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培训图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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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背景,医院感染防控工作需要:外源性感染、医院感染暴发、新发传染病等;6个标准与规范实施的需要: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规范3部分;医院感染消毒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常见和主要问题;消毒灭菌工作进展需要。,三、新“规范”修改后的特点,1、体现了消毒、灭菌领域的新进展、新理念、新方法:2、与新的CSSD、隔离及手卫生有关标准一致。3、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将原“规范”中手术器械灭菌、缝线的灭菌等归类为高度、中度和低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4、对医疗机构提出了消毒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如:增加了管理要求。,三

2、、新“规范”修改后的特点,新增了以下内容:1、第4章管理要求;2、第6章清洗与清洁方法;3、第8章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4、第9章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5、第10章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6、第11章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方法;,7、第12章皮肤与黏膜的消毒中:碘酊;8、附件C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中:C.4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C.8.2 邻苯二甲醛;C.16 煮沸消毒;C.17 流动蒸汽消毒;C.18.1 过滤除菌;C.18.2 微波消毒;,修改了以下内容:1、第13章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中:原“规范”是按环境的类别(、)进行分类,而新“规

3、范”是按一般感染与高风险感染部门分类。,修改了以下内容:2、附录A 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中:(1)清洗与清洁效果监测:(2)灭菌效果的监测:按CSSD规范WS310.3的要求进行生物监测;(3)手消毒效果监测的结果判断标准及采样频率,修改了以下内容:(4)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的结果判定标准:(5)空气的消毒效果监测中:医院环境类别范围、空气采样暴露时间及结果判定标准。(6)消毒液监测的结果判定标准:,1 范围 2 术语 3 定义4 管理要求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6 清洗与清洁7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8 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1 朊病毒、气性

4、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消毒12 皮肤与粘膜消毒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4 清洁用品的消毒15 消毒效果监测,规范的用词释义:应必须宜推荐、建议(个别条款)可允许、可以(个别条款),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 术语和定义,【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 物的过程。【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 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 到无害化的处理。【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

5、具和物品上一切微 生物的处理。,消毒与灭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灭菌可包括消毒,而消毒却不能代替灭菌。,无菌保证水平 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D值:在设定的条件下,灭活90%的实验菌所需的时间(min)。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剂、化学指示物、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菌落形成单位CFU:在活菌培养计数时,由单个菌体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称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数量。,物品分类定义,斯伯尔丁分类法:1968年E.H.Sp

6、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高度危险性物品中度危险性物品低度危险性物品,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高度危险性物品(新增内容)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中度危险性物品(新增内容)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

7、袖带、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低度危险性物品(新增内容)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消毒水平定义,高水平消毒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包括: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包括: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 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中水平消毒 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如: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低水平消毒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及通风

8、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复方化学消毒剂:,配伍原则:加强效果或者改变使用范围消毒剂+消毒剂:两种或两种以上消毒剂复配,例如季铵盐类与碘的复配、戊二醛与过氧化氢的复配,其杀菌效果达到协同和增效,即112。如:洁肤柔消毒剂+辅助剂:一种消毒剂加入适当的稳定剂和缓冲剂、増效剂,以改善消毒剂的综合性能,如稳定性、腐蚀性、杀菌效果等,即101。如:碘伏,4 管理要求,4.3 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 以下要求: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b)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应进行消毒。4.4 医疗机

9、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4.5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科等。,4.6应结合本单位消毒灭菌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4.7应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8 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4.9从

10、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5.1 基本要求5.1.1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5.1.2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5.1.3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5.1.4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5.1.5 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11、。,5.2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5.2.1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 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a)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b)中度危险性物品,应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c)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作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 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5.2.2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 或灭菌方法,a)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b)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

12、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c)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d)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e)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5.2.3 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耐高温、耐湿的诊疗器械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b)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c)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

13、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5.3职业防护:5.3.1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预防医务人员感染性因子职业暴露。热力消毒、灭菌:防皮肤灼伤。紫外线消毒:避免直接照射。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环氧乙烷灭菌应防燃烧和爆炸。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过敏及皮肤、黏膜损伤。处理锐利器械,防利器伤,6 清洗与清洁,6.1 适用范围【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洁】适用于各类物体表面。6.2清洗与清洁方法6.2.1 清洗: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

