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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重点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2024-2025年度)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制定2024年4月本报表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需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真实、精确、完整、刚好地供应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供应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国家隐私、商业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本制度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负责说明一、总说明1(一)总则1(二)统计对象和主要内容1(三)组织实施方法1(四)统计资料的采
2、集、管理和发布2(六)统计部门联系方式2二、报表书目3三、电子商务企业基本状况4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交易状况5五、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运行状况7六、填报说明及主要指标说明8一、总说明(一)总则1、为科学、有效地组织上海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和上海市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上海电子商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刚好、精确、全面地反映上海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状况,进行系统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为政府部门宏观管理和决策供应依据。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履行相应职能,指导并监督实施单位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二)统计对象
3、和主要内容1、本制度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2、本制度适用于在上海设立的年电子商务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各类电子商务企业、专业服务企业。3、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电子商务企业基本状况、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交易状况、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运行状况。详见报表。(三)组织实施方法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托付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为上海电子商务统计的具体实施单位,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据本制度要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上海市网购商会、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协作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做好相关统计对象的联系、培训I,督促企业按时
4、、精确地报送报表。2、电子商务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报表,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3、各区(县)商务(经济)委员会帮助做好本行政区内统计对象的组织和联系工作。各区行业组织帮助做好统计对象的联系工作。(四)统计资料的采集、管理和发布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统一管理全部统计资料、汇总和分析数据。并将汇总报表抄报抄送上海市电子商务联席会议、上海市统计局及相关部门。2、对外公开发布和供应电子商务统计资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隐私。3、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负责统计系统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分析、编辑汇
5、总报表和报告。(五)报送时间与要求“电子商务企业基本状况表”应于季后10日前报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交易状况表”和“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运行状况表”应于月后10日前报送;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cct.tpsha.gov)o(六)统计部门联系方式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杨珞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1201室2024362311054362751930yanglscofcom.gov2.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刘旖旎上海市中山南路1088号409室2000116368575163685791liuyntpsha.
6、gov二、报表书目表号表名报告期别统计范围报送时间Ol电子商务企业基本状况季报在本市设立的,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季后10日前02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交易状况月报在本市设立的,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各类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及电子商务经营者月后10日前05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运行状况月报在本市设立的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即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支撑性服务企业或机构月后10日前三、电子商务企业基本状况201年季度表号:01表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Illlllllllllllllll02组织机构代码Illlllll-1103单位具体名称制表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
7、准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文号:沪统审字(2024)7号有效期至:2024年2月一、电子商务企业基本状况(第四季度填报)AOl企业(单位)基本状况: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2 .联系方式:单位具体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口口口口口口E-mail:3 .登记注册类型:内资口外商投资口4 .ICP证号/ICP备案号:.6.成立时间年月港澳台商投资口5.注册资金7.上市时间一万元一年月A02行业类别:1.批发和零售业口2.住宿和餐饮业口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口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口(其中,旅行服务)口5.其他口A03产业类别:1.钢铁口2.有色金属口3.石油化工口4.农产品口5
