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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7.140P5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35044-2023代替NB/T35044-2014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范CodeforServicePowerSystemDesignofHydropowerPlants2023T2-28发布2024-06-28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范CodeforServicePowerSystemDesignofHydropowerPlantsNB/T350442023代替NB/T35044-2014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4年6月28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2024北京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场站智能化建设基本技术规范等281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SpecificationforPreparationofSpecialGeologicalReportonImpoundment-AffectedAreaforHydropowerProjects等33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水电工程放射性探测技术规程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2 .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3 .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国家能源局2023年12月28日附件1:行业标准
3、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62NB/T35044-2023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范NB/T35044-20142023-12-282024-06-28前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0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0)10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厂用电接线、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计算、厂用变压器、厂用电动机、柴油发电机组、厂用电系统电器和导体的选择、厂用电保护及控制、厂用电电气设备布置。本规范
4、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增加了高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的要求;一增加了消防应急照明供电和接线的要求: 增加了厂用电最大负荷计算轴功率法;一一增加了厂用电保护及控制等的要求; 修订了机组自用电负荷供电和接线的要求;一一修订了电机设备起动选择。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电气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7)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o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骅吕伟刘宇哲冯真
5、秋羊鸣陈建锋郑珊珊伊晓靖任洪涛黄晓敢卢求真王冬君孙科陈钢贾超宇师晓岩徐展鹏黄慧民闫译文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于庆贵李仕胜康本贤周会高杨梅王耀辉张烈孙帆陈君张光成沈志刚刘澜文孙国强潘虹石良穆焜王树清1 .总则12 .术语23 .厂用电接线3 厂用电电源3 厂用电电压4 厂用电系统接地方式4 厂用电接线方式5 厂用电负荷的供电方式6 消防供电7 检修供电74 .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计算9 高压厂用电系统9 低压厂用电系统95 .厂用变压器105.1 最大负荷的计算105.2 容量115.3 型式1110.4 电压调整范围、变比1210.5 阻抗电压125.6 损耗1211厂用电动机1310.4 型式、
6、电压选择与容量校验1310.5 起动方式选择1410.6 起动电压校验15H柴油发电机组167.1 型式167.2 容量1612厂用电系统电器和导体的选择1712.4 高压系统1712.5 低压系统1713厂用电保护及控制2013.4 一般规定2013.5 厂用变压器保护2013.6 厂用电母线保护2013.7 厂用电馈线保护2113.8 柴油发电机组保护2213.9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系统2313.10 厂用电系统控制2313.11 柴油发电机组控制2414厂用电电气设备布置2514.4 变压器布置2514.5 配电装置布置2514.6 柴油发电机组布置2614.7 对土建的要求28附录A高压
