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119-2022 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7145278 上传时间:2024-06-15 格式:DOCX 页数:95 大小:333.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TCECS 1119-2022 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5页
TCECS 1119-2022 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5页
TCECS 1119-2022 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5页
TCECS 1119-2022 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5页
TCECS 1119-2022 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TCECS 1119-2022 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TCECS 1119-2022 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docx(9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CECSTCECS11192022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Standardforinspectionandappraisalofsteelcranegirdersystemofindustrialbuildings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StandardforinspectionandappraisalofsteelcranegirdersystemofindustrialbuildingsT/CECS11192022主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

2、2022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22北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T/CECS11192022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网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Olo)63906433(发行部)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850mm1168mm1/323.125印张77千字2022年11月第1版2022年H月第1次印刷印数I-1200册统一书号:1551821117定价:44.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OlO)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1243号关于

3、发布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的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7)031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标准,经协会冶金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1119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二。二二年七月十二日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7)031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

4、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作内容和评定等级、调查和检测、结构分析和校核、构件的鉴定评级、吊车梁系统的鉴定评级、鉴定报告等。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冶金分会归口管理,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编:100o88,邮箱:jcjd2)o主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国家工业建构筑物

5、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钢结构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工业建筑诊断与改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主要起草人

6、:幸坤涛岳清瑞郭小华庄继勇赵晓青杨建平惠云玲常好诵王强关晓松王新泉陈佳宇辛雷张明蒋湘闽饶建兵严勇姚继涛徐善华谷慧秦宝晖王继胜郑云马智英文铁军赵道程董振平唐树昆韦绍亮孙洪波冯峰石学粮负铁志赵亚新王瑜蔡洪明易桂香李克徐辉段梦兰主要审查人:刘晓光张天申姜华韩继云唐曹明黄志刚姜迎秋1 总则(1)2 术语(2)3 工作内容和评定等级(4)1.1 一般规定(4)1.2 工作内容(4)1.3 评定等级(7)4 调查和检测(10)4.1 使用条件的调查和检测(10)4.2 吊车梁系统的现状调查和检测(11)5 结构分析和校核(18)5.1 一般规定(18)5.2 静力验算(20)5.3 疲劳验算(20)6 构

7、件的鉴定评级(23)6.1 一般规定(23)6.2 构件的安全性鉴定评级(25)6.3 构件的使用性鉴定评级(26)6.4 构件的可靠性鉴定评级(27)7 吊车梁系统的鉴定评级(29)7.1 吊车梁系统的安全性鉴定评级(29)7.2 吊车梁系统的使用性鉴定评级(30)7.3 吊车梁系统的可靠性鉴定评级(31)8 鉴定报告(32)附录A单个构件的划分(33)附录B吊车梁疲劳应力谱统计方法(34)附录C吊车梁欠载效应的等效系数(35)附录D钢吊车梁剩余疲劳寿命评估(36)用词说明(37)引用标准名录(38)附:条文说明(3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

8、s(2)3 Contentandrating(4)3.1 Generalrequirements(4)3.2 Content(4)3.3 Ratinglevel(7)4 Investigationandinspection(10)4.1 Investigateandinspectofusingenvironment(10)4.2 Investigateandinspectofsteelcranegirdersystem(11)5 Structuralanalysisandcheck(18)5.1 Generalrequirements(18)5.2 Staticanalysischecking

9、(20)5.3 Fatigueanalysischecking(20)6 Appraisalratingforstructuremembers(23)6.1 Generalrequirements(23)6.2 Safetyappraisalratingforstructuremembers(25)6.3 Serviceabilityappraisalratingforstructuremembers(26)6.4 Reliabilityappraisalratingforstructuremembers(27)7 Appraisalratingforsteelcranegirdersyste

10、m(29)7.1 Safetyappraisalratingforsteelcranegirdersystem(29)7.2 Serviceabilityappraisalratingforsteelcranegirdersystem(30)7.3 Reliabilityappraisalratingforsteelcranegirdersystem(31)8 Appraisalreport(32)AppendixADeterminationmethodforsinglemember(33)AppendixBStatisticalmethodoffatigueloadspectrum(34Ap