8、.食品口6.服装口7.综合百货口8.建材家居口9.生鲜产品口10.汽车口11.成套设备口12.纺织品口13.住宿、旅游口14.餐饮口15.其他口A04企业类别:1.供应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口(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口生活消费品类电子交易平台口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口)2 .电子商务经营者口(通过自营平台经营口通过第三方平台经营口)3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口(物流口仓储口报关报检口电子支付口询问口培训口代运营口创业孵化口注册备案口其他口)#外贸(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口A05交易模式(可多选):内贸1.B2B2.B2C3.C2C外贸(跨境)11.B2B2.B2C3.C2CA06数据构成:填报数据是否包含
9、子公司或分支机构:1.是口2.否口A07交易平台基本状况,拥有交易平台状况个,网页A08交易平台用户状况:注册会员数合计一企业(单位)卖家合计月活跃用户数合计一个,其中个人卖家合计一个,个人买家合计个;个,企业(单位)买家合计一个;个,年度付费会员数合计一个A09其他:I.期末电子商务应用建设投资额2.是否为外贸企业(1)是(万元)(2)否口.二、电子商务企业运行状况(I-本季)BO1.网络订单状况:订单总数_笔,来自移动设备一笔,跨境订单笔,通过物流快递配送.一笔。B02.支付状况:网上支付额占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的比重B03.物流快递配送状况,1.自营口,占全部物流快递配送比重%;2.外包口,
10、占全部物流快递配送比重%;3.无口B04.仓储状况(季末国内:仓库海外:仓库一个,一个,其中,自建仓一个,其中,自建仓一个,保税仓_保税仓一个(自建保税仓一个(自建保税仓一个);个):B05.从业人员状况(季末):从业人员合计人B06.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累计营业收入万元,其中: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万元,累计供应平台服务收入万元2 .季末资产总计3 .累计营业利润一万元:万元:4.累计企业成本万元;5.累计纳税金额一万元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1年月日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交易状况201年月表号:02表制表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准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号:沪统审字(2024
11、)7号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IIlllllllllllllllll02组织机构代码Iiiiiiiih-iVO干Tl1.K卅有效中至:2024年2月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服务类交易额商品数(件)快件/邮包数(件)商品类交易额其中:销售额其中:选购额甲乙丙123456电子商务交易额万元Ol-#移动电子商务交易额万元02-一、按经营主体类型分-1.供应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万元03-#大宗商品平台万元04-#生活消费品类平台万元05-一#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万元06-2.电子商务经营者万元07-#通过自营平台万元08一-#通过第三方平台万元09-二按交易方式一-1.B2B万元10-2.B2C万元11-3.C2C
12、万元12-三、按类别分-商品类万元13-大宗商品类万元14-1.钢铁类万元15-2.有色金属类万元16-3.石油化工万元17-4.汽车类万元18-5.农产品类万元19-一6.其他万元20-(二)生活消费品类万元21-1.食品类万元22-2.服装类万元23-3.综合百货类万元24-4.建材家居类万元25-5.生鲜产品类万元26-6.其他万元27-(三)其他类万元28-1.成套设备万元29-2.纺织品万元30-3.其他万元31-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服务类交易额商品数(件)快件/邮包数(件)商品类交易额其中:销售额其中:选购额服务类万元32-1.餐饮服务类万元33-2.住宿、旅游服务类万元34-3.
13、信息服务类万元35一-4.文教消遣服务类万元36-5.家庭服务类万元37-6.其他类万元38-四、按流向分-1.市内万元39-2.市外(国内)万元40-五、按进出口分-1.进口万元41-#一般贸易进口万元42-直邮进口万元43-保税备货进口万元44-2.出口万元45-#一般贸易出口万元46-邮包出口万元47-保税出口万元48-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1年月日201年月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IIlllllllllllllInnn02组织机构代码IlllllTT-03单位具体名称五、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运行状况表号:05表制表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准机关:上海市统计局批准文
14、号:沪统审字(2024)7号有效期至:2024年2月一、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状况服务类型服务收入(万元)其中:服务外贸电商(跨境电商)收入(万元)服务企业数量(家)其中:服务上海企业数1:(家)合计物流服务仓储服务报关报检服务电子支付服务信息询问服务培训辅导服务代运营服务创业孵化服注册备案服务其他服务二、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企业运行状况1 .公共服务平台通关状况(1)中报通关总量(单/次/笔),#进口中报(单/次/笔),出口申报(单/次/笔)(2)申报交易总额(万元),#进口申报(万元),出口申报_(万元)(3)出口退税总额(万元)(4)新接入企业数量(家),接入企业累计总量(家)2 .邮政小
15、包进出口状况跨境电子商务快件/邮包数一件,#进口一件,出口一件#跨境电子商务网络零售快件/邮包数_件,#进口件,出口一件统计负货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1年月日统计范围:本表由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支撑性服务企业或机构填报六、填报说明及主要指标说明(一)电子商务企业基本状况指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32100-2025),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已经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需运用法定代码,不得运
16、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应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未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应依据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单位具体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运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具体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运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
17、单位公章所运用的名称完全一样。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企业(单位)基本状况(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2)联系方式:单位具体地址:依据本单位所在地的具体地址填写。具体地址按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填写,应包括区(县)、乡(镇)、村街(路)名称和门牌号(室),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对于在固定活动房或破墙开店的单位,没有具体门牌号,可按邮政通讯到达地址填写。生产经营活动地点在外省市的企业(单位),可免填区(县)
