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068494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3.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新时代“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两山转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一、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一)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建立生态资源分类体系和生态资源信息云平台,利用网格化监测手段,开展“山水林田湖草”各类生态系统调查统计,全面摸清全区各类生态资源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生态资源目录清单。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

2、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地(林)、宅基地、水域等“三权分置”,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文广新旅局)(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根据省制定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开展全区域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探索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覆盖各级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总值(以下简称GEP)统计报表制度。(责任单位:区考核办、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三)建立生态产品监测评估技术体系。定期监测生态产品

3、的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分布、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及其变化情况,评估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价值实现能力,为政策制定、绩效考核等提供依据。制定生态产品评估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建立评估专家库,积极培育评估中介机构,加强专业评估人员配置,提升基层专业技术素质和承接核算统计业务能力,建立生态产品第三方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二、构建生态产品交易服务体系(四)完善生态资产交易制度。制定区域生态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完善生态资产交易系统。区乡(镇)两级分别开设账号,并接入“赣服通”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设置生态资产交易大厅,引导各方参与交易。(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金融办,各(乡、镇)街道)(五)打造生态产品供需对接平台。依托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以及赣台、赣深经贸合作交流大会等交流平台,组织举办生态产品推介会和交易会,大力实施生态产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积极依托中国国际陶瓷博览会、中国()国际茶器产业博览会等,打造供需对接平台,扩大生态产品推介交易渠道。加强和规范平台管理,强化电商企业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电商平台挖掘绿色消费需求,充分发挥资源和渠道优势,推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便捷的渠道和方式开展交易。(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5、、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六)推动资源环境权益交易。积极争取绿化增量、清水增量等责任指标,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省级试点。探索开展“两山”公司、“两山”金融服务平台等自然资源平台化运营试点。支持国有投资平台、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组织等创新经营合作方式,鼓励实行农民入股收益分红模式,整合运营分散的山林耕田、河塘水库,以及碎片化的闲置生态资产。稳步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益交易积极争取用能权、排污权、水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市级试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林业局、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三、构建生态产业创新发展模式(七)推进

6、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扎实推进“优质稻米工程”“优质粮食工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兴建一批农产品基地、扶强一批龙头企业、争创一批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完善绿色食品产业链,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升级农产品溯源体系,壮大生态农产品全产业链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丽阳茶油”“丽阳大米”为重点,持续打造绿色有机品牌。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信息化,扎实推进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坚持

7、品牌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产品品牌建设与区域品牌建设并举、品牌培育与品牌保护并举,集中力量筑强“丽阳茶油”“丽阳大米”等地域品牌,提升“陈氏蛇业”等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洁净水源、清洁空气、安全土壤、适宜气候等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环境敏感型产业。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与服务过程的能源与资源消耗。大力实施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先进陶瓷、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发展。探索建立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

8、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不断壮大无人机、机器人、新型显示器件、电子元器件等制造产业,努力培育陶瓷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九)促进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以建设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建设一批高A级景区,以“三陶一村”等重点旅游景区品牌为引领,构建区域品牌、市县品牌、景区品牌、产品品牌等互为支撑的品牌体系。精心办好国际陶瓷艺术双年展、国际陶瓷博览会等各类文旅节庆活动,不断打响旅游品牌。依托丰富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资源,创新开发研学旅游、会展旅游、体育旅游

9、、通航旅游、乡村旅游、山地户外游、康养休闲游和乡村精品民宿游等多样化的旅游业态。(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卫健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四、构建生态补偿创新机制(十)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及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以效益论补偿(补助)”的新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标准。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生态护林员制度。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积极争取国家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奖励资金,探索非国有投资主体所有(承租经营)森林国家赎买(租赁)制度

10、,率先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试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十一)建立健全湿地(水库)生态系统保护、恢复与补偿制度。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将所有自然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建立水利枢纽、月亮湖、西河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机制和生态功能警戒线制度。完善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办法和损害赔偿标准,探索以农作物和渔业受损、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各类水库(人工湿地)退出人工养殖等为主要内容的湿地(水库)补偿模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十二)推进河流源头区、重要生态治理区和重要湖库生态保护补偿。设立全区流域生态补偿专项预算资金,完善补偿资金增长机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

11、保护补偿,探索跨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模式。探索与乐平、与鄱阳跨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十三)探索建立耕地休养生息制度。落实国家、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对在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耕地休耕、轮作和调整种植结构的农业经营者予以适当的物质或现金补助。研究制定鼓励引导农业经营者施用有机肥料、低毒生物农药和环境友好型地膜的扶持政策。建立并完善“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及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12、建设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十四)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破坏、谁赔偿、谁担责”原则,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公安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及法院审判制度的有效配合和衔接,推动生态110、生态检察室、生态法庭、生态纪检室与生态行政执法共同构成“五位一体”联动格局,在全区范围内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中级人民法院)五、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考核机制(十五)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利益

13、导向机制。开展生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构建覆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生态环境保护积分体系,制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依据评价结果和积分情况提供生态产品优惠服务和金融服务。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评估结果应用,将评估结果作为市场交易、投融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的重要参考。建立生态领域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生态保护补偿额度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挂钩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十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落实对提供生态产品为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取消经济发展类指标考核,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

14、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对其他主体功能区实行经济发展质量和生态产品价值“双考核”。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完善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信贷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金融办)六、构建“两山转化”平台体系(十七)设立区“两山转化”大数据与交易中心。按照“资源统一整合、资产统一运营、资本统一融通”的原则,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做法,将原本碎片化的生态资源收储整合形成优质高效的资源资产包,整合提升后推向市场,通过资本赋能和市场化运作,推动生态资源变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区

15、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十八)建立“两山转化”产业发展中心。围绕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的产业特征、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搭建多层次的生态产业发展与交易平台,统一对接合适的社会资本和运营管理方,实现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的高水平转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十九)建立“两山转化”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构建普惠金融、绿色债券、生态基金、生态保险组成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开发面向生态产品产业发展的绿色信贷产品,发展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引导基金。充分发挥金融资本杠杆作用,创新生态资产融资授信方式,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生态资源抵质押融资创新,畅通金融资本赋能通道,支持区域内生态环境提升和绿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金融办、人行景市中心支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