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交通安全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学校交通安全制度.docx(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24年学校交通安全制度学校交通安全制度1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外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
2、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才是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晦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
3、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交通安全制度2学校有义务教育学
4、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
5、行横道线内通过。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九、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
6、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十一、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潮E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十三、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交通安全制度3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1.未满12岁的.儿
7、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三、步行安全。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三: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2、不乘超载车船。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榔库,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
8、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学校交通安全制度4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
9、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力口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5、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6、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回留军车辆有序停放。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
10、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学校交通安全制度5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械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
11、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
12、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学校交通安全制度6为了加强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院的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使校园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公安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发布相关规定,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总则第一条:医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按章依法管理原则。第二条:医学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围,指在学院教学科研区和学生生活区道路上,各种车辆和行人所从事的交通安全行为。第三条:全体师生员工及进入医学院的社会人员和车辆,应有良好的交通安
13、全意识和文明规范的交通安全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学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各种车辆和行人应靠右通行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控制车速确保行人的安全。第五条:驾驶各种车辆进入医学院,应服从学院菅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应三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第六条:凡学院举行重大活动,学院的各停车场(库)管理由学院武保处统一安排。第七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助动车在行驶时,均应遵守机动车在校园行驶的限速规定。二、机动车管理第八条:凡属于医学院部门或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凭武保处下发的医学院停车证进入校园;需要进入学院的社会车辆必须从大门进出(特种车辆除外)第九条:各类机动车在
14、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控制车辆的安全行驶速度,确保行人的安全。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第十条:学院楼宇前禁止机动车辆随意停放。严禁机动车在校园鸣号。严禁各类机动车在校园道路上进行教练和试车。三、助动车管理第十一条本院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助动车须领取出入凭证进出校园,并在规定地点停放。第十二条进入学院的助动车应确保车辆各项性能的完好。驾驶助动车的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严禁无证驾驶。第十三条:驾驶助动车在校园行驶时,应按照院内机动车的限速规定控制车速,严禁在校园内超速穿行。禁止助动车带人和鸣号。四、非机动车管理第十四条在校园行驶的各类非机动车应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性能完好
15、并有效控制车速,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第十五条:严禁在校园道路上骑车追逐玩耍、双手脱把、单手撑伞和带人。第十六条:非机动车通过转弯路口时,应注意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并应伸手示意。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应按规定的地点停放。五、行人第十八条:行人在校园道路上应靠右行走,并注意避让过往车辆。第十九条:行人不得在校园道路上站立交谈阻碍交通。严禁在道路上踢球、打闹、玩耍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第二十条:儿童进入校园应由成年人带领和看管。六、交通管理第二十一条:校园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武保处负责;具体工作由学院武保处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不听劝阻的机动车、助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
16、由武保处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由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对拒绝学院管理人员执行本规定,影响校园治安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本规定并参照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学校交通安全制度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根据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淄川区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根据我镇教育
17、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恶劣天气,是指影响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天气状况,例如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这种天气常带来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第三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的原则。各学校应当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第四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负责本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第二章应急管理第五条各学校应当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的
18、应急管理,完善应急责任体系,对恶劣天气下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预见评估,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第六条各学校需根据淄博市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淄川区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的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必需着重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突出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主要内容需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预警机制、启动标准、应急保障、处置措施、信息报送等。第七条各学校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
19、力。第八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九条各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第十条各学校根据气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对严重影响师生上下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恶劣天气,应当对辖区内学校实行放假、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心学校。第十一条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校长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
20、的突出问题。第十二条学校必需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才是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需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
21、知学生家长。第十三条恶劣天气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需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才是前做好应对准备。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督促车辆驾驶人及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