18、,将具体地址填在区(县)后。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EnIaiI(电子邮件信箱):在填写全部号码时,应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座机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的确没有座机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3)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内资企业: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投资或参加限制的企业,以及中国内地企业或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的企业。包括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ICP证号/ICP备案号:依据企业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许可证号或备案号填写。(5)注册资金:指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注册资金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6)成立时间:依据实际状况填写企业成立日期即可。(7)上市时间
20、:依据实际状况填写企业上市日期即可。行业类别: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lT4754-2025)填写。企业类别:(1)供应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供应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除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以外,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选购商品或者供应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物流服务企业:指服务于电子商务企业,在肯定时限内完成业务,从而实现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物流及快递环节的专业服务企业。仓储服务企业:指以保管人身份服务于电子
21、商务企业,储存其交付的仓储物,收取其支付的仓储费用等的各类型仓储服务企业。报关报检服务企业:指受开展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托付,在其货物商品通过海关口岸及其他监管单位时,依法代理其进行通关申报、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等,并办理有关手续的专业服务企业。电子支付服务企业:指通过网络干脆或间接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付款指令,实现服务对象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行为的服务型企业,包括供应电话支付服务、网上支付服务和移动支付服务等服务形式的企业。询问服务企业:指为相关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供应询问服务,涵盖开展专业技术询问服务业务、扩大电商企业交易平台点击量业务、平台宣扬推广业务等等类型服务的专业企业。培训服
22、务企业:指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各类型培训业务的专业服务企业。代运营服务企业:指为电商企业供应各种类型代理运营服务的专业服务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企业:指特地为电子商务行业初始创业者供应共享服务空间、经营场地、政策指导、资金申请、技术鉴定、方案策划、项目顾问等类型服务的专业服务企业。注册备案服务企业:指代理或帮助电子商务企业完成各领域注册或备案业务的专业服务企业。其他:开展除上述支撑及专业服务模式以外的服务企业类型。交易模式:(1)B2B: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或销售协助活动。(2)B2C: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或服务
23、的销售活动。(3)C2C: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指个人对个人(家庭)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活动。数据构成:指企业填报数据构成状况,依据实际状况选择即可。交易平台基本状况拥有交易平台个数及指企业已注册运用的可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平台个数及具体地址。网址按实际状况填写,中间用或间隔即可。交易平台用户状况注册会员数:在交易平台上,以个人或企业(单位)名义注册的用户数量总和。(1)个人卖家:在交易平台上,指以个人名义在网站注册以便销售商品或供应服务的用户数量。(2)个人买家:在交易平台上,指以个人名义在网站注册以便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用户数量。(3)企业(单位)卖家:在交易平台上,指以公司名义
24、在网站注册以便销售商品或供应服务的用户数量。(4)企业(单位)买家:在交易平台上,指以公司名义在网站注册以便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用户数量。(5)月度活跃用户数:交易平台上平均每月光顾并为网站带来一些价值的用户数量。(6)年度付费会员数:交易平台上注册用户中缴纳年费的企业及个人数量总和。其他期末电子商务应用建设投资额:指企业在报告期末用于电子商务应用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投资金额,包括硬件、软件、询问等费用。网络订单状况订单总笔数:平台内受企业或个人托付,企业通过网络订单接到的合同或单据总量。来自移动设备订单数: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通过移动设备完成交易对应的订单数量。物流快递配送状况:(1)自营:指通
25、过自营物流体系完成的配送。(2)外包:指托付第三方物流企业完成的配送。(3)无:交易过程中无需物流快递配送。从业人员状况: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终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酬劳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终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1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运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运用的人员。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累计营业收入:指企业1-本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
26、售商品或供应劳务以及渡让资产取得的收入。营业收入合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填写营业收入合计指标时,一般依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各自的“主营业务收入”的卜本季累计数与“其他业务收入”的1-本季累计数之和填写。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供应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此项目应依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供应平台服务收入:对于供应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企业,通过该服务获得的收入总额。(2)季末资产总计:指报告期内企业拥有或限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
