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063178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7.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纪学习教育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党纪学习教育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党纪学习教育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纪学习教育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党纪学习教育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纪律审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强迫他人违纪”,是指在被强迫的党员没有违纪主观故意情况下,违背其意志,采取胁迫等手段迫使其违纪的情形。“唆使他人违纪”,是指教唆、挑动、指使其他党员违纪的情形。(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再犯”,指党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务等处分后,又再次实施了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故意违纪行为。(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漏错”。构成漏错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一是违纪党员前一次受到的是除开除党籍以外的党纪处分,或者是政务处分等处分;二是遗漏违纪行为必须是在处分决定生效后发现的;三是遗漏违纪行为必须是在处分决定生效以前实施的。党员受处分后又被发现此前未交代的违纪行为,说明其在前次组织审查期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如实向组织交代自己存在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问题,必须从严惩治。(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