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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电子产品芯片级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赛项规程一、赛项名称赛项名称:电子产品芯片级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英语翻译:ElectronicProductsChip-1.evelDiagnostics,Reparation,andDataRecovery赛项组别:高职组赛项归属产业:电子信息二、竞赛目的本赛项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依托,以电子产品主板芯片级检测维修及硬盘数据恢复技术为载体,将这两方面的前沿技术及技能融入比赛内容,主要检验选手在真实的工作场景下对电子产品芯片级检测维修及数据恢复的技能运用及综合职业素养表现,全面展现职业教育改进与改革的最新成果
2、及参赛选手良好的精神风貌,引导高职教育关注在“电子产品芯片级维修与数据恢复“教育方面的发展趋势,为行业、企业培养紧缺人才,提高电子信息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三、竞赛内容(一)竞赛时间竞赛时间为180分钟(3个小时)。(二)竞赛任务1.电路板检测与维修(赛项比重40%)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赛项执委会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原理图及元器件资料等),完成指定电子产品的故障检测及维修。2,存储介质维修及数据恢复(赛项比重40%)对赛项执委会现场提供的存储介质(硬盘U盘SD卡等)进行检测维修,将介质中存储的指定文件资料恢复出来。3 .填写竞赛报告单(赛项比重15%)完成竞赛报告单的填写。4
3、.职业素养(赛项比重5%)根据选手操作、规范、安全等方面综合评定。(三)相关技能1 .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2 .电子产品维修工艺与流程3 .计算机应用技能4 .电子产品的故障检测与维修5 .数据恢复技能四、竞赛方式1 .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并进行排序。2 .每支参赛队由2名参赛选手组成,2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3 .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竞赛期间不允许指导教师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五、竞赛流程(一)竞技过程1 .竞赛开始90分钟前,参赛队选手到赛场指定地点抽取赛位号,接受检录,进入指定赛位,但不
4、可进行任何操作。赛位号由加密裁判经两次加密处理后封存保管于指定场所。2 .在裁判长发布“赛前15分钟准备”的指令后,选手方可拆封赛位上的赛题及物料箱,并依照竞赛物料清单核对竞赛板卡、硬盘及相应配件是否符合需求,同时检查仪器设备及工具的功能是否正常,并对出现的异常及时申请更换,完成后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确认。3 .在裁判长发布“竞赛开始”的指令后,选手可自行决定工作程序,使用现场配套的设备及工具,开始竞赛操作,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4 .竞赛开始后,裁判长将随机生成数据恢复指定文件,并打印下发给参赛选手。5 .在裁判长发布“竞赛结束”的指令后,选手必须停止一切竞赛操作。6 .竞赛结束后,根据现场裁判
5、的指示进行电路板卡维修结果上传及电子版竞赛报告单上传,完成竞赛结果提交及确认。7 .竞赛结果提交完成后,按照现场裁判的安排有序离开比赛现场。(二)日程安排日期事项安排时间第一天参赛队报到注册赛前说明会15:00-16:00熟悉赛场16:00-16:30第二天选手到场7:30检录、两次加密及入场7:30-8:30赛前30分钟准备8:30-9:00比赛时间9:00-12:00提交竞赛结果并离场12:00-赛项申诉与仲裁12:30-13:30裁判评分,成绩复核确认,解密并录入上报13:30-第三天成绩公示闭赛式(三)竞赛流程图本赛项在正式比赛前公开竞赛试题。公开内容:赛题纸质文档电子版及竞赛辅助技术
6、资料电子版。七、竞赛规则(一)报名资格1.参赛选手须为2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2,每参赛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3.参赛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不能跨校组队,每校限报一组,每市(州)限报三组(由三所不同学校分别组队)。(二)熟悉场地1 .正式比赛前1天,统一安排各参赛队有序地熟悉场地,熟悉场地限定在观摩区活动,不允许进入比赛区。2 .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7、,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3 .熟悉场地期间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三)赛场要求1.参赛队选手在比赛开始前90分钟到赛场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检查。4 .参赛队赛位由两次加密确定,确定的赛位不得擅自变更、调整。5 .参赛队选手进入指定赛位后,在裁判长发布“赛前30分钟准备”指令之前,不得进行包括设备检查和调试在内的任何操作。竞赛计时开始后,参赛队选手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6 .比赛期间赛项执委会适时提供饮水,参赛队选手不得离开指定的场地,且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不安排专门用时,统一计在竞赛时间内。7 .竞赛所需的电脑、配套硬件、软
8、件、检测维修所用的工具仪器统一提供,参赛队选手可以根据竞赛需要自行选择使用(不得自带)。8 .严禁参赛队选手私自携带通信、存储、照相、摄录等设备进入赛场。9 .所有人员在赛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完成竞赛任务的行为。10 竞赛操作结束时,参赛队选手应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开赛场。(四)成绩评定及公布1 .竞赛结束后,由各裁判组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结果逐项评分,并进行成绩汇总和复核,汇总复核后的成绩经裁判长、监督人员核准签字后上交执委会,经执委会核准确认后,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示,成绩无异议后,在闭赛式上予以公布。2 .竞赛结果的评分方法及标准见本规程的“十一成绩评定”项
