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声屏障施工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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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XXXXXB6101西安市地方标准DB6101/TXXXXXXXX轨道交通声屏障施工管理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ManagementofUrbanRailTransitSoundBarriers2021-XX-XX发布2021-XX-XX实施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H1总则12术语22.1技术管理22.2安全管理22.3质量缺陷22.4工程施工质量22.5管理22.6进场管理22.7声屏障22.8原材料22.9成品22.10观感质量22.11返修22.12返工33基本规定44技术管理54.1一般规定54.2预埋件54.3立柱64.4金属吸、隔声屏64.5透光隔声屏6

2、4.6附属件75质量管理85.1 一般规定85.2 各阶段质量管理规定95.3 工序质量控制目标116安全管理146. 1营业线安全管理147. 2机械安全管理148. 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169. 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16附录A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及检验项目18附录B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判定18附录C质量管理记录表19附录D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6本标准用词说明28引用标准名录29条文说明30CONTENTSFOREWORD错误!未定义书签。1GENERAL2 TERM23 BASICREGULATIONS44 TECHNICALMANAGEMNET54.1 Generalpr

3、ovisions54.2 BUILT-INFITTING54.3 UPRIGHTPOST64.4 Metalsoundabsorptionandsoundinsulationscreen64.5 1.ight-transmittingsoundinsulationscreen64.6 Accessories75 QUALITYMANAGEMENT85.1 Generalprovisions85.2 5Qualitymanagementregulationsateachstage95.3 Processqualitycontrolobjectives116 SAFETYMANAGEMENT146

4、.1 Safetymanagementofoperatingline6.2 Safetymanagementofmachinery6.3 Safetymanagementofworkingatheight6.4 SafetymanagementofhoistinglinesAPPENDIXADIVISIONOFDIVISIONALPROJECTS,SUBDIVISIONAL-PROJECTSANDINSPECTIONLOTSANDINSPECTIONITEMS18APPENDIX B SINGLESAMPLINGJUDGMENTFORNORMALINSPECTIONOFGENERALITEMS

5、18APPENDIX C QUALITYMANAGEMENTRECORDFORM19APPENDIX D CONSTRUCTIONSITEQUALITYMANAGEMENTINSPECTIONRECORD26EXPLANATIONOFTERMSUSEDINTHISCODE281.ISTOFREFERENCESTANDARDS29CLAUSEEXPLANATION30本标准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西安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西市监发(2019)331号)要求进行编制。本标准提出了西安轨道交通声屏隙施工管理规范,明确了建设各方在声屏障施工管理中的职责,以及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和施工

6、安全管理的标准,体现了科学性、专业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西安轨道交通声屏障施工管理的要求。本标准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如下:1、规定了技术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提供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2、规定了质量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确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3、规定了安全管理要求,主要包含营业线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吊装作业

7、安全管理。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项目实践,认真总结工程经验,积累工程资料和文件。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凤城八路126号,邮政编码:710016),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由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规范编制过程中,北京天庆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对编制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并且做了资料搜集、整理等具体工作。本标准

8、主要起草人:孙文进、韦勇、黄滕斌、杨伦、简敏、王学军、张志林、程翔、张远想、翟国华、化阳阳、雷智涵、张艳峰、马明明、刘伟、王磊本标准主要审定人:赵留辉、谭晓燕、廖建州、李绍富、朱正清、周继超、胡SS、张学坤、张京京、赵阔宇、刘磊轨道交通声屏障施工管理规范1总则1.1 为规范轨道交通声屏障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保障声屏障设施的安全可靠,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时速不高于120kmh西安城市轨道交通用声屏障结构的施工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1.3 本标准内容不含声屏障混凝土基础,但包含预埋在混凝土基础中的声屏障预埋连接件。1.4 本标准所述要求均为直立式声屏障,其他结构形式的声

9、屏隙可参照使用。1.5 本标准应与现行“铁路声屏障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配套使用。1.6 声屏障结构的施工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 1技术管理technicalmanagement指对技术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3. 2安全管理safetymanagement指为实现人员和相关人员规避伤害及影响健康的风险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4. 3质量缺陷qualitydefect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

