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116867 上传时间:2024-06-15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37.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3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定兴县2023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全面做好定兴县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服务京津和雄安新区防洪安全,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防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抗旱规定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保定市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定兴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灾害、沥涝灾害、干旱灾害、台风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四)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防汛抗旱工作必须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遇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时,保证防洪工程安全运用,经济社会秩序基本不受影响;遇超标准洪水和特大干旱时,要全力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2 .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

3、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局高度,上下游、左右岸、属地之间、行业之间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团结一致防汛抗旱。3 .发挥河长作用、乡域和流域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河长按照所包河道和防洪工程负责流域内防洪工作,并加强与河道流经的乡(镇)防汛抗旱工作的协调联动,实现防汛抗旱乡域和流域相结合,协调一致,确保全县域防洪安全。4 .关口前移、预防为先的原则:全方位开展防洪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提早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预防措施,确保防洪安全。5 .区域统筹、联防联动的原则:建立不同区域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会商研判,在区域水系和工程条件下,统筹上下游、左右岸、

4、城镇和乡村,统一指挥、联防联动、确保安全。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县政府成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各乡(镇)、城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服务、保障好雄安新区防洪安全。主要职责是: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河北省政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2 .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政策及相关制度等;3 .指导监督检查全县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4 .组织制定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区域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及抗旱

5、减灾,做好洪水管理、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5 .配合雄安新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完成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6 .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分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长任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长、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定兴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供销社

6、、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定兴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定兴县养路工区、县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启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1级及以上响应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派人入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集中办公。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提请县委、县政府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会商调度、救灾复产、市场保障、医疗卫生防疫、秩序维护、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组,承担防汛抗旱相应工作职责。相应分组如下:1 .综合协调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成员由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执法局等单位组成。工作职责:负责各种文件、材料起

7、草及会务保障,完成文件、材料审查和送交领导审定工作;提供全县灾情信息和参与应急救援等有关情况,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收发与保管;负责防汛抗旱相关部门调度;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人员生活保障。2 .会商调度组县水利局牵头,成员由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自规局、县执法局、县武装部、武警定兴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工作职责:负责加强预报预警,强化汛情旱情研判;加强巡查防守,快速处险避险;加强物资调度,保障抢险需要;加强力量调配,保障救援需求;加强工程调度,减轻灾害损失;加强防洪排涝,及时转移群众。3 .救灾复产组县应急局、县发改局牵头,成员由县教体

8、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自规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工作职责:负责开展查灾核灾救灾,恢复群众基本生活,恢复生产秩序,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强化资金保障,提升抢险救灾能力。4 .市场保障组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牵头,成员由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单位组成。工作职责:负责市场监测,做好预警研判;选定保供企业,做好产销对接;建立物资储备,提高保障能力;落实供应主体,畅通物流渠道;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商品安全;备足生产资料,恢复灾后生产。5 .医疗卫生防疫组县卫健局牵头,成员由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执法局等单位组成。工作职责:负责

9、做好灾区洪涝灾害相关疾病防控,做好受灾群众饮用水安全及应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6 ,秩序维护组县公安局牵头,成员由县执法局、县交通局、武警保定支队等单位组成。工作职责:负责社会面及重点部位巡逻防控,维护防汛救灾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7 .宣传动员组县委宣传部牵头,成员由县委网信办、县文广旅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各地各部门全力防汛救灾报道,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社会动员和典型宣传,权威发布汛情旱情预报预警信息。8 .监督检查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

10、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组成。工作职责:负责督查上级指令和安排部署情况;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值班值守情况;地质灾害防御落实情况;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情况;转移避险措施等情况开展现场督查或暗访。(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指挥长(县长)组织、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受指挥长委托,组织、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副指挥长(县武装部部长)协调驻定部队、组织指挥县属民兵力量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副指挥长(其他政府副县级领导)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县防汛抗旱

11、工作。副指挥长(县政府办主任)协调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副指挥长(县应急局局长)兼防办主任,非汛期主持县防办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汛期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开展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调组织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兼防办主任,汛期主持县防办日常工作,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开展防洪抗旱设施调度运用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非汛期按照职责任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做好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做好防汛抗旱公益宣传、知识普及

