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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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T-20*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标准Identifyingstandardforenergysavingofpublicbuildings(征求意见稿)20*发布20*.*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标准IdentifyingstandardforenergysavingofpublicbuildingsDBJ50T-xxx-20xx主编单位:重庆海润节能研究院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XX年XX月XX日前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

2、6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渝建2016378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与重庆海润节能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能量(率)认定的原则、节能量认定方法(账单分析法)、节能量认定方法(测量计算法)、形式检查。本标准明确了节能量认定的项目范围和认定的原则,给出了不同公共建筑能耗修正的方法,阐明了以账单分析法为主、测量计算法为辅的节能量(率)认定方法,规定了改造前后的检查要求,对科学评价重庆市既有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改造实施效果有良好的指导作用。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3、管理,重庆海润节能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海润节能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重庆海润节能研究院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组长、副组长、其他为姓式笔画排序)目次1总则12术语、符号32.1 术语32.2 符号43基本规定64节能量(率)认定的原则74.1 一般规定74.2 办公建筑94.3 酒店建筑114.4 商场建筑144.5 医院建筑164.6 学校建筑175节能量认定方法(账单分析法)206节能量认定方法(测量计算法)2

4、16.1 一般规定216.2 供暖通风空调与生活热水系统216.3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226.4 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236.5 其他系统237形式检查267.1 一般规定267.2 改造前检查267.3 改造后检查26附录A能耗折算系数29附录B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认定报告模板30本标准用词说明36引用标准名录37条文说明37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Symbols32.1 Terms32.2 Symbols43 BasicRequirements64 PrincipleofEnergySaving(Rate)Identification7

5、4.1 GeneralRequirements74.2 OfficeBuilding94.3 HotelBuilding114.4 ShoppingMalls144.5 HospitalBuilding164.6 Schoolbuilding175 DeterminationMethodsofEnergySaving(BillMethod)206 DeterminationMethodsofEnergySaving(MeasurementMethod)216.1 GeneralRequirements216.2 HeatingVentilationAirConditioningandDomes

6、ticHotWaterSystem.216.3 PowerSupplyand1.ightingSystem226.4 RenewableEnergyApplicationSystem236.5 OtherSystems237 FormalExamination267.1 GeneralRequirements267.28 efbreEnergySavingReconstruction267.29 AfterEnergySavingReconstruction26AppendixAConversionCoefficientofEnergyConsumption29AppendixBTemplat

7、eofEnergySavingIdentificationReportforPublicBuilding30NoteTheWordingofTheOrder361.istofQuotedStandards37ExplanationofProvisions371总则1.0.1为促进市场行为的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领域的发展,推动重庆市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认定工作,规范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和城市建设重点逐渐由新建转向既有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机制能够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

8、节能手段,而节能效果评价对合同能源管理至关重要。建筑用能强度受在室人员数量、运行时长、使用面积和室外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合理修正不同因素对建筑能耗的影响,才能反映实施节能改造所产生的节能量。因此,需要制定一套针对此类因素进行修正的方法。由于不同建筑类型的影响因素可能不同,同一因素对不同建筑类型的影响程度不同,应针对办公楼、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分别开展节能量认定方法研究,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别编制节能量确定方法。基于该背景,本标准提出了针对市场机制下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认定方法。这与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在服务对象上存在区别。“认定”针对的是市场行为的合同能源管理,其目的是为

9、了降低核定成本,减少核定服务费用和政府行政工作量,使节能量认定工作更加简便,从而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市推行得更好,它强调的是市场行为的节能改造项目。而“核定”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需要经过第三方机构检测,以此作为申请重庆市节能改造示范工程与资金补助的依据。若节能改造项目申报节能改造示范工程与资金补助,则仍然需要依据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和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报。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既有办公、酒店、商场、医院、学校五种类型单体公共建筑和建筑群,以及与建筑或建筑群相关联的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工作。其他类型建筑可参照执行。对多功能的综