10、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4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IquaIityofengineering反映工程施工过程后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组合。2.5管理acceptance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6进场管理site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

11、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7声屏障soundbarrier一种专门设计的立于噪声源和受声点之间的声学障板,是以吸声或隔声,或吸声和隔声混合的材料组成的一种声学装置。2.8原材料rawmaterial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2.9成品finishedproduct指在企业内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2.10观感质量appearancequaIity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2.11返修repair对施工质量

12、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整修等措施。2. 12返工rework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更换、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3基本规定2.1 新建轨道交通采用地面或高架线路敷设方式时,应结合该线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措施要求进行声屏障设计。2.2 声屏障的设置方式应安全合理,实用有效,并方便安装、维护和保养。2.3 声屏障声学构件,应满足防雨、防潮、防霉、防眩的要求,并应满足所在区域自然条件下的耐久性要求,且耐风振疲劳。2.4 声屏障的结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除应满足设计参考规范和声学构件参考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具有抗冲击、防腐、耐振和抵抗风、雨、雪、雹等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2.5 声

13、屏障的设置应满足限界要求。声屏障在列车车窗对应高度宜采用透明材料以保证司机及乘客视野开阔。3. 6声屏障各构件应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保持适用性和美观性。3.7 声屏障结构设计基准期为50年。3.8 根据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中1.5的规定,正常使用条件下声屏障H型钢立柱、预埋螺栓等受力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屏体及其连接件等声学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5年。3. 9声屏障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3.10声屏障在供电接触网保护范围以外时,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4技术管理4.1一般规定4.1.1 建设单位应提供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4.1.2 声屏障施工单位

14、应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含:编制说明和依据、资源配置、现场准备工作、技术准备工作、关键工序控制要点、劳动力安排、材料及试验检测工作、施工机具、临电方案、工期筹划等。4.1.3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单位备案。当现场或设计文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方案无法实施时,应及时修改方案并按程序报审。4.1.4 属于危险性较大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4.1.5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4.

15、1.6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项目要求编制项目技术管理规划。项目技术管理规划应明确下列内容:a)技术管理目标与工作要求;b)技术管理体系与职责;c)技术管理实施保障措施;d)技术交底要求,图纸自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技术管理考核制度;e)各类方案、技术措施报审流程;f)根据项目内容与项目进度需求,拟编制技术文件、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计划及责任人;g)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计划;h)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实施技术管理制度;i)各项技术文件、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资料管理与归档。4.1.7 施工单位应落实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应

16、用工作,根据情况进行相关培训工作,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落实与指导。4.1.8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技术资料,按类存放,完整归档。4.2预埋件4. 2.1预埋件的品种、型号、质量、防腐层厚度,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表面硬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随箱带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还应做扭矩系数和表面硬度试验。4. 2.2预埋件的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4. 2.3预埋螺栓应做现场抗拉拔试验,抗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4. 2.4预埋螺栓垂直度、外露螺杆长度及螺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

17、4.2.4的规定。表4.2.4预埋螺栓垂直度、外露螺杆长度及螺栓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螺杆垂直度2%。经纬仪2外露螺杆长度3un尺量3螺栓纵、横向位置2mm尺量4.2.5预埋螺栓无弯曲变形、螺纹损坏.防腐层破坏.4.2.6充填砂浆灌注时应防止砂浆污染周围结构物。4.3立柱4.3.1H型钢立柱的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4.3.2当柱脚底板采用钢垫板作校正法施工时,其钢垫板的数量、设置及固定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有关规定。4.3.3立柱或柱脚底板、采用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立柱或柱脚底板、截面的沿周与预埋钢板的支承面

18、应施以围焊。其焊缝长度及焊脚高度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现场焊缝应以电动工具进行除锈,并按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防腐涂装。4.3.4H型钢柱脚底板现场焊接时的垂直误差不得大于2%。4.3.5立柱在现场安装就位后,应按设计要求,对锚固螺栓的螺母进行紧固,应采用双螺母或防松螺母。安装完成后对外露螺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4.3.6立柱锚固螺栓安装齐全,螺母拧紧扭矩达到规定值,螺杆外露螺母长度应大于2个3个螺距(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时).4.3.7立柱防腐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 3.8立柱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8的规定。表4.3.8立柱安装允许偏差(mm)序号检查项

