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私人购房合同(3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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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私人购房合同(32篇)2024私人购房合同(精选32篇)2024私人购房合同篇1借款人: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贷款人: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购房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同时借款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J选,不选的打_):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本合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第一条贷款金额、用途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一元),用途限于购买座落于:的房产,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第二条贷款期限、利率

2、及计息方式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年个月,预计自年月0起至年月B,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货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二本金一时期(年或月数)一年或月利率;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二本金时期(年或月数)一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一日利率2.3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3、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浮动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口上浮口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o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二年利率/

4、12,日利率二年利率/360,期利率二年利率每期月数/12。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 固定利率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口上浮口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o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

5、款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二年利率/12,日利率二年利率/360,期利率二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准固定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个月(预计至年一月0),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口上浮口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o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

6、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二年利率/12,日利率二年利率/360,期利率二年利率.每期月数/12。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年_月日至年一月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口上浮口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O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

7、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二年利率/12,日利率二年利率/360,期利率二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2.5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8、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相关内容)。第三条借款人提款条件3.1 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3.1.1 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已签署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文件。3. 1.2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3.1.1 3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

9、成。3.1.4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3.1.5 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3.1.6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3.2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第四条贷款发放

10、及支付4.1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

11、款人应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4.2 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4.3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第五条还款5.1还款方式:贷款期限

12、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期初贷款剩余本金一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O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二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一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二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十(贷款本金-已

13、归还本金累计额)_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O5.2 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

14、,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5.3 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o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5.4 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5.5 5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

15、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5.6 6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5.7 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5.8 除采

16、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5.9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5.10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5.11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借款人应按照提前

17、归还贷款本金的%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第六条债权担保6.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6.1.1 由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6.1.2由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O6.1. 3由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O1.1.2 1.4其他:第七条保证与陈述7.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如下:7. 1.1借款人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7. 1.2借款人在此保

18、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7.1. 3借款人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7. 1.4借款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并且,借款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

19、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1.1.3 1.5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7.1.6 借款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7.1.7 1.7借款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的,借款人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及时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后续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7.1.8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7.1.9 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

20、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7.1.10 借款人保证应贷款人要求出具的有关本人家庭成员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前实际拥有成套住房的数量、本人或本人家庭成员名下使用贷款购买的住房套数、本人申请本次贷款的同时未在其他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内容的借款人声明真实、有效,借款人确认该声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7.1.11 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第八条违约事件7.1.12 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1.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1.1.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21、;1.1.3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1.1.4 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8 .1.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8.1.1 1.6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8.1.7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8.1.8 借款人

22、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8.1.9 借款人违反其与货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8.1.10 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8.1.11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8.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8.1.13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8.1.14

23、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8.1.15 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在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第九条违约处理9. 1当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9 .1.1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10 1.2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

24、上上浮%并立即执行;11 1.3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 .1.2条违约事件的);9.1.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12条违约事件的);9 .1.5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担;10 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

25、质押或其他担保;11 1.7按借款人为本贷款所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9. 1.8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贷款人造成的一切损失。9.2如借款人/抵押人未在开发商向其发出可以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的通知后天内配合开发商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小产证)相关手续的,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未在贷款人发出通知后天内配合贷款人办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或额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相关手续的,贷款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并立即执行;有权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全部或

26、部分贷款;有权下调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资产分类结果,并将下调结果按照有关要求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系统等管理部门,由此可能出现降低借款人资信评估水平及其他不利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第十条费用10.1 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10.2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1.1 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

27、用。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11.2 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本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I1.3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

28、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11.4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11.5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

29、用途、贷款偿还等情况。11.6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借款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1. 7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O11.8 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11.

30、8.1 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确认;11.8.2 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1.9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1.10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贷款人执份,借款人以及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11 其他约定事项(如有)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或盖章):住所地及联系电话:住所地:签署日期:签署日期:2024私人购房合同篇2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为_省_市区/镇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

31、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房屋情况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房屋座落:市区村。设计用途房,建筑结构该房房土地来源为:农村集体土地划拨。使用至今为年。第二条该房屋价款规定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万元,计万元(大写)第三条房屋交付日期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日内方可交付。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时,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变更合同2、解除合同居民自住用,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建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O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o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日内按一次

32、性付款形式付款。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需要达到国家关于房屋居住的要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在房屋主体结

33、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第八条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年月一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包括被征用、改造、迁移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所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对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将其作废,并在村委会的证明和市/区政府规定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农村集体使

34、用证。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2024私人购房合同篇3卖方:身份证号:买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第三条:付

35、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额:00元。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

36、字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公证人:联系电话:月日2024私人购房合同篇4协议书甲方(卖房方)身份证乙方(买房方)身份证甲方是拆迁安置户,现有部分富余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只转让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每个户头含安置面积平方,甲方户头人员名单共人,委托代理人为,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户头签订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户头的产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当即付清户头转让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凭安置选房顺序号办理选房购房登记等相关手续。二、按照镇政府拆迁安置房

37、的价格,房款由乙方直接交于安置房收费点(发票户名是甲方的)。三、转让后房屋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权将此房屋转让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异议进行阻扰。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的购房款票据以及甲方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均交由乙方保管,作为乙方对此房屋所有权的证据。四、在政府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应主动联系乙方,甲方在可以办理之日起一月内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逾期办理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甲方

38、:电话:乙方:电话:见证人:身份证:电话:年月日如果甲方违约和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应市场房价的三倍价赔付给乙方。若上述房屋及车库再遇拆迁,所有补偿及权益,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无关。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房方)身份证乙方(买房方)身份证甲方现有房屋转让,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拆迁安置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幢室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拆迁安置房做好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拆迁安置房。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拆迁安置房,原户头所有人,身份证号码:(甲方于年月就户头转让已经签订了

39、户头转让协议。)允许转卖,该拆迁安置房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其他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原户头户主与甲方的一切产权纠纷,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三、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年月日前次付清给甲方,付款方式。四、双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的同时,由甲方将上述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属乙方。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异议进行阻扰。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或不能按期付清购买款,乙方不得和甲方索还定金,另

40、赔付甲方定金的3倍违约金,甲方中途毁约或不能按时交付该房地产,甲方应在毁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3倍的违约金。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七、在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在可以办理之日起一月内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八、若上述房屋及车库再遇拆迁,所有补偿及利益,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无关。九、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十、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必须严格履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为现市场房价的2

41、倍。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见证方(中介方):年月日2024私人购房合同篇5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省市区号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

42、构为结构,层高为层,建筑层数地上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价格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2、其他付款方式:第四条交付期限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

43、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七条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

44、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签署的赔偿协议复印件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

45、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年月一日乙方:年月一日2024私人购房合同篇6卖方(甲方):身份证:买方(乙方):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交付元整,剩余元,限年月日付清。第三条:签订合同日期前,该房屋所有债务,贷款,水电,物业等由甲方负责还清。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

46、、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电话:乙方:电话:年月EJ2024私人购房合同篇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一日止。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第五条付款方式。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

47、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2 .煤气费;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1.供暖费;3 .物业管理费;第九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第十条租赁期满。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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