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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的通知(淄市监法规字(2024)3号)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现将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23日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J,进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及总局、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有关
2、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淄博市辖区内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工作。本办法所称经营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其他监管对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免罚是指因法定原因对特定违法行为不给予行政处本办法所称的轻罚包括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者处罚幅度,包括在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应当并处时不并处,或者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从轻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
3、中较低的30%部分。第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决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遵守法定程序,坚持过罚相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因素,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第五条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决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
4、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六)其他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四)主动供述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五)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六)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四)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六)当事人因残疾、重大疾病、下岗失业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七)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社会求助对象有违法行为的;(八)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盲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可以结合违法具体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九条违法行
6、为轻微,可以结合下列因素综合认定:(一)主观过错较小;(二)初次违法;(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四)及时中止违法行为;(五)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金额较小;(六)涉案货值金额较小;(七)涉案产品或者服务合格或者符合标准;(八)涉案产品尚未销售或者使用;(九)因当地传统习俗等有违法行为;(十)其他能够反映违法行为轻微的因素。第十条危害后果轻微,可以结合下列因素综合认定:(一)危害程度较轻,如对市场秩序的扰乱程度轻微,对消费者欺骗、误导作用较小,没有给相关公众造成实质性损失以及不利影响或者造成较小损失及不利影响等;(二)危害范围较小;(三)危害后果易于消除或者减轻;(四)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
7、行为危害后果;(五)主动与违法行为损害的对象达成和解;(六)其他能够反映危害后果轻微的因素。第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及时改正:(一)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主动改正;(二)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后,责令改正之前主动改正;(三)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按要求改正。前款所列三种情形的及时性、主动性依次减弱,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时,应当综合考虑改正情节。第十二条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的过错程度大于过失。没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可以结合下列因素综合认定:(一)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是否明知或者
8、应知;(二)当事人是否有能力控制违法行为及其后果;(三)当事人是否履行了法定的生产经营责任;(四)当事人是否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商品;(五)当事人是否取得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授权;(六)其他能够反映当事人主观状态的因素。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第一次实施该性质违法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执法办案系统,发现当事人三年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为五年)没有有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初次违法。第十四条“同一性质违法”是指适用同一法规规章条、款、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第十五条在立案前的核查阶段已查清事实,符
9、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可以不予立案。不予立案的,应当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阐明核查情况及不予立案理由,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核查材料、不予立案审批表等留档备查。在立案后查清事实,拟作出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决定的,应当依照相关程序要求办理,制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阐明违法事实和理由,结案后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立卷归档备查。对于违法行为成立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予以批评教育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给予批评教育,并引导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第十六条市局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负责制定全市市场监管领
10、域地方性法规自由裁量权基准、免于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作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相关处罚自由裁量依据,并进行动态调整。当事人违法行为未列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免于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或者不符合其中所列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上级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有关规定,结合本办法,综合裁量作出是否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的决定。对于执法办案单位认为不宜适用市局制定的相关清单的案件,执法办案单位应当向市局进行个案请示,由市局决定是否适用。清单列明违法事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裁量结果不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以上级文件为准。第十七条对有证据证明严重危
11、害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得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既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节,又有从重行政处罚情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作出裁量决定。第十八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等对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附件:1.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4版)2 .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版)3 .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版)附件1淄博市市
12、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4版)一、下列情形,不得实施相应行政强制措施(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二)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实施强制措施范围、种类的,不得实施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四)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实施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五)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实施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六)己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重复实施查封的强制措施。二、下列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可
13、以不予实施相应行政强制措施(七)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实施无照经营行为,且该行为属于依法无需取得许可或者已经取得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八)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明知经营者实施前款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九)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嫌违反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未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I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但专利有效;(十一)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
14、注“广告”字样,但内容能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十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十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但广告内容未违法;(十四)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五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十五)涉嫌违反工业产品牛.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十六)涉嫌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
15、定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十七)涉嫌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十八)涉嫌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十九)涉嫌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二十)食品经营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二十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对
16、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但该产品合格;(二十二)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按要求备案,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二十三)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信息备案,或者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备案,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二十四)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直销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或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二十五)直销员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第一十一条的规定向消费者推销产品,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二十六)直销企业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未按规
17、定支付直销员报酬,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二十七)直销企业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未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二十八)直销企业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二十九)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中明确其他不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无需依法没收产品的情况下,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下列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市场监督管理目的的情形,可以不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三十)为防止证据损毁,能够通过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达到保存证据目的的,对该证据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三十一)为收集、