12、、重要时段的提示提醒;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为媒体提供信息,做好灾情和防汛抗旱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发生灾情的地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县人武部:负责牵头组建军队行动协调指挥组,组织协调驻军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和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水旱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配合编制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开展水情、雨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水工程

13、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负责发布水情旱情,提出应急响应和蓄滞洪区运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转移工作。督促指导做好河道、洼淀、蓄滞洪区等范围内清障工作。负责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安全管理、运用补偿等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统筹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组织指导水工程管理单位,在汛期对河道、闸坝等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县应急局: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做好洪涝干旱台风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统筹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工作。

14、监督、指导和协调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上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掌握网上舆论动态,准确分析舆情走向,提出处置意见;及时组织网络媒体澄清谣言,防止有害信息扩散蔓延,做好网上舆情调控、管控工作。县发改局:负责争取国家、省对我县防汛抗旱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组织编制重特大水旱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煤、电、油、气、粮等运行要素的保障工作。负责职责

15、范围内灾区市场物价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视情按程序启动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灾区市场物价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视情按程序启动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县执法局:负责汛期通兴路立交桥、兴华路立交桥防汛排涝及周边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县主城区所属职能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设备保护、抢修和防洪排涝工作。组织开展所属职能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应急评估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洪涝干旱台风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按要求使用农业救灾资金。做好种子等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的申请、调运和管理工作。负责天气预报和气象信息发布工作,对影响汛情

16、、旱情的天气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县自规局:负责对暴雨、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早期识别,指导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乡低洼易涝区及危旧住房灾害防范、救治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北河镇南闸口铁路桥下防汛排涝及周边配套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市政排水管网协调调度,加强排涝泵站、闸门等设施运行管理,保障雨水行洪通畅。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民政福利机构做好财产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维

17、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水旱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参与组织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安置。负责蓄滞洪区转移区戒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物资设备所需县级财政资金,安排下达县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县商务局: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协调做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县卫健局:组织调度全

18、县医疗卫生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开展心理咨询救助。负责医疗救援队伍的业务训练、演练和调动。负责组织红十字会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开展备灾工作,储备救灾物资,灾害发生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募捐救灾工作,募集救灾款物。县文广旅局:负责指导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汛抗旱公益宣传。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对预报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区域的旅游景区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指导旅游景区及时修复景区内被毁防汛抗旱基础设施。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及时

19、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定兴分局:负责河道、湖泊等地表水质监测,指导、控制污水排放,预防水体污染,防止不达标水体进入白洋淀。县供销社:协调做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县交通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除市政公路以外公路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除市政公路以外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督促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阻碍行洪的设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修复交通系统内部被损毁的公路(桥梁)等设施,保障救灾交通干线的安全和畅通。负责华建桥、北环路立交桥下防汛排涝工作。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

20、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组织协调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电信单位发布应急响应信息。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对接外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认真研究技战术措施,加强专项技能训练和演练。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输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组织修复被损毁的电力设施和调度系统,保障灾区用电需求。负责灾后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全县学校将防灾减灾知识及互救自救常识纳入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

21、等教育、体育机构开展防灾减灾为主题的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着力提高实战化演练水平。组织转移、安置受灾学校师生及学校复课等工作。做好受灾学校恢复重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做好第三中学接纳和安置蓄滞洪区转移人员的工作。养路工区:负责京广铁路固德桥、京广铁路金台桥防汛排涝及配套设施维护工作。(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及分支指挥机构职责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统筹分工负责,实行双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副主任由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执法局主管副职担任)领导机制。汛期以水利局为主,加强会商研判,组织协调调度;水利局

22、组成专家组参与指挥调度,实施信息共享。主要职责是:2 .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建立健全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指导、监督各乡(镇)、城区及各有关部门开展防汛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制定和实施各类防洪预案和抗旱预案,监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实施主要行洪河道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发生险情时,协调组织防汛抢险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督促各乡镇、城区各有关部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

23、督促各乡镇、城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灾后处置工作;组织防汛抗旱督察;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支机构1 .设立城区分指挥部(设在县住建局)县政府主管住建工作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住建局、执法局、交通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定兴镇、城区、东落堡镇等乡镇党委书记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职责:负责南拒马河上段防洪和城区排涝。2 .南拒马河分指挥部(设在定兴县水利局南拒马河杨村工作站)武装部长任指挥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任副指挥长。定兴镇、内章镇、北南蔡乡、北河镇、柳卓乡、杨村镇等乡镇党委书记和包堤段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职责:负责铁路以东南拒马河防洪和江村洼