11、pendixCEquivalentcoefficientofunderloadeffect(35)AppendixDEvaluationofresidualfatiguelifeofsteelcranegirders(36)Explanationofwording(37)1.istofquotedstandards(38)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9).o.为规范工业建筑钢吊车梁系统的检测鉴定,加强钢吊车梁系统安全与合理使用的技术管理,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建筑中支承桥式吊车和梁式吊车的既有钢吊车梁系统的检测鉴定。1.0.3工业建筑钢吊

12、车梁系统的检测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2.0.1钢吊车梁系统steelcranegirdersystem工业建筑中由支承吊车的钢吊车梁及其制动结构与支撑等构件组成的结构体系,包括钢吊车梁或钢吊车桁架、制动结构、辅助桁架或辅助梁、支撑及其连接。2.0.2制动结构brakestructure工业建筑吊车梁系统中承受吊车横向水平荷载的结构。可使横向水平荷载传递到柱子,并保证吊车梁的侧向稳定和上翼缘侧向刚度。2.0.3辅助桁架auxiliarytruss用以承受走道等竖向荷载的钢桁架,并与吊车梁、制动结构、下翼缘水平支撑及垂直支撑

13、或斜撑杆组成空间结构体系。2.0.4可靠性鉴定appraisalofreliability对既有工业建筑在目标使用年限内的安全性、使用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技术活动。安全性包括承载能力、整体稳定性、疲劳等,使用性包括适用性和耐久性。2.0.5安全性鉴定appraisalofsafety对既有工业建筑的结构承载能力、结构整体稳定性、疲劳性能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技术活动。2.0.6使用性鉴定appraisalofserviceability对既有工业建筑在目标使用年限内使用功能的适用性和耐久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技术活动。2.0.7目标工作年限t

14、argetworkinglife既有工业建筑鉴定时所期望的后续工作年限。2.0.8调查investigation通过查阅文件、现场观察和询问等手段进行的信息收集活动。2. 0.9检测inspection对既有结构的状况或性能所进行的检查、测量和检验等工作。2.0.10评定assessment根据调查、检测和分析验算结果,对既有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性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所进行的评价。2. 0.11重要构件importantmember其自身失效将导致其他构件失效并危及承重结构系统安全的构件,或直接影响生产设备运行的构件。3. 0.12次要构件lessimportantmember其自身失效为孤立事件

15、,不会导致其他构件失效且不直接影响生产设备运行的构件。3工作内容和评定等级3.1一般规定4. 1.1钢吊车梁系统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检测鉴定:1对工业建筑整体结构进行可靠性鉴定;2吊车梁系统达到设计工作年限或目标工作年限拟继续使用;3投入使用10年及以上的、工作级别为A6A8吊车的钢吊车梁或工作级别为A4A8吊车的钢吊车桁架;4发现裂缝损伤的吊车梁系统;5工业建筑生产工艺或用途发生改变,或拟更换吊车,或对吊车进行增容改造前;6吊车梁系统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和损伤;7吊车梁系统长期处于高温或腐蚀环境且无相应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失效;8吊车梁系统遭受各类事故或灾害后;9其他现行标准需要了解吊车梁系

16、统安全状况时。3.1.2鉴定的目标工作年限,应根据吊车梁系统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定期检查计划确定。3.2工作内容3.2.1钢吊车梁系统的检测鉴定,宜按规定的程序(图3.2.1)进行。图32.1吊车梁系统检测鉴定程序3.2.2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确定。3. 2.3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查阅原设计和施工资料,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及施工洽商记录、竣工资料等;2调查吊车梁系统的历史情况,包括历次检查观测记录、历次维修加固或改造资料,吊车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事故处理以及遭受灾害等情况;3考察现场时,应调查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环境、吊车

