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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学校专职教师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和范围凡在岗专职教师和行政兼课教师均属考核对象;每学年度考核一次。二、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考核项目本办法实行基础考核分与加减分相结合,采用积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加减分不限。按照以下标准扣分和加分,下不保底,上不封顶。考核要素分值考核科室(部)得分学校教职工文明行为规范15组宣科、教务处教研活动5专业部、教务处科研工作5专业部、教务处工作量15教务处备课5专业部、教务处教学日志5专业部、教务处出勤5专业部、教务处作业批改5专业部、教务处安全5专业部、教务处教师听课5专业部督导听课5教育教研室学生评教8教育教研室、教务处课堂秩序5学生处班
2、主任2学生处班级活动5学生处技能竞赛2专业部、教务处临时工作3专业部四、各项目考核内容和办法(一)教师素养(15分)教职工文明行为规范考核内容:学校制定的教职工文明行为规范。计分办法:按照学校制定的教职工文明行为规范考核及奖罚办法执行,将考核成绩的15%计入该项成绩。(二)教研科研GO分)1、教研活动考核内容:参加规定的教研活动,举办公开课和观摩课,每学期听课达到规定节数,有听课记录。加减分:每少参加一次教研活动扣1分。有独特教学风格的公开课和观摩课主持者加2分。每少听一次课扣1分。2、科研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加减分:教科研课题获得国家、省、市一等奖分别加53
3、2分,二等奖70%,三等奖50%。每省级获奖或CN刊物以上加1分,市级获奖加0.5分。(三)常规教学工作(40分)1、工作量考核内容:积极主动地承担教学任务,按学校规定完成工作量。加减分:每超过规定定额工作量的10%加1分,每减少5%的工作量扣1分。2、备课考核内容:教案与教材配套完整,符合大纲要求。加减分:每周的教案没认真写(复习课、习题课、实训课)每次扣2分,教案没签字扣0.5分。3、出勤考核内容: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组织教学。加减分:上课(包括测验、辅导、实训等)迟到或提前下课的,每次扣2分,旷课的一节扣5分。考试监考迟到的一次扣10分,晚自习辅导缺一次扣5分。4、作业批改考核内容:布置
4、作业适中,与授课计划基本相同(80%以上)。批改次数达每4-6节课一次,有订正。加减分: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实训课前老师必须布置实训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实习实训要求写出实验报告并进行批改每缺一次扣1分。5、教学安全考核内容:保证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加减分: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的每次扣2分,造成教学与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考核资格。(四)教学效果(18分)1、教师听课考核内容:课堂教学、实课训教学的各教学环节。由各专业部组织本部门教师听课。计分办法:听课教师课后采取百分制打分进行评价,将平均分的5%计入该项成绩。2、督导听课考核内容:由教育教学督导室采取
5、推门听课形式进行,检查备课及课堂教学中的各个环节。计分办法:督导听课人员采取百分制评价,将平均分的5%计入该项成绩。3、学生评教考核内容:每学期期初和期末由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教师行为规范等进行评价。计分办法:每学期进行两次学生评教,采取百分制计分,取平均分的10%计入该项成绩。(五)育人工作(12分)1、课堂秩序考核内容:课堂纪律要求有序,对学生违纪严加管理。加减分:对学生打瞌睡、看小说、讲话、搞小动作、随意进出教室置之不理的每次扣0.5分。2、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积极主动搞好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加减分: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一年不得分,获得校、市、省及国家级优秀班级分别加2
6、/3/4/5分。3、班级活动考核内容:积极组织班级学生进行班内竞赛、参加社会活动,有活动记录。加减分:每组织一次班内竞赛活动加0.5分,组织一次社会活动加1分。(六)其它工作5分1、技能竞赛考核内容: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竞赛及兴趣小组的辅导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加减分:辅导学生在竞赛活动中获1、2、3等奖者每次给予奖励,校级加L5l0.5分,市级加2L51分,省级32L5分,国家级加543分,同一项活动取最高一次分数。2、临时工作考核内容:完成学校或科室(部)布置的临时任务。加减分: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完成学校或科室(部)交给的临时任务的每次扣2分。五、其它说明1、教师考核实施办法采取有关科
7、室(部)检查、学生举报、教务科巡查相结合。2、晚自习计算工作量,仍按正常上课进行检查考核。3、兼职教师的考核按照专任教师量化考核分数、行政管理人员量化考核分数按比例计入总分,其比例为科级正职3:7(即教学考核占30%,行政考核占70%),科级副职为4:6o一般工作人员为5:5。4、因班级较少等客观原因,使部分教师无课,可由学校安排到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按行政人员进行考核,若部分教师安排课程不足额定工作量,可兼职管理工作,按兼职教师进行考核。5、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经劝说无效或严重违犯国家法律的教师考核为不合格。6、学校成立督导室对本考核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审核。7、由教务处统一审核汇总后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成绩。8、本办法从202X年3月1日起试行。9、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