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过期报废是否进项转出如何税前扣除会计账务核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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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过期报废,是否进项转出,如何税前扣除,会计账务核算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一、增值税方面首先,我们应当明确,税法上不得抵扣、进项转出之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如上所述,存货报废的原因是“过期,而非”管理不善”;这属于市场范畴,是正常的经营损失,而并非“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因而无需进项税额转出。另外,这个问题也可以参考如下资料:(一)2009年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问题解答纳税人生产或购入在货物外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有使用期限的货物,超过有效(保质)期无法进行正常销

2、售,需作销毁处理的,可视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经营损失,不纳入非正常损失。(二)福建省税务局12366答复(2023-04-06):食品过期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范围,不需要做进项转出。二、企业所得税方面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可以税前扣除,但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纳税人应出具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另外,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三、会计处理方面企业可作如下会计分录,用以进行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原材料、生产成本(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借:营业外支出(企业自行承担部分)或者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偿、保险赔款)等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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