10、合性单体建筑,应按使用主体划片分类进行节能量认定,最终综合各节能量。条文说明:办公建筑主要包括政府办公楼和商业写字楼,不包括对外服务大楼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银行、车管所,计算机房、通信站、指挥中心等特殊能耗的功能性房间。医院建筑节能量认定方法主要适用于医院门诊、住院建筑及与其相关联的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工作,手术、医技等特殊功能用房不在本标准认定范围。学校建筑节能量认定方法适用于中小学建筑和大学建筑群中的教学楼、图书馆和综合楼的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学生宿舍、办公楼等其他类型建筑的认定办法参照同类型建筑。1.0.3节能量认定是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效果的分析判断,是合同能源管理改造

11、项目节能量认定的依据,主要根据改造措施实施前后公共建筑能源消耗情况的检测、监测和分析结果对节能量进行认定。1.0.4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的相关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节能量的认定应在相应工况下开展。1.0.5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认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与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与规定。2术语、符号2.1 术语2.0.1建筑能耗(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包括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如供暖、制冷、通风、空调和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电器、电梯、热水等)的用能。2.0.2建筑节能改造(buildingene

12、rgyefficiencyretrofitting)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照明与插座系统、动力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能耗监测及计量系统、机电控制系统、炊事用能系统、给排水系统、其他特殊用电系统等实施节能节水改造的活动。2.0.3项目范围(projectscope)实施节能改造措施所影响的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范围。条文说明:项目范围是用来界定改造范围的,改造范围可以是建筑中某用能设备(系统),也可以是单栋建筑的整体,或者学校、医院等建筑群区域。2.0.4基准期(baselineperiod)用以比较和确定项目节能量的,节能改造措施实施前的时间段。2.0.5认

13、定期(reportingperiod)用以比较和确定项目节能量的,节能改造措施实施后的时间段。2.0.6基准期能耗(baselineenergyuse)基准期内,项目范围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单位:kgce02.0.7认定期能耗(reportingenergyuse)认定期内,项目范围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单位:kgce02.0.8节能量(amountofenergy-saving)节能改造措施实施后,项目范围内的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源消耗减少的数量,单位:kgce02.0.9节水量(amountofwater-saving)节水改造措施实施后,项目

14、范围内的建筑用水消耗减少的数量,单位:m3。条文说明:水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城市供水时除了消耗水资源外,还需要额外消耗能源,因此节水也是一种技能措施,节水量应单独认定。可计入节水量的改造措施除了更换用水设备、改造用水系统等技术改造措施外,还包含高校等建筑群针对跑冒滴漏现象维修室外埋地给水管道的改造措施。2.0.10节能率(energy-savingratio)改造项目节能量与改造边界内基准期能耗的比值,单位:%o2.0.11节水率(water-savingratio)改造项目节水量与改造边界内基准期用水量的比值,单位:%o2.0.12人时.数(personhour)建筑运行时间内,建筑逐时在室

15、人数乘以1小时,所得出的乘积累加值,其单位为pho2.0.13供暖度时数(Heatingdegreehour)建筑供暖系统运行时间内,当室外逐时温度低于18C时,将该逐时温度与18的差值度数乘以1小时,所得出的乘积累加值,其单位为Ch2.0.14空调度时数(COOlingdegreehour)建筑空调系统运行时间内,当室外逐时温度高于26时,将该逐时温度与26的差值度数乘以1小时,所得出的乘积累加值,其单位为。Ch2.0.15账单分析法(billanalysismethod)通过收集计量表的表计数据,分析建筑节能改造前后项目范围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耗以认定节能量的节能效果评价方法。2

16、.0.16测量计算法(measurementmethod)通过测量建筑节能改造前后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与能耗相关的关键参数,计算建筑节能改造前后项目范围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耗来认定节能量的节能效果评价方法。2.2 符号C人时数、度时数、使用时间等能耗修正系数;CDH空调度时数;E能耗量;E-修正后的能耗量;Eh水耗量;E能耗、水耗修正量;e节能率;H入住率;HDH供暖度时数;K同时使用系数;P照明灯具、变压器功率;R人时数;S面积;T使用时间;W电梯能量回馈装置回馈电能;w节水率;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空调系统总能耗的比例;一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供暖