19、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及工具1立柱竖直度H/1000用吊线及钢尺检查2立柱顶面高度10用钢尺检查4.3.9钢结构表面防腐层应完整、整洁,不应有划痕、泥沙、油污等污垢。4.3.10高强螺栓连接副终拧和普通螺栓拧紧后,外露丝扣数应为23扣。4.4金属吸、隔声屏4.4.1金属复合吸、隔声屏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4.2金属吸、隔声屏安装前应对板面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不得有破损、裂纹等现象。4.4.3金属吸、隔声屏及橡胶制品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4.4.4屏体插入立柱时,应基本处于平直和对称状态,两端插入H型钢翼缘的深度不小于立柱宽度的3倍,如设计有要求时,满足设计要求。4.4.

20、5屏体与底梁、屏体与屏体间、屏体与H型钢翼缘连接处应采用橡胶垫进行柔性连接,橡胶垫应压贴紧密、固定牢固可靠。4.4.6屏体安装左右偏差土2mm,上下板缝前后偏差土Imnb相邻单元板高程偏差2mm。4.4.7屏体安装完成后整体线形应平顺。4.5透光隔声屏4.5.1透光隔声屏隔声部件、边框、橡胶制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5.2透光隔声屏安装位置和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应牢固可靠。4.5.3透光隔声屏屏安装前应对板面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不得有破损、裂纹等现象。4.5.4 屏体插入立柱时,应基本处于平直和对称状态,两端插入H型钢翼缘的深度不小于立柱宽度的3倍。4.5.5 屏体与底梁

21、、屏体与屏体间、屏体与H型钢翼缘连接处应采用橡胶垫进行柔性连接,橡胶垫应压贴紧密、固定牢固可靠。4.5.6屏体安装左右偏差2m,上下板缝前后偏差lmm,相邻单元板高程偏差2mm。4.5.7屏体安装完成后整体线形应平顺。4.6附属件4.6.1化学锚栓锚固胶的掺料和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4.6.2锚栓施工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要求。4. 6.3锚孔施工质量及锚栓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和生产厂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3的规定。表4.6.3锚孔及锚栓锚固深度允许偏差(nun)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及工具1锚孔深度吊线及钢尺用钢尺检查2垂直度5%用角度尺检

22、查3位置2mm用钢尺检查5质量管理4.1 一般规定4.1.1 基本规定a)施工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流程:1)施工质量目标分解;2)施工技术交底与工序控制;3)施工质量偏差控制;4)产品或服务的验证、评价和防护。b)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1)确定质量计划;2)实施质量控制;3)开展质量检查与处置;4)落实质量改进。c)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确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d)施工单位应在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跟踪、收集、整理实际数据,与质量要求进行比较,分析偏差,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置,并对处置效果复查。4.1.2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a)

23、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b)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规定填写,专业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c)工程采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及产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能用于工程施工。d)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全面检查,并形成记录。e)各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每道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f)声屏障基础和上部结构由不同施工单位施工时,上部结构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设计、基础施工和上

24、部结构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声屏障基础、预埋件等的质量标准、规格、数量及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共同确认,形成检查记录。g)声屏障工程应按本规范规定要求实施首件制度。4.1.3 分部工程应按声屏障规格类别、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进行划分。4.1.4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工序、施工工艺、构件类别等进行划分。4.1.5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管理需要按工程量、施工段或部位、伸缩缝等进行划分。4.1.6 直立式声屏障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及检验项目按本标准附录的要求采用。4.1.7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按本标准要求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认可。对于附录未

25、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专业管理规范协商确定。4.2 各阶段质量管理规定5. 2.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a)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图纸会审,对相关意见汇总报设计单位,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图纸要求进行质量管理规划,应制定质量管理目标与工作要求、质量管理体系与职责、质量管理实施保障措施。b)施工单位应制定技术交底制度、图纸会审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制度、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考核制度、材料进场报验制度及质量分析通报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等;明确各类方案、技术质量措施编审批流程。