7、厂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设备选择30附录B主要厂用电负荷特性32附录C低压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实用计算42附录D厂用电最大负荷计算46附录E厂用电电压调整计算48附录F厂用电电动机起动电压计算50附录G柴油发电机组的容量计算55本规范用词说明60引用标准名录61附:条文说明62Contents10 GeneralProvisions111 Terms212 ServicePowerWiring312.4 ServicePowerSupply312.5 VoltageandPowerQualityofServicePower412.6 EarthingModesofServicePowerSystem
8、412.7 ServicePowerWiringMode512.8 PowerSupplyModeofPlantPower1.oads612.9 PowerSupplyforFireExtinguishing712.10 IOPowerSupplyforMaintenance713 Short-circuitCurrentCalculationforServicePowerSysten913.4 HighVoltageServicePowerSystem913.5 1.owVoltageServicePowerSystem914 ServicePowerTransformer1014.4 St
9、atisticsOfMaximum1.oadIO14.5 Capacity1114.6 Type1114.7 VoltageAdjustmentRangeandTransformerRatio1214.8 ImpedanceVoltage1214.9 1.oss1215 ServicePowerMotor1315.4 Type,VoltageandCapacity1315.5 StartingMode1415.6 VoltageCheckatMotorStarting1516 DieselGeneratorSet1616.4 Type1616.5 Capacity1617 SelectionO
10、fElectricalApparatusandConductors1717.4 HighVoltageSystem1717.5 1.owVoltageSystem1718 ProtectionandControlofServicePowerSystem2018.4 GeneralRequirements2018.5 ServicePowerTransformerProtection2018.6 ServicePowerBusbarProtection2018.7 ServicePowerFeederProtection2118.8 DieselGeneratorSetsProtection22
11、18.9 BackupPowerAutomaticThrow-InSystem2318.10 ServicePowerSystemControl2318.11 DieselGeneratorSetsControl2419 1.ayoutofElectricEquipmentofServicePowerSystem2519.4 1.ayoutOfTransfbrmers2519.5 1.ayoutofDistributionEquipments2519.6 1.ayoutofDieselGeneratorSets2619.7 RequirementsforCivilWorks28Appendix
12、ASelectionOfNeutralEarthingEquipmentofHighVoltageServicePowerSystem30Appendix B Main1.oadsCharacteristicsofServicePower32Appendix C Short-CircuitCurrentCalculationfor1.owVoltageSystem42Appendix D Maximum1.oadCalculationforServicePower46Appendix E CalculationforServicePowerVoltageRegulation48Appendix
13、 F StaringVoltageCalculationforMotor50AppendixGCapacityCalculationforDieselGeneratorSets55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601.istofQuotedStandards61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6210总则120为使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做到安全可靠、节约能源和运行灵活方便,制定本规范。KPIl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力发电厂的厂用电设计。IP2水力发电厂的厂用电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
14、、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方法,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123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1术语M22厂用电servicepowersystem为维持水力发电厂生产所需的设备及照明的用电系统。MB厂用电电源servicepowersupply为水力发电厂厂用电提供电能的装置或系统。M24厂用电工作电源normalservicepowersupply水力发电厂正常运行时投入运行的厂用电电源。125厂用电备用电源standbyservicepowersupply厂用电工作电源退出运行后的补充电源。Mb厂用电应急电源emergencyser