17、系统总能耗的比例;一电力折算为标准煤的系数;入住率修正系数;入住率修正系数。3基本规定3.0.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证室内适宜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改造后的建筑室内环境指标满足改造设计要求。条文说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时有可能影响室内环境质量,进而影响室内人员的健康及生产效率。对于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改善或提升室内环境质量所产生的建筑能耗增加,需单独考虑。3.0.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后,应对项目范围内建筑或相关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节能效果进行认定。3.0.3公共建筑改扩建时应同步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且应满足现行重庆市公共建筑

18、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要求。3.0.4建筑物在进行节能改造过程中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禁止、限制和淘汰的材料和产品。3.0.5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同步实施用能用水监测和计量改造,分项计量表宜满足能耗数据的远程传输要求,分项计量数据作为节能量认定的基础数据。条文说明:对于公共建筑宜将照明和插座分项进行电能监测。对于公共建筑群,应实现每栋建筑的分类分项计量;对于单体公共建筑,如有不同使用主体,如医院科室,应按使用主体划片分类分项计量。3.0

19、.6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前,宜参照相应的标准和导则开展能源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节能量认定的数据基础。3.0.7节能量认定机构应对节能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进行现场勘验,认定节能量,并出具认定报告。3.0.8改造项目节水量与节水率应单独认定,并纳入认定范围,认定方法应采取账单法。3.0.9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使用投入少见效快的低成本改造措施,或通过合理的调节,改变不合理的运行管理方式,提高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4节能量(率)认定的原则4.1 一般规定4.1.1 改造项目基准期和认定期应符合以下规定:1基准期和认定期一般以1年为一个单位长度;2基准期和认定期时间长度至少应包含用能设备(系统)或

20、建筑的1个完整循环运行工况;3基准期和认定期的时间长度应保持一致。条文说明:基准期和认定期的实际长度应至少包含建筑或用能设备(系统)的1个完整循环运行工况。例如:对于供冷系统进行改造时,应至少包括1个完整的供冷季;对供暖系统进行改造时,应至少包括1个完整的供暖季;对整个暖通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时,应至少包括1个完整的供冷季和供暖季。1.1.1 能量认定时,当建筑功能或影响用能系统或设备能耗的主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对能耗进行修正。条文说明:主要因素包括室外空气温度、运行时间、人员数量、建筑使用量、建筑使用功能等,室外气温以及运行时间的变化由“空调度时数”和“供暖度时数”反映和修正,人员数量和运行时间

21、的变化由“人时数”反映和修正。主体建筑使用功能改变,明显影响能耗变化时可考虑修正,修正方法另定。4.1.3 公共建筑能耗的修正应按建筑类型,对非节能改造措施引起总能耗变化的主要因素进行修正,保证建筑在基准期和认定期的运行条件基本一致。4.1.4 对于改造后新增新风系统或供暖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节能量认定时应扣除该部分新风能耗或供暖空调能耗。4.1.5 对采用不同能源种类的建筑改造项目进行节能量认定时,能源计量单位应统一采用标准煤。常用能源折算系数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4.1.6 节能量认定方法可采用账单分析法和测量计算法,优先采用账单分析法。条文说明:节水量的认定方法均应采取账单分析法,并

22、考虑用水人数增加等水耗修正因素。4.1.7 筑或改造设备(系统)采用账单分析法时,应确保在节能改造前、后具备至少1个完整循环运行工况下的计量账单数据,计量账单数据应完整准确。4.1.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采取账单分析法进行节能量认定时,可采取测量计算法:1由于相关原因,无法获得节能改造前后至少1个完整循环运行工况下的计量账单数据;2对某一设备(系统)进行改造需要认定节能量,该设备(系统)与其他设备(系统)没有分开计量。条文说明:单一设备(系统)开展改造采用测量计算法时,应注意该设备(系统)与其他设备(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可忽略不计或可测量和计算,如照明设备(系统)改造、围护结构改造对建

23、筑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4.1.9采用测量计算法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对影响设备或系统运行能耗的关键参数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177)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60)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测量计算的要求对其节能量进行认定;2被改造的设备与系统应在改造前后在相近的运行工况下采用同样的检测方法分别进行性能检测;3关键参数的检测可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认可的机构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4.1.10节能量(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E=Eb-E,+E(4.1.10-1)e=5X100%(4.1.10-2)式中:E节能量(kgce);