24、的排涝。3 .刘兰沟分指挥部(设在刘兰沟机站)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任指挥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小朱庄镇、北南蔡乡、内章镇、李郁庄乡、天宫寺镇等乡镇党委书记和包村片(堤段)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职责:负责蓄滞洪区运用相关工作,包括分洪前蓄滞洪区群众安全转移的具体指挥、协调、调度,分洪后蓄滞洪区的抢险救生和群众安置,退洪后灾后重建。负责兰沟河防洪和兰沟洼除涝。4 .西幸分指挥部(设在水利局西幸工作站)由副县长任指挥长,市生态环境局定兴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贤寓镇、高里镇、北河镇、张家庄乡等乡镇党委书记和包堤段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职责:负责中易水河、北易水河防洪和肖村、闫台两大洼地的排涝。(六)

25、各乡(镇)、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1 .各乡(镇)、城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防汛抗旱及排涝工作。各乡(镇)、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利部门所属河系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和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有防洪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洪抗灾工作。三、汛(旱)前准备(一)责任落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保责任制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

26、制,确保防汛抗旱责任全覆盖、无盲区。(二)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流湖泊和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调水方案,台风灾害防御预案,人员转移避险和抢险救援预案等。(三)汛(旱)前检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全市统一组织进行的原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负责全市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监督指导,对行洪河道、河道内村庄、闸涵枢纽、涉河工程、橡胶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湖库管理

27、范围内违建、水库、尾矿库、蓄滞洪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区、物资储备调运等方面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应急物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干旱威胁的单位应备足防汛抗旱物资,落实调运措施。(五)工程准备对各类防洪工程度汛隐患进行除险加固,落实跨汛期施工的涉水工程和病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六)培训演练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抢险队员、抗旱服务队员及有关人员的汛(旱)前培训。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防汛抗旱责任单位应开展不同类型的汛(旱)前应急演练。培训演练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

28、年至少组织一次。(七)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推动防灾避险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风险识别、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预警机制(八)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紧抓住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本辖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督导本系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全县统一组织进行的原则,县防办负责全县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统筹

29、协调、督促检查和监督指导,对行洪河道、河道内村庄、闸涵枢纽、涉河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蓄滞洪区、城市低洼易涝区、物资储备调运等方面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预防预警信息(一)气象水文信息水利局牵头,农业农村局、自规局、应急局等部门要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水旱灾害做出评估,及时报县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提早发布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河道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要加密测验时段,必要时设立临时测点或进行巡测,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要在1小时内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

30、部,重要站点的水情要在30分钟内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二)工程信息1.河道水防工程信息。当主要行洪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水利部门组织堤防管理单位和有关人员,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工程监测巡查,并将堤防、闸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送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有关乡(镇)、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每日17时前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重要堤防、闸涵等发生重大险情要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堤防、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水利部门要迅速组织抢险,并第一时

31、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各有关乡(镇)、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接报后要立即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 .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局部一般性灾情要在2小时内报送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范围大、致灾严重的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

32、式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跟踪核实上报实时灾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 .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工作职责,掌握雨水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墙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按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五、预防预警行动(一)河道洪水预警当主要行洪河道出现涨水时,水利局要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并根据需要及时向上下游通报汛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水利

33、局按权限向社会发布洪水标准和洪水信息。要跟踪分析河道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洪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二)沥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和有关部门通过会商,确定沥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防涝和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三)蓄滞洪区预警县水利局负责拟定蓄滞洪区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当蓄滞洪区启用时,水利部门要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人员安全转移方案实施避险转移。(四)干旱灾害预警水利局要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

34、,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五)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六)台风灾害预警根据气象部门台风趋势预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危房、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加

35、固。六、应急响应(一)响应分级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W级(一般)、11I级(较大)、11级(重大)和I级(特别重大)四级。(二)响应条件1.IV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V级响应:(1)南拒马河下段防洪达到IV级警戒标准;(2)城区防洪预警达到In级警戒标准;(3)中易水河沿岸村庄受到洪水威胁;(4) 30%以上乡镇出现严重内涝;(5)中易水河出现漫滩;(6)两个及以上乡镇、开发区发生轻度干旱或主城区因干旱影响正常供水。(7)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且预计涉及我县境内。4.1 11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11I级响应:(1)南拒马河下段防洪达到11I级

