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装修合同(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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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房屋装修合同(3篇)南京市房屋装修合同(精选3篇)南京市房屋装修合同篇1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电话:资质证书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工程设计人:电话:施工队负责人: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地点:1.2 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法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乙方工程预算及工艺说明为准。1.3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

2、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1.4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为:元。1.6 双方约定,本工程价款,以下列第项方式结算:以设计图纸所含项目、预算一次性总包,甲方无须支付超额部分款项。预算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乙方工程结算,除去甲方要求变更的项目,其结算价不应超过预算价的百分之O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及工程监理的内容书面

3、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四条甲方义务4.1甲方应在装修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邻权利人,并办好相关审批手续。4.2甲方应在开工前日,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4.3施工期间甲方提供自来水度,电度,超过部分由乙方支付。4.4甲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设备管线等变动的,需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居室的,应协助做好非作业时间

4、的保卫、消防等项工作。4.6甲方应参与装饰材料及工程质量的验收。4.7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做好相邻住户的解释工作并督促乙方做好公共走道的卫生清扫工作。第五条乙方义务5.1 乙方应将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验收标准事先书面告知甲方。5.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工程预算、施工工艺、工程保修等提出询问,乙方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5.3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做好工程预算,不得故意漏项。工程预算必须标明材料品种、品牌、材质及工艺说明,并经甲方签字确认。故意漏项是指:乙方在工程预算中主观故意漏报施工项目,以低价吸引甲方,开工后采用变更或增项手段提高工程造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项目在设计中包含,

5、但预算中不报;应做防水或找平层,预算不报防水或找平层价格;水电项目不分项和明细报价,只报一个总价,开工后随意加价;不注明材料品种和材质,以低价材料冒充高价材料,以人造材料冒充天然材料;低报项目单位面积或数量,开工后增加单位面积和数量;木门、橱柜等木制品不报五金配件等。乙方在预算书中告知甲方的,不属于故意漏项。5.4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5.5 乙方应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5.6 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5.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

6、的整洁,每日完工后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及受其影响的公共走道。第六条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及时附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图纸,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及变更图纸,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第七条材料的提供7.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时,应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说明书、质保书、环保检测证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7.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时,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说明书、质保书、环保检测证明,由甲方验收并签字确认。7.3 3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50325-20民用建筑工程室

7、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第八条工期延误8.1 对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50210-20

8、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327-20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50325-20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可聘请具有资质证书的质量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10.1双方约定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阶段验收;瓦、木工程阶段验收;油漆工程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在进行工程阶段验收时,双方应注意隐蔽工程质量。包括:防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吊顶内吊筋、龙骨等。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

9、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日内填写工程阶段验收单。10.2在竣工验收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按下例第种方式处理:1.进行检测;2.不进行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检测时,双方均应到场。双方约定,检测结果符合50325-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检测费和治理费由乙方承担。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时,由甲方自行采购的家俱、窗帘等含有污染源的物品不得进入工程现场。10. 3如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乙方应在检测合格后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10、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0.4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10. 5验收合格由甲方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日内完成整改,重新提交验收报告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视为工期延误,按13.4条款支付违约金。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见,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竣工日期,甲方应从竣工次日起承担元/天的工程保管费。10.6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甩项是指:个别工程项目由于甲

11、方所购设备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但又不影响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10.7 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图纸。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纸的时间为年月日,共计份,图纸种类有: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纸;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纸;冷、热水管辅设安装竣工图纸;其它竣工图纸:第十一条工程保修11.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项目保修期为:卫生间墙、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墙面防渗漏项目为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年;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为年;木地板、厨柜年;其它:O11.2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的保修,由甲方自行负责。11 .3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日内派人维修,否

12、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2 .4乙方应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当赔偿损失。11. 5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和工程款支付11.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量清单报告,甲方应在接到报告日内通知乙方,核实竣工工程数量,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甲方收到竣工工程量清单报告日内未通知乙方进行计量,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甲方确认,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核实,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

13、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且未经甲方签字确认而增加的工程量,以及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竣工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款结算清单,并将有关资料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款结算清单并签字确认。12. 2双方约定按以下步骤支付工程款。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计人民币元。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阶段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计人民币元。瓦、木工程阶段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计人民币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计人民币元。并于日内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14、。12.1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2.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2.3 未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甲方不得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13.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按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告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日后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4.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向乙方发出催告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日后仍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5. 5乙方在工程预算报价中故意漏项,所增加的工程造价

15、由乙方自行承担。16. 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为工程延误,按13.5条款支付违约金。17. 7乙方在所提供的材料中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符合双方约定材料等欺诈行为的,乙方应当以材料价款的一倍给予甲方赔偿。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人民调解或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投诉等方式解决,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 .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其它约定1.1 1工程施工产生的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1

16、.2 2施工期间,甲方将居室外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保管。房屋移交时,甲方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1.3 施工期间,在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使用产生噪声或者振动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1.4 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相邻权利人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等,乙方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先行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1.5 工程竣工交付甲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卡,承诺保修期内的义务。15.6第十六条附则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或者分包。16.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

17、各执份,部门份。合同附件:附表IT: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附表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甲方: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南京市房屋装修合同篇2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

18、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3、施工内容:4、委托方式: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首先付给乙方30%的工程材料款(金额大写)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

19、合同。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

20、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

21、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7C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

22、纠纷,以继续施工。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

23、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其他事项1、甲方责任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2、乙方责任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

24、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

25、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十二条:

26、合同生效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业主):乙方:(签章)(签章)住所地址:企业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作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约地址:签约日期:南京市房屋装修合同篇3发包方:承包方:合同编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使用说明1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2 .乙方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 .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4 .竣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

27、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5 .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6 .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7 .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乙方应当为甲方开具发票。8 .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粘贴印花税票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委托代理人:民族: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承包方:营业执照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工程设计师:职称:证书号: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职称:证书号

28、: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施工地点: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 工程户型: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和施工图纸。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乙方只包工。1.6工程期限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1.7工程款和报价单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金额大写:工程报价单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

29、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第三条施工图纸1.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1.2 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3. 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

30、准。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四条甲方义务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 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4 .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5 .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4. 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4. 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 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

31、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4. 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5. 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4. 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五条乙方义务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5. 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

32、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5.4 甲方为少数民

33、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5. 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第六条工程变更6.1 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6.2 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6.3 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6.4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材料供应7.1按乙方

34、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第八条工期延误1.1 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35、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2 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8.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质量标准8.1 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9. 2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9.1 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6、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9.2 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9.3 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4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

37、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工程决算单,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9.5 4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9.6 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0. 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0.1 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38、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当日隐蔽工程竣工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工程进度过半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竣工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11.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工程决算单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11.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

39、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12.2 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2.3 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2.4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96。甲方延迟支付超过一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2.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o

40、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虬乙方延误工期超过一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6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

41、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一种方式解决:1 .向人民法院起诉。2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四条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

42、止。14.7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市场主办单位份。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市场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一甲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附件二乙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附件三工程报价单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

43、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备注:此表用量较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四工程验收单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进度口隐蔽工程验收口中期工程验收口竣工验收验收意见甲方签字:监理单位签字:乙方签字: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附件五工程决算单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款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口签订合同时口隐蔽工程验收通过后口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口竣工验收通过后付款金额:其他支付方式增减项增项部分减项部分增减项合计应付款已付款未付款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附件六家装工程保修单工程地点竣工验收时间甲方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保修期限装饰装修工程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备注: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维修;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七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验收时间遗留问题处理方法责任划分完成时限费用承担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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