17、梁系统现状存在的问题、吊车使用频繁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便于检测的辅助及安全措施等。3.2.4鉴定方案应根据鉴定目的、范围、内容及初步调查结果制定。内容宜包括工程概况、检测鉴定目的或要求、检测鉴定依据、详细调查和检测内容、检测方法、人员及设备、工作进度计划、需委托方完成的配合工作及安全措施等。3. 2.5详细调查和检测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调查运行吊车布置、数量、种类、参数;2调查吊车运行繁重程度及持续时间;3调查吊车梁系统承担的其他附加荷载;4调查吊车梁使用环境中的不利因素;5调查吊车梁系统的结构布置和构造、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6检测吊车梁系统材料的实际性能和构件的几何参数;7检测吊车梁系

18、统及其连接存在的缺陷和损伤,包括裂缝、变形或偏差、腐蚀等。3.2.6可靠性分析与验算应根据详细调查和检测结果,对吊车梁系统的整体或各组成部分进行分析和验算,包括结构分析、结构或构件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校核分析、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3.2.7在吊车梁系统可靠性鉴定过程中,若发现调查、检测资料不足或不准确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和检测。3. 2.8吊车梁系统可靠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吊车梁系统可靠性鉴定评级宜划分为构件、吊车梁系统两个层次。单个构件宜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划分;2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表3.2.8的规定进行评定,安全性分为四级,使用性分为三级,可靠性分为四级;3可靠性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

19、和使用性,也可根据需要直接评定其安全性等级。表3.2.8吊车梁系统可靠性鉴定的层次、等级划分及项目内容层次第工层次第II层次层名构件吊车梁系统安全性等级a、b、c、dA、B、C、D吊车梁本体、吊车梁支承结构承载能力(包括疲劳性能)、构造整体性承载功能制动结构、辅助桁架及支撑承载能力(包括疲劳性能)、构造层次第I层次第II层次层名构件吊车梁系统使用性等级a、b、cA、B、C吊车梁本体、吊车梁支承结构变形、偏差、一般构造和腐蚀使用状况使用功能制动结构、辅助桁架及支撑变形、偏差、一般构造和腐蚀可靠性等级a、b、c、dA、B、C、D吊车梁本体、吊车梁支承结构以同层次安全性和使用性评定结果并列表达,或按

20、本标准规定的原则确定其等级制动结构、辅助桁架及支撑3.2.9可靠性鉴定工作完成后,应提出鉴定报告。3.3评定等级3.3.1构件的评定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构件的安全性评定等级应符合表3.3.1-1的规定:表3.3.1T构件的安全性评定等级级别分级标准应对措施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安全不必采取措施b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性的下限水平,不影响安全可不采取措施C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影响安全应采取措施d级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己严重影响安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2构件的使用性评定等级应符合表3.3.1-2的规定:表3.3.1-2构件的使用

21、性评定等级级别分级标准应对措施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标工作年限内能正常使用不必采取措施级别分级标准应对措施b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正常使用要求,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可不采取措施C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正常使用要求,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明显影响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3构件的可靠性评定等级应符合表3.3.1-3规定:表3.3.1-3构件的可靠性评定等级级别分级标准应对措施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不影响安全使用不必采取措施b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但仍能满足结构可靠性的下限水平,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尚不明显影响安全使用可不采取措施C级

22、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影响安全,或影响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d级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不能正常使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3.3.2吊车梁系统的评定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吊车梁系统的安全性评定等级应符合表3.3.2-1规定:表3.3.2-1吊车梁系统的安全性评定等级级别分级标准应对措施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不影响整体安全不必采取措施或有个别次要构件宜采取适当措施B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性的下限水平,尚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可不采取措施或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C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影响整体安全应采取

23、措施或有极少数构件应立即采取措施D级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己严重影响整体安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2吊车梁系统的使用性评定等级应符合表3.3.2-2规定:表3.3.2-2吊车梁系统的使用性评定等级级别分级标准应对措施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正常使用要求,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不影响整体正常使用不必采取措施或有个别次要构件宜采取适当措施B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正常使用要求,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尚不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可能有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C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正常使用要求,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3吊车梁系统的可靠性评定等级应符合表3.3.2-3规定:表3.3.23吊车