36、警戒标准;(2)城区防洪预警达到11级警戒标准;3) )50%以上乡镇出现严重内涝4) )中易水河沿岸村庄受到洪水威胁;5) )主城区或两个及以上乡(镇)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6) )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预计涉及我县区域或预报我县境内30%以上乡(镇)可能出现100毫米以上降水。7) 11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11级响应(1)南拒马河下段防洪达到11级警戒标准(有向蓄滞洪区分洪的可能);(2)城区防洪预警达到I级警戒标准;(3)白沟河可能向蓄滞洪区分洪;8) )70%以上乡镇出现严重内涝。9) )南拒马河下段防洪达到HI级警戒标准且城区防洪预警达到11级警戒标准。10) 主城

37、区或两个及以上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乡(镇)发生特大干旱。11) 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预计涉及我县区域或预报我县境内30%以上乡(镇)可能出现150毫米以上降水。12) I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级响应(1)南拒马河下段防洪达到I级警戒标准。(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个(含)以上:南拒马河下段防洪达到11级警戒标准;城区防洪预警达到I级警戒标准;白沟河准备向蓄滞洪区分洪。(3)主城区或两个及以上乡(镇)发生特大干旱。(4)境内河段堤防发生严重险情。(5)蓄滞洪区启用滞洪。(6)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预计涉及我县区域或预报我县境内30%以上乡(镇)可能出现200毫米以上降水。

38、(三)响应行动1.iV级响应行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县水利局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向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新闻媒体通报。受灾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I11级响应行动(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副指挥长和指挥部部分成员参加。(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

39、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3)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把洪水调往少水河系和干旱地区。(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3小时内派出专家组,指导基层防汛抗旱工作。(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6)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受灾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相关乡镇(城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3.11级响应行动(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副指挥长和指挥部成员参加。(2)县

40、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将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3)视情况按国家、省、市和本县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行使相关权力。(4)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需要分洪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签署命令实施分洪。涉及外地区管理的防洪工程,由县水利局主动与有关方面协商,优化洪水调度,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知铁路、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有关单位搞好防洪自保工作,为社会抗洪救灾做好相关工作。(6)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7)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需要,

41、及时向县政府提报部队、武警及消防队伍支援请示,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8)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导有关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人员。(9)县防汛抗旱指挥部3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10)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应急、发改、商务、水利、供销等部门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供运输保障,应急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健部门及时派出医疗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12)广播电视台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

42、求,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相关乡(镇)、城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乡(镇)、城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4.I级响应行动(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县委

43、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3)视情况按国家、省、市和本县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行使权力。(4)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需要分洪时,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请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分洪。涉及其他地区,由县水利局主动与有关方面协商,优化洪水调度,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6)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需要,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向部队、武警及消防队伍请求支援,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7)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导有关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人员。(8)县防汛抗旱指挥

44、部在3小时之内派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9)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各项工作。(10)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应急、发改、商务、水利、供销等部门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运输保障,应急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健部门及时派出医疗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广播电视台、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供水信息。相关乡(镇)、城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

45、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职责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乡(镇)、城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四)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1 .河道洪水当主要行洪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按程序申请动用部队、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当河道洪水位继续上涨,接近保证水位,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

46、、单位,要根据河道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启用分洪河道分泄洪水,加速洪水下泄。当河道洪水超过保证标准,需启用蓄滞洪区或重要堤防分洪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水利局提出运用建议,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定。各有关乡(镇)政府、城区管委会做好蓄滞洪区启用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分洪口门机械扒口准备。接到命令后,县分洪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实施分洪。启用重点蓄滞洪区,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命令实施分洪。在紧急情况下,按国家、省市和本县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

47、抗旱指挥机构依法行使相关权力,采取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2 .沥涝灾害当出现沥涝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城区分指挥部应发动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搞好防涝自我保护,及时排除积水,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 .干旱灾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1)特大干旱落实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视情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应

48、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应急抗旱措施,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搞好抗旱宣传,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2)严重干旱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调度,实施全面节水,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抗旱职责。(3)中度干旱加强旱情监测,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调度和节约用水工作,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4)轻度干旱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用水需求,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和节约用水工作。4 .供水危机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