15、vicepowersupply厂用电工作和备用电源都退出运行后,向应急负荷供电的电源。K黑起动电源blackstartpowersupply当水力发电厂厂用电工作电源及备用电源消失时,用于起动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独立于电网的其他电源。M8应急负荷emergencyload在全厂失去厂用工作和备用电源的情况下,为保障人身安全和工程安全的必要负荷。机组自用电Ilnitservicepower水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的用电。K2O公用电commonservicepower除各机组自用电以外的厂用电。K211单层辐射式供电one-levelradialdistribution主配电屏以辐射式直接供电给负荷的
16、供电方式。XP2双层辐射式供电IWo-IeVelradialdistribution主配电屏以辐射式供电给分配电屏,分配电屏再以辐射式供电给负荷的供电方式。3.1 厂用电电源水力发电厂厂用电工作电源的引接方式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发电机变压器组合方式采用单元接线,装机台数为2台“4台时,应从2台及以上主变压器低压侧引接厂用电工作电源;装机台数为5台及以上时,应从3台及以上主变压器低压侧引接厂用电工作电源。 发电机变压器组合方式采用扩大单元接线,扩大单元组数量在2组3组时,应从2组及以上扩大单元引接厂用电工作电源;扩大单元组数量在4组及以上时,应从3组及以上扩大单元引接厂用电工作电源。 发电机
17、变压器组合方式采用联合单元接线,联合单元组数量在2组3组时,应从2组及以上联合单元引接厂用电工作电源;联合单元组数量在4组及以上时,应从3组及以上联合单元引接厂用电工作电源。 当发电机电压回路装设发电机断路器时,厂用电工作电源应在发电机断路器与主变压器低压侧之间引接;对于抽水蓄能电厂,引接点应设置在换相隔离开关与主变压器低压侧之间。经技术经济比较确有需要时,厂用电工作电源也可选择在电厂枢纽内设置专用水轮发电机组供电的方案。除了工作电源间互为备用外,水力发电厂还应设置厂用电备用电源。厂用电备用电源的引接可从下列方式中选择:10从地区电网或保留的施工变电所引接。11从邻近水力发电厂引接。12从电厂
18、的升高电压侧母线引接。13柴油发电机组。14从水力发电厂高压联络变压器第三绕组引接。水力发电厂应设置厂用电应急电源。厂用电应急电源宜选用柴油发电机组,也可专设水轮发电机组。作为大坝安全度汛或重要泄洪设施应急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应就近布置在校核洪水位以上高程。黑起动电源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9当接入系统要求水力发电厂应具备电力系统黑起动功能时,该水力发电厂应设置黑起动电源。10黑起动电源宜选用能远方控制快速起动的柴油发电机组,也可专设水轮发电机组。11黑起动电源容量应满足起动一台机组必需的负荷,包括机组技术供水泵、主变压器冷却装置、机组调速系统油压装置主油泵、发电机高压油顶起油泵、机组轴承润滑油冷
19、却系统、发电机断路器操作电源等开机所需负荷。 水力发电厂厂用应急电源和黑起动电源宜兼用。电源的容量应按应急负荷与黑起动负荷二者的最大值选取,但不考虑黑起动的负荷与应急负荷同时出现。水力发电厂首次受电时,应有2个电源,其中1个宜采用柴油发电机组。 第一台机组发电时,应有2个引接自不同点的电源,大型水力发电厂2个电源应同时供电;中型水力发电厂允许其中1个处于备用状态。3.2 厂用电电压1. 6.1厂用电系统的电压应根据厂用电负荷容量、特性、分布及供电距离等条件选定,可由高、低两级电压供电或低压一级电压供电。9. 6.2厂用电系统的电压值可按表3.2.2的规定确定。表3.2.2厂用电系统的电压及其参
20、考数值序号厂用电系统的电压参考数值(V)1系统标称电压380/220s6000、100002系统运行电压400/230、6300、105003系统最高电压7200、1200C3.3 厂用电系统按地方式9.4. 1高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高压厂用电系统的接地电容电流小于IOA时,中性点接地方式可采用不接地方式。中性点采用不接地方式时,应设置保护动作于报警信号。当高压厂用电系统的接地电容电流在IOA及以上时,其中性点宜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或谐振接地方式。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的选择应使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电阻电流大于电容电流,并应使保护装置准确且灵敏地动作于跳闸。采用谐振
21、接地方式时,设置保护动作于报警信号,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中的有关规定。9.4.2高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设备选择可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9.4.3低压厂用电系统接地型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中的有关规定选择,宜采用TN-S或TN-C-S系统。3.4厂用电接线方式采用两级电压供电的大型水力发电厂,宜将机组自用电、全厂公用电、照明和检修系统等分别用不同变压器供电。中型水力发电厂宜采用机组自用电与公用电混合供电方式。92高压厂用电系统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也可采用分段环形接线。母线分段数量根据电源数量确
