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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民儒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人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看法、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爱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看法。依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爱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履职状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状况1、出席董事会状况姓名
2、本年应参与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托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状况(反对次数陈建根321002、出席股东大会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股东大会。二、发表独立看法状况(一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看法:1、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看法本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人同意,现发表独立看法如下:(1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为具有执业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同意公司
3、接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基于独立推断,我们对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的议案表示同意。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看法(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有利于交易双方共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基于独立推断,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示同意。3、关于对公司内部限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看法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
4、部限制体系,各项内部限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限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限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4、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状况的专项说明依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2456号(以下简称“证监发2024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24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爱护指引(深证上20245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5、“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状况、执行有关规定状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现就相关状况发表独立看法如下:(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24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供应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供应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状况。(二202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6、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看法: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24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24120号等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状况进行了批阅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看法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供应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7、、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供应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状况。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状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与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限制、关联交易等日常状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获得做出决策所须要的状况和资料,刚好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了解公司的运行动态。四、爱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殊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半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8、真实、刚好、完整地完成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爱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相识和理解,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和广阔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五、其他工作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状况;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询问机构的状况。在新的一年,我将接着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面对外部环境的改变影响,主动应对,使公司稳健、持续
9、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阔投资者。为便利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联系方式:ZhUmr61vip.sina特此报告。独立董事:朱民儒2024年4月21日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国平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人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看法、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爱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看法。依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爱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10、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履职状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状况1、出席董事会状况姓名本年应参与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托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状况(反对次数陈建根330002、出席股东大会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股东大会。二、发表独立看法状况(一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看法:1、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看法本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1、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人同意,现发表独立看法如下:(1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为具有执业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同意公司接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基于独立推断,我们对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的议案表示同意。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看法(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有利于交易双方共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12、关规定;(3基于独立推断,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示同意。3、关于对公司内部限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看法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限制体系,各项内部限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限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限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4、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状况的专项说明依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2456号(以下简称“证监发2024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13、发2024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爱护指引(深证上20245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状况、执行有关规定状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现就相关状况发表独立看法如下:(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24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供应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供应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
14、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状况。(二202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看法: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24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24120号等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状况进行了批阅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看法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
15、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供应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供应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状况。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状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与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限制、关联交易等日常状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获得做出决策所须要的状况和资料,刚好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了解公司的运行动态。四、爱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16、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殊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半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真实、刚好、完整地完成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爱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相识和理解,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和广阔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五、其他工作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状况;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询问机构的状况。在新的一年,我将接着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17、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面对外部环境的改变影响,主动应对,使公司稳健、持续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阔投资者。为便利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联系方式:sgp4644163特此报告。独立董事:舒国平2024年4月21日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建荣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人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看法、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爱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
18、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看法。依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爱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履职状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状况1、出席董事会状况姓名本年应参与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托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状况(反对次数陈建根330002、出席股东大会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该次股东大本O二、发表独立看法状况(-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19、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看法:1、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看法本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人同意,现发表独立看法如下:(1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为具有执业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同意公司接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基于独立推断,我们对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的议案表示同意。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看法(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
20、允、合理,有利于交易双方共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基于独立推断,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示同意。3、关于对公司内部限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看法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限制体系,各项内部限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限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限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4、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状况的专项说明依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21、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Q02456号(以下简称“证监发2024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24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爱护指引(深证上20245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状况、执行有关规定状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现就相关状况发表独立看法如下:(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24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2报告期内,公司
22、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供应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供应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状况。(二202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看法: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24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24120号等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状况进行了批阅核
23、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看法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供应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供应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状况。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状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与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限制、关联交易等日常状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
24、解、获得做出决策所须要的状况和资料,刚好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了解公司的运行动态。四、爱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殊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半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真实、刚好、完整地完成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爱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相识和理解,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和广阔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五、其他工作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
25、会的状况;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询问机构的状况。在新的一年,我将接着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面对外部环境的改变影响,主动应对,使公司稳健、持续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阔投资者。为便利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联系方式:jianrongl963126特此报告。独立董事:陈建荣2024年4月21日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建根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人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26、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看法、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爱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看法。依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爱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履职状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状况1、出席董事会状况姓名本年应参与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托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状况(反对次数陈建根330002、出席股东大会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出差
27、未能亲自出席该次股东大4Zxo二、发表独立看法状况(一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看法:1、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看法本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人同意,现发表独立看法如下:(1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为具有执业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同意公司接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
28、基于独立推断,我们对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的议案表示同意。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看法(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有利于交易双方共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基于独立推断,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示同意。3、关于对公司内部限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看法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限制体系,各项内部限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
29、具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限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限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4、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状况的专项说明依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2456号(以下简称“证监发2024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24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爱护指引(深证上20245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状况、执行有关规定状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现就相关状况发表独立看法如下:(
30、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24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供应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供应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状况。(-202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上,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看法: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2456号、关于规范
3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24120号等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状况进行了批阅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看法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供应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供应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状况。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状况报告期内,本
32、人充分利用现场参与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限制、关联交易等日常状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获得做出决策所须要的状况和资料,刚好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了解公司的运行动态。四、爱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殊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半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真实、刚好、完整地完成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爱护
33、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相识和理解,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和广阔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五、其他工作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状况;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询问机构的状况。在新的一年,我将接着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面对外部环境的改变影响,主动应对,使公司稳健、持续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阔投资者。为便利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联系方式:jiangen_chenyahoo特此报告。独立董事:陈建根2024年4月21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