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供水工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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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农村供水工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1编制目的为保障XX县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农村饮水困难及其损害,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XX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XX县

2、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农村人饮供水工程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1)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2)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3)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4)主要输供水干管和输配水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5)系供水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传染性疾病暴发;(6)

3、战争、人为破坏、恐怖活动(投毒)导致水厂停产、大面积供水区域减压等;(7)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8)其它原因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1.4 工作原则农村供水工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协调一致、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1.5 供水突发事故分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按供水重大事件可控性、影响农村供水群众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W级)四级。1.5.1 5.1特别重大(I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凡停水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I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1)受影响的农村人口在

4、4万人以上;(2)受影响的农村供水范围占全县农村总供水范围的50%以上;(3)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1.5.2 重大(II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停水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11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1)受影响的农村人口在3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2)受影响的农村供水范围占全县农村总供水范围的40%50%;(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1.5.3 较大(In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凡停水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In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1)受影响的农村人口在2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2)受

5、影响的农村供水范围占全县农村总供水范围的30%40%;(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1.5.4 一般(IV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凡停水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W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1)受影响的农村人口在2万人以下;(2)受影响的农村供水范围占全县农村总供水范围的20%30%;(3)造成3人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的。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 .1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成立XX县农村供水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应联系副主任、水务局局长、应急局局长、市生态环

6、境局XX分局局长、住建局局长、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气象局、国家电网XX供电公司和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和协调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启动预案,决定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市政府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

7、其他重大工作,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灾后恢复重建等措施。4 .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供水工程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2)按照预警、应急启动和终止的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3)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起草应急指挥部各项指令、各类文件材料;(5)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件现场各类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及建议;(6)按照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指示,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

8、作;(7)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8)组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档案,落实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9)完成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2. 3.1县水务局:承担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水资源应急调配抢修方案,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健全抢险组织机构,督促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运行单位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信工具,定期组织演练;做好生产调度、用户通告、事件现场的安全监护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工作;对供水用户

9、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3. 3.2县应急局:协调指导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组织、调动相关单位(企业)人员、设备投入救援行动;负责对事发现场的人员疏散,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泄漏等险情控制工作;负责事发现场的消毒处理工作;提供临时的应急供水;协助现场应急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4. 3.3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做好事件区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判明污染物,向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提出意见、建议。5. 3.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突发事件,组织确定突发事件所导致人体健康危害的污染物性质及范围,开展饮用水

10、卫生应急监测,紧急医疗救援,做好伤员医疗救治、现场消毒、水质监控和生活饮水卫生监督。6. 3.5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并监督使用。7. 3.6县民政局:负责对受灾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协助做好伤员的善后事宜处理等工作。8. 3.7县公安局:负责事发现场安全警戒,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等工作。保障现场治安秩序稳定和交通畅通;协助事发地镇政府将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撤离安全区域;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并做好受伤人员营救;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事发现场进行管护,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对突发事发件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行警戒和管制。9. 3.8县气象局:负责对天

11、气气候、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测、预报。10. 3.9国网XX县供电公司: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11. 3.1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突发事件对农作物污染情况进行调查鉴定并协调处理;协助做好农村供水突发事故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资及农村群众的维稳、疏散和转移工作。2. 3.11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农村供水工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宣传报道,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维修相应相关信息,开展应对供水工程应急突发事件健康防护等相关知识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3. 3.12县发展改革局:落实应急处置期间全县粮

12、食、食盐、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调拨、收储、轮换和管理。4. 3.1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场地用地手续。5. 3.1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负责指导在供水工程保护区范围内的危险路段设置公路防撞栏;参与由危险化学品运输造成的供水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6. 3.15县林草局:负责供水工程突发事件对林地、草地等污染情况进行污染鉴定。7. 3.1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食品及日常产品的综合监督,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用于抢险救援生活物资保障。8. 3.17县商务局:负责保障供水工程突发事件地区的主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

13、作。9. 3.18各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开展各类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及领导小组的指令,依法、有序参与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预警与信息报告3. 1监测和风险分析3.1.1 县水务局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系统,建立农村供水突发事故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做好农村供水突发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工作。3.1.2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采集、整理、分析县内农村供水突发事故相关信息,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3 .1.3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突发事故信息的接受、报备、处理、统计分析、

14、信息管理。4 .2预警3. 2.1预警分级根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及发展趋势,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与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分级相对应,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 2.2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3. 2.2.1预警信息报告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及时如实地向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初次报告不得超过2小时。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水突发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10. 2.2.2预警信息

15、发布权限一般(W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发布蓝色预警信息。较大(11I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县政府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发布黄色预警信息。重大(II)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决定发布橙色预警信息。特别重大(I级)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发布红色预警信息。11. 2.2.3预警信息发布农村供水突发事故的预警信息发布由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确定发布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核实情况和政府

16、应对措施,并根据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12. 2.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

17、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 2.4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应当密切关注供水工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农村供水突发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被解救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时,经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县农村供水工程

18、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4.应急响应与处置4. 1响应分级及处置流程4. 1.1分级响应4. 1.1.1W级响应初判为一般(W级、蓝色)的农村供水突发事故,由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故做出相应工作安排,组织成员单位会商提出启动IV级响应建议,由县政府决定启动W级响应。并迅速组织工作组,调集队伍、物资、设备等全面投入应急处置工作。4. 1.1.2III级响应初判为较大(III级、黄色)的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要迅速报告县政府,同时组织成员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发展变化向市政府及相关机构报告,并提出启动In级响应建议,