24、Eb基准期能耗(kgce);Et认定期能耗(kgce);E,能耗修正量(kgce);e节能率()o4.1.11节水量(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X100%EW=Em-EE+风(4111-1)11-2)式中:Ew节水量(kgce);Ebw基准期水耗(kgce);Erw认定期水耗(kgce);En水耗修正量(kgce);W节水率()O4.2 办公建筑4.2.1 人时数对办公建筑总能耗的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b=(EbiCi)(4.2.1-1)Ci=RriZRhi(4.2.1-2)式中:Eb修正后的基准期办公建筑总能耗(kgce);Ebi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第i月办公建筑总能耗(kgce);Ci第i月

25、办公建筑人时数修正系数;Rbi基准期第i月办公建筑人时数(P.h);Rri认定期第i月办公建筑人时数(P.h);条文说明:人时数的变化发生的时间段不一样,对建筑总能耗的影响有所不同。如果人时数的变化主要发生在过渡季节,若一概而论对基准期全年建筑总能耗进行修正,则修正后的建筑总能耗与仅针对过渡季节建筑能耗进行修正后的建筑总能耗相比较,偏差大;反之如果主要发生在空调、供暖季节,若统一对基准期全年建筑总能耗进行修正,则修正后的建筑总能耗与单独对空调供暖季节建筑能耗进行修正后的建筑总能耗相比较,偏差也较大。因此,尽量对逐月建筑总能耗分别进行修正,进而得到基准期修正后的总能耗。当无法获得逐月建筑总能耗时

26、,可采用供暖季、空调季和过渡季三个季节内人时数的变化分别对基准期供暖季、空调季和过渡季的建筑总能耗进行修正,进而得到修正后的基准期总能耗。当仍无法区分供暖季、空调季和过渡季的总能耗时,可采用直接对基准期内建筑总能耗进行修正,得到修正后的基准期总能耗。此种方法的修正误差相比前两种较大。该修正方法在运用时需要计算改造前后逐月的人时数,即需要统计每小时办公建筑室内人数和运行小时数,对于目前的改造项目有一定的实现难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实无法统计到建筑室内逐时人数时,可以采用建筑室内月平均人数和月运行小时数来对逐月建筑总能耗进行修正。4.2.2 度时数对办公建筑供暖空调能耗的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k

27、=aEkCk(4.2.2-1)Ck=CDHrZCDHb(4.2.2-2)式中:EA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办公建筑围护结构和新风空调能耗(kgce);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办公建筑空调总能耗的比例(%);Ek基准期空调总能耗(kgce);Ck办公建筑空调能耗修正系数;CDHh基准期办公建筑空调度时数(Ch);CDHr认定期办公建筑空调度时数(Ch);Eh=BEhCh(4.2.2-3)Ch=HDHr/HDHb(4.2.2-4)式中:Ell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办公建筑围护结构和新风供暖能耗(kgce);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办公建筑供暖总能耗的比例(%);Eh基准期供暖

28、总能耗(kgce);Ch办公建筑供暖能耗修正系数;HDHh基准期办公建筑供暖度时数(Ch);HDHr认定期办公建筑供暖度时数(Ch);条文说明:度时数的变化主要影响供暖空调系统能耗中的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的能耗和新风能耗,首先需明确围护结构传热形成的负荷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分别占空调总能耗和供暖总能耗的比例,即值和值的大小,仅对供暖空调系统能耗中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的能耗和新风能耗进行修正。参考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1.0.2条条文说明,重庆地区建筑外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的能耗约占供暖空调能耗的25%,而通过调研重庆地区办公建筑发现,新风能耗占空调总能

29、耗的比例30%40%左右,外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的能耗和新风能耗占供暖空调总能耗的一半以上。4.3 酒店建筑431酒店建筑宜按照不同功能区域进行能耗修正,主要包括客房、大堂、餐厅与会议室等功能区域,不包括厨房等特殊能耗的功能区域。条文说明:由于酒店建筑区域功能较多,不同功能区的使用特点不同,所产生的能耗特点亦有所不同,酒店建筑宜对各功能区进行能耗拆分或者计量,酒店建筑的能耗修正宜针对不同功能区分别考虑。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6.4.2条“公共建筑应按功能区域设置电能监测与计量系统。和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6.5.1条“应根