22、定。当分段数量为4段及以上时,可分成2组及以上,组内各段相互备用、自动投入。9B低压厂用电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当系统供电电源采用一用一备时,可采用单母线接线。94当发电机引出线及其分支回路均采用离相封闭母线,且分支回路采用单相设备或分相隔离措施,厂用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可不装设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当厂用电分支回路未采用离相封闭母线时,厂用电变压器高压侧宜装设断路器。若不装设断路器,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采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或连接片,但应满足短路冲击的要求。采取连接片时应具有防止相间短路的措施。当采用隔离开关时,应能切除所连接变压器的空载电流。采取限制短路电流措施后可采用额定短路开断能力较小的断路器
23、。95 厂用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不应合用,也不应以三绕组变压器供电。远离厂房的变压器现地高压侧应设置隔离电器。96 地下厂房的水力发电厂宜设置地面配电中心。地面配电中心应与地下配电中心形成联络,并为厂、坝区等地面建筑物提供电源。3.5厂用电负荷的供电方式9. 2.1高压厂用电负荷的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压厂用变压器和高压厂用电动机宜直接连接至高压厂用电母线。同一用途的低压厂用变压器或高压厂用电动机应分别接至不同分段的高压厂用电母线上。高压厂用电动机也可单独设置馈电中心,馈电中心电源从高压厂用电母线上引接。 厂、坝区如用电负荷较大、距离较远时,宜装设单独配电变压器供电。 水力发电厂生活区用电
24、如需从厂用电系统引接电源,应采用单独的配电变压器供电。 .2.2低压厂用电负荷的供电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9厂内及其附近的低压厂用电负荷宜以双层辐射式供电,分配电屏宜布置于所供电的负荷附近。10靠近主配电屏或容量较大或可靠性要求较高的负荷,也可从主配电屏以单层辐射式供电。H机组台数较少、且容量较小的水力发电厂,也可以单层辐射式供电。12为了保证保护动作的选择性,重要负荷辐射式供电的级数不宜多于两级。1.1.1 2.3主要厂用电负荷特性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确定。9.2.4 主要厂用电负荷的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B中的负荷级别。未在本规范附录B中列出的负荷级别划分宜满足下列要求:1负荷停止供电,将
25、使水力发电厂不能正常运行或停运时,宜划分为二级负荷。二级负荷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根据负荷性质可为自动或人工切换电源的时间。2负荷允许较长时间停电而不会影响水力发电厂正常运行时,宜划分为三级负荷。9.2.5 二级负荷应有2个电源供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8对机械上互为备用的负荷,应从不同分段的主配电屏或自不同分段主配电屏所供电的2个分配电屏分别引出电源供电。在距离较远、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应保证具有2个独立电源供电,2个电源经自动切换操作可互为备用。9对机械上只有1套的负荷,应从具有双重电源供电的配电屏引出电源供电,双重电源经自动切换操作可互为备用。10向负荷供电的不同电源的两分配电屏之间设联络线互
26、为备用时,该联络线上应装设操作电器。11装有双电源切换装置的分配电箱或控制箱,宜尽量靠近用电负荷。9.2.6 设有检修专用变压器时,厂房桥机可由检修母线供电。9.2.7 2.7三级负荷可采用干线式供电。9.2.8 在分配电屏的电源进线回路上宜装设隔离电器。9.2.9 2.9主、分配电屏应适当预留备用出线回路。9.2.10设有机组自用电系统的机组自用电可采用双层辐射式供电,并应满足以下要求:8机组自用电主配电盘宜集中布置,机组分配电盘宜靠近负荷就近布置;主配电盘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两段母线互为备用,自动切换。9容量为55kW及以上电动机可由主配电盘直接供电,容量为55kW以下的电动机可由机组分
27、配电盘供电。10机组分配电盘内可设置两段母线,电源由不同段主配电盘引接,两段母线互为备用,自动切换。3.6 消防供电3.6.1 1.1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3.6.2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并采用阻燃耐火电缆。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3.6.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