24、梁系统的可靠性评定等级级别分级标准应对措施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不影响整体安全,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不影响整体正常使用不必采取措施或有个别次要构件宜采取适当措施B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但仍能满足结构可靠性的下限水平,尚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可不采取措施或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C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且在目标工作年限内影响整体安全,或影响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或有极少数构件应立即采取措施D级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可靠性要求,已严重影响整体安全,不能正常使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4调查和检测4.1使用条件的调查和检测4.1.1使用条件的

25、调查和检测应包括结构上的作用、使用环境和使用历史的调查和检测。调查中应考虑使用条件在目标工作年限内可能发生的变化。4.1.2结构上的作用调查,可根据吊车梁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的内容和要求,按表4.1.2选择相应的项目。表4.1.2结构上的作用的调查作用类别调查项目永久作用1.吊车梁系统自重2.附属构件、管道及设备自重可变作用1 .吊车梁走道平台活荷载、积灰荷载2 .吊车荷载3 .风、雪荷载4 .屋面、墙面活荷载5 .温度作用6 .其他偶然作用1.火灾、爆炸、撞击2.其他4.1.3结构上的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经调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

26、7规定的取值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选用;2结构上作用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规定的取值偏差较大者,应按实际情况确定;3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未作规定或按实际情况难以直接选用时,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有关规定确定。4. 1.4吊车荷载的调查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吊车荷载的主要调查应包括吊车分布、运行台数、每台吊车性能参数、轨道型号等。2经调查,吊车起

27、重量符合原设计、无改造历史且运行正常、吊车梁系统无损坏时,可按工艺和委托方提供的吊车荷载直接采用。3当吊车运行异常,或无吊车资料,或对已有资料存疑时,应根据实际状况和鉴定要求进行专项调查和检测。4.1.5 对吊车运行特别繁重的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当需要对其进行疲劳性能评估时,宜实测其在正常生产状况下的应力-时间变化关系,确定疲劳验算的欠载效应的等效系数,按实测数据评估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的疲劳性能。4.1.6 对高温热源附近的钢吊车梁应测量构件表面的温度,记录最高温度、高温持续时间和高温分布范围。4.1.7 使用环境的调查应包括对吊车梁所处环境温度、湿度、侵蚀介质的种类与浓度等的调查。4.1.8 使

28、用历史的调查应包括对工艺设备、生产工艺流程、生产产量、生产状况的变化、超载历史、动荷载作用历史、历次加固改造、事故、维护等相关资料的调查。4.2吊车梁系统的现状调查和检测4. 2.1吊车梁系统现状的调查和检测,可根据吊车梁系统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的内容和要求,按表4.2.1选择相应的项目。表4.2.1吊车梁系统的调查和检测项目调查和检测项目调查和检测细目结构布置吊车梁形式、制动结构形式、辅助桁架及支撑系统的结构布置几何参数吊车梁、制动结构、辅助桁架及支撑等结构构件几何尺寸材料性能材料力学性能与化学成分等缺陷、损伤构造连接缺陷,制作和安装偏差,材料和施工缺陷,构件及其节点的裂缝、损伤和腐蚀结构变形

29、吊车梁上翼缘标高、垂直度,挠度;轨道偏心、轨道平直度结构与构件构造、连接保证结构整体性、构件承载能力、稳定性、抗疲劳性能、刚度、传力有效性等的有关构造措施与连接构造注:检查中对按原设计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在结构布置、节点构造与连接、材料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的情况应引起注意,对不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情况应特别说明。5. 2.2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和变形、缺陷和损伤等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构构件材料性能的检验:当图纸资料有明确说明且无怀疑时,可采用现场无损检测方法进行抽样验证;当无图纸资料、或对资料有怀疑、或无损检测方法抽样验证结果与资料不符时,可通过现场取样试验测试方法进行检测。2结构或构件几

