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带标记被动句式拾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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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嗨丽e三恂i胎遗百喻经是从修多罗藏十二部经中摘录譬喻类的故事汇集而成的,学界普遍认为由大乘法师僧伽斯那整理编撰,由其弟子求那毗地于公元492年译入我国。该经书出于传教目的,语言四字较多、通俗易懂。佛经一类属于译本,或多或少受到梵语的影响,可能与当时白话使用情况有所误差,但百喻经是南朝时期珍贵的白话语料,是一部值得研究的近代汉语过渡时期的.重要文献。以百喻经语言现象为研究对象的论文众多,亦有研究百喻经被动句式的研究成果,柳土镇(百喻经中的被动句式对经书中的大部分被动句式进行了详细分析,对四类被动句式一为字式、被字式、为所”式、为之所”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柳先生后亦有学者对百喻经被动式落笔探讨。

2、然前人之述备矣,邹德雄百喻经若干语法现象初探对其被动句式略带分析:郭瑞平百喻经虚词研究在介词分析板块概括性地总结了经书中的被动句式特点,但未进行详解。事实上古汉语中的带标记被动句式主要还有见字式、于字式等,百喻经中仍有见字式,而于字式消失,私以为该现象亦值得分析。本文参考大藏经版百喻经,欲对此书中带标记被动式进行定量的特点详解,重点对该书被动式研究进行补充说明。整理得出经书中带标记的被动句式主要有以下几类:“见”字式、“被”字式、“为”字式(包括“为所为之所”,二者并未有明显差异,故置一处)。其中“见”字式数量极少,“被”字式其次,“为”字式最多,而“于”字式虽未发现,但依旧列举出“于”字总量

3、,形成对比,以供讨论。具体数量如下(见表1):一、百喻经中“见”字被动式的式微见字在百喻经中多为“看见之意,仅有三例作为介词表示被动之意:(1)我欲求道,愿见教授,使我立得。(医与王女药令卒长大喻)(2)我谓空箧都无所有,不知有君在此箧中,莫见瞋也。(宝箧镜喻)(3)由是之故,我得此马及以珍宝来投王国,若不见信,可遣往看。(五百欢喜丸喻)百喻经中见字式被动句占比极小,这也符合学界对见字式的认知,即它源于战国时期,到魏晋时期已经衰落,而到百喻经成书时已是南北朝了。虽然见字式使用时间较短,但当今我们依旧可以看到见+动”式的词,如“见谅”“见怪”,这也是“见”字式最常见的形式。上古时期的见字式被动句

4、有“见+动”式以及“见+动+于+宾式。见的被动句式的特点是不能直接由见引出行为主动者,因此要与“于”的被动式相配合。百喻经中的例子均为“见+动”式,但都与传统的“见”字式有所区别。(4)生孩六月,慈父见背(陈情表)(5)才高见屈,遭时而然。(论衡自纪)(6)故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汗;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荀子非十二子)如上,传统的“见”字式被动句后往往是单音节动词居多。但从形式上看例句(1)中见后为双音节动词,例句(2)(3)中“见”后为单音节动词。分析其原因,可从语篇实际运用的角度看。百喻经为南齐时译入的白话之作,多短句,且四字居多,读起来朗朗上口,十分和谐,同时也符合汉语

5、句式齐偶的偏向。“愿见教授莫见嗔也M若不见信,可以认为均是译者主动设计的结果。在其他的佛经中,我们亦能寻到见+双音节动词”的例句为此印证:(7)王惟罪深,必获重殃,叩头于地,愿见矜恕。(中本起经卷上)(8)太子既圣且仁众所依附,而见远逐,故知男贱也。(经律异相)再从语法观之,百喻经中的被动式例句(1)(2)(3)均有不同程度的省略。例句(1)“见教授省略了受事主语我,我”在前文出现,可以看作承前省。而例句(2)(3)与例句(1)区别极大。“莫见嗔也可以意译成不要生气,被动句式似乎难以很好表达。原因在于以祈使句角度,句中省略的主语为“你,而以见瞋”角度看其受事主语为“我,因为见字的使用喑含“我”