14、保养。6.2.2 清洁: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布巾或消毒布巾擦拭。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6.3 注意事项6.3.1 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6.3.2 清洗用水、清洁剂等地要求遵循WS310.1的规定。6.3.3 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6.3.4 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6.3.5 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

15、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洗和消毒。6.3.6 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8 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新增内容)灭菌方法中:(1)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2)不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3)不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首选低温灭菌方法,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灭菌剂浸泡灭菌。(4)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可采用干热灭菌方法。(5)外来医疗器械:应按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遵循其参数要求进行灭菌。,(6)植入物: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植入物的材质、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

16、环参数并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可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植入物灭菌应在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放行;紧急情况下植入物的灭菌,应遵循WS310.3的要求。(7)动力工具:按使用说明要求进行清洗、包装与灭菌。,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9.1 消毒方法9.1.1 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9.1.2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a)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选湿热消毒;b)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

17、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c)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d)无条件的医院,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9.2 注意事项:9.2.1 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9.2.2 管道中有血迹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 清洗剂浸泡清洗。清洗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9.2.3 使用中的消毒剂应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用。,10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1 诊疗用品的清洁与消毒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18、患者生活卫生用品的清洗与消毒,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便器可使用冲洗消毒器进行清洗消毒。,患者床单元的清洗与消毒,10.3.1 医疗机构应保持床单元的清洁10.3.2 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 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 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1、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含氯 消毒剂擦拭消毒;2、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清洗和(或)消毒;3、消毒剂或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

19、循产品的使 用说明。,10.3.3 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10.3.4 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按医疗废物处置。,11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新增内容),11.1 朊病毒消毒方法11.1.1

20、.1 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11.1.1.2 可重复使用物品的消毒灭菌a)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再按规程清洗,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134138,18 min,或132,30min,或121,60min;b)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或其他安全的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浸泡于1 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并置于压力蒸汽灭菌121,3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c)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 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

21、in,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灭菌60min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134灭菌6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清洁与特殊病原体的关系,目前,克雅氏病(CJD)分布广泛,发病率为百万分之一,英国 可达6.3/百万。我国的报告数(全国监测省份)逐年上升趋势 Lumley等研究表明,污染的外科器械,在随后使用的第2第6例患者使用时感染性最高;至10个循环时为中度危险;20个循环时,其传染性可忽略不计了,气性坏疽病原体,物体表面的消毒:手术部(室)或换药室,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采用0.5%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试消毒;环境表面的消毒:

22、手术部(室)、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采用0.5%过氧乙酸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终末消毒: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用3%过氧化氢按20ml/m3气溶胶喷雾或过氧乙酸按1g/m3加热熏蒸,湿度70%90%,密闭24h;或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m3气溶胶喷雾,湿度为20%40%。织物: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没有要求时,其消毒的原则为:在传播途径不明时,应按照多种传播

23、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品;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可按杀芽孢的剂量确定);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12 皮肤与黏膜消毒,12.1皮肤消毒12.1.1.1消毒方法:碘伏:原液局部涂擦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说明。碘酊(新增内容):使用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氯己定-乙醇(新增内容):使用有效含量2g/L(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乙醇70%80%(体积分数)溶液擦拭消毒2遍,作用3min。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

24、5min。,12.1.1.2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2.1.2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12.1.2.1要求: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病人,术前可用除菌皂液或明或20000mg/L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SSI的细菌来源于患者占 50%。12.1.消毒方法与穿刺部位消毒一致,但消毒范围有修改: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部位由内向外

25、擦拭(原“规范”为手术野及其外扩展0以上部位)。,12.1.3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新增内容)彻底冲洗。消毒: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min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minmin。,12.2黏膜、伤口创面消毒(新增内容)12.2.1擦拭法:使用含有效碘1000L2000L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间。使用有效含量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采用1000L2000L季铵盐,作用到规定时间。,12.2黏膜、伤口创面消毒(新增内容)12.2.2 冲洗法使用有效含量L氯己定水溶液冲洗或漱洗,至冲洗液或漱洗液变清为止。采

26、用(L)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口腔含漱,作用到规定时间。使用含有效碘500L的消毒液冲洗,作用到规定时间。,12.2黏膜、伤口创面消毒(新增内容)注意事项其他合法、有效的黏膜、伤口创面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如消毒液注明不能用于孕妇,则不可用于怀孕妇女的会阴部及阴道手术部位的消毒。,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3.1 清洁和消毒方法13.1.1 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无明显污染-采用湿式清洁。有血液、体液明显污染-先吸湿-再清洁-消毒。13.1.2 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同上)13.1.3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导管室、洁净病房、移

