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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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落实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

2、20年修订版)的函(X2020)X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X(2024)X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县境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响应工作。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0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

3、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预报预测,完善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按照省市会商结果,提前发布预警,减缓污染程度。差异管控,安全第一。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实行差异化管控,严禁“一刀切”。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属地管理,强化落实。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执行。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一)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与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设在县大气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文化

5、广电和旅游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X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等。各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1。三、监测与会商(一)监测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等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省级和市级的预报、会商、预警提供依据。(二)预报X市生态环境局与X市气象局联合根据气象条件变化,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将预报、预测结果进行公布。(三)会商X市生态环境局与X市气象局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

6、应期间,增加会商频次,必要时请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参与会商。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上级会商结果,及时发布会商信息。四、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一)预警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

7、上。(二)预警分类按照省、市预测会商结果和污染管控要求,将预警分为城市预警和区域预警。1.城市预警根据市级预测会商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由市大气办发布后,可启动、适当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应急响应措施。2 .区域预警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结果及相关预警信息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由市大气办发布后,及时发布预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三)预警发布与解除1.预警发布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省、市大气办通报的预警提示信息或区域应急联动统一要求时,由县大气办及时按要求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开展本县域应急联动工作。原则上,启动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特殊情况根据

8、需求确定。3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当接收到市大气办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及时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调整预警级别或预警解除信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大气办发布后,县大气办应及时进行发布。原则上,解除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特殊情况根据需求确定。4 .预警审批权限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向县人民政府报批预警信息。五、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HI级应急响应、11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In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11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

9、息时,启动I级响应。(二)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在确保减排量可核实的情况下,也可采取降低生产强度,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治理效率的方式,减少污染排放。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应急响应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应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每年按照生态环境部、X省及X市相关要求及时修订更新,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操作方案,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10、、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应急减排措施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对生产工序简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公示牌”。1.重点行业企业。指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企业和X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11个行业企业等,严格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2,小微涉气企业。指电子元件、精密机加工、本册印刷、服装加工等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100千克以下且不含有

11、生态环境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予停限产,但需在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红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难以满足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小微涉气企业采取相应措施。3.一般工业企业。指除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涉气企业之外的工业企业。其中,非燃煤、非燃油、不使用生物质锅炉、燃气炉窑小于1.4兆瓦的、不在建成区等敏感区域内的企业,黄色和橙色预警期间不予

12、以停限产,但需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红色预警期间涉气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建成区等敏感区域内的,或使用上述锅炉或炉窑的企业,结合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实际排放量,制定差异化的“一厂一策”管控措施。市县两级均可根据辖区内较集中、成规模的特色支柱产业涉气工序的环境管理实际情况,对环境管理水平相对较差的企业适当调整应急减排措施。4,民生保障企业。指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市政污水厂污泥和

13、危险废物、农副食品加工、饲料加工(不含燃煤、生物质锅炉)、中药饮品和制剂等涉及民生的保障类企业。应急响应期间实施“以热定产”“以量定产”,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对于确有重点外贸订单保障要求的企业,经县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后,进行“以需定产”原则上可参照执行。(三)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引导公众加强防护、倡导公众减少污染排放和强制性污染减排。1.nl级应急响应措施(1)引导公众加强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

14、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2)倡导公众减少污染排放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个人及家庭注意节约用电。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异味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3)强制性污染减排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正在执行的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中黄色预警相关减排要求。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施工工地

15、、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使用。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东:富强北路至中华东街交叉口段,东外环全线;西:西外环全线;南:裕华街全线;北:北环路全线,中华东街富强路交叉口至东外环段)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涉及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中,日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应急抢险外,原则

16、上,施工工地应依法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涉气施工。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2.H级应急响应措施(1)引导公众加强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

17、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倡导公众减少污染排放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个人及家庭注意节约用电。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机动车。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异味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3)强制性污染减排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正在执行的X县重污染天

18、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中橙色预警相关减排要求。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使用。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东:富强北路至中华东街交叉口段,东外环全线;西:西外环全线;南:裕华街全线;北:北环路全线,中华东街富强路交叉口至东外环段)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

19、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中,日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依法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涉气施工。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3.

20、I级应急响应措施(1)引导公众加强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倡导公众减少污染排放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个人及家庭注意节约用电。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三及以下排

21、放标准燃油机动车。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异味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3)强制性污染减排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正在执行的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中红色预警相关减排要求。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使用。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东:富强北路至中华东街交叉口段,东外环全线;西:西外环全线;南:裕华街全线;北:北环路全线,中华东街富强路交叉口至东外环段)以内(

22、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中,日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依法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涉气施工。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加强对重要国道、

23、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六、信息报告和总结各乡镇、经开区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次日起,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一日应急响应情况报告;在每次应急响应结束后次日,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次应急响应情况总结报告。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台帐制度。根据总结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内容确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完成修订后向县大气污染防

24、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报备工作。七、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在接收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同应对,按照要求组织人员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并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部门之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保障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二)经费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经开区应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工作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资金,为重污染天气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三)物资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经开区

25、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车辆和相关器材等硬件装备,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四)安全保障接到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县大气办要及时书面通知应急管理部门。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限产、停产期间,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风险较大的企业,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派专家及监管人员到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风险辨识,全面排查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限产、停产期间安全稳定,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企业应在应急响应

26、启动、终止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确保应急响应全过程符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有序实施。(五)落实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方案,重点建立健全工业大气污染源减排、机动车限行、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六)预报预警能力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充实预报预警力量,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等软硬件设施,不断提高预报预警能力。(七)医疗卫生保障卫建部门要结合省市要求,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

27、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八、预案管理(一)预案体系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及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的核心,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是本行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是工业企业应急响应的具体操作性文件。(一)预案备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要求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修订完成报县大气污染防

28、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应急减排操作方案应按照要求向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备案。企业操作方案备案情况(含“一厂一策”公示牌落实情况)统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大气办备案。(三)预案培训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根据应重污染天气急预案职责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预案宣传县大气办、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健康防护等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五)预案修订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适时开展修订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需及时进行修订: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组织结构及其职责发生重要调整的。2 .预案编制依据发生变化的。3 .在应对实际中发现预案存在重大问题的。4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九、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9年11月18日印发的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2019)X号)同时废止。本预案由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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