28、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3.6.4 1.4消防配电线路最末一级配电箱的两个供电回路应由配电主盘放射式供电。3.6.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872的有关规定。3.7 检修供电Gl装机规模750MW及以上的大型水力发电厂,检修系统供电宜满足下列要求:1宜设置检修专用变压器,且宜采用TN-S供电系统。2检修负荷可以采用干线式供电。3馈电干线可采用母线槽,在检修负荷集中的地点设置插接箱引出。62未设置检修专用变压器的水力发电厂,检修系统供电宜满足下列要求:6宜在检修负荷集中的地点设置专用检修配电箱,设置地点和数量可依据工程具体
29、情况确定。7检修配电箱宜由低压厂用电主配电屏直接供电。8对远离主配电盘的检修配电箱或其他检修负荷,也可由就近的分配电屏引接电源。63检修供电系统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可视馈线回路数确定装设在检修箱进线电源开关处或每个馈线回路分别装设。9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计算4.1 高压厂用电系统6. 1.5计算短路电流时,应按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不考虑仅在切换过程中短时并列的运行方式。7. .6同时运行的高压电动机总容量不大于150OkW时,高压厂用电系统的短路电流计算可不计电动机的反馈电流。8. 1.7由发电机端或升高电压侧引接的厂用电电源,电源侧系统阻抗可忽略。从
30、地区电网取厂用电电源时,宜计及系统阻抗。厂用电系统的短路电流的周期分量在整个短路过程中可按不衰减计算。9. 1.8高压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计算,可不计算断路器开断时的直流分量和短路冲击电流。42低压厂用电系统611低压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短路电流计算用回路阻抗应计及电阻。 采用一级电压供电的低压厂用电变压器的高压侧系统阻抗可忽略不计,对于两级电压供电的低压厂用电变压器,应计及高压厂用变阻抗。 在计算主配电屏及重要分配电屏母线三相短路电流时,应计及20kW以上的异步电动机的反馈电流。在计算支路馈线短路电流时,可不计异步电动机的反馈电流。 计算380V系统三相短路电流时,回路电
31、压可按400V计;计算单相短路电流时,回路电压可按220V计。 导体的电阻值应取额定温升的电阻值。 低压厂用变压器高压侧的电压在短路时可按不变考虑,低压侧的短路电流可按不衰减考虑。62厂用电变压器容量在50OkVA及以下,短路电流计算可不计电动机的反馈电流。6B低压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实用计算可采用本规范附录C的方法。10厂用变压器5.1最大负荷的计算51厂用电最大负荷应按下列各种运行方式分别分析统计: 全部机组运行时。 部分机组大修,其余机组运行时。 全部机组停运时。 可能使所连接的厂用电变压器出现最大负荷的其他运行方式。 全厂最大负荷按本条第1、2款运行方式分析统计取其最大者,某个厂用电电源
32、最大负荷可在本条第4款中按其可能出现的运行方式确定。52厂用电最大负荷的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5经常连续及经常短时运行的负荷均应计算。6经常断续运行负荷应考虑同时率后计入。7不经常连续及不经常短时运行的负荷应按设备组合运行情况计算,但不计仅在事故情况下运行的负荷。8不经常断续运行的负荷,宜仅计入在机组检修时经常使用的负荷。9互为备用且由同一厂用电源供电的设备,宜只计算参加运行的部分;当由不同厂用电源供电,在计算该电源的最大负荷时,应分别计入。SB最大计算应急负荷应根据电厂实际必须供给的最大应急负荷确定。厂用电应急电源的容量应满足相应应急负荷用电的需要,应急负荷的统计应满足下列要求:5重要泄洪设施
33、用电负荷可按逐台起动计算。6厂房渗漏排水用电负荷可按逐台起动计算。7应计及消防用水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消防负荷。厂用电最大负荷计算可采用本规范附录D的方法,对于机组自用电等系统有少数几台电动机的功率较大时,宜采用轴功率法,其余情况可采用综合系数法。55各配电变压器最大负荷的计算宜根据其所供负荷的情况分析统计确定。5.2容置厂用电变压器额定容量的选择和校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设两台互为备用的厂用电变压器时,其额定容量应满足所有二级负荷或短时满足厂用电最大负荷的需要。 装设互为备用的3台厂用电电源变压器或3台中一台为明备用时,每台的额定容量宜为厂用电最大负荷的5
34、0%。 装设互为备用的3台以上厂用电电源变压器时,厂用电电源变压器额定容量应按其接线的运行方式及所连接的负荷分析确定。 非互为备用的厂用电变压器额定容量应满足在各种运行方式下最大负荷的需要。 一台厂用电变压器计划检修或故障时,其余厂用电变压器应能担负二级厂用电负荷或短时担负厂用电最大负荷;一台厂用电变压器计划检修时另一台厂用电变压器故障工况或两台厂用电变压器同时故障的工况可不考虑。 自起动的电动机在故障消除后起动时,厂用电变压器容量选择应满足电动机所连接的厂用电母线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60%。 互为备用的厂用电变压器在已带自身负荷后,再带另一台厂用电变压器需要自起动电动机成组自起动时,厂用电变
