施失效:1止水深度不够,地下水渗流越过帷幕底部产生管涌、流砂现象;2止水帷幕桩身平面位置、

35、垂直度偏差过大,帷幕渗漏严重:3止水帷幕桩的水泥掺入量不够或施工工艺不合理问题造成桩体质量差,渗透系数过大,难以起到止水效果;4帷幕施工完不经充分养护,帷幕桩体强度很低时就急于开挖土方,造成帷幕的破坏;5由于支护结构变形造成止水帷幕的剪切破坏;6人为破坏止水帷幕,如随意开挖出土通道破坏原本封闭的止水帷幕。2310截水、隔水措施失效的处理宜采用以下措施:1设置导流水管,采用遇水膨胀材料或采用压密注浆、聚氨脂注浆等方法堵漏;2快硬早强混凝土浇筑挡墙;3在基坑内壁采用高压旋喷或水泥土搅拌桩增设止水帷幕:4结合以上措施配合坑内井点降水。2.3.11 场地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合

36、理地布置好排水系统,应使场地及其附近无积水:2排水困难场地或基坑有被水淹没可能时,应在场地外设置排水系统、护坡或挡土墙;3在地下水位较高场地,除挡导表面水外,应在坑底设置集水井、排水沟,以降低场地的地下水位。2.3.12 对基坑进行开挖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开挖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坑壁坍塌:基坑挖土接近基底设计标高时,宜在其上部预留15Omm300mm层,采用人工挖除;2当基坑挖至设计规定的深度或标高时,应进行验槽,验槽后,应及时浇混凝土垫层或采取封闭坑底措施,封闭方法可选用喷(抹)1:3水泥砂浆或土工塑料膜覆盖。2.3.13 基坑工程完成使用寿命后,应及时回填。2.3.14 地下工

37、程施工超出设计地坪后,应进行回填,并宜将散水和室内地面施工完毕后,再进行地上工程的施工。2315基坑使用单位必须对排水和防护措施进行有效的定期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措施和发挥正常作用。2.3.16 各种地面排水、防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年雨季或山洪到来前,对山前防洪截水沟、缓洪调节池、排水沟、集水井等均应进行检查,清除淤积物,保证排水畅通;2对建筑物防护范围内的防水地面、排水沟、散水的伸缩缝和散水与外墙的交接处,室内生产、生活用水多的室内地面及水池、水槽等均应定期检查,若有缝隙,应及时修补;3建筑物的室外地面应经常保持原设计的排水坡度,若有积水,应及时疏导、填平;4建筑物周围6m

38、以内不得堆放阻碍排水的物品或垃圾,保持排水畅通。5每年冻结前,均应对有可能冻裂的水管采取保温措施。2.4 、基坑开挖2.4.1 深基坑土石方开挖宜根据支护形式分别采用无围护结构的放坡开挖、有围护结构无内支撑的基坑开挖以及有围护结构有内支撑的基坑开挖等开挖方式。2.4.2 深基坑土石方开挖前,应根据该工程基础结构形式、基坑支护形式、基坑深度、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边坏境、施工方法、施工周期和地面荷载等相关资料,确定深基坑土石方开挖安全施工方案。2.4.3 深基坑土石方开挖的安全施工方案,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场地条件、基坑平面尺寸、开挖深度、支护结构形式、施工方法等因素

39、,临水基坑还应考虑最高水位和潮位等因素。244基坑开挖必须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应按照分层、分段、分块、对称、均衡、限时的方法,确定开挖顺序。土石方开挖应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基坑开挖前,支护结构、基坑土体加固、降水等应达到设计和施工要求。2.4.5 施工道路布置、材料堆放、挖土顺序、挖土方法等应减少对周边环境、支护结构、工程桩等的不利影响。2.4.6 挖土机械、运输车辆等直接进入基坑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保证坡道稳定的措施,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8,坡道的宽度应满足车辆行驶的安全要求。2.4.7 位于市中心等施工场地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可根据施工需要设置施工栈桥。施工栈桥应根据周边场地条件、基坑形

40、状、支撑布置、施工方法等进行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栈桥的荷载进行控制。2.4.8 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基坑周边、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控制: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应在邻近建筑及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并应及时外运;2基坑开挖应采用全面分层开挖或台阶式分层开挖的方式:分层厚度按土层确定,开挖过程中的临时边坡坡度按计算确定:3机械挖土时,坑底以上20Omm300三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底的方法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采用人工修坡方法挖除,严禁超挖。基坑开挖至坑底标高应及时进行垫层施工,垫层应浇筑到基坑围护墙边或放坡开挖的基坑坡脚:4邻近基坑边的局部深坑宜在大

41、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5机械挖土应避免对工程桩产生不利影响挖土机械不得直接在工程桩顶部行走:挖土机械严禁碰撞工程桩、围护墙、支撑、立柱和立柱桩、降水井管、监测点等,其周边20OmnI-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挖除;6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水与排水措施,确保地下水在每层土方开挖面以下50cm,严禁有水挖土作业:7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基坑内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2.4.9 基坑开挖过程中,若基坑周边相邻工程进行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爆破等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全地确定相互

