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服务合同(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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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采购服务合同(3篇)企业采购服务合同(精选3篇)企业采购服务合同篇1企业采购服务合同供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住所:邮编:联系电话:需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住所:邮编: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以资遵守。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总价款:二、产品质量:上述产品应符合标准。三、订货: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四、运输与包装: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曰。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六、产品检验: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

3、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企业采购服务合同篇2甲方:乙方: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产品的种类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基准价优惠率单价见投标文件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

4、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 .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 .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一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第六条:供货方式在供货期限内,

5、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第七条:验收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

6、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第八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_)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第十条:货款的支付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

7、款。第十一条:辅助服务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第十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

8、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

9、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 .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十四条: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4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10、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5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 .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

11、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八条:其他约定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 .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12、。3 .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4 .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姓名:;电话:姓名:;电话:第十九条:违约处理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2、甲方在执行协

13、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96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3 .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4 .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1 .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_)a3);(2)乙方投标文件;

15、(3)询标纪要。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2 .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十四条协议附件(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二)中标通知书(三)投标汇总表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时间:年月日企业采购服务合同篇3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招标采购文件编号:甲方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方民法典律审核部门

16、: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号)招标采购文件2 .投标文件3 .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 .(号)中标通知书5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 .保密协议或条款7 .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元。大写:元。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

17、、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o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 .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

18、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3 .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4 .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的%,第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

19、保证金于服务运行期满.月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5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_)181号),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贷款(附借款合同),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履约进度将采购资金支付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o6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7 .如乙方未能履行

20、、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七条验收1 .服务期限:至。服务地点:。验收时间:O验收地点:O2 .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 .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

21、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 .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 .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6 .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九条售后服务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

22、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 .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日(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日(小时)内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3、。4 .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 .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3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

24、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o5 .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 .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

25、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 .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 .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向洛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甲方民法典律审核(盖章):时间:年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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