19、由市政府决定启动In级响应。4. 1.1.3I级、11级响应初判为特别重大(I级、红色)、重大(II级、橙色)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县政府直报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市政府核实情况后,按规定程序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由国务院、省政府启动I级、11级应急响应,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按照省、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4. 1.2处置流程4. 1.2.1报告原则(1)迅速:农村供水突出事件信息达到W级农村供水事故预警标准时,初级报告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6621032),县

20、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核实情况并上报县委、县政府。(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3)直报:发生较大11级)以上级别的供水事故,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立即上报县委、县政府,县政府负责直报市政府。4. 1.2.2报告程序(1)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水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电话报告。供水管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应迅速摸清情况,立即电话向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县政府报告。(3)供水较大事故一经确认,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

21、办公室立即申请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抢险救援。(4)重大及以上级别供水事故须经市委、市政府核实情况后,按规定程序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由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工作机构决定启动本级及以上级别预案。(5)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供水事故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5. 1.2.3报告内容(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2)事故单位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分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三类);(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损失的初步

22、估计;(5)事故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分析判断;(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4.1.2.4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挥,研究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4.2响应处置措施4.2.1自然灾害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1)通过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水源井或新打机井增加农村供水量,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相应供水水质标准。(2)对自然灾害事件中损毁

23、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配套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3)根据农村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情况,有条件地区进行管网联通,实施多水源联合应急调度,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建筑、绿化、娱乐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同时,调整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学校用水;其次是机关、食品加工、住宿餐饮用水,再次是工业用水等。(5)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组织运水车辆送水。4.2.2工程事故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1)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供水构筑物、配套设施、机电设备和控制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和

24、临时供水设施,实施水量应急调度。(2)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建筑、绿化、娱乐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同时,调整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学校;其次是机关、食品加工、住宿餐饮用水,再次是工业用水等。(3)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组织运水车辆送水。4.2.3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1)关闭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污染的农村人饮水源或代偿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2)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同时对受污染的农村水源或供水设施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3)

25、启用封存的自备水源井或新打机井,由卫生健康局和具有国家CMA资质部门对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建筑、绿化、娱乐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同时,调整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学校用水;其次是机关、食品加工、住宿餐饮用水,再次是工业用水等。(5)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组织运水车辆送水。(6)县公安局、应急局、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救援队伍,调集救援装备,赶赴现场抢救受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防止事态扩大。(7)发现投毒事件,水厂第一时间停止供水,并通知镇、村、社各级组织,立即通过各种方式通知用水户停止饮用自来水,村级

26、管护人员立即关闭村头及各居民点管网控制阀门。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8)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环境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饮用水水源、水质突发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组织专家讨论会商,预测并报告事件发展情况和污染物变化情况,作为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9)县市场监管局应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区域现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现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4.

27、2.4先期处置及现场措施(1)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供水管理单位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2)情况紧急的,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同时由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办公室立即通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召开现场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抢险救援事宜。一是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伤员抢救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并送至就近医院抢救。二是做好警戒与疏散工作。安全警戒疏散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疏散。三是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事故抢险组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

28、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供水管道爆裂,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防止二次污染。四是做好现场保护。保护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五是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置事故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由协调联络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六是当供水事故现场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由县政府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支援。5. 2.

29、5维护社会稳定应急措施(1)县公安局应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应急局加强应急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治安管控;各相关部门应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2)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相应级别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3)供水突出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涉及重大、复杂、热点、敏感问题的新闻报道,须经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农村

30、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统一组织发布。新闻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6. 3响应终止当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响应结束后,参加抢险救援的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械。5.保障措施1.1 1物资保障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力量、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供水管理单位要加强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储备,并保证数量充足、性能优良。1.2 经费保障县财政局对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1

31、.3 技术保障5.3.1县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生态环境XX分局等部门单位应当定期研究农村供水突发事故抢险应急工作,指导本县规划区域内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供水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5.3.2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运行单位应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5.4人员保障供水管理单位要建立工程设施抢险队伍,负责事发现场工程设施抢险、抢修、警戒等工作。县

32、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供水应急抢险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5.5责任保障切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村级管护制度和水质监测制度。5.6通信保障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确保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同时,在应急响应期间,县水务局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证随时接收省、市、县委及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信息;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现场指挥人员及有关专家要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6.后期处置6.1事件调查6.1.1 供水事故调查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

33、项规定。6.1.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3)事故结论;(4)各种必要的附件;(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6.2 灾害评估6. 2.1参与事故应急处置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应急响应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7. 2.2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起草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签后,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

34、评价事故原因、责任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6.3 善后处置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影响地区的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制定补助、补偿、抚慰、安置和工程恢复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等善后处置工作。7.附则7.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并及时报县应急局备案。7.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和更新。7.3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XX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 XX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1XX

35、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小组,按照部署统一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抢修施工组:负责在现场抢修、危险源控制及事件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县应急局、卫生健康局、县农村供水管理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伤员抢救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等有关人员组成。安全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辖区派出所、事发地镇政府、供水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36、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由水务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资金费用处理。由县应急局牵头,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参与。事件调查组: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原因及事件责任的调查。由县水务局牵头,县应急局、公安局、事发镇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附件2XX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总指挥:XXX办电:XXXX手机:XXXXXX副总指挥:XXX办电:XXXXX手机:XXXXX成员:XXX县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农村人饮工程管理站站长XXX同志任副主任。指挥部人员若有人员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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