42、之间的施工顺序和方法,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2.4.10 基坑开挖应采用信息化施工和动态控制方法,应根据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数据,适时调整基坑开挖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2.4.11 基坑开挖的安全施工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I80-200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的相关要求。2.4.12 采用放坡开挖的基坑,应验算基坑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多级放坡应同时验算各级边坡和多级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基坑坡脚附近有局部深坑时,且坡脚与局部深坑的距离小于2倍深坑的深度,应按深坑的深度验算边坡稳定性。2.4.13

43、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层性质、开挖深度确定,各级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1.5,淤泥质土层中不宜大于1:2.0;多级放坡开挖的基坑,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宜小于3.0m,且不应小于1.5m。2.4.14 放坡开挖的基坑应采用降水等固结边坡十.体的措施。单级放坡基坑的降水井宜设置在坡顶,多级放坡基坑的降水井宜设置在坡顶、放坡平台;降水对周边环境有影响时,应设置隔水帷幕。基坑边坡位于淤泥、暗浜、暗塘等较软弱的土层时,应进行土体加固。2.4.15 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表面应按下列要求采取护坡措施:1护坡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面层,也可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或钢丝网喷射混凝土等方式。2护坡面层宜扩展至坡顶和

44、坡脚一定的距离,坡顶可与施工道路相连,坡脚可与垫层相连。3现浇钢筋混凝土和钢丝网水泥砂浆或钢丝网喷射混凝土护坡面层的厚度、强度等级及配筋情况根据设计确定。2416放坡开挖的基坑,坡顶应设置截水明沟,明沟可采用铁棚盖板或水泥预制盖板。2.4.17 岩质坡体开挖有条件时宜采用坡率法,坡体的坡率应根据稳定分析确定,也可按照工程类比的原则参考同类岩层已有的稳定坡率值分析确定。2418对整体稳定的岩质坡体开挖时,一般可不进行支护。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合理的爆破施工工艺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当坡体顶部边缘有建筑物或岩体抗拉强度较低时,坡体的上部宜采用锚杆支护,以减小可控制岩体开挖后的卸荷裂隙。2419

45、爆破施工时,应编制爆破设计,按爆破图表和说明书严格施工,并根据爆破效果及时修正有关参数。2.4.20 爆破参数应根据工程类比法或通过现场试炮确定。2.4.21 开挖工作面的岩石爆破时,周边眼应采用低密度、低爆速、低猛度、高爆力的炸药,并应采用亳秒雷管或导爆索同时起爆。当炸药用量较多,对周边影响较大时,可分段起爆。2.4.22 采用爆破法开挖基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冻土爆破开挖深度大于1.0米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高度依钻爆机具性能及人员操作难度而定;2为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对于长、大基坑,采取分段开挖、分段进行基础施工:对于短、小基坑,根据施工机械、人员、钻爆机具的配置情况,采取一次全断面开挖

46、,并及时进行基础施工;3在冻土中钻孔,使用旋转工作的煤电钻,钻杆采用螺旋形钻杆,钻头采用燕尾形钻头;4冻土爆破所用炸药使用具有良好防水性能的岩石乳化炸药,孔内起爆雷管采用具有良好防水、抗静电性能的非电导爆管毫秒雷管,实现孔内微差爆破,孔外使用电雷管对汇集、绑扎成束的导爆管脚线进行起爆,以起爆孔内非电雷管:5炮孔布置应基坑中央(方形基坑)或沿基坑轴线(长条形基坑)布置掏槽炮孔,掏槽孔的深度宜深于周边炮孔20Omm左右;6可将钻孔作业安排在白天、在遮阳棚的保护卜进行,将装药、联线、起爆及出脩作业安排在夜间进行,起爆前拆除遮阳棚及支架,并对爆破区采用橡胶炮被进行覆盖,防止冻土块飞溅,并做好相应的爆破

47、安全警戒工作。2.4.23 暖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高含冰量冻土基坑开挖,开挖作业安排在夜间12:00至次日清晨8:00进行:2白天对基坑采取覆盖措施,搭设遮阳防雨棚,并严禁露天作业:3对于基坑开挖暴露出的冻土坑壁,为防止其融化,使用聚胺脂保温板通过支撑附着在坑壁上保温。2.4.24 暖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可能发生冻胀的基坑,宜采用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2对可能发生冻胀的基坑,使用锚拉支护时,应增大锚杆截面面积,提高杆材抗拉能力,防治锚杆出现断裂破坏。3对可能发生冻胀的基坑,应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并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2.4.25 对相邻建、构筑物有保护要求,对支护结构变形要求严格的工程,在冻十.融化阶段,应加强土体沉降、结构位移和锚杆拉力的监测,当锚杆产生应力松弛、拉力下降时,应重新张拉至设计要求。2.4.26 渗漏水形成的大冰柱、冰溜应及时清除。2.4.27 对可能发生冻胀的基坑,应尽早回填或对具备条件的部分回填2.4.28 盐渍土场地基坑工程施工,应根据盐渍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基坑,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提出防止施工用水渗漏的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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