22、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中心学校报告。因此影响的教学计划,向中心学校备案,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进行补课。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督促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齐全有效。第十六条遇有恶劣天气,各学校必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第十七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各学校应当按照罗村镇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中心学校。
23、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学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第十九条恶劣天气下学校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本办法所称师生,是指前款规定学校的学生、幼儿和教职员工。第二十一条各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贯彻落实意见。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学校交通安全制度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24、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菅理若干规定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依法管理、文明服务、保证畅通、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三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乘人员、行人等,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来校的校外单位及校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二章责任主体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和停车场(位)等规划建设,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决定交通安全有关重大事项。第五条保卫处是负责学校交通安全菅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起草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统筹做好贯彻落实。(二)组织开展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交通安
25、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四)处理校园交通违章行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交通安全事故。(五)审核、发放机动车电子通道出入卡。(六)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方面对外协调联系。(七)开展对进入校园车辆和人员的交通服务活动。(八)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九)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安装、场地建设及维护。(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第六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聘任人员及有关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对与本单位有关、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行交
26、通安全提醒,配合保卫处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学生工作等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第七条进入校园人员有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义务。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对违反校园交通安全菅理制度的行为,都有权劝阻、举报。第三章校园道路管理第八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堆放物品、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或有其他妨碍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第九条未经校园基本建设处和保卫处批准不得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单位须在施工路段的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立隔断和指派安全员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第十条未经保卫部门批准,
2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损坏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第十一条已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m晰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遵循“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安排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保卫处可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更改道路交通方案。第四章机动车通行管理第十三条机动车进出校门经道闸门禁管理系统验证、拍照后出入,一车一杆。机动车驶入校园,须减速慢行,服从管理。第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须按照规定限时、限速行驶,人员密集区域及狭窄道路应慢速、谨慎驾驶,严禁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第十五条出租车等无关社会车辆禁
28、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许可同意,方能进入校园。获准进入校园的工程施工及货运车辆,应从指定校门进出,按照要求的速度、路线安全行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第十六条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包括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三轮摩托车进入校园的,须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保卫处审批,方可进入校园并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第十七条校园道路机动车限速3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第十八条校园道路禁止学驾机动车或无证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违法或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第十九条向校外运输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证明,经门卫登记、准许后,方可驶
29、离校园。第二十条装载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辆及超大、超重货物运输车辆,须由相关单位提前申请、制定方案经保卫处核准后严格按方案规定时间、路线等要求在校园通行。第五章三肾几动车、行人通行管理第二十一条非机动车、行人在校园内通行,应自觉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完成查验有效证件、登记信息。对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执勤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校园。第二十二条非机动车骑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无民事行1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行走,必须由监护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带领或看管。第二十三条非机动车和行人严禁在校园内有以下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一)在道路上溜旱冰
30、、滑轮板等;(二)在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三)追车、抛物击车、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四)在校园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五)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举办活动,或者举办活动占用道路;(六)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六章机动车、m晰动车停放管理第二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服从学校车辆停放管理,在划定的停车位及停车场有序停放,或者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泊车辆,禁止在校园人行道、教学核心区、楼寓出入口、车辆和人员密集区通道以及有明确禁停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泊车辆。第二十
31、五条建筑物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本建筑物门前及周边范围车辆停放管理,保卫处定期指导、督查车辆停放管理情况。第二十六条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由保卫处根据需要划定临时停车地点指挥停放管理、实施交通管制。第二十七条各单位主办的相关活动的外来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保卫处协助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保卫处。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置第二十八条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骑乘)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进行救助,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保卫处值班电话XXXXXX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明原始位置。第二十九条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保卫处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维
32、护秩序,并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置。(一)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急救车未到达之前通知校医院派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抢救。(二)对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应迅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处理。第八章监督处理第三十条学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自然年。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保卫处根据记分,按照本规定给予当事人和单位相应的教育、处理或