27、权利。资产按其流淌性(即资产的变现实力和支付实力)划分为:流淌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依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数填写。(3)累计营业利润:电子商务企业本季在销售商品、供应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利润总额。(4)累计企业成本:依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指标计算填列。(5)累计纳税金额:指企业1-本季应交税费总额。包含企业营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金,除企业代开发票。(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交易状况指标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通过互联网实现
28、的商品及服务的交易额,支付方式既可以是线上电子支付,也可以是线下支付。商品类交易额,是指针对实物商品的电子商务产生的交易额,包括销售额和选购额。对于供应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来说,即通过平台产生的实物商品交易额。(I)销售额:指在报告期内借助网络订单实际销售的商品总额。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接受订单。付款可以是网上,也可以是网下进行。(2)选购额:指报告期借助网络订单实际选购的商品总额。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付款可以是网上,也可以是网下进行。服务类交易额,是指服务类电子商务产生的交易额,非实物商品交易产生的交易额。按经营主体类型分交易额:企业可依据报表内的指标分类,依据电子商务交易
29、行为发生过程中自身所属的经营主体类型对全部电子商务交易额(含商品类、服务类)进行拆分。按交易方式分交易额:(1) B2B交易额:即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与企业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交易产生的交易额,包括商品类交易额与服务类交易额两部分。(2) B2C交易额:即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企业与消费者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交易产生的交易额。包括商品类交易额与服务类交易额两部分。(3) C2C交易额:即个人(家庭)与个人(家庭)之间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个人(家庭)与个人(家庭)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交易产生的交易额。按类别分交易额1.商品分
30、类:指依据商品的主要用途和性质所进行的分类。通过对商品分类统计,反映市场对各类商品的需求状况。企业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并依据自身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分类状况进行填报。(1)大宗商品类: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且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运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大宗商品主要包括3个类别,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大宗农产品。本表主要指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部分。(2)生活消费品类:生活消费品类指为满意居民日常物质、文化生活消费须要的社会产品。(3)其他类:指以上未包括的商品分类。钢铁:指以钢铁为代表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产品,包括钢、生铁、铁合金、钢材、钢坯、钎子钢、轧制钢
31、球、重熔钢、炼铁副产品、球墨铸铁、金属化球团、海棉铁、钝渣和粗末冶金原料、钢板网等;有色金属: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轻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贵金属矿采选产品、稀有金属矿采选产品等;有色金属矿冶炼及其压延产品,包括有色金属矿冶炼产品、轻有色金属矿冶炼产品、稀土金属冶炼产品。稀散金属及半金属冶炼产品、高纯及超纯有色金属、重有色金属合金、硬质合金、稀有稀土金属合金、稀有放射性金属冶炼产品、重有色金属加工材、双金属材、轻有色金属加工材、贵金属加工材、稀有金属加工材、有色金属加工材、半导体材料等。石油化工:石油及其制品类:包括原油、炼厂气体、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工业燃料、溶剂
32、油、润滑油、石蜡、地腊、专用腊、凡士林、洗涤剂原料、石油腊类、石油沥青、标准油、白色油、软麻油、原料油、润滑脂、石油酸、石油皂、液化石油气等。化工材料及其制品类:指化学矿采选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此类商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其中,化学矿采选品,包括硫铁矿、磷矿、硼矿、钾矿、自然硫磺、钙芒硝矿、芒硝矿、蛇纹矿、自然矿、重晶石、督重石、天青石、雄黄石、明矶石等;化工产品,不包括日用化工产品(统计在“日用品类”或“化妆品类”),包括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颜料、染料、催化剂、助剂、添加剂、粘合剂、高分子聚合物、信息用化学品、化学试剂、X光胶片、工业用胶片等;农产品类
33、: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及初级加工品。具体包括种植、饲养、采集、编织、加工以及捕捞、狩猎等业的产品。食品:指供人们食用的各种食品,如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干鲜蔬果、食糖、糖果糕点、豆制品、滋补食品、食盐、调味品、罐头食品、奶及奶制品及其他食品加工制品等。生鲜产品:指与居民生活休戚相关的簇新蔬菜、水果、水产品、禽畜及其肉类产品,以刚好能够到达餐桌上的农副产品,簇新、绿色食品。纺织品:不包含服装产业相关商品(统计在“服装类”中)。2.服务分类:服务分类指依据实施服务的主要产业或领域所进行的分类。通过对服务分类统计,反映市场对各类服务的需求状况。(
34、1)餐饮服务类:包括正餐、快餐和各种饮料服务。(2)住宿、旅游服务类:住宿服务包括旅游饭店和一般旅馆服务;旅游服务包括旅游询问、旅游支配和建议、行程支配与导游服务。不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票务服务。(3)信息服务类包括固定电信、移动电信服务等。(4)文教消遣服务类包括演出、教化、视听及嬉戏消遣服务等。(5)家庭服务类包括保姆、清洁、家教、病床临时护理服务等。(6)其他服务类指以上未包括的服务类别。按流向分交易额:市内交易额:指通过电子商务活动实现的上海市企业、个人商品或服务交易金额。销售额流向以收货地为准,选购额流向以发货地或开票地为准。市外(国内)交易额:指通过电子商务活动实现的中国
35、境内除上海市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个人商品或服务交易金额。销售额流向以收货地为准,选购额流向以发货地或开票地为准。按进出口方式分交易额:针对中国大陆居民、企业同港澳台及国外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活动实现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所产生的金额进行统计。(三)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运行状况指标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交易状况:该类别相关信息由面对电子商务企业供应物流、仓储、报关报检、询问、培训、代运营、创业孵化、电子支付等专业性、支撑性服务的企业填报。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企业运行状况:公共服务平台通关状况:该类别由针对外贸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供应公共服务的平台型经济主体,如上海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填报。邮政小包进出口状况:该类别由针对外贸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供应邮政小包进出口服务的经济主体,如上海邮政速递等,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