30、据建筑功能特点,按用户、使用功能或分区设置电能计量装置。”的条文要求,目前的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功能特点,按照不同使用功能区域进行电能计量,考虑这几个功能区域的使用特性差异,能耗特点差异,以及标准条款的前瞻性,有条件时宜对这几个功能区域同时实现电量单独计量,若目前项目实现不了,可不采用账单分析法,选用测量计算法。酒店建筑内厨房等特殊能耗功能区域应根据情况判断是否纳入认定范围:若节能改造实施范围包括这一部分设备,可将这部分的用能设备及系统纳入节能量认定范围;若节能改造实施范围不包括这一部分设备,可将该这部分的用能设备及系统不纳入节能量认定范围,具体情况由合同双方判定。432酒店建筑客房分为全日制客

31、房和非全日制客房,全日制客房采用人时数和度时数两个参数对其能耗进行修正,非全日制客房采用度时数和入住率参数对其能耗进行修正。人时数、入住率对酒店建筑总能耗的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1全日制客房:EbFR=(E,biFR-CiFR)(4.3.2-1)CiFR=RriFR/RbiFR(4.3.2-2)式中:EMr经度时数和人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全日制客房总能耗(kgce);EbFR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第i月全日制客房总能耗(kgce);CiFR第i月全日制客房人时数修正系数;RbiFR基准期第i月全日制客房人时数(P.h);RriFR认定期第i月全日制客房人时数(P.h)O2非全日制客房:EbPR=(

32、EbiPROiPR)(4.3.2-3)iPR=O.4+O.6HriPRHbiPR(4.3.2-4)式中:EbPR修正后的基准期非全日制客房总能耗(kgce);EbPR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第i月非全日制客房总能耗(kgce);ip第i月非全日制客房入住率修正系数;HbiPR基准期第i月酒店建筑实际入住率;HriPR认定期第i月酒店建筑实际入住率。条文说明:采用集中空调的高星级酒店,为了提供客人良好的舒适环境,无论客人是否入住,制冷机组仍需要开启和运行,室内末端亦是全天开启。因此,酒店客房根据集中空调系统是否处于全天24小时开启和运行分为全日制客房和非全日制客房两种情况。全日制客房入住率对该部分

33、能耗的影响程度很小,只需考虑人时数和度时数对能耗的影响,而对于非全日制客房能耗仍受入住率影响,随酒店入住率的提高而增加,因此还需考虑入住率对能耗的影响。4.3.1 大堂采用度时数对其能耗进行修正。条文说明:大堂属于酒店建筑中的公共区域,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停留时间短,人时数对能耗的影响有限,该区域人员主要是通过人体散热散湿来影响空调负荷,因此大堂区域考虑度时数对供暖空调系统能耗进行修正。434餐厅、会议室采用人时数和度时数对其能耗进行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bcM-(EbiCMCiCM)(4.3.4-1)CiCM=RriCM/RbiCM(4.3.4-2)式中:EbCM修正后的基准期餐厅或者会议

34、室总能耗Ckgce);EbCM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第i月餐厅或者会议室总能耗Ckgce);CCM第i月餐厅或者会议室人时数修正系数;RbiCM基准期第i月餐厅或者会议室人时数(P.h);RriCM认定期第i月餐厅或者会议室人时数(P.h)。4.3.5 度时数对酒店建筑供暖空调能耗的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k=aEkCk(4.3.5-1)Ck=CDHrZCDHb(4.3.5-2)式中:EA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酒店建筑空调能耗(kgce);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酒店建筑空调总能耗的比例(%);Ek基准期酒店建筑空调总能耗(kgce);Ck酒店建筑空调能耗修正系数;CDHh基准期酒

