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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题解决诉讼纠纷(上)课时2课时(90min)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掌握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了解民事诉讼管辖、参与人、证据与举证责任,熟悉民事诉讼程序素质目标:通过发现与法律有关的生活现象,理解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感受日常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民事诉讼特有原则、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参与人教学睚点:民事诉讼证据与举证责任、民事诉讼程序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i并授法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设计第1节课:考勤(2min)一问题导入(5min)T专授新知(23min)T探索活动(15min)第2节课:问题导入(5min)T专授新知(25min)一探索活动(1
2、0min)一课堂小结(3min)一作业布置(2min)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设计意图第一节课考勤(2min)【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问题导入(5min)【教师】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民事诉讼特有哪些原则?【学生】聆听、思考、回答通过问题导入,让学生主动探究解决民事诉讼的相关知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传授新知(23min)【教师】讲解民事诉讼特有原则、民事诉讼管辖一、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特有原则1.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
3、权利.【课堂提问】【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是对等原则?其与同等原则有哪些不同?【学生】聆听、思考、回答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同样的限制。通过教师讲解、课堂互动等方式,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特有原则和民事诉讼管辖2 .调解原则调解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通过沟通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3 .辩论原则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
4、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 .处分原则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5 .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在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不能独立起诉的情况下,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支持他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菅辖包括哪几种?【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包括以下4种。I.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
5、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件繁简和影响范围等确定的,具体规则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又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师生互动】【教师】组织学生扫码
6、观看”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与联系”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有哪些区别与联系?【学生】观看、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1)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的管辖。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通常的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也(2)特殊地域管辖是指照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的管辖。例如,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专属菅辖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的管辖
7、.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协议管辖是指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在某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3 .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范围,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4 .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学生】聆听、思考、理解、记忆探索活动(15min)【教师】组织学生分组,每组3-5人,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一日,家住南京市鼓楼区的张某与家住南京白下区的王某在江宁区与雨花区交界处为停车发生口角,王某喊来家
8、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的刘某与家住芜湖市镜湖区的肖某,一阵激烈的争吵后,王某等欲动手打张某,张某见势不妙,撒腿就跑,王某等三人一边追一边用砖头砸张某,王某等人仍在雨花区,张某已跑到江宁区地界,此时,一块砖头砸中张某腹部,张某忍痛继续跑,终于摆脱了王某等人。第二天,张某在家中发现自己腹部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后杳出脾脏受伤,张某为此花去了医疗费近万元。后来张某通过熟人找到王某,在熟人的调解下王某答应赔偿,双方当即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赔偿的医药费以2万元为限,王某先付5000元,余款15日内付清。协议中还约定,若因为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后来张某的治疗
9、费接近3万元,王某付了5000元后也未再付款.现张某准备向法院起诉。问:张某可以向哪些法院提起诉讼?【学生】查阅资料、思考、讨论、形成结论、派小组代表进行汇报【教师】评价各组的发言,并讲解分析:张某可以向雨花区、江宁区、白下区、镜湖区、雨山区的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分析讨论案例,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帮助学生加深对民事诉讼管辖的认识和壬里解第二节课问题导入(5min)【教师】提出以下问题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什么是民事诉讼参与人?【学生】聆听、思考、回答通过问题导入,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提高学习的主动性传授新知(25min)【教师】讲解民事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证据与举证
10、责任和民事诉讼程序(三)民事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参与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人?【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1 .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而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哪些人属于当事人?【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当事人包
11、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1)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自己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被告是指被原告诉称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了民事争议,并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共同诉讼人产生于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是指原告、被告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人是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的统称。(4)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双方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即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
12、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来的人。2 .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什么是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I)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例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2)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诉讼行为的人。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律师、基层法
13、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指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关系的职工);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通过教师讲解、课堂互动等方式,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瞰与举证责任和民事诉讼程序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3)指定何人是指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代理其进行诉讼的人。3.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等。其中,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陈述所了解的案情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勘验人员是
14、指被司法机关指定或聘请,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证等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人。翻译人员是指由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特定的诉讼参与人提供语言文字翻译或手势翻译的人。(四)民事诉讼证据与举证责任1 .民事诉讼便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民事诉讼中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证据主要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法律锦爨】【教师】组织学生阅读相关材料书证是指用文字、
15、符合、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者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学生】阅读、学习、理解2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提出证据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加以证明的责任。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应当由人民法院调有收集。(五)民事诉讼程序【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民事诉讼包括哪些程序?【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具体详见教材图6-1所示。1.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是指人
16、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1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起诉。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裁判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2)受理。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启动诉讼程序的职权行为。(3)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的人员组成;认真审核诉讼资料,调直、收集必要的证据;追加当事人。(4)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
17、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开庭审理主要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与宣判4个环节。2)简易程序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程序。这种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2 .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与第一审不同,第二审只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法苑广角】【教师】引导学生阅读“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条件“(详见教材),让学生了解当事人提
18、起上诉必须具备的条件【学生】阅读、学习、理解3 .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方式主要有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3种。【以案释法】【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民间借贷绢纷再审案”的案例(详见教材),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民间借贷再审的条1牛周十么?【学生】阅读、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4 .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主要包
19、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5 .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程序。例如,赵某多次向沈某索要货款未果,于是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法院受理申请后查明,赵某与沈某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明确,欠付事实与金额清楚明晰,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遂向沈某发出支付令,催促其在法定期限内还清货款。6 .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方式催告襁定的利害关
20、系人在指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如果无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做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依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形,或者依照法律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课堂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请举例说一说,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7 .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指国家执行机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程序。在我国,人民法院是法定的民事执行机关。【法治之光】【教师】引导学生阅读“用奋斗之姿
21、扛起解决执行难的重任”(详见教材),让学生了解北京市高级法院执行局某执行庭庭长段法官的事迹【学生】阅读、学习、理解【学生】聆听、理解、记忆探索活动(10min)【教师】组织学生分组,每组3-5人,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王某有三子一女,长子王甲,次子王乙,均在外地工作,女儿王丙已定居加拿大。小儿子王丁虽与王某住在同一城市,但王某的生活长期由侄女王庚照料。王某病逝后,王丁将其父留下的4幅祖传名画卖给张某,双方约定张某先交订货款8000元,其余3万元等画交付后再付。张某按约定交付了定金。画交付前,王甲与王乙得知这一情形后,来不及与王丙商量,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这4幅名画。诉讼提起后,王庚向
22、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所写的遗嘱,要求依据该遗嘱将这4幅名画中的2幅判归自己所有。问:(1)在该案中,王甲、王乙、王丙、王丁的诉讼地位如何?(2)如果王丙表示不愿回国参加诉讼应如何处理?(3)张某、王庚在起诉中处下可种地位?【学生】查阅资料、思考、讨论、形成结论、派小组代表进行汇报【教师】评价各组的发言通过讨论分析案例,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帮助学生加深对民事诉讼参与人的认识和理解课堂小结(3min)【教师】简要总结本节课的要点本节课学习了民事诉讼特有原则、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证据与举证责任和民事诉讼程序,希望大家通过学习,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掌握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法律问题的方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学生】总结回顾知识点总结知识点,巩固学生对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的印象作业布置(2min)【教师】布置课后作业完成模块检测中的相关习题。【学生】完成课后任务通过课后练习,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教学反思在教学中,打破以往的教学常规,还自主学习于学生,让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教学的探讨与研究之中,亲身体验到了自主学习的快感和学习的乐趣,激发了学生探究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的强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