26、c)声屏障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含:编制说明和依据、资源配置、现场准备工作、技术准备工作、关键工序控制要点、劳动力安排、材料及试验检测工作、施工机具、临电方案、工期筹划等。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单位备案。当现场或设计文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方案无法实施时,应及时修改方案并按程序报审;当方案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时应经设计单位审核或专家论证确认后方可实施。属于危险性较大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相关管理办

27、法执行。d)根据项目内容与项目进度需求,应编制技术文件、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计划及责任人。e)施工单位选定材料供应商后应向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报备,物资供应商的资格应能满足要求,合同中应约定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满足设计要求。f)按照合同约定或规定分包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需要,分包单位应配备满足现场管理的管理人员。g)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计量仪表、工器具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h)承担见证检测、平行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规定的资质。i)对于关键部位、材料质量和性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及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应加强质量控制,做好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技术交

28、底工作。j)施工单位应对质量问题或质量通病进行检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6. 2.2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7. 2.2.1首件工程a)对能涵盖声屏障工程质量内容的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作为实施首件的对象,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根据声屏障项目代表性特征涵盖进行选择确定,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必须纳入首件范围。b)首件工程质量控制要求:1)施工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结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标准编制施工方案。2)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本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3)声屏障预埋件螺栓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文件

29、,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4)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吸隔声屏体、构配件等应进行抽样检验。5)检验批施工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控制。c)首件工程施工完成大面积推广施工前应形成以下资料:D首件工程施工小结。2)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经审批的施工方案。3)工程材料、吸隔声半成品或成品、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测试报告、复验报告。4)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5)控制测量记录。6)其它保证资料。当施工方案、工法、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时,须重新开展首件工程。5.2.2.2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按照施工机械配置计划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b)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应

30、能够满足施工需要。c)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者不得上岗操作。5.2.2.3施工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过考核后上岗。b)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照施工交底、操作规程实施,对施工情况进行记录。c)工序的施工质量及试验性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对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置。d)工程变更的实施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严禁先实施后变更。e)工程采用主要原材料、(吸)隔声屏体、配件等,应按本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对其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进场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和

31、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吸隔声屏体、配件等进行抽样复验。f)各施工工序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形成记录。g)每个工序都应经监理单位检查认可,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形成记录,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h)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形成记录。i)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计量仪表、工器具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j)承担见证检测、平行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规定的资质。k)同一项目中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分部工程,

32、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吸隔声屏体、配件等,可按本标准规定进行一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设计文件有规定从其规定执行。5.2.2.4施工现场质量管控要求a)立柱、屏体等构件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擦伤、损坏或变形。b)严控进场材料质量,进场材料的性能检验报告应齐全,施工前应对主要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抽检和核验,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得用于施工。c)金属吸声板保护D所选择场地应平整、结实,金属吸声板堆放不得超过15层2m高),并且进行适当的苫盖,未施工安装时,尽量不要打开外层包装袋。储存时应按声屏障型号、标识要求分类堆放整齐。2)不得将金属吸声板堆放在脚手架

33、基础附近,以及堆放在消防通道,避免增加现场不安全因素。3)带火作业时,设备表面必须覆盖防火篷布,不得与电焊设备、高温设备等直接接触。4)注意防止高空坠物、防刮伤、防物体打击。5)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妥善保管。d)通透隔声板保护1)在存储和安装过程中,严禁踩踏通透隔声板表面,或将通透隔声板作为其它受力构件使用(如作为搭桥板等),通透隔声板存放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层2m高),所选择场地应平整、结实,并且进行适当的苫盖。2)声屏障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晒、雨雪浸淋,并保持清洁;严禁与酸、碱、油类、有机溶剂等影响产品质量的物质接触,并与热源保持适当距离。3)存放时切忌板材与板材之间有细小硬

34、物存在,否则会划伤板材表面。4)板材使用前,切勿撕去保护膜,保护膜亦使板材免于轻微磨损及划伤。5)板材应自然平放储存,如需垂直储存最好成一个小角度并在下方放置表面平滑平整支撑物。6)存放的环境温度不能高于70C。5.2.3竣工阶段的质量管理a)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包括:最终质量检验和验收、技术资料的整理、施工质量缺陷的处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和移交准备、产品防护、撤场计划。b)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c)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d)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接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

