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_T 3064-202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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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T备案号:3064-2024J12416-202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tandardforevaluationofgreenbuilding2024-01-12发布2024-03-31实施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口发布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甘建公告20四22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装配整体式叠合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等6项甘肃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装配整体式叠合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绿色装配式临时边坡防护技术标准海绵型公路服务区设计与施工技术标准等6项标准(见附件)为甘肃省地方标准。附件:甘肃省地方标准发布信息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2日附件甘肃省地方标准发布信息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实施日期1DB62/T3262-2024装配整体式叠合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天水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03-312DB62/T3064-2024(替代DB62/T3064-201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2024-03-313DB62/T3198-2024(替代DB62/T3198-2021)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03-314DB62/T3263-202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兰州市建筑业联合会2024-03-315DB62/T3264-2024绿色装配式临时边坡防护技术标准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瑞腾基础工程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03-316DB62/T3265-2024海绵型公路服务区设计与施工技术标准甘肃新发展

4、城市开发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03-31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编制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甘建标(2021)18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全耐久;5.健康舒适;6.生活便利;7.资源节约;8.环境宜居;9.提高与创新。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2.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节点;3.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4.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5.提高

5、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本标准由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1188号,邮编:730020,E-mail:CiViI3b,电话:09314685991)O主编单位: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甘肃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绿色建筑设

6、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物耐久性诊治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主要起草人:张慢祁鑫赵银董小丽鲍强包欣王怀玉徐锐王公胜苏继程马云龙赵静乐冀张渭军李潼琼刘赞巩立斌刘叶瑞黎孀王跃军张茂玲毛明强王震黄华刘孝敏王艺霏崔亚奇杨一栋汪金满刘玉果陈建群何伟君主要审查人:杜雷刘胜王大军田斌守黄瑞周志刚刘元珍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3.1 一般规定43.2 评价与等级划分44 安全耐久74.1 控制项74.2 评分项85 健康舒适115.1 控制项115.2 评分项136生活便利171.1 控制项171.2 评分项177 资源节约237.1 控制项237.2 评分项258 环境宜居348.1 控制项348.2 评

7、分项359提高与创新9.1 一般规定9.2 加分项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39.39.39.43.44.45附:条文说明1.0.1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促进建设领域降碳减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一星级和二星级的评价。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1.0.4绿色建筑应结合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且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

8、条件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并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1.0.5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甘肃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2.0.2绿色性能greenperformance涉及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2.0.3全装修decorated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装、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

9、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装、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2.0.4热岛强度heatisland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0.5绿色建材greenbuildingmaterial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2.0.6绿色金融greenfinance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

10、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2.0.7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2.0.8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water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2.0.9利废建材wastere-utilizedbuildingmaterial在满足安全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使用废弃物等作为原材料生产出的建筑材料。2.0.10超低能耗建筑ultra-lowenergybuilding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被动式技术手段,采用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

11、更好的围护结构,运用高效新风热回收技术,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供冷需求,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更舒适室内环境的建筑,简称超低能耗建筑。2.0.11建筑碳排放buildingcarbonemission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2.0.12绿色施工greenconstruction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3基本规定3.1 -般规定3.1.1 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

12、对象。评价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3.1.2 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应在竣工备案前按现行甘肃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62/T3081的要求组织绿色建筑验收,验收通过后可申请绿色建筑评价。3.1.3 1.3申请评价方应对参评建筑进行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选用适宜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应在评价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申请评价方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3、3.1.4 评价机构应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和必要的现场核实,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3.1.5 绿色建筑项目应由设计单位在前期方案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绿色建筑专项说明或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在竣工交付使用时应提供绿色建筑使用报告。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 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3.2.2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3.2.3 对于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

14、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3.2.4 绿色建筑评价的分值设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表3.24绿色建筑评价分值控制项基础分值评价指标评分项满分值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满分值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预评价分值40010010070200100100评价分值400100100100200100100注:预评价时,本标准第6.2.10、6.2.Ih6.2.12、6.2.13、6.2.14、6.2.15、9.2.7条不得分。3.2.5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Q=(QoQQ2Q3Q4+Qs+Q4)/10(3.2.5)式中:Q总得分;Q

