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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制度1 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2 .留观病人由值班医师负责观察处理,并向值班护士详细交代病情、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3 .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按规定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4 .凡确诊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收入观察室,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或专科医院联系住院或转院治疗。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并尽快确诊,同时按常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和登记报告工作。5 .病人结束留观时由当班医师写出留观小结。6 .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7 .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