30、何尺寸的检测:当图纸资料齐全完整时,可进行现场抽检复核;当图纸资料残缺不全或无图纸资料时,可按鉴定工作需要进行现场详细测量。3吊车梁上翼缘标高、垂直度、挠度的测量:应在对结构或构件变形状况普遍观察的基础上选择有明显变形的结构或构件进行测量。4吊车梁系统缺陷和损伤的检测:在外观上应全数检查,并应详细记录缺陷和损伤的部位、范围、程度和形态。4.2.3吊车梁结构材料性能的取样检测,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取吊车梁上拉伸、冷弯和冲击韧性的试件,试件制备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的要求。2力学性能除应检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外,尚应检测常温冲

31、击韧性,必要时尚应检测负温冲击韧性。3化学成分应检查硫、磷的含量,对于焊接结构尚应检查碳当量。4.2.4吊车梁系统结构几何尺寸检测,宜根据实际情况及鉴定的内容和要求选择下列内容:1梁高、翼缘宽度、翼缘厚度、腹板厚度;2加劲肋的间距、长度、宽度和厚度;3中间横向加劲肋端部至下翼缘板距离;4直角式突变支座构造尺寸,包括支座截面高度h2、支座加劲板距变截面处距离a、下翼缘连接长度b图4.2.4-1(八);5圆弧式突变支座构造尺寸,包括支座截面高度h2、支座加劲板距变截面处距离a,圆弧半径r图42.4T(b);6突缘支座的支座加劲板伸出长度h(图4.2.4-2);变截面支座图4.2.4-2突缘支座7下

32、翼缘拼接焊缝位置、虚孔位置;8制动结构、辅助桁架及支撑构件的长度、宽度、厚度等。4. 2.5吊车梁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焊缝质量检查:1吊车梁下翼缘跨中1/3区域存在对接焊缝或其上翼缘与腹板连接焊缝区域存在质量缺陷时,应采用超声波或射线无损探伤检测焊缝内部质量;2吊车梁端加劲肋与腹板、端加劲肋与下翼缘存在外观质量缺陷时,应检测焊脚尺寸、焊缝长度,同时可采用渗透、磁粉或在吊车运行时对疑似裂缝部位进行检查。4.2.6螺栓和钾钉连接的检测应包括螺杆或钾钉断裂、弯曲,螺栓和钾钉脱落、松动、滑移,连接板栓孔挤压破坏。4.2.7锈蚀的检查应包括涂层剥落范围,锈蚀范围,锈蚀程度,层蚀、坑蚀情况。4.2.8裂缝

33、检查内容应包括开裂部位、裂缝长度、裂缝走向。裂缝检查以近距离肉眼观察为主,肉眼观察无法确定时可采用渗透、磁粉等方法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的有关规定。4.2.9钢吊车梁和钢吊车桁架本体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1支座加劲肋与上下翼缘、腹板的连接焊缝及附近母材;2横向加劲肋与上翼缘连接焊缝;3上翼缘与腹板连接焊缝及附近母材;4跨中部位横向加劲肋下端部与腹板连接焊缝及附近母材;5跨中部位下翼缘与腹板连接焊缝及附近母材;6下翼缘虚孔处的母材;7下翼缘和腹板受拉区焊缝处及附近母材;8下翼缘横向对接焊缝及附近母材;9吊车桁架受拉杆及其连接节点板的连接焊缝及附近母

34、材。4.2.10吊车梁支座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图4.2.10):1突缘支座或平板支座处下翼缘与腹板连接不小于Im长度且不小于梁高等长范围内的连接焊缝;2直角式突变支座钢吊车梁插板与腹板、封板与插板和插入板端头的连接焊缝及附近母材;3圆弧式突变支座钢吊车梁圆弧板与腹板连接焊缝及附近母材。1 一支座处下翼缘与腹板连接焊缝;2一支座加劲肋与腹板竖向连接焊缝:3一插板与腹板连接焊缝;4一封板与插板连接焊缝;5插板端头焊缝;6一圆弧板与腹板连接焊缝图4.2.10不同支座形式的检查部位4. 2.11吊车梁连接部位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吊车梁之间的端部连接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端加劲肋与柱连接板连接焊