15、0控制项基础分值,当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时取400分;Q1-Q5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5类指标(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评分项得分;Q4提高与创新加分项得分。3.2.6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3.2.7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应为基本级。3.2.8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2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4安全耐久4.1 控制项4.1.1 场地应避开滑坡、崩塌、地裂、泥石流等

16、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湿陷性黄土场地应对地基进行处理;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氯土壤的危害。4.1.2 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抗震和建筑使用功能安全要求;建筑主体、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防火、防水、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4.1.3 1.3外遮阳、太阳能设施、导光构件、导风构件、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4.1.4 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4.1.5 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水密

17、性能和气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1.6 建筑围护结构及装饰构件应进行安全设计,并应满足防坠要求。4.1.7 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淋浴区的墙面在1.8m高范围应设置防水层,其余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4.1.8 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且应保持畅通。4.1.9 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当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使用电气照明时,其照明电源应按主体建筑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4.1.10 地下工程应根据结构耐久性做好防水设计,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的要求。4.2 评分项I安全4 .2.1采

18、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并合理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评价分值为10分。5 .2.2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水平,得5分;2建筑物出人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得5分;3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得5分。6 .2.3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得5分;2采用具备防夹功能的门窗,得5分。7 .2.4室内外地面或路面设置防滑措施,评价总分

19、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8 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4、Bo级,得3分;2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4、A、级,得4分;3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A331规定的A4、A,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得3分。4.2.5采取人车分流措施,且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有充足照明,评价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20、并累计:1采用人车分流措施,得5分;2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道路有充足照明,得3分。11耐久4.2.6采取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采取通用开放、灵活可变的使用空间设计,或采取建筑使用功能可变措施,或可变换功能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比例大于50%,得7分;2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得7分;3采用与建筑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方式或控制方式,得4分。4.2.7采取提升建筑部品部件耐久性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得5分;2活动配件选用长寿命产品,并考虑部

21、品组合的同寿命性;不同使用寿命的部品组合时,采用便于分别拆换、更新和升级的构造,得5分。4.2.8提高建筑结构材料的耐久性,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按100年进行耐久性设计,得10分。2采用耐久性能好的建筑结构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得10分:1)对于混凝土构件,提高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混凝土;2)对于钢构件,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3)对于木构件,采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4.2.9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采用耐久性好的外饰面材料,得3分;2采用耐久性好的防水和密封材料,得3分;3采用

22、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3分。5健康舒适5.1 控制项5.1.1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5.1.2 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建筑内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公共厨房、公共卫生间和浴室、设备机房、汽车库等的通风系统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23、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相关规定;2散发不同污染物的房间或区域应分别设置排风系统;3公共建筑内散发同类污染物的房间或区域设有共用排风道时,应在共用排风道排出口部位设置集中排风机。5.1.3 3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2应制定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且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1次;3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和配置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4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5.1.4建筑声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划

24、布局及建筑单体应进行声环境设计;2应明确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3应明确各类主要建筑构件的构造做法和隔声性能指标;4噪声与振动敏感建筑或设有对噪声、振动敏感房间的建筑物应进行隔振设计。5.1.5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2人员活动场所的光环境应满足视觉要求以保证人员安全和使用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规定。5.1.6 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5、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5.1.7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2供暖建筑的屋面内部、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5.1.8 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5.1.9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5.1.10变电室、给水泵房、消防泵房、热交换站、空调机房、风机房等不应设置在住宅、办公室或其他经常有人停留和休息的场所正上方、正下方或贴邻。5.2评分项I室内空气品质1.1.1 2.1控制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评价总分

26、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氨等污染物浓度比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规定限值降低10%,得3分;降低20%,得6分;2室内PMzs年均浓度不高于25gm3,且室内PMO年均浓度不高于50gm3,得6分。1.1.2 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8分。选用满足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达到3类及以上,得5分;达到5类及以上,得8分。II水质1.1.3 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二次供水等的水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评价分值为8分。1.1.4 生

27、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采取措施满足卫生要求,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得4分;2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的措施,得5分。1.1.5 2.5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评价分值为8分。m声环境与光环境1.1.6 采取措施优化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比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限值低3dB及以上,得4分;2建筑物内部设备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比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限值低3dB及以上,

