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4.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958558 上传时间:2024-03-2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3.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4.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4.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4.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稠海关总詈公2024年第27号为加强出口水产品原料管理,保障出口水产品的安全卫生,规范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海关总署制定了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24年3月4日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口水产品原料管理保障出口水产品的安全卫生,规范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水产品原料的水产养殖场备案适用于本办

2、法。本办法适用的水产养殖是指利用各种水域以各种方式进行水产经济动植物养殖和种植的生产活动,除输入国家(地区)有明确要求外,不包括在开放海域内人工投苗后自然生长的水产品。第三条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备案。海关总署统一公布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名单。第二章备案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一)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农业或渔业部门认可为合法养殖的证明材料;(二)养殖场周围无畜禽养殖场、医院、化工厂、垃圾场等污染源,内部环境卫生良好;(三)养殖场内养殖池或网箱有规范的编号;(四)水源充足,养殖用水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五)场区卫生整洁、布局合理,符合

3、卫生防疫要求,避免进排水交叉污染;(六)具有独立分设的药物和饲料仓库,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有专人负责记录入出库登记;(七)养殖密度适当,配备与养殖密度相适应的增氧设施;(八)不存放和使用中国、输入国家(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应当标注有效成份,建立真实完整的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九)投喂的饲料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要求;(十)建立完善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养殖场应准确、规范、及时填写养殖日志,相关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十一)配备养殖技术员,养殖技术员应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熟悉其养殖原料加工的水产品输入

4、国家(地区)相关药残控制法规和标准并能遵照其要求开展养殖管理。第五条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的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或企业。第六条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人通过信息化系统向养殖场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二层级以上农业或渔业部门认可为合法养殖的证明材料,合法养殖证明材料中养殖场所有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签订的租赁、承包或使用协议。第七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第三章备案管理第八条备案有效期在合法养殖证明

5、材料有效期内长期有效。第九条已获得备案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的名称、地址(未发生位置搬迁)、养殖面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养殖品种等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合法养殖证明材料到期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超期未予变更的,海关可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改正。第十条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养殖使用权、养殖种类、养殖场位置搬迁、养殖场及周边养殖环境有较大变化,或发生其他较大改变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养殖水产品安全卫生的,应当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注销原备案资质后,重新申请备案。第十一条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应当于备案次年起,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海关报送上年度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年度

6、报告表(见附件2)o未按期提交的,海关可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改正。第十二条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销备案:(一)养殖场备案申请人主动申请注销备案的;(二)养殖场养殖使用权依法终止的;(三)存在本办法第九条所述情形未在30日内申请变更的,且经海关通知改正后10个工作日内仍拒绝变更的;(四)存在本办法第十条情形的;(五)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且经海关通知改正后10个工作日内仍拒绝提交的。第十三条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备案,且2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一)存放或者使用中国、输入国家(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未标明有效成份或者使用含有禁

7、用药物的药物添加剂,未按规定在休药期停药的;(二)提供虚假供货证明材料、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备案编号的;(三)隐瞒重大养殖水产品疫病或者未及时向海关报告的;(四)拒不接受海关监督管理或输入国(地区)主管当局检查的,或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五)不能持续符合备案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第十四条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多双边协议如对水产品原料养殖场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附件:L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2.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年度报告表附件1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备案申请人身份证件

8、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备案申请人主体类型自然人口个体工商户口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口企业养殖场名称养殖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适用时)养殖场行政区划省市区(县)养殖场地址合法养殖证明材料有效期所在地海关养殖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养殖场承包人/经营者海关业务联系人海关业务联系人移动电话养殖水面面积(亩)d77t池:泥池(高位池):K库:干放水域:年养殖能力(吨)养殖场池数及编号d77t池:泥池(高位池):库:下放水域:养殖技术员养殖种类养殖品种水源口井水口河水口海水口水库/湖泊口溪水进排水结构口进排水分开口进排水不分开拟供货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名称(适用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口水产品原料养

9、殖场自我评估经评估,确认申请备案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一)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农业或渔业部门认可为合出养殖的证明材料;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适用(二)养殖场周围无畜禽养殖场、医院、化工厂、士土圾场等污染源,内部环境卫生良好;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适用(三)养殖场内养殖池或网箱有规范的编号;口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四)水源充足,养殖用水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口符合不符合不适用(五)场区卫生整洁、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防疫要求,避免进排水交叉污染;口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六)具有独立分设的药物和饲料仓库,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由专人负责记录入出库登记;口符合不符合不适用(七)养殖密度适

10、当,配备与养殖密度相适应的增氧设施;口符合不符合口不适用(八)不存放和使用中国、输入国家(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应当标注有效成份,建立真实完整的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适用(九)投喂的饲料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要求;口符合口不符合口不适用(十)建立完善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并看效运行。养殖场应准确、规范、及时填写养殖日志,相关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符合不符合口不适用(十一)配备养殖技术员,养殖技术员应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熟悉其养殖原料加工的水产品输入国家(地区)相关药残控制法规和标准并能遵照其要求开展养殖管

11、理。符合不符合口不适用其他需要补充事项:申请单位评估人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和备案申请单位声明本单位承诺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已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农业或渔业部门养殖认可。经过自我评估,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有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备案养殖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名:(或负责人)签名:申请单位公章(适用时)申请备案养殖场公章(适用时)年月日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年度报告表序号所在地海关备案申请单位养殖场名称养殖场地址备案号备案品种当年出口供货量(吨)是否检出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养殖技术员是否变更是否发生疫病备注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