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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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记录单优名称:负责人: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盥制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一、每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上班后,由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2、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4、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6、观察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服务从

2、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1、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3、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时间:年月疾病发热: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外伤:烫伤:湿疹:黄疸:咽痛:咳嗽:口其他:序号姓名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123456789101112(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工作之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填写在表格中;无疾病体征的打“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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