28、得4分。5.2.7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表5.2.7的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M2.7主要功能房间隔声性能评分规则建筑类别构件或房间名称评价指标得分住宅建筑卧室含窗外墙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2m,11,+C,235dB2邻户间间声相两房之隔隔墙两侧房间之间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1r,w+Cm250dB(卧室与邻户房间之间)且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w+C250dB(其他相邻两户房间之间)2楼板两侧房间之间2卧室、起居室楼板撞击声隔声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1.n11w55dB4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计权标准化声压

29、级差+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2叫nr,w+C,23OdB2房间之间隔声隔墙两侧房间之间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GB50118规定限值低3dB及以上2楼板两侧房间之间2楼板撞击声隔声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GB50118规定限值低5dB及以上45.2.8 充分利用天然光,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住宅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其采光照度值不低于3001.X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8hd,得12分。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60%,得4分;2)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地下

30、室首层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得4分;3)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值不低于采光要求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4hd,得4分。IV室内热湿环境5.2.9 具有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采用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的建筑,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热环境参数在适应性热舒适区域的时间比例,达到30%,得2分;每再增加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2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规定的室内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整体评价11级的面积比例,达到60%,得5分;每再增加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5.2.1

31、0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面面积的比例达到5队得4分;每再增加2%,再得1分,最高得6分。所有卫生间均有开向室外的通风窗,得2分,部分有开向室外的通风窗,得1分。2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达到70%,得5分;每再增加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5.2.11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改善室内热舒适,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的比例按表5.2.11的规则评分。表5.2.11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比例评分规则可调节遮阳设

32、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比例S,得分25%S,35%335%S,45%545%S,CO2浓度,并对室内空气质量表观指数进行定期公示,得3分;2对公共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污染物浓度实现实时超标警示,并宜与通风系统联动,得2分。6.2.8 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设置用水量远传计量系统,能分类、分级记录、统计分析各种用水情况,得3分;2利用计量数据进行管网漏损自动检测、分析与整改,管道漏损率低于5%,得2分;3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生活饮用水、管道直饮水、游泳池水、非传统水源、空调冷却水的水质指标,记录并保存水质监测结果,且能随时

33、供用户查询,得2分。6.2.9具有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具有家电控制、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至少3种类型的服务功能,得3分;2具有远程监控的功能,得3分;3具有接入智慧城市(城区、社区)的功能,得3分。IV物业管理6.2.10制定完善的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相关设施具有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得2分;2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节能和节水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得3分。6.2.1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

34、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的平均值、不大于上限值,得2分。2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不大于平均值,得3分。3平均日用水量不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得4分。6.2.12 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结果进行运行优化,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制定绿色建筑运营效果评估的技术方案和计划,得2分;2定期检查、调适公共设施设备,具有检查、调试、运行、标定的记录,且记录完整,得2分;3定期开展节能诊断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优化方案并实施,得2分;4定期对各类用水水质

35、进行检测、公示,得2分。6.2.13 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并定期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绿色建筑技术宣传、绿色生活引导、灾害应急演练等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得2分;2具有绿色生活展示、体验或交流分享的平台,并向使用者提供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得2分;3每年开展1次针对建筑绿色性能的使用者满意度调查,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公示,得2分。6.2.14 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分值为3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具有IS014001环境管理体

36、系认证,得1分;2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3具有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6.2.15 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具备智慧物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定分别评分并累计:1、具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人员门禁管理、车辆道闸和停车管理、安防管理、设备运行管理、维修管理、物流管理、商业服务、物业缴费至少5种类型的服务功能,得2分;2与社区服务管理平台接通,得2分。7资源节约7.1 控制项7.1.1 1.l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设计的要求。7.1.2 应采取措

37、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2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1.V)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的规定;3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和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的设计热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的规定。7.1.3 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标

38、准。7.1.4 4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7.1.5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7.1.6 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7.1.7 应进行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并应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7.1.8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

39、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并应满足用水器具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3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的要求;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应达到3级,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应达到2级;4公共浴室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7.1.9 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7.1.10 建筑造型及装饰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且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2%,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1祝2星级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7.1.

40、11 选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500km以内或省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应大于60%;2 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3不得采用国家及当地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4利废建材的安全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5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的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分别达到30%、40%o7.2评分项I节地与土地利用7.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2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对于住宅建筑,根据其所在居住街坊人均住宅用地指标按表7.2.1-1的规则评分。表7.21-1居住街坊人均住宅用地指标评分规则建筑气候区划人均住宅用地指标人(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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