35、交准备。e)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严禁验收。f)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5.3工序质量控制目标5.3.1 预埋件a)预埋件的品种、型号、质量、防腐层厚度,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表面硬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随箱带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还应做扭矩系数和表面硬度试验。b)预埋件的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螺栓应做现场抗拉拔试验,抗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规格螺栓按检验批总数的1%,且不少于3件。采用拉拔仪对螺栓的抗拔力进行试验。c)预埋螺栓垂

36、直度、外露螺杆长度及螺栓位置:经纬仪检验螺杆垂直度允许偏差2%。;尺量外露螺杆长度允许偏差3mm;尺量螺栓纵、横向位置允许偏差2mm;预埋螺栓无弯曲变形、螺纹损坏、防腐层破坏;充填砂浆灌注时应防止砂浆污染周围结构物。d)预埋螺栓无弯曲变形、螺纹损坏.防腐层破坏。e)充填砂浆灌注时应防止砂浆污染周围结构物。5. 3.2立柱a)H型钢立柱的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每一品种、型号的H型钢立柱抽查5件。b)当柱脚底板采用钢垫板作校正法施工时,其钢垫板的数量、设置及固定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有关规定。c)立柱或柱脚底板、采用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立柱或

37、柱脚底板、截面的沿周与预埋钢板的支承面应施以围焊。其焊缝长度及焊脚高度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现场焊缝应以电动工具进行除锈,并按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防腐涂装。d)H型钢柱脚底板现场焊接时的垂直误差不得大于2机立柱在现场安装就位后,应按设计要求,对锚固螺栓的螺母进行紧固,应采用双螺母或防松螺母。安装完成后对外露螺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e)立柱锚固螺栓安装齐全,螺母拧紧扭矩达到规定值,螺杆外露螺母长度应大于2个“3个螺距(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时)。f)立柱防腐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腐层厚度采用测厚仪检查,每个立柱检查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测点防腐层厚度的平均

38、值,5个部位防腐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CB/T13912的规定。g)立柱竖直度允许偏差H1000mm,立柱顶面高度允许偏差10mm。h)钢结构表面防腐层应完整、整洁,不应有划痕、泥沙、油污等污垢。i)高强螺栓连接副终拧和普通螺栓拧紧后,外露丝扣数应为23扣。j)金属立柱表面无擦伤印痕,防腐层完好,焊接部位无锈蚀现象,安装牢固。k)混凝土立柱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无跑模现象,无明显表面缺陷,中轴线与设计一致,线条顺直,整体平顺。5. 3.3金属复合吸、隔声屏a)金属复合吸、隔声屏的品种、规格、版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金属复合吸、隔声屏性能及

39、面板和背板的材质,每100OOm2现场抽样一次,不足100OOm2也按一次计;重量、板材壁厚,板内吸声材料的材质,每100OOn12现场抽样2件,不足100OOm2也按2件计。b)金属吸、隔声屏安装前应对板面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不得有破损、裂纹等现象;金属吸、隔声屏及橡胶制品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屏体插入立柱时,应基本处于平直和对称状态,两端插入H型钢翼缘的深度不小于立柱宽度的3倍,如设计有要求时,满足设计要求。c)屏体与底梁、屏体与屏体间、屏体与H型钢翼缘连接处应采用橡胶垫进行柔性连接,橡胶垫应压贴紧密,固定应牢固可靠。d)屏体安装左右偏差2mm,上下板缝前后偏差Imm,相邻单元