35、压器容量选择应满足电动机所连接的厂用电母线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60%。 选择厂用电变压器容量时,可不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厂用电变压器额定容量选择的依据,不宜采用强迫风冷时其持续输出容量。但对不经常运行或经常短时运行的厂用电配电变压器,应充分利用其过负荷能力。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时,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250OkVA.5.3 型式5.3.1 布置在厂房内的厂用电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当有架空进线时,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布置在屋外的厂用电变压器宜选用油浸式变压器。5.3.2 当厂用电变压器与离相封闭母线分支连接时,宜采用单相干式变压器。当厂用电变压器高压侧加装限流电抗器和断路器时,厂
36、用电变压器可选用三相式。5.3.3 在远离配电中心、馈电回路较少、布置受限的情况下,可选用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5.3.4 选择厂用电变压器的接线组别时,厂用电电源间相位宜一致。低压厂用电变压器宜选用Dynll连接组别的三相变压器。5.4 电压调整范围、变比sll在正常的电源电压偏差和厂用电负荷波动的情况下,厂用电各级母线的电压偏差不宜超过额定电压的5%;当仅接有电动机时,可不超过+10%和-5%。厂用电电压调整计算可采用本规范附录E的方法。52接于发电机电压母线的厂用电电源变压器,宜采用无励磁调压变压器。5B厂用配电变压器的一次侧额定电压应根据实际运行电压进行选择。5.5 阻抗电压5.5.
37、1 厂用电变压器的阻抗应综合考虑厂用电系统电气设备选择、电动机正常起动和成组自起动的电压水平及对电压调整的影响等因素确定。5.5.2 厂用电变压器宜选用国家标准的配电变压器阻抗值。若需采用高阻抗的厂用电变压器,应通过综合分析确定。5.6 损耗5.6. 1厂用电变压器的损耗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中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2级及以上能效的节能型变压器。6厂用电动机6.1型式、电压选择与容量校验4B厂用电动机宜采用高效、节能的交流电动机。当采用交流电动机不能满足机械要求的特性时,宜采用直流电动机;交流电源消失时仍要求工作或调速范围广的设备应采用直流电动机。44
38、电动机类型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a.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无特殊要求时,宜采用笼型电动机,但功率较大且连续工作的机械,当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b.重载起动的机械,选用笼型电动机不能满足起动要求或加大功率不合理时;或调速范围不大的机械,且低速运行时间较短时,宜采用绕线式转子电动机。c.机械对起动、调速及制动有特殊要求时,电动机类型及其调速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5 在水轮机室、蜗壳层、闸门室、坝内廊道等潮湿环境,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中IP44级的要求;其他一般场所可采用不低于IP23级。46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爆
39、型电动机。47 对用于高原、湿热带和屋外等环境的厂用电动机应选用相应的专用电动机。48 电动机额定电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3应综合考虑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容量、阻抗和高压厂用母线短路水平等因素。4厂用电动机宜采用380V电压电动机;当采用高压电动机时,宜与高压厂用电电压一致。49 当电动机用于100Om4000m的高海拔地区时,电动机的允许使用容量应进行修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容量修正可采用电动机温升的递增值与使用地点环境温度的递减值的关系作为判断依据,判别式如下:A-I(X)OA八40-(6.1.7-1)式中:h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m);Q海拔高度每增加100m影响电动机温升的递增值,其值
40、为电动机额定温升的1%(C);t使用地点的实际环境最高温度(C),当无通风设计资料时,可取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加5。4当上述判别式6.1.7T成立时,电动机的允许使用容量可等于铭牌规定的额定功率。5当上述判别式6.1.7T不成立时,电动机的允许使用容量宜根据电动机的允许极限工作温度按每超过降低额定功率1%修正,或与制造厂协商处理。6.2起动方式选择35. 7笼型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起动方式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电动机宜全压起动:1)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的电压符合所连接母线电压降的规定。2)机械能承受电动机全压起动时的冲击转矩。3)制造厂对电动机的起动方式无特殊规定。对于单台电动