6、被处置之意J莫见旗也”按原意应为“莫(我)见膜(于你)也,但实际语用的感受上却是(你)莫见瞋工在文言文的语境下,“莫见瞋也”的确理解较困难,但放在白话语境下便不难解释了。“见”字式中的见”字可能在语义演变过程中作为助词的“被动”含义逐渐淡化,“见瞋”在口语里慢慢与“嗔怪”“责怪”之意靠近,我被处置之义在使用时被忽略C因此莫见瞋也也就可以直接翻译成“莫要生气而省略被动,例句(3中“若不见信,可前往看亦是此理。同样是“见信,例句(6)来源于上古文言文,其“见信”的受事主语“君子”承前省,原为“君子不耻不见信即君子不以不被信任为耻辱。而若不见信中见字被动意义淡化,“见信”约等于“相信”了。当今口语中

7、常有“莫要见怪”“还请见谅”等“见”字被动式的运用,虽然我能意识到“见”的被动意义,但使用时常常将其等同于一般动词,这种情况可以从百喻经中看到一定的历史渊源。二、百喻经中“于此为简体字“于,百喻经中所提简体字“于”皆为“於。”字被动式的消失郭锡良先生曾考察过“于字的起源和发展1,在甲骨文中便出现了“于”字式的被动句。不过他更偏向认为“于字句不能算是真正的被动式,“于”引进的是动作适应的范困,是一种广义的处所。于字式到底算不算被动句式的问题在此便不加讨论了,权且用学界广泛认同的观点,把于字式当作被动式看待。唐钱明先生在汉魏六朝被动式略论2中指出“于”字式在四朝中(先秦、西汉、东汉、六朝)占被动式

8、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8%、27%、11%、1%,可见“于”字式在逐渐消亡。在百喻经中,该情况更为极端,笔者几乎未找到“于”字式被动句。不过书中有一例容易让人产生误解:(1)每常怖怯者,喻能以弱而制于强。(五百欢喜丸喻)周怡露在百喻经中“于字用法研究中把该例子归于“表示动作行为的施事者工从形式上看,该句的确很像被动句式,且对比一番先秦例句:(2)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孙子兵法行军篇)(3)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荀子荣辱)受此类典型例句的影响,制于强易被认为是被强者制服之意,故整句喻能以弱而制于强可以理解成比喻能力因为弱小而被强者制服,这样看好像很合理。然而联系前文可以发现,故事讲的是

9、弱小之人误打误撞杀死狮子,按照隐喻的对应关系,其目标域的意义该为以弱胜强,故制于强中于的作用为引出动作行为的对象,而非“引出动作行为的施事者:这个例子也给予我们启示,研究百喻经句义时.,隐喻对应是项判断正误的重要标准。百喻经中,“于”字被动式完全让位给更强势的“被”字式、“为字式(包括“为.所/之所D。分析其原因,可能作为介词的于从甲骨文时代到春秋战国已发展成为一个功能广泛的介词,能适用于非常广泛的语义系统适应性广就必定带有模糊性,语言既有模糊度的要求,又往往要求明确”3o就像上文所提到的“制于强一例,因于字用法多样,若不联系前文便会产生歧义,所以“于”字被动式逐渐被更清晰的形式取代。不过百喻

10、经中真的没一点于字式的影子吗?在语料整理时,笔者发现“为之所”例句中有一“为于无常之所杀害,此于作何解?该问题将在下文具体分析。三、百喻经的“为于”类于字式的句子出现在该句中:(1)凡夫错解,便求世界有边无边及以众生有我无我,竟不能观众道之理,忽然命终,为于无常之所杀害,堕三恶道,如彼愚人推求摩尼为他所害。(摩尼水窦喻)“为于无常之所杀害是一句以为之所”为标志的被动句,这是容易判断的。而问题出在“于充当了什么角色?帅志嵩在汉译佛典为A所S加强式的表现及其成因4中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他指出就像佛经中“之所”的“之”是为了音节要求,“于”字也是为了凑足音节而增加的。本文认同该观点,并且认为“为于在佛