40、板高程偏差2mm;声屏障安装完成后整体线形应平顺。e)表面平整,光洁、整齐,色泽均匀,无突出、凹陷,无破损和裂纹,板间缝隙密封严密。5.3.4透光隔声屏a)透光隔声屏隔声部件、边框、橡胶制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b)透光隔声屏安装位置和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应牢固可靠。c)透光隔声屏屏安装前应对板面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不得有破损、裂纹等现象。屏体插入立柱时,应基本处于平直和对称状态,两端插入H型钢翼缘的深度不小于立柱宽度的3倍。d)屏体与底梁、屏体与屏体间、屏体与H型钢翼缘连接处应采用橡胶垫进行柔性连接,橡胶垫应压贴紧密,固定应牢固可靠。e)屏体安装左右偏差2三,上下板缝前后偏

41、差111idi,相邻单元板高程偏差2un;声屏障安装完成后整体线形应平顺。5.3.5 附属件a)化学锚栓锚固胶的掺料和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锚栓施工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要求。b)锚孔施工质量及锚栓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和生产厂要求;后置锚栓安装完成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对其进行抗拉拔检测。后置锚栓安装完成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对其进行抗拉拔检测。同品种、同规格、同强度等级为一检验批次,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5.3.6 接地a)接地导体的品种、规格、质

42、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接地导体安装位置、连接及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可靠。b)接地导体采用扁钢时.敷设应平直,搭接焊接长度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规定。c)接地导体防腐层应完整、无破损;在综合接地系统中,声屏障的接地导体在贯通地线接入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或满足设计要求。6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确保项目处于本质安全状态。根据有关要求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1 营业线安全管理6.1.1 营业线施工应编制专

43、项施工方案,经审查、按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6.1.2 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6.1.3 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严禁施工。6.1.4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使用和配合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确定施工内容、影响范围及配合事宜,特别是影响既有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6.1.5 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组织施工,严禁超范围作业。6.1.6 施工完成后,应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6.1.7 营业线施工应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不到位不得施工。6.1.8

44、作业班组负责人应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向作业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班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后进行安全总结。6.1.9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6.1.10 轨料的堆放、装卸和搬运应由专人指挥,夜间装卸轨料应照明充足。6.1.11 轨料运输过程中,严禁客货混装。6.1.12 轨料装卸过程中,车未停稳前随车装卸人员不得钻车、扒车,不得在车下坐、卧。6.1.13 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铁路运输时,应按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执行。6.1.14 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车,整理加固。6.1.15 轨料卸车时,施工人员

45、在列车未停稳前,不应打开车门及做其他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时,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附近,车下人员与车门保持安全距离。车辆如需移动,应事先与车上施工人员取得联系,并检查线路上有无障碍物。6.1.16 所卸轨料,应摆放平稳。当工程列车上所装料具需在途中先卸一部分时,车上剩余料具不得偏载。6.1.17 对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物资应单独存放,明显标识。6.1.18 轨料应按指定的场地堆码稳固,下重上轻、摆放整齐,避免重心偏移或倾斜,严禁侵入限界。材料堆码基底应平实,承载力符合要求。6.2 机械安全管理6. 2.1随车起重机吊卸短钢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在额定起升载荷范围内进行起重作业。

46、b)当风力超过6级时,不得进行作业。雷电天气应停止作业并收回吊臂。c)起重机工作部分与高压线应保持安全距离。d)每次使用前检查安全装置可靠性。6. 2.2轨道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a)轨道车驾驶员应持证上岗。b)轨道车的运行按列车办理,使用单位应按规定编报运输申请计划,纳入行车调度日班计划。c)轨道车出乘时,车上应配备通信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车辆起复工具、主要工具和备件等。出乘前,应确认车辆制动及信号等设备状态良好。d)轨道车与车辆连挂时,不应跨区间连续推进运行。区间推进运行时,应有调车人员领车。e)运送施工人员时,轨道平车应有端板、侧板,并有专人负责安全。施工负责人并应做到:D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运行中人员不应站立或坐在端板、侧板及连接处。3)监督乘车人员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确认有关人员上下完毕,方可通知司机开车。6.2.3大型构件的装卸应符合下列规定:a)大型构件的装卸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专人指挥。b)起吊集中堆放的构件时,应防止相邻构件倒塌或翻滚,对未起吊构件应捆牢。c)装车时,构件重心应放在车厢中心位置处,并将构件绑扎牢固,支垫平稳。d)吊车装卸时,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固。吊车、拖车、平板车应制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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