41、机容量占配电变压器容量20%及以上的低压笼型电动机,宜选用软起动器起动;对起动力矩大、有变速要求的大容量低压笼型电动机,宜采用变频起动方式;其余情况下可采用星-三角降压起动方式。当有调速要求时,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匹配。35.8绕线转子电动机宜采用在转子回路中接入电阻器起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起动电流平均值不宜超过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倍或制造厂的规定值。4起动转矩应满足机械的要求。5当有调速要求时,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匹配。359直流电动机宜采用调节电源电压或电阻器降压起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起动电流不宜超过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倍或制造厂的规定值。4起动转矩和调速特性应
42、满足机械的要求。35. 10消防水泵、防烟风机、排烟风机不应采用有源器件起动和变频调速器控制。6.3起动电压校验3. 4.1电动机正常起动时,所连接母线电压降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电母线上接有对电压波动较敏感的负荷,电动机经常起动时,不宜大于10%;电动机不经常起动时不宜大于15%。 配电母线上未接有对电压波动较敏感的负荷时,不应大于20%。 当电动机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时,应按保证电动机起动转矩的条件确定。 除满足上述规定外,对于低压电动机,还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不低于释放电压。3.42当电动机成组自起动时,低压厂用母线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3空载或失压自起动时,不应低于65%。4带负荷自起动或
43、低压母线与高压母线串接自起动时,不应低于60%。343电动机自起动验算应满足下列要求:3应按最不利的厂用电接线与运行方式进行电压验算。4对明备用变压器,可按失电压和空载自起动验算。5对互为备用变压器,应按带负荷自起动验算。6当采用二级电压供电时,对明备用变压器或互为备用变压器均应按高、低压厂用电母线串接自起动进行验算。344电动机正常起动时的电压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6除过坝设施用的高压电动机外,高压电动机可不验算正常起动时电压水平。7低压电动机的功率大于20%厂用电变压器容量时,应验算正常起动时电动机所连接母线的电压水平。8对配电支线较长的低压电动机,应验算正常起动时电动机的端子电压降。3.4
44、5电动机起动时母线电压或电压降不满足本规范第6.3.1、6.3.2条的规定时,应提高一级馈电线路导线截面、调整馈电回路分配或提高一级配电变压器容量。3.4.6厂用电电动机起动电压计算可采用本规范附录F的方法。7柴油发电机组7.1 型式厂用电系统的柴油发电机组如无特殊要求,宜选用固定式,性能等级宜选用现行国家标准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GB/T2820.1规定的G2级。 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快速起动应急型,起动到安全供电时间不宜大于15s。 柴油机宜采用高速及废气涡轮增压型,按允许加负荷的程序分批投入负荷。冷却方式宜采用封闭式循环水冷却。当柴油发电机容量不大于100O
45、kW时,额定电压宜采用0.4kV;当受到电站负荷分布、接线和布置等条件限制时,可采用10kV高压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额定电压采用0.4kV时,接线应采用星形接线,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与厂用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接地方式一致。柴油发电机组额定电压采用10kV时,其中性点不应接地。柴油发电机组的日用油箱宜按8h耗油量配置。7.2 容量柴油发电机组容量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作为厂用电应急电源,其容量应大于最大应急负荷。 如作为黑起动电源,其容量应大于起动一台机组所必需的用电负荷。 如既作为厂用电应急电源,也兼作黑起动电源,其容量应按应急负荷与黑起动负荷二者的大值选取。 如作为备用电源,其容量应满足备用电源容量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负荷计算应考虑水力发电厂负荷的投运规律。对于在时间上能错开运行的负荷不应全部计入;可以分阶段统计同时运行的负荷,取其大者作为计算负荷。 柴油发电机组容量选择应考虑高海拔地区降效系数。柴油发电机组的容量计算可采用本规范附录G的方法。8厂用电系统电器和导体的选择8.1 高压系统 高压厂用电系统的电器和导体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力发电厂高压电气设备选择及布置设计规范NB/T10345的规定。 高压开关柜宜采用中置式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