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066296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5.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区财政安排400万专项资金,用于扩大汽车消费,现制定以下政策举措:一、发放汽车消费券带动汽车消费。一是参与市2023年9月TO月第二轮1000万汽车消费券。二是11月份在区范围内发放260万元(含省级配套60万元)汽车消费券。通过第三方平台发放汽车消费券(具体发放方案见附件1),在区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单车(含税)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

2、车政府发放3000元消费券;单车(含税)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车政府发放4000元消费券;单车(含税)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购买一台车政府发放5000元消费券。(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二、支持汽车经销企业做大做强。以前一年销售额为基数(以纳税申报表为准),对年度销售额1亿元以上,增速超过5%的企业奖励10万元,增速超过10%的企业奖励20万元(若申报奖励资金累计超过200万元,则统一按比例折算)。(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三、新能源免征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区财政局)四、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加大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有效保障基本停车、充电等需求。改造小区及周边的存量土地建设停车设施,提升环境品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五、发展汽车文化旅游。鼓励和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文化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汽车自驾赛事、嘉年华等活动,释放汽车文化体育消费潜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建设汽车自驾运动营地,鼓励各地打造汽车自驾精品线路,依托精品线路连接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拓展营地运动功能,满足各类参与汽车自驾运动人群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文广新

4、旅局、区公安交管大队)六、加大汽车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开发汽车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优化审贷流程,促进汽车消费贷款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七、提升汽车金融服务水平。积极为汽车制造企业提供银行授信等金融服务,协调金融机构深入汽车产业链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本政策同一企业若同时符合区级层面同类型资金奖励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兑现,不重复奖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已

5、出台的政策,如有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具体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附件:1.省“百城联动”汽车消费季暨区2023年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2.2023年区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名单附件1省“百城联动”汽车消费季暨区2023年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3)4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省市联动发放汽车消费券工作的通知(赣商务运行字2023)16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释放全区汽车消费市场潜力,推动我区汽车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定于2023年11月在全区发放260万元(含省

6、级配套60万元)消费券用于扩大汽车消费,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在区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并在限定时间内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燃油车新车、新能源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农行掌银或虔城购平台,在上传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后,申领对应面额消费券,先到先得,发完为止。二、汽车消费券发放细则(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区商务局承办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分行、通运营中心。(二)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本次活动为政府汽车消费券,共发放260万元(含省级配套60万元),面额分别为3000元、4000元、5000元,适用于家庭乘用车(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含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

7、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市区税务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财政补贴标准5万元(含)-10万元(不含)3000元/辆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4000元/辆20万元(含)以上5000元/辆(仅限150台)(三)汽车消费券申领使用指南1 .申领条件(1)2023年11月1日IO时-11月30日17时在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区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含今年拟入规的汽车经销企业)购车的个人消费者。(2)个人消费者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名单。(3)购车发票需在市区开具,购置车辆的含税价不低于5万元。(4)申领人通过农行掌银或虔城购平台报名上传在市区税务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销

8、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合同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上资料需在11月1日10时-11月30日17时内开具、办理并上传)。2 .申领渠道(1)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11月1日10时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期间登录虔城购平台(申领入口将于11月1日IO时开放),完整、准确、清晰提交奖励申领资料。逾期未申领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发放消费券。(2)提交期间可对资料进行修改,名次按最后修改资料提交时间进行排名。3 .审核程序(1)政府消费券发放由虔城购平台对接市信用服务平台调取公安、税务系统自动匹配审核并报市商务局审核确认,按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

9、进行发放。(2)申领对象可通过申请端于申请后3天后查看汽车消费券预审结果,最终审核结果以实际公布的为准。(3)对审核符合政府消费券奖励条件的申领对象,经审核确定并在审核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政府消费券至申领人虔城购账户,申领人可通过虔城购【我的】-【平台优惠券】-查看消费券。4 .使用说明(1)消费券自领取成功后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过期无法使用并作废。(2)消费券设置3000元、4000元、5000元三个档次,面额设置50元、100元、200元三种面值,明细如下。消费券形式50元100元200元3000元汽车消费券10张15张5张4000元汽车消费券10张15

10、张10张5000元汽车消费券10张25张10张(3)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4)消费券使用范围:参与本次活动的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消费使用,使用时间为12月1日0时-12月31日24时。(四)宣传推广1.通运营中心在活动期内须协调新媒体、传统媒体,汽车网等并借助运营商发送短信进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提高此次汽车消费券发放的社会知晓度。所有此次活动对外宣传内容须经区商务局审核同意后发布。2 .开展直播带车系列活动,解读汽车消费补贴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让消费者全面了解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内容,提高消费欲望,促进汽车

11、市场消费繁荣。3 .虔城购平台搭建线上活动专区,对本次活动全方位展示,利用线上流量进行宣传介绍。(五)其他事项1.各相关单位、各汽车经销商要加大对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扩大受惠面。4 .充分采取“政府引导、商家让利、市民参与”的方式,以发放汽车消费券为契机,汽车经销企业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共同参与,实现“让利于民、惠民惠企、促进消费”目的,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券影响力,助力区汽车市场再掀消费新热潮。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将申领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查处。6 .本方案中涉及的具体业务问题,由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答。如有关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汽车消费券资金安排根据全省汽车消费券联动发放统一安排,区本级26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60万元、区财政资金200万元)消费券资金须在活动开始前先行拨付到市级合作平台一一虔城购平台(通运营中心)监管账户(户名:*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水南支行)。活动结束后,由区商务局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汽车消费券核销实际情况进行清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