35、店建筑空调度时数(Ch);CDHr认定期酒店建筑空调度时数(0Ch);Eh=8EhCh(4.3.5-3)Ch=HDHrZHDHb(4.3.5-4)式中:E%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酒店建筑围护结构和新风供暖能耗(kgce);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酒店建筑供暖总能耗的比例(%);Eh基准期酒店建筑供暖总能耗(kgce);Ch酒店建筑供暖能耗修正系数;HDHh基准期酒店建筑供暖度时数(Ch);HDHr认定期酒店建筑供暖度时数(Ch);条文说明: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1.0.2条条文说明中提到:在供暖空调能耗中,重庆地区外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

36、的能耗约占25%;通过调研发现,酒店建筑夏季新风能耗约占30%40%,冬季新风能耗约占50%55%当然,也可以采用反向推算的方法得到围护结构传热形成的负荷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分别占供暖空调系统能耗的比例,需要先分别估算出照明、设备、人员形成的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供暖空调系统能耗的比值。4.4 商场建筑4.4.1 商场建筑能耗可根据建筑使用时间进行修正,商场建筑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可根据供暖度时数、空调度时数进行修正。条文说明:商场建筑主要是指由各种从事经营活动的商店组成的建筑,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中指出,一般认为客流量对商场能耗影响显著,从实际用能

37、数据分析结果来看,二者相关性小。主要原因:在商场的实际运行中,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受客流量影响小,如照明用能,无论客流量多少,其运行是基本一致的。而通常认为受客流量影响大的空调能耗,在商场实际运行时新风的供应并非严格按照客流量的大小线性调节,而是按照通常的模式供应,若不考虑新风的影响,客流量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人体散热散湿来影响空调负荷,但这一影响程度及其有限。因此本条文忽略客流量对商场能耗的影响,规定商场建筑能耗指标可根据建筑使用时间进行修正。由于商场建筑围护结构对空调负荷的影响较小,而通常认为室外空气温度通过商场建筑中央空调冷却系统影响到整个空调系统的能耗,另外在商场的实际运行中,为了保证客流量

38、,商场往往推迟上午开始营业时间,延后晚上停止营业时间,总运行时间不变,但是运行时段进行了平移,从而加大了室外空气温度对空调系统能耗的影响。因此本条文规定商场建筑的空调系统能耗指标可根据空调度小时数和供暖度小时数进行修正。4.4.2 建筑使用时间对商场建筑总能耗的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b=EbtCc(4.4.2-1)CC=O口+0.7卷(4.4.2-2)式中:E%修正后的基准期商场建筑总能耗(kgce);Eb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全年逐月商场建筑总能耗(kgce);G商场建筑使用时间修正系数;Tb基准期商场建筑年实际使用时间(ha);TT认定期商场建筑年实际使用时间(ha);4.4.3 度时数对

39、商场建筑供暖空调能耗的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k=aEkCk(4.4.3-1)Ck=CDHrZCDHb(4.4.3-2)式中:Ei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商场建筑围护结构和新风空调能耗(kgce);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商场建筑空调总能耗的比例(%);Ek基准期空调总能耗(kgce);Ck商场建筑空调能耗修正系数;CDHb基准期商场建筑空调度时数(Ch);CDH1认定期商场建筑空调度时数(Ch);Ezh=EhCh(4.4.3-3)Ch=HDHrHDHb(4.4.3-4)式中:El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商场建筑围护结构和新风供暖能耗(kgce);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商场

40、建筑供暖总能耗的比例(%);Eh基准期供暖总能耗(kgce);Ch商场建筑供暖能耗修正系数;HDHh基准期商场建筑供暖度时数(Ch);HDHr认定期商场建筑供暖度时数(Ch);4.5 医院建筑4.5.1 门诊建筑根据空调、供暖度时数和人员密度进行修正。人均建筑面积为门诊建筑面积与实际使用人员数的比值,其中,实际使用人数为门诊量与医护工作人员排班量之和。C0=C1C2(4.5.1-1)=(4,5.1-2)式中:Ce医院门诊建筑能耗修正系数;C,空调、供暖度时数修正系数;J人员密度修正系数;C(三)DHr认定期医院建筑空调(供暖)度时数(Ch);C(三)DHh基准期医院建筑空调(供暖)度时数(oC

