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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分包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项 目 名 称: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建 设 单 位:某某交易所总 包 单 位: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招 标 人: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某某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7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115开标126评标127合同授予1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9纪律和监督1310.对投标人其他要求1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51、评标方法162、评审标准163、评标程序16表1 深化设计评分表(满分5分)18表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2、满分25分)18表3企业实力与信誉评分表(满分10分)19表4 投标报价评分表(满分60分)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2第六章 图纸3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0目 录4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二、授权委托书46四、投标保证金4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8六、施工组织设计49七、项目管理机构51八、资格审查资料53九、其他材料58第一章 招标公告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钢结构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分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某某交易所,总承包单
3、位为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1.2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49068.24 平方米,建设地点为郑东新区龙湖南区东风东路西、祭城路北内。1.3本次招标范围为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分包的招标,包括钢结构深化设计、钢结构和压型钢板的采购、制作、运输、安装、服务等(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洽商等)全部内容。1.4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2月20日完成深化设计,2月25日开始制作钢结构,3月10日开始安装钢结构主结构和次结构,3月20日具备安装压型钢板的条件,完工时间为2012年4月5日。1.4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设计补偿。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是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2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钢结构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或钢结构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 ;2.5投标人近三年(2008年-2010年)内应具有至少三个同类工程的业绩;2.6可以联合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8投标人应具有自己的安装队伍、或有长期合作的安装队伍(有长期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
5、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1月 21 日17 时前,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报名。3.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在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2月8日 上午9 时 30 分,地点: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会议室(郑州市东风东路与祭城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4.2 逾期送达的
6、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2年2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会议室。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联 系 人: 蒋小丰联系电话: 地 址: 郑州市东风东路与祭城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某某程局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1.1.5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南区东风东路西、祭城路北1.2.1资金来源企
7、业从建设单位收到的工程款1.3.2计划工期要求中标单位2月20日完成深化设计,2月25日开始制作钢结构,3月10日开始安装钢结构主结构和次结构,3月20日具备安装压型钢板的条件,完工时间为2012年4月5日。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中州杯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钢结构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钢结构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证明其财务能力状况。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08年-2010年)内至少完成三个同类工程的业绩;
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工程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房屋建筑或钢结构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1.9.1踏勘现场招标单位不组织,投标单位可自行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
9、年 2月 8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之日起2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之日起2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3.3.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形式为现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8-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2010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8-2010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需要申请人署名的地方均必须加盖申请人
10、公章,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名称;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与施工分包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南区东风东路西、祭城路北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 年 2 月 8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郑东新区龙湖南区东风东路西、祭城路北某某程局有限公司某某交
11、易所技术中心项目部会议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专家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建设单位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10招标代理服务费无11投标样品无12对投标人其他要求1、明确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由造价公司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清标,并承诺无条件接受清标结果。2、各投标人投标书中须含应缴总包单位的5%总包配合费,且承诺任何
12、清标结果不影响以上费用的缴纳。3、中标人须承诺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有权使用中标人的保证金以解决由于中标人原因引起的人员、机械不足等问题。4、投标人须承诺缴纳工程意外伤害险等政府性收费。5、招标文件中明确使用总包水电费为有偿使用,按照相关规定计取。6、 投标人须确保中标后在郑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为总包单位开具可抵税建安发票,否则总包单位将按照实际缴税标准扣减中标人合同价款作为代扣代缴税费,但不免除中标人向总包人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的责任,即中标人需按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向总包人开具发票。7、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允许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保费、规费和税金进行优惠,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保费、规费的受益人为总
13、包人。8、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招标文件后附的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4、.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
15、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
16、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17、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
18、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19、;(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
20、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巧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21、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照深化设计后的施工图纸、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规范自行计算工程量并组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是应考虑施工设备、劳务、
22、管理、材料、维护、保险、利润、税金、配合协调、停水停电、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2.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进行报价,除另有说明外,均认为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包含在报价中;3.2.5投标报价应包含深化设计费;3.2.6投标报价应依据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3.2.7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3.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
23、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9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及为进行施工及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需承包人办理的批准手续所需费用、二次设计费用等。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
24、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5、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
26、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28、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
29、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
30、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
31、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
32、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
33、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34、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
35、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
36、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对
37、投标人其他要求(1)明确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清标,并承诺无条件接受清标结果。(2)各投标人投标书中须含应缴5%的总包配合费,且承诺任何清标结果不影响以上费用的缴纳。(3)中标人须承诺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有权使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以解决由于中标人原因引起的人员、机械不足等问题。(4)投标人须承诺缴纳工程意外伤害险等政府性收费。(5)招标文件中明确使用总包水电费为有偿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汲计取。(6)各投标人须确保中标后在郑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为总包单位开具可抵税建安发票,否则总包单位将按照实际缴税标准扣减中标人合同价款作为代扣代缴税费,但不免除中标人向总包人开
38、具合法、有效发票的责任,即中标人需按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向总包人开具发票。(7)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允许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保费、规费和税金进行优惠,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保费、规费的受益人为总包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
39、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
40、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深化设计方案:5分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企业实力及信誉: 10 分投标报价: 60 分2.2.2评标基准值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2.2.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一致得标准分,每比评标基准值高一个百分点减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减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按内插法计算2.2.4(1)深化设计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见本章附表1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见本章附表22.2.4(3)企业实力及信誉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见本
41、章附表3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见本章附表4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
42、值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43、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44、深化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实力及信誉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十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5、,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表1 深化设计评分表(满分5分)序号项 目标准分评 分 标 准分 值备注1深化设计方案5分先进、科学、合理45如深化设计方案中存在重大问题,可打0分。基本可行23欠合理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