27、植病房、ICU、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14 清洁用品的消毒,14.1 手工清洗与消毒14.1.1 擦拭布巾 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1.2 地巾 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2 自

28、动清洗与消毒使用后的布巾、地巾等物品放入清洗机内,按照清洗器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消毒,一般程序包括水洗、洗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取出备用。14.3 注意事项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新增了以下内容:(1)清洗与清洁效果监测:日常监测:每件(目测/放大镜);定期抽查:每月(至少抽3个待灭菌包,可用蛋白残留测定、ATP测定等)。(2)清洗消毒器及其效果监测:日常监测:每批次检查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并记录;定期抽查:每年或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测试指示物)。,(3)灭菌效果的监测:压力蒸汽灭菌、干热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环氧乙烷气体灭菌

29、效果的监测包括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生物监测法等,均按CSSD WS310.3的要求执行。,灭菌效果生物监测要求,(4)紫外线消毒的效果监测:方法:紫外线辐照计与指示卡监测。注意:紫外线辐照计应在计量部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每年至少标定一次);指示卡应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管辐照强度应符合GB19258要求;使用中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uw/cm2;30W高强度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180uw/cm2。,(5)手和皮肤消毒效果监测:手的消毒效果监测: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的要求执行,其中结果判断标准及采样频率有修改:结果判断

30、标准: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2;不能检出致病性微生物。,采样频率:*每季度对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1次;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重点部门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检验科、急诊)。,消毒效果监测,物体表面监测方法用5cmx5cm灭菌规格板,连续采样4个,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物体表

31、面监测结果判定A.5.5.1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A.5.5.2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 cfu/cm2。,空气消毒效果监测,结果判定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要求应遵循50333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

32、菌菌落总数 4cfu/(15 min直径9cm平皿)。儿科病房、母婴同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 min直径9cm平皿)。注意事项 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后采样。,结果判定,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细菌总数卫生标准,消毒液的监测,结果判断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注意事项采样后4h内检测。,使用方法:将试纸在消毒液中浸湿,半分钟内与标准色块比较,

33、根据颜色变化,判断监测结果。,2%戊二醛浓度测试:将指示卡的指示色块完全浸没于戊二醛溶液中,停留约3秒,均匀沾湿后取出,将其侧边垂直在测试卡的吸水纸上轻轻划过,吸去多余的戊二醛溶液,然后水平放置,58分钟内观察测试卡的颜色变化,由白色变为均匀的黄色判为浓度合格。,附录C,1、压力蒸汽灭菌: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分为下排气式和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两大类。根据灭菌时间的长短,分常规压力蒸汽灭菌程序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为小型台式蒸汽灭菌器中的一种。小型台式蒸汽灭菌器是指: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 L.不能装载一个灭菌单元(300 mmX300

34、mmX600 mm)的灭菌器。目前使用的有三种类型:B型、N型、S型。不同类型的灭菌器只能应用于指定类型物品的灭菌及灭菌温度和时间。,B型用于有包装和无包装的实心负载、A类空腔负载和标准中要求的检测用的多孔渗透性负载的灭菌。N型用于无包装的实心负载的灭菌。S型用于制造商规定的特殊灭菌物品,包括无包装实心负载和至少以下一种情况:多孔渗透性物品、小量多孔渗透性条状物、A类空腔负载、B类空腔负载、单层包装物品和多层包装物品的灭菌。,2、干热灭菌:3、环氧乙烷气体灭菌:4、低温甲醛蒸汽灭菌:5、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新增内容)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诊疗器械的灭菌,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等,不适用于

35、布类、纸类、水、油类、粉剂等材质的灭菌。,不能在Sterrad®灭菌器中进行灭菌的物品,任何含有金属铜材质官腔或者铜合金材质(如:蒙乃尔铜-镍合金)官腔的器械;任何没有完全干燥的器材或者器械;任何液体的灭菌;任何油剂;任何粉剂;任何液体吸收性材料或者带有液体吸收性材料的器械或者器材;任何植物性纤维材质制造的器械或者器材,如棉布,布,纸,碳,纤维,纱布,棉球类等任何含有木浆材质(纤维素)的物品;纸类的器械目录单或者日期标签;制造商不建议重复灭菌使用的一次性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植入物(除非制造商明确推荐使用Sterrad灭菌系统);任何尼龙材料或者尼龙材料源性材料嵌合表面的物品;任何不能经

36、受真空过程的器械或者器材,和任何标记只能使用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的物品;任何可能出现表面塌陷,造成相互间紧贴的器械或者器材,除非有特殊方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任何有内部构件,如封闭性轴承,的器械或者器材;任何官腔数据在官腔限制以内的器械或者器材,6、紫外线消毒注意: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m2.2m;安装紫外线灯的数量为平均1.5W/m3,照射时间30min;消毒时环境要求:室内必须处于无人状态,应关闭门窗,环境清洁干燥,适宜温度为2040,相对湿度低于80%。若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5-80%的酒精擦拭,有灰尘、

37、油污等随时擦拭。定期监测使用中的紫外线灯辐射强度,低于70uw/cm2时不得使用。新灯管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7、臭氧:空气消毒在封闭、无人空间内,采用20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30min,自然菌杀灭率达到90%以上。消毒后应开窗通风30min,人员方可进入室内。物体表面消毒应在相对湿度70%,采用60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60min120min。注意事项有人情况下室内空气中允许臭氧浓度为0.16mg/m3。臭氧为强氧化剂,使用时对多种物品有损坏,锈斑,橡胶老化、变色、弹性降低,织物漂白褪色等。,8、醛类:(1)戊二醛:(2)邻苯二甲醛(新增内容):属高水平消毒剂,含量为5.

38、5g/L(0.55%)、pH为7.08.0、温度2025浸泡消毒,容器加盖,作用5min12min。用于内镜的消毒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9、过氧化物类: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氯10、含氯消毒剂:11、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12、含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13、氯己定:14、季铵盐类:15、酸性氧化电位水:要求:有效氯含量60mg/L10mg/L,pH值范围2.03.0,氧化还原电位(ORP)1100mV,残留氯离子1000mg/L。,16、煮沸消毒(新增内容):将待消毒物品完全浸没水中,加热水沸腾后维持15min。注意事项 从水沸腾时开始计消毒时间,中

39、途加入物品应重新计时。消毒物品应保持清洁,所消毒的物品应全部浸没于水中,可拆卸物品应拆开。高海拔地区,应适当延长煮沸时间。煮沸消毒用水宜使用软水。,17、流动蒸汽消毒(新增内容):蒸汽为100,相对湿度80%100%时,作用时间15 min 30min。18、其他消毒灭菌方法(新增内容)过滤除菌和微波消毒。,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术语和定义,3.1空气净化aircleaning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3.2洁净手术部(室

40、)cleanoperatingdepartment(room)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3.3自然通风naturalventilation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3.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air-conditioningventilationsystem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3.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cleaninganddisinfectiondevice去除集

41、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空气净化卫生要求,4.2.1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50333的要求。4.2.2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4.2.3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

42、in直径9cm平皿)。,自净时间,空气净化方法5.1 通风(自然通风、机械通风)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5.3 空气洁净技术5.4 紫外线消毒5.5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5.6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5.7 化学消毒法,1、手术室采用空气洁净技术。2、感染高风险部门可根据季节、室外风力、空气质量和气温,适时进行自然通风外,选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进行空气消毒。3、一般部门可根据季节、室外风力、空气质量和气温,适时进行自然通风或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根据需要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或机械通风。,空气洁净技术维护与保养要求,1、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2、新

43、风机组粗效滤网宜每2d清洁一次;粗效过滤器宜12个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宜每周检查,3个月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3、末端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超过设计初阻力160Pa或已经使用3年以上时宜更换。4、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5、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宜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6、设专门维护管理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制定运行手册,有检查和记录。,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与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的使用与维护,1、使用中的空气消毒器必须取得卫生部消毒产

44、品许可批件。2、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3、消毒时必须关闭门窗,进、出风口不应有覆盖、遮挡。4、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与保养,并记录。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化学消毒法,不建议常规使用化学消毒剂对空气进行消毒。确需消毒时应在房间无人状态下使用,并关闭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渐进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注意遮挡易腐蚀的仪器设备。熏蒸时房间的温度和湿度应适宜,操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消毒后注意开窗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参照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管理规定执行。2013.4.1强

45、制性卫生行业标准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WS/T 395-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监测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监测频度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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