9、。八、竞赛环境赛场总面积不小于100m2,依参赛名额确定比赛工作区,每个赛位面积在IOnf左右且标明编号,赛位之间的通道间隔不小于1.5米,工位间加装隔离挡板和隔离线。另外,设置医务室1间、监考/裁判会议室兼休息室1间和加密隔离室2间,设备、材料、工具、耗材等储藏室1间。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大于5001UX)、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并提供应急的备用电源。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全面开放,欢迎各界人员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到现场观赛。具备两个以上安全疏散通道,并设有应急疏散图,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颁奖场地、参赛队选手及指导教师休息场地另计。九、技术规范(一)职业素养1 .敬
10、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刻苦钻研;2 .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3 ,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益求精;4 .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5 .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二)相关知识与技能1 .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2 .电子产品装接工艺与流程3 .计算机应用技能4 .电子产品的故障检测与维修5 .硬盘维修与数据恢复技术(三)相关职业标准1.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4-07-10-01)6 .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3-01-02-05)7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8-05-01)8 .计算机硬件
11、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2-02-13-01)9 .电子计算机装配调试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8-04-07)10 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08-04-02)11 IPC/EIAJ-STD-OOlCRequirementsforSolderedElectrical&ElectronicAssemblies12 IPC-A-610CAcceptabilityofElectronicAssemblies13 SMC-WP-003ChipMountingTechnology10.IPC-MC_790GuidelinesforMultichipModuleTechnolog
12、yUtilization11.IPC-9502PWBAssemblySolderingProcessGuidelineforElectronicComponents十、技术平台(一)比赛器材及具体要求说明序号仪器设备规格说明品牌1维修工作台防静电维修工作台多品牌适用2数字万用表交流电压1000V(0.8%+3),直流电流20A(0.8%+1),直流电压1000V(0.5%+1),交流电流20A(1%+3),电阻200MW(0.8%+l),电容100mF(4%+3)多品牌适用3数字示波器100MIIz以上双通道示波器多品牌适用4恒温烙铁温度调节范围150-450()多品牌适用5热风焊台温度调节范
13、围:100480多品牌适用6直流稳压电源I路以上0-30V可变电压输出多品牌适用7放大镜台灯高强照明、五倍放大功能多品牌适用8工具箱(含工具)内含螺丝刀套件、毛刷、洗板水壶、吸锡枪、尖嘴钳、偏口钳、焊锡丝、防静电镶子多品牌适用9电脑主机主频IGHz或以上CPU,IGB或以上内存,安装Win7操作系统。多品牌适用10电脑配件CPU、内存、ATX电源等多品牌适用11数据恢复平台能够进行硬盘维修及数据恢复操作中盈创信SO1.-DRFIx-802(二)技术平台标准序号产品名称规格说明1智能检测平台中心管理系统中盈创信SO1.-MANAGER2智能检测软件中盈创信SO1.-SOFT-X3智能检测平台中盈
14、创信SO1.-MoNnDR4电脑内置操作系统软件Windows7家庭板或旗舰板十一、成绩评定本赛项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在注重对参赛选手综合能力考察的同时,也能客观反映参赛选手的技能水平及职业素养。(一)评分方法及裁判分工本赛项评分包括机评分、客观结果性评分及主观结果性评分三种。裁判总数为3人(不包含裁判长1人、加密裁判1人)。1 .机评分由裁判长与裁判小组直接从平台服务器中调取。对于竞赛任务1的维修结果,现场采用专用的智能检测平台及软件进行自动评分并记录成绩,选手在竞赛结束后,根据裁判的口令,通过智能检测平台提交结果即可。2 .客观结果性评分负责任务二的评分。评分方法:将选
15、手对存储介质维修及数据恢复的结果与标准答案进行对照,即可确定选手得分。3 .主观结果性评分对于竞赛任务中参赛队选手填写的维修报告,由裁判依照给定的参考答案,对填写的内容分别进行打分,取其中3名裁判的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作为参赛队本项得分。4 .职业素养评分由现场裁判逐个对参赛选手评分。5 .评分结果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依据任务模块得分进行排名,先比较数据恢复部分得分,再比较板卡维修部分得分,最后比较竞赛工作报告部分得分。(二)评分标准一级指标比例二皴指标比例类型电路板检测与维修40%板卡一的检测与维修7%机评分板卡二的检测与维修7%板卡三的检测与维修7%板卡四的检测与维修7%计算机主板的
16、维修12%存储介质维修及数据恢复40%存储一数据恢复14%客观性评分存储二数据恢复15%存储三数据恢复11%填写竞赛报告单15%故障维修过程描述15%主观性评分职业素养5%操作规范2%主观性评分工具箱整理1%主观性评分工位整洁2%主观性评分(三)成绩复核与公布1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o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2 .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后,由项目裁判长、总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
17、字后确定。竞赛成绩通过赛场显示屏和网络直播等方式进行实时公布。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十二、奖项设定本赛项以实际参赛队数量确定奖项:一等奖占参赛队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队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队总数的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得一等奖参赛队的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十三、赛项安全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一)比赛环境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