35、缝的裂缝,螺栓的松动脱落情况;2钢吊车梁上翼缘与柱的连接板变形、开裂情况,螺栓或销钉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3钢吊车梁上翼缘与制动结构的连接螺栓松动、脱落情况,焊缝开裂情况;4钢吊车梁支座底部垫板的缺损、不平、滑出现象,支座连接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吊车梁突缘支座的变形、开裂情况;5钢吊车梁支座处弹簧板与支座垫板连接焊缝的质量,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4.2,12制动结构应检查制动板、制动梁、制动桁架等各杆件的变形和裂缝,制动板端部的开孔损伤缺陷情况。4. 2.13制动结构连接部位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制动板与柱连接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制动板端部开裂情况;2制动板与辅助桁架连

36、接焊缝的漏焊和开裂情况;3制动桁架杆件之间连接板的变形、开裂情况,连接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4制动桁架与柱连接板的变形、开裂情况,连接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5制动板之间的拼接焊缝的漏焊和开裂情况。4.2.14辅助桁架连接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辅助桁架杆件之间连接板的变形、开裂情况;连接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焊缝的开裂情况。2辅助桁架与柱连接板的变形、开裂情况;连接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焊缝的开裂情况。4.2.15下弦水平支撑、垂直支撑的连接应检查各杆件端部连接板的变形、开裂情况,连接螺栓的松动、脱落或损坏情况。4.2.16支承吊车梁的肩梁或牛腿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下柱

37、为非钢管截面时,柱子肩梁应检查吊车肢处加劲肋上端与肩梁顶板、加劲肋下端与柱肢水平加劲肋、吊车肢柱腹板与肩梁腹板连接焊缝及其附近母材的开裂情况。2下柱为钢管截面时,柱子肩梁应检查吊车肢处肩梁顶板与柱肢连接区域焊缝及其附近母材的开裂情况。3吊车梁的腹板与吊车肢腹板对齐情况,支座加劲肋与肩梁腹板或牛腿加劲肋对齐情况。4肩梁、牛腿构造和加劲肋设置的合理性,判别是否能有效传递吊车梁荷载及传递荷载,是否导致附加应力。4.2.17吊车轨道应检查钢吊车梁与轨道连接压轨器连接形式及连接的松动、变形或开裂情况,吊车轨道的啃轨、磨损及断裂情况。4.2.18吊车车挡应检查车挡的变形损伤程度以及车挡螺栓松动、脱落或断裂

38、情况,检查车挡与吊车梁焊缝连接情况,吊车缓冲器完好情况。5结构分析和校核5.1 一般规定5.1.1 吊车梁系统结构或构件分析和校核,除疲劳验算采用容许应力法外,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结构或构件分析和校核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5.1.2 1.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受力、构造状况和边界条件。5.1.3 3结构上的作用标准值应按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取值。5.1.4 1.4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组合系数和动力系数等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39、GB50153和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5.1.5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吊车荷载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可按下列规定作调整:1当有吊车自重实测值时,吊车自重部分的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3;2实际吊车起重量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吊重的分项系数可适当降低,但不小于1.3。5.1.6 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状况和已获得的检测数据按下列原则取值:1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根据原设计取值;2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时,可根据实测数据确定。5.1.7结构构件的几何参数应根据实测结果确定,并应计入结构实际的变形、偏差以及裂缝、缺陷、损伤、腐蚀等影响。5.1