18、固定证据,能够通过抽样取证,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或者利用互联网信息系统、设备等其他方式收集、固定证据的,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收集、固定证据;(三十二)依法能够通过召回措施进行处置的涉案产品,当事人主动或者在责令期限内依法进行召回处置的,对该涉案产品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三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生产经营者拟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继续销售,且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对该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四、适用要求符合清单第(七)至(二十九)项规定的情形,同时又存在其他违法情形时,应当结合各种情形综合判断。发现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或者
19、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应当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符合清单第(三十)至(三十三)项规定的情形,但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清单未列明的其他依法可以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事项,要在严格遵守本清单第一条规定的同时,本着符合“比例原则”要求,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附件2淄孽旧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良(2024版)类别序号违法行为适用条件(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条文、商事主体监管类1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违法所得较少;4 .经营规模较小;5 .及时改正;6 .未发现其他违法行
20、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力兀以上10万兀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广告监管类二、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广告是广告主在其自有经营场所、自设网站或者网店发布;4 .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广告
21、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广告监管类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广告主违法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禁止用语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广告内容中有关等级的表述是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定的产品分级用语,或者有关荣誉的表述是依据国家规定评定的奖项或者荣
22、誉称号;4 .内容客观、真实;5 .及时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a、广告监管类6.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4未在广告中标明
23、广告引证内容出处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广告引证内容合法有据,仅未在广告中标明出处;4 .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H一条规定的。5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24、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二、广告监管类类3 .专利合法有效,仅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4 .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利号和专利种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6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未载明审查批准文号1.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保健食品广告己通过审查,仅未载明审查批准文号;4 .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药品、医
25、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第十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在视频广告中应当持续显示。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显著、清晰表示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内容的,按照中二、广告监管类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处罚。7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广告内容符合法规规定;4 .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
26、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8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1 .初次违法;2
27、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广告已经过审查取得批准文号且符合法规规定;4 .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
28、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9发布农药广告未将广告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广告已经过审查取得批准文号且符合法规规定;4 .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十一条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0发布兽药广告未将广告批准文号列为广
29、告内容同时发布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广告已经过审查取得批准文号且符合法规规定;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十条兽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4.及时改正;5.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1发布房地产预售或者销售广告未依法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以及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
30、月;3 .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资质;4 .发布时已取得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5 .及时改正;6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一)开发企业名称;(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2通过大众传播媒
31、介发布的广告未标明“广告”字样,但能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1 .初次违法;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3 .能使消费者辨明为广告;4 .及时改正;5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2、13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1 .初次违法;2 .不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三、网络交易监管类三、网络交易监管类3.及时改正;4.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
33、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14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未按规定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1 .初次违法;2 .不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3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三、网络交易监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15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明示有关信息或者
34、设置不合理条件1 .初次违法;2 .不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3 .及时改正;4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类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16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1 .
35、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危害后果轻微;4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价值不足5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
36、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7电子商务经营者违法搭售商品、服务1 .初次违法;2 .搭售的商品或者服务总额不超过100O元;3 .及时改正;4 .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7、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8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1.初次违法;2.及时改正;4.及时完成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HJ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价格
38、监管类19未明码标价1 .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未发现存在价格欺诈等相关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四、价格监管类20交易场所提供者发现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有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行为,未依法采取必
39、要处置措施,未保存有关信息记录,未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的1 .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危害后果轻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交易场所提供者发现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第二十四条交易场所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1交易场所提供者提供1.初次违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的标价模板不符合规定的2.及时改正;3.危害后果
40、轻微。定第十四条交易场所提供者为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标价模板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第二十五条交易场所提供者提供的标价模板不符合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五、知识产权监管类22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1 .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
41、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五、知识产权监管类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23专利代理师未依照规定进行备案1 .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专利代理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
42、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办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五、知识产权监管类24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1 .初次违法;2 .有充分证据证明销售者不知道销售的产品为假冒专利的产品;3 .销售者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4 .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较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43、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25将“驰名商标”进行商业性使用1 .初次违法;2 .利用自身办公场所或者通过自营网站或者自媒体宣传;3 .及时改正;4 .危害后果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五、知识产权监管类微。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26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1 .初
44、次违法;2 .有充分证据证明销售者不知道销售的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3 .销售者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
45、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27商标印制单位未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出入库登记不全的1 .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4 .未发现其他相关违法行为。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登记台帐。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流入社会。第十一条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8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未按要求存档备查的1 .初次违法;2 .及时改正;3 .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4 .未发现其他相关违法行为。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第十一条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9未按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1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