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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协议(31篇)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精选31篇)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篇1甲方(许可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被许可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本合同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第一条定义1 .“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2 .“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
2、示。第二条背景说明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第三条授权、所有权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3 .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4 .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
3、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5 .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6 .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第四条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
4、义务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年。7 .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8 .协议的终止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b.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C.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
5、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第五条报酬1 .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2 .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美元。3 .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第六条财会帐目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
6、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第七条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
7、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
8、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3 .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4 .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第八条保证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5 .许可方对
9、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6 .被许可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第九条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1.被许可方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雇员。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第十条广告宣传在本许
10、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第十一条第三方侵权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第十二条其他
11、条款1.纠纷的解决:3 .合同的修改: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4 .可分割性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5 .管辖的法律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6 .遵守管辖的法律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
12、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7 .不可抗力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8 .非自动弃权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9 .平等待遇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
13、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10 通告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若寄给甲方:若寄给乙方: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甲方(许可方):代表签字:日期:乙方(被许可方):表签字:日期: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篇2甲方(许可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被许可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本合同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并生效,签
14、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第一条定义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2 .“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第二条背景说明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
15、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第三条授权;所有权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3 .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4 .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5 .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
16、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6 .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第四条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1 .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年。2 .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
17、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3 .协议的终止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B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C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第五条报酬1 .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2 .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
18、给许可方美元。3 .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第六条财会帐目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
19、(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第七条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
20、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3 .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4 .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
21、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第八条保证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5 .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6 .被许可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第九条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1.被许可方是
22、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雇员。7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第十条广告;宣传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
23、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第十一条第三方侵权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 .纠纷的解决:2 .合同的修改: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3 .可分割性本协议中的
24、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4 .管辖的法律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5 .遵守管辖的法律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6 .不可抗力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
25、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7 .非自动弃权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8 .平等待遇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9 .通告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若寄给甲方:若寄给乙方: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
26、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甲方:乙方:时间: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篇3许可人:一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被许可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第一条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拥有的在国家商标局核定服务项目第一类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名为:,注册号码为O第二条许可使用的商品范
27、围:乙方可以在等商品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第三条使用期限:乙方无偿(或有偿)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期限为一年。在规定的使用期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使用期,应重新签订合同。第四条乙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无偿(或有偿)独占使用该注册商标。甲方不得放弃注册或放弃续展注册,并应保证其注册商标不被宣告无效。第五条乙方有权同时依法使用其他商标,甲方不得限制其使用。第六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应在使用前述商标的商品上标明甲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
28、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销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第八条甲方承诺上述商标不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乙方承认尊重甲方对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并承诺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危及上述商标注册的有效性。第九条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防止、对抗和制止上述侵权行为。第十条乙方同意将本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费用自负。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
29、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该乙方同意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第十二条本合同包含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事宜的完整合同,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类似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第十三条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许可方:.有限公司(盖章)被许可方: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一年一月一日签约地点: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篇4商标使
30、用许可方(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商标使用被许可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一条词语定义1.独占使用许可: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2 .排他使用许可:许可人在
31、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3 .普通使用许可: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4 .其他词语定义:第二条使用许可的范围1 .甲方向乙方授予第号注册商标第类商品的使用许可权利,详见附件(一)。合同商品的名称及型号、规格、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二)。甲方不给予乙方除授权的许可之外的许可商标的其他任何权利或利益。2 .使用许可权利是(提示:选择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或普通使用许可)。3 .使用许可的区域范围在4
32、 .注册商标只在(提示:选择生产、销售)合同商品时使用。5 .使用许可的范围限于(提示:选择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第三条使用许可的期限1 .使用许可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 .使用许可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可以就是否继续商标使用许可进行协商。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不续订,使用许可期满则自行失效。第四条使用许可商标标识的提供1 .乙方使用许可商标的标识由(提示:选择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印制)。2 .其他约定:第五条使用许可费的支付1.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标准为(提示:选择定额付费或约定提成)2 .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
33、为(提示: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3 .具体约定: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1)依合同的约定收取商标使用许可费。(2)监督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3)依法监督乙方使用其被许可商标的商品的质量。(4)其他权利:2 .甲方义务:(1)适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被许可商标。(2)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被许可商标专用权不受侵害。(3)保证使用许可商标无质押和其他任何权属纠纷。(4)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5)对于独占许可的,保证在使用许可的有效期内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他人不得使用。(6)对排他许可的,保证在使用许可的有效期内除甲方和乙方外,他人不得使用。(
34、7)其他义务:3 .乙方权利:(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和方式使用被许可商标。(2)对于独占使用许可的,监督甲方及其他人在使用许可有效期内停止使用被许可商标。(3)对于排他使用许可的,监督甲方在使用许可有效期内不得将被许可商标许可他人使用。(4)其他权利:4 .乙方义务:(1)依合同的约定缴纳商标使用许可费。(2)保证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符合质量、卫生、计量、环保、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3)在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4)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名称、图形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规范使用被许可商标。(5)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
35、商标。(6)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被许可商标用于非许可商品及其他经营性活动。(7) .接受甲方对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向其提供有关材料。(8)在使用许可有效期内,乙方变更其名义、地址、产品名称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办理相关变更手续。(9)其他义务:第七条商品质量监督与保证1.甲方对乙方使用许可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实行监督的措施:2.乙方对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的保证: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提示:选择使用许可费的%或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2.其他违约责任:
36、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确定的方式解决: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效力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3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甲方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合同附件共件:(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合同商品的名称及型号、规格、技术标准等相关文件第十一条其他事宜商标使用许可方(甲方)_盖章商标使用被许可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签字法定代
37、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一年月日年_一月日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篇5甲方:合同编号:签订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签订日期:年月一日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终止商标使用许可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目的双方同意,自年月日起,双方在年月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第二条乙方权利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许可合同终止日前,乙方已经生产、销售及需要将来提供售后服务的产品继续使用甲方的前述商标。第三条双方义务甲、乙双方分别自终止日起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
38、签章之日起个月内,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第四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第五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协议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六条通知一1
39、.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请求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
40、会仲裁,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保密责任双方同意因合作而获知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条补充和变更1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
41、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二条协议附件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条款独立性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协议的
42、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第十五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篇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
43、,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被许可人:,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鉴于:(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了(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o(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许可人)使用,且(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据此,双方协议如下:第1条许可人本合同许可人是(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
44、单位,其中包括(许可人)本身,以及向(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第2条商标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o第3条许可3.1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o3.2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
45、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第4条期限4 .1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5 .2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第5条费用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月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第6条双方的权利
46、和义务6.1许可人的权利:(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6.2 许可人的义务:(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6.3 被许可人的权利:(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6.4 被许可人的义务:(a)非经许可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