18、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
19、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二)生活条件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
20、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三)组队责任1 .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 .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3 .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四)应急处理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
21、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赛区执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组委会决定。事后,赛区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五)处罚措施1 .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2 .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3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十四、竞赛须知(一)参赛队须知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2 .参赛队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队选手
22、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1)不服从裁判员/监考员管理、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选手比赛,裁判员应提出警告,二次警告后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确认,终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2)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计算机、仪器设备及工具等严重损坏,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3)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没有采取措施的,
23、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和有效竞赛成绩。(二)指导教师须知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2 .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3 .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4 .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5 .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6 .
24、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三)参赛队选手须知1 .参赛队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2 .参赛选手需同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入场,进行检录,抽取顺序号后,须将所有证件交给指导教师,不得带入赛场。3 .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赛项执委会提供),不许携带通信工具和存储介质(如U盘),不许携带任何检测设备和工具。4 .参赛队选手应在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
25、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5 .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参赛队选手按竞赛要求自行决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6 .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操作原因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终止该队比赛。7 .竞赛期间,参赛队选手连续工作,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且休息、饮水和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8 .凡在竞赛期间内提前离开的参赛队选手,不得返回赛场。参赛队选手进出赛场不得携带任何与竞赛有关的物品。9 .在参赛期间,选手应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
26、生产操作规程。10 .在竞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I1.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须根据现场裁判的指示进行板卡维修结果以及竞赛报告单的提交,在与现场裁判一起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位。12 .因保密要求,各参赛队选手需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且提交的任何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与竞赛无关的记号等违规信息,否则按照作弊处理。(四)工作人员须知1 .赛场工作人员由赛项执委会统一聘用并进行工作分工。2 .赛场工作人员需服从赛项执委会的管理,严格执行赛项执委会制订的各项比赛规则,执行赛项执委会的工作安排
27、,为赛场提供有序的服务。3 .赛场工作人员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以利于参赛选手正常发挥水平。4 .赛场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5 .赛场工作人员在比赛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如遇争议问题,需上报执委会。6 .工作人员要着赛项执委会统一提供的服装并佩戴胸卡。十五、申诉与仲裁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