33、由保卫处提请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当事人和单位党纪、政纪处分。第三十一条车辆违反本规定通行、停放的,保卫处可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曝光、校内通报等处理措施。第三十二条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的,保卫处责令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纠正,并有权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离现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第三十三条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未报校园基本建设处、保卫处批准,未在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未指派安全员现场进行交通疏导,保卫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第三十四条在禁止区域停泊车辆处以警告教育,并记
34、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保卫处有权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等措施,并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第三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或管理单位未尽到本建筑物门前范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的;主办单位组织相关活动或对外出租活动场所未尽车辆管理责任的,每发生一起,记相关单位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第三十六条不配合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单位、车辆、人员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第三十七条无相关手续强闯校门、故意停车堵门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造成设施设备毁坏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构成治安事件的,移送公安机
35、关依法处理,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限时、限速规定;车辆在校园道路上有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机动车没有主动文明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标识,有不安全、不文明驾驶机动车、端驾非机动车行为;经同意进入校园的三轮车,未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较重,经教育不听者,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第三十九条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或有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记9分。第四十条在校园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时速达到35-40公里的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
36、规一次,记1分;时速达到41-45公里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时速达46-59公里以的,一次记6分;时速达60(含)以上的,一次记9分。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交通违规校内定期通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交通违规记分超过3分的校内人员、车辆及其所在处级单位予以公开通报。交通违规超过3分的社会车辆,列入黑名单,限制进入校园。第四十二条自第一次记分开始,一年内交通违规记分达到9分的校内人员,由保卫处报请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四十三条保卫处按照自然年对各单位交通违规行为进行统计汇总,单位及单位师生员工、相关人员交通违规记分每达到3分,在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安全工作考核
37、中扣除1分,直到扣完为止。交通违规记分未达到3分的不扣分。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学校交通安全制度9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
38、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艘,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九、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
39、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十一、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潮E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十三、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
40、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学校交通安全制度10-学校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三、负责聘请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每学年新生入学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四、每学年进行两次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要有班主任组织有关交通安全主题班队4不。五、开辟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利用广播、黑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须知的,内容。六、加强对学生自行车行驶管理和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标的作用和含义。七、学生集体外出时实行队列化,乘车远行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
41、批准方可。八、组织安排校园交通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学校交通安全制度11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2、要教育学生保持自行车功能的齐全可靠,落实人员对自行车进行检查。3、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三、步行安全。教育学生步行靠右侧行走,要走人行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通口的护栏。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通过铁路道口,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行。不准在铁路上行走,玩耍。四、乘坐车辆安全,教育学生做到:1、不坐
42、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2、不乘超载车辆。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涸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的由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2、班级组
43、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六、建立路队制,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八、交通安全工作专人主管,落实责任。学校交通安全制度1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一、安全目标我校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主要第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一些无载人资格的车辆,这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议程。二、安全职责(一)组织领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将经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二)安全管理与教育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2、教育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英雄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3、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4、教育师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
45、无驾驶证、无牌照)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落实研究,报教育局批准。6、校外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运送学生。7、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8、班主任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9、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和周五早上集合时必须强调交通安全。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往返学校。10、值周教师每周必须做好学生往返学校的接送工作,杜绝学生乘坐三无车辆而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交通安全制度13一、会议形
46、式教育制度1、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年级、班级德育工作计划,要将对学生定期进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列为工作内容之一。2、政教处负责,每学期组织召开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校会一次。3、年级组每两个月对学生进行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一次。4、班主任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在做好经常指示性教育的.基础上,每学期举办一次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班会,做到有教案,有针对性。二、宣传形式教育制度1、学校墙报、教室墙报分别设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专栏,有选择、有针对性的登载、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内容。2、校园之声广播设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专题广泛征集稿件,周安排一次专题广播。3、每逢寒、暑假,在学生离校前,
47、由政教科文卫处向责向学生家长印发对学生进行法制4、各班宣传委员(含团支、交通安全责任书,争得家长的有力配合,提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实效。部)负责平时对本班学生宣传有关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宣传材料。三、每学期签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1、学校由政教处牵头与年级主任、班主任签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一式两份。2、班主任与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签订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交通安全制度14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老师、学生会干部值班,要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小路队,由分管领导指导,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