11、经中有了一定组合性,二者共同成为句中介词成分。单百喻经中一例显得单薄,还需做进一步举例说明。搜寻汉译怫经,笔者发现为于连用并不少见。且看例句:(2)是故汝等,若见于彼/提婆达多/为于利养/用作停顿划分。之所危害,宜应舍弃贪求之事,审谛观察,当作是解,莫贪利养。(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一(3)我村之中,兄弟二人在此而耕,同时为于/霹雳所杀,及以四牛/亦皆俱死,云何世尊而不觉知?(大般涅槃经卷中)例句(2)(3)亦是典型的被动句式,不同的是例句(3)单用“所”,“之所”和“所”字运用的差别同是音节原因,柳士镇(1987)详解过,不再赘述。而两句中的“为于运用也符合“音节要求”一说,为于利养/之所危害M同

12、时为于/霹寄所杀”都是偶音节节拍的句子,读起来朗朗上口,十分和谐。此外,“为于”除了在被动句式里出现,亦在各类叙述句中扮演角色.例句如下:(4)瞿迦梨比丘,为于舍利弗、目提连所起诽谤心,浊心恶心故,死后即生波头摩狱。(起世经卷第四)(5)其瞿迦梨比丘,为于舍利弗及目搪连边,起诽谤心、浊恶心已,死后即生彼波头摩地狱之中。(起世因本经卷第四)(6)用是故,不中道为本际作证,是为于慈无所损,是为护等哀三味,是为菩萨摩诃萨益于法,得所知,成其力,无所不觉。(摩诃般若钞经卷第五)(7)其有智者见利倍多,便易其丝为于匹帛。(大正句王经卷下)(8)有大慈哀众祐一切,为于众生作大依怙。(佛说菩萨本行经卷上)(

13、9)为于己利故,宜应自拥护。(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三)(10)为于具眼者,宣明如此道。(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先看例句(4),因为句(4)意容易产生歧义,所以在另一版本中找寻了一致的内容,例句(5)仅供参照。例句(4)虽然有“为于所”结构,但它并非被动句,而结合例(5)我们也能排除“所”字结构的可能。对比可知,“所”即“边”,是“处所”之意。那么“为于”的组合便不那么紧密了,“于在此处可以用作引出处所的介词,而为与故构成此因果复句的前半个框架。例句(6)为于慈无所损,同样是为于所”结构,但它也不是被动句。“为于”共同充当介词引出对象,“所与损”构成所字结构。这里的为于的组合性相当高,而“是为于慈无所

14、损,是为护等哀三昧符合音节整饬的现实要求。再看,例句(7)中“为于同“匹帛”构成句子状语部分,例(8)、例(10)同理。例(9)“为于”组合成连词“为于,与“故”构成了一个因果复句前半部分结构。而例(9)、例(10)取自佛经中的两则小偈,其音节要求不言而喻。通过以上对为于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百喻经中“为于之所”结构中的“于”是因为音节要求而产生的,这也是许多汉译佛经共有的特点:2.“为于组合在佛经中并不少见,有一定组合性,二者可共同构成介词引出对象;3.佛经中也存在“为于”并列但组合不紧密的情况,需做分辨。对为于”进行辨析之后,仍然还有一个小问题为什么偏偏是于“同为组合?简单推测

15、,可能仍是上文提出的于字逐渐衰落的原因。“于字的使用范围太广泛了,其广泛性和模糊性让它完美融入为字句中而不显突兀。四、拾遗总结对于百喻经中强势的被动句式,已有前辈做出成果,而本文关注百喻经中被动句的弱势群体。“见”字式式微不仅在于数量渐少,更在于其“见”字在口语中被动意义的淡出。“于”字式虽未在百喻经中出现,但它与“为”构成新的双音节介词“为于”,以新姿态遍布佛教经书。而“于字与为的结合,始于音律,也源自“于”使用的广泛性和模糊性。最后,本文亦有明显缺陷,比如对于“为于”的训释经验不足显得草率,仅仅从几部佛经的例子中便得出结论,对同时期“文言文中的“为于并未进行相应考察,存在许多需要优化之处,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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