40、.8有局部凹凸变形的单角钢构件,抗拉承载能力的折减系数可按表5.1.8确定。表5.1.8有局部凹凸变形的单角钢构件抗拉承载能力的折减系数分类肢厚与肢宽之比弯曲矢高与肢宽之比0.00.10.20.30.40.5等边角钢一肢变形0.061.000.8550.8040.7780.7600.7470.081.000.8900.8330.8030.7820.7670.101.000.9140.8530.8190.7980.7820.121.000.9300.8700.8320.8100.7940.141.000.9420.8840.8460.8200.803不等边角钢长肢变形0.061.000.8230

41、.7620.7310.7090.6930.081.000.8570.7860.7500.7270.7080.101.000.8820.8070.7650.7390.720不等边角钢短肢变形0.101.000.9340.8870.8600.8430.8300.121.000.9470.9020.8740.8560.8430.141.000.9570.9140.8850.8660.8535.1. 9腐蚀钢构件应按下列规定计入腐蚀对钢材性能和截面损失的影响:1对于普通钢结构,当腐蚀损伤量不超过初始厚度的10%且剩余厚度大于5mm时,可不考虑腐蚀对钢材强度的影响;当腐蚀损伤量超过初始厚度的10%或剩余

42、厚度不大于5mm时,钢材强度应乘以0.8的折减系数。2强度和整体稳定性验算时,钢构件截面面积和截面模量的取值应考虑腐蚀对截面削弱的不利影响。5.1.10用于高温区的吊车梁,当钢结构表面温度高于150时,应考虑其强度和刚度的降低;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温度高于100。C或者曾经历过高于100的高温时,应考虑其抗滑移承载能力的降低。5.1.11当存在下列情况时,宜建立有限元模型进行分析验算:1吊车梁的变截面部位;2吊车梁与肩梁或牛腿及其连接存在构造缺陷;3轨道偏心严重;4当考虑吊车梁系统局部变形、切割缺口、裂纹等损伤情况;5其他应力集中现象较明显时,或没有计算方法的特殊节点、部位。5.2静力验算5.2.

43、1吊车梁静力验算应包括强度、整体稳定、局部稳定和刚度验算。5. 2.2吊车梁系统的连接验算宜包括下列内容:1梁腹板与翼缘板的连接;2支座加劲板与梁腹板及翼缘板的连接;3吊车梁与柱的连接;4制动板与柱、吊车梁的连接;5车挡与吊车梁的连接;6其他连接验算。5.2.3当吊车桁架的上弦杆采用焊接工字形截面时,其焊缝要求、加劲肋布置、上弦杆上边缘或制动结构与柱的连接、支撑与上弦杆的连接等,均可按焊接实腹式吊车梁的要求进行。5.2.4当吊车梁与辅助桁架承受屋盖、墙架以及侧墙风荷载或其他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考虑荷载作用效应的叠加。5.3疲劳验算5.3.1符合下列情况的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应进行疲劳验算:1工作级

44、别为A6A8吊车的钢吊车梁;2起重量大于50t、工作级别为A4、A5吊车的钢吊车梁;3工作级别为A4A8吊车的钢吊车桁架。5.3.2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的疲劳验算宜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规定的构件和连接类别选择下列疲劳敏感部位:1受拉翼缘横向对接焊缝附近母材;2受拉翼缘板上螺栓孔附近母材;3横向加劲肋端部附近的母材;4受拉翼缘与腹板的连接角焊缝及附近的母材;5梁端部突缘支座加劲肋与腹板的连接焊缝;6变截面支座的应力集中部位的焊缝及母材;7吊车桁架受拉杆件与节点板连接焊缝或螺栓孔附近的母材。5. 3.3钢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的变幅疲劳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相关规定,吊车梁变幅疲劳应力谱可按本标准附录B的方法进行统计和分析。6. 3.4构件和连接的类别可按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附录K确定。当无法确定构件和连接的分类时,可进行该构件连接类型的疲劳试验,确定疲劳强度S-N曲线。5.3.5欠载效应的等效系数宜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确定。对吊车运行特别繁重的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当采用在正常生产状况下实测的应力-时间变化关系确定疲劳验算的欠载效应的等效系数时,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方法推算,当欠载效应的等效系数实测值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规定值时,应采用实测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