41、h);条文说明:由于门诊建筑与办公建筑的使用特性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人员密度修正系数可参考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中第5.3.2条的办公建筑人员密度修正系数J=O7+03S/5.,式中:S1一认定期实际人均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与实际使用人员数的比值(nA人);Sb基准期实际人均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与实际使用人员数的比值(it?/人)。452住院建筑根据空调、采暖的度日数、医院床位数使用率进行修正。住院建筑使用率为年住院人数与设计床位满床住院人数之值()。C0=CsC4(4.5.2-1)(4.5.2-2)式中:Cq医院住院建筑能耗修正系数;G空调、供暖度日数修正系数;C4床位使用率修正系

42、数;C(三)DDr认定期医院建筑空调(供暖)度日数(Cd);C(三)DDb基准期医院建筑空调(供暖)度日数(0Cd);条文说明:由于住院建筑与旅馆建筑的使用特性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床位使用率修正系数可参考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中第533条的旅馆建筑入住率修正系数Q=O4+0乩/%,式中:H.认定期住院建筑年实际使用率;Hb基准期住院建筑年实际使用率。4.6学校建筑4.6.1 学校建筑内的实验设备/检测仪器用能,应根据情况判断是否纳入认定范围:若节能改造实施范围包括这一部分设备,可将这部分的用能设备及系统纳入节能量认定范围;若节能改造实施范围不包括这一部分设备,可将该这部分的用能设备及

43、系统不纳入节能量认定范围,具体情况由合同双方判定。462对于中小学建筑,采用人时数对学校建筑年能耗进行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b=(EbiCi)(4.6.2-1)Ci=RriZRbi(4.6.2-2)式中:E%修正后的基准期中小学建筑总能耗(kgce);Eb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第i月中小学建筑总能耗(kgce);Ci第i月中小学建筑人时数修正系数;Rbi基准期第i月中小学建筑人时数(Ph);Rri认定期第i月中小学建筑人时数(P.h);条文说明:该修正方法需要统计建筑改造前后每月逐时在室人数,若在实际使用时确实无法统计逐时在室人数,可采用每月在校学生人数和月运行时间来对每月建筑能耗进行修正。

44、4.6.3 度时数对中小学建筑空调能耗的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k=aEkCk(4.6.3-1)Ck=CDHrZCDHb(4.6.3-2)式中:E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中小学建筑围护结构和新风空调能耗(kgce);围护结构传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中小学建筑空调总能耗的比例(%);Ek基准期空调总能耗(kgce);Ck中小学建筑空调能耗修正系数;CDHh基准期中小学建筑空调度时数(Ch);CDHr认定期中小学建筑空调度时数(Ch);Eh=SEhCh(4.6.3-3)Ch=HDHrZHDHb(4.6.3-4)式中:EI经度时数修正后的基准期中小学建筑围护结构和新风供暖能耗(kgce);围护结构传

45、热和新风负荷所导致的能耗占中小学建筑供暖总能耗的比例(%);Eh基准期供暖总能耗(kgce);Ch中小学建筑供暖能耗修正系数;HDHh基准期中小学建筑供暖度时数(Ch);HDHr认定期中小学建筑供暖度时数(Ch);464对于大学建筑群中的教学楼、图书馆和综合楼,建筑年能耗根据实际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进行修正,可采用以下公式:Eb=(Ebi-Ci)(4.6.4-1)Ci=Sri/Sbt(4.6.4-2)式中:E%修正后的基准期大学建筑总能耗(kgce);Ebi基准期第i月大学建筑总能耗(kgce);Ci大学建筑第i月的能耗修正系数;基准期第i月大学建筑实际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行);S认定期第i月大学建筑实际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行);条文说明:大学建筑群中的教学楼、图书馆和综合楼的使用时间较稳定,每年周末和节假日、寒暑假时间变化不大,而使用人数的改变要在影响建筑主要功能房间使用面积的前提下,才会对建筑能耗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大学建筑群中的教学楼、图书馆和综合楼的能耗修正采用实际功能空间使用面积进行修正。5节能量认定方法(账单分析法)5.0.1采用能源公司提供的能源账单认定改造项目节能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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