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整治工程项目环境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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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世业洲堤防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人民政府编制日期: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8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8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9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8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七、结论68附图:附图1建设工程地理位置图附图2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生态红线图附图4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分布图附图5施工总平面及环保措施平面布置图附图6项目占用林地、湿地示意图附图7项目拆迁点位图附件:附件1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2可研报告批复附件3拆迁承诺书附件4环评

2、合同附件5工程师踏勘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世业洲堤防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2-321112-04-01-670159建设单位联系人朱超联系方式13862445320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地理坐标本工程为世业洲堤防整治,总厂25.5km,为环线,其中:维持现状段(1.5km):起点(E1192139.308,N321322.224)、终点(E1192153.521,N321250.528);标准段(Iokm):起点(E119o15,13.765,N321323.466)、终点(E119203.521,N32o12,15.691);维修段(13km):北堤起点(E11921,18

3、.837,N3213,15.035)、终点(E119o1513.765”,N32o13,23.466”);南堤起点(E11920,3.521zz,N32o12,15.691)、终点(E1192138.999,N321244.253);除险段Qkn1):北堤起点(El19021,18.837zz,N321315.035)、终点(E119o21,39.308,N32o13,22.224);南堤起点(E1192l,38.999,N321244.253)、终点(EII9。253.521,N3212,50.528);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长度(km)永久

4、占地:398320m2临时占地:20000m2总长25.5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0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镇徒经发(2024)18号总投资(万元)13146.03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076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工程情况本项目设置专项评价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

5、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不包含水库:本项目工程仅对岸坡进行整治及清障。不需开展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工程不涉及。不需开展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工程及评价范围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需开展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

6、燥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工程不涉及。不需开展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属于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不属于城市道路。属于现有堤防综合改造提升项目。不需开展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工程不涉及不需开展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

7、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综上,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规划情况I、规划环评文件: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查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省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审查意见文号:苏政复(2023)25号。2、镇江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3、丹徒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的批复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融入扬子江城市群,协同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共筑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强化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强城乡融合发展。加强长江和大运河生态廊道保护,构建宁镇山脉和茅山山脉生态涵养带,持续推进重要水体、山体、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形成“三带、三区”的农业生产格局,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为堤防整治工程,不涉及长江(丹徒区)重要湿地生态红线。施工期采取了相应措施减少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2、与镇江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相符性“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标准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体系。逐步推进长江干堤100年一遇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9、,继续实施长江镇扬、扬中河段整治工程,及时消除长江堤防穿堤建筑物安全隐患,努力保障长江防洪安全;加强区域骨干河道治理,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镇江主城区山洪治理标准基本达到30年一遇,城市外围长江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各市(区)街道(镇)按相关规范及规划要求开展城镇防洪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防洪排涝能力。本项El为堤防整治工程,世业洲堤防为洲堤,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确定工程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设为30年一遇。本项目的建设保障了丹徒区世业洲的防洪安全,进一步完善了镇江市丹徒区防洪减灾体系。3、与丹徒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相符性规划提出建设丹徒区长江江中洲堤堤

10、防提升工程、长江镇扬河段应急治理工程。对丹徒区江中洲堤堤防能力提升建设,对辖区内局部江中洲堤进行除险加固,并对穿堤病险建筑物进行改造。加强长江河道整治和重要节点守护,抛石护岸、地下水形监测,实施和和畅洲头及左缘、世业洲头及左右缘等易坍江段抛石护岸治理工程。根据长江镇扬河段河道监测情况,按照实际需要,分级负责,安排年度应急治理,维持河道河势稳定。实施丹徒区2020年水毁应急修复项目。对高桥镇长江堤防、世业镇及江心洲生态农业园区洲堤堤防、高资街道各入江河道等险情段进行防渗处理,并对配套涵洞、挡墙、护坡等建筑物进行修建,确保各段堤防能安全运行。本项目对世业镇现有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升级改造,符合规划要求

11、。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号)中明确提出了“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2所示。表1-2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内容相符性分析符合性气境量大环质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为主要目标,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地区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根据2022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镇江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2、计划(镇大气办(2023)4号),2023年,市区PMn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80%以上,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臭氧浓度增长趋符合势得到有效遏制;3个省控站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浓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下达的指标要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攻坚、靶向治污,以“盯大户、查高值、控源头、降扬尘、强执法、促整改、抓联动”为治气攻坚路径,推进工作落实。坚持项目化减排,围绕产业结构调整、VOCs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等工作,全市推进治气重点工程项目581项。本项目建成后无废气排放,不改变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等级水平。水环

13、境质量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相衔接,各地区、各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根据2022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列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个国控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优In类断面占比为100%,优II类断面占比为60%,水质考核达标率为100%o省控45个断面中,优In类断面占比为100%,优II类断面占比为53.3%。与上年相比,国控断面优In类断面占比持平,优【类断面占比上升20个百分点。省控断面优In类断

14、面占比上升4.4个百分点,优11类断面占比上升8.9个百分点。本项目建成后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无影响,不改变所在地水环境质量等级水平。符合土壤环境质量以农用地土壤镉(Cd).汞(Hg)、坤(As)、铅(Pb)、倍(Cr)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烧、石油煌等有机污染物含量为主要指标,设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指标,与国家有关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相衔接,各地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条件成熟地区,应将城市、工矿等污染地块环境质量纳入底线管理。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本项目为堤防整治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

15、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关于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资源利用上线建设项目位于镇江市世业镇范围内,属水利工程中的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不消耗资源。项目施工期不新增永久占地;施工期生活用水利用周边已建自来水设施供给,用电由周边供电设施供应,无其他资源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保护区最近的堤防为东段,距离约为150Onb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表13项目周边国家级生态

16、保护红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其中,取水口至西大堤的引河一并纳入一级保护区范围),上游至距取水口850米七里甸街道沙库东围墙,下游至距取水口400米的堤坝,向本岸南至镇江港老引航道南堤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2.03东,1.5km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本项目堤防周边为长江(丹徒区)重要湿地生态空间管控

17、区域,距保护区最近的为堤防维修段北堤,距离约为20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表14项目周边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态间护域称生空保区名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家生保红面只国级态护线态间控域积生空管区面总面积长江(丹徒区)重要湿地地态统护湿生系保/共有3个片区组成,包括世业镇片区、江心农业生态园区片区和高资街道片区/37.1237.12东北200m水环境功能区世业镇内共涉及两个水环境功能区,分别为长江世业洲(左汉)饮用水源区和长江句容、丹徒高资工业、农业用水区。涉及到的考核断面分别是龙门口省级考核断面和焦山尾国家级考核断面。具体情况

18、如下:表1-5世业镇水功能区情况水功能区名称起点终点长度考核断面功能区级别2030年水质目标长江世业洲(左汉)饮用水源区世业洲西世业洲东13.Ikm龙门口省级II长江句容、丹徒高资工业、农业用水区句容大道河口镇江龙门口(镇扬汽渡)16.5km焦山尾国家级II关于也t业洲堤防整治工程可行