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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县某某年安溪淤上片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标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某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某某县淤上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某某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年一月 某某县某某年安溪淤上片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标 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编号:庆水公招号招标单位(盖章)某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某某县淤上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某某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备案意见(盖章)_备案单位(盖章)_ 核 准 日 期: 2015 年 02 月 28日目 录第一卷7第一章 招标公告8 1. 招标条件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8 3. 投标人资格
2、要求8 4. 招标文件的获取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8 6. 相关款项及缴纳8 7. 联系方式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 总则131.1 项目概况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 费用承担141.6 保密141.7 语言文字141.8 计量单位141.9 踏勘现场141.10 投标预备会141.11 分包141.12 偏离142. 招标文件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53. 投标文件15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53.2 投标报价163.3 投标有效
3、期163.4 投标保证金163.5 资格审查资料173.6 备选投标方案1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74. 投标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 开标18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85.2 开标程序185.3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件原件186. 评标196.1 评标委员会196.2 评标原则196.3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7.1 定标方式197.2 中标通知207.3 履约担保207.4 签订合同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 重新招标208.2 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19.
4、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1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1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19.5 投诉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评标方法232、评审标准233、评标程序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01 一般约定30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30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301.6.1图纸的提供301.6.2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301.6.3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311.6.4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311.7 联络312 发包人义务312.3 提供施工场地313 监理人313.1 监理人的职
5、责和权力314 承包人314.1 承包人一般义务314.2 履约担保314.3 分包314.5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32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324.11 不利物质条件325 材料和工程设备32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2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2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3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37 交通运输33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338 测量放线338.1 施工控制网33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3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3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39.7 文明工地3311 开工和竣工(完工)3311.1 开工3311.2 竣
6、工(完工)33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3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3411.6 工期提前3412 暂停施工34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4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413 工程质量3413.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3413.7 质量评定3413.8 质量事故处理3414 验收和检验34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3415 变更34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34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35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3515.8 暂估价3516 价格调整35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3517 计量与支付3617.2 预付款3617.3 工程进度付款3617.4
7、 质量保证金3617.5 竣工(完工)结算3617.6 最终结清3617.7 竣工财务决算3618 竣工验收(验收)36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6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3620 保险3720.1 工程保险3720.1.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3720.2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3720.4 第三者责任险3720.5 其它保险37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3724 争议的解决37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3725 合同类型3726其他补充条款37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45.1 工程量清单说明44第二卷61第六章 图 纸62 电子图纸(另附)62第三卷6
8、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4第四卷6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6目 录6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9(一)投标函69(二)投标函附录7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1三、授权委托书72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3五、项目管理机构74(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7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75六、资格审查资料76七、 原件的复印件77八、 承诺书78九、 某某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79 十、其他材料.80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庆水公招201502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某某县某某年安溪淤上片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标施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某某县淤上乡人民
9、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某某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建堰坝1座长8m;新建恢复灌水渠2条长1507米,新建溪流护岸长2224.09m;新建机耕路5条长2468.21m,其中路面硬化2条长1196.02m;新建机耕桥4座,长20.26m。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
10、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且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和认可的上岗证。3.6企业在投标前,必须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
11、的通知)要求,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平台公示信息。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某某县某某年安溪淤上片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三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单位三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时,若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预中标候选人的,则评标委员会不再推荐其为其他二个标段的预中标候选人。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途径:招标文件将于20
12、15年02月28日至2015年03月20日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并供下载 。网址:(6、相关款项及缴纳:投标保证金8万元、交易席位费32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席位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交易中心。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名称: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省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
13、号:201000015435743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联系方式招标人:某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某某县淤上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某某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某某县濛洲街198号 地 址:丽水市花园路608号7楼联系人:陈小荣 联 系 人:郑华珍 何仪 潘良英电 话:电话/传真:、2058203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02月 28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14、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某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某某县淤上乡人民政府地址:某某县濛洲街198号 、某某县淤上乡联系人:陈小荣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某某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花园路608号7楼联系人:郑华珍 何仪 潘良英 电话/传真:、2058203 (、13757840020、)1.1.4项目名称某某县某某年安溪淤上片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标 1.1.5建设地点淤上乡淤上村、山根村、外童村、石坝村、蒲潭村、坑口村、塘根村、高山湾村和石砻村共9个行政村。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
15、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工期要求30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
16、考核合格证书A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且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和认可的上岗证。6.企业在投标前,必须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平台公示信息。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9.1踏勘
17、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1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03月20日 09时30分2.2.3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3.2投标人查阅招
18、标文件修改及紧急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3.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银行汇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金额:人民币8万元。提交: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
19、(具体参照丽招管办201315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省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2010000154357433、其他方式:银行汇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 收款单位名称: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省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201000015435743(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递交到中心财
20、务人员处;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退还:参照某某县招标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执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个人印鉴(章)或签字具有同等效力,均可接受。2、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 伍 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7.5装订要求1.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编制相应的目录。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全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21、心(市场路3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 1 ; 格式: word或 excel 。10.2原件提交: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提
22、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还投标人。不提交10.3工程控制价元 10.4评标基准价范围招标控制价下浮6%-12%10.5招标文件资料费金额:人民币400元注意事项: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10.6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13】3号)和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丽政办【2013】89号)要求提交。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由丽水市各级工资支付应急办印发的缴存卡,投标人未能提供相关缴存卡的,不得参加投标。10.7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
23、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10.8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符合规定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其中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
24、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10.9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认定: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已在某某县范围内同时承建2个以内(含2个)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视为有在建项目。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10.10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预中标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不良行为的认定: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
25、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中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26、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1.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1.4.1.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
27、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4.1.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4.1.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4.1.5.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且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和认可的上岗证。1.4.1.6.企业在投标前,必须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
28、)的通知)要求,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平台公示信息。1.4.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1.8.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29、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30、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如有),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
31、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形式予以解答,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
3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修改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
33、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3.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某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发布的紧急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原件的复印件;(8)承诺书;(9)某某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应同时提交1张包含已标
34、价工程量清单的电子光盘(电子光盘内容应与书面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致,如不一致时以书面为准)。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35、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参照某某县招标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执行。3.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6、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递交伪造证件的。(5) 经查实为骗取中标,在投标及投诉期间,仿造公文、提供虚假业绩、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等虚假证明材料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复印件。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
37、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一起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
39、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
40、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至投标时连续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未按时出席开标会议或未携以上相关证件,作无效标处理。5.2
41、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指定登记册上签名报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后开标)进行。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由业主代表和投标人代表(由业
42、主随机指定)在有效下浮率范围内随机各抽取两次,第一次抽百分比的整数位,从612共7个整数中抽取一个整数,第二次抽百分比的小数位,从0.0-0.9共10个小数中抽取一个小数,整数位和小数位结合所得下浮率,业主代表抽取的下浮率和投标人代表抽取的下浮率平均后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工程预算审定价根据该下浮点计算出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件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
43、)、企业分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或任职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相关人员上岗证(包括本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丽水市各级工资支付应急办印发的缴存卡等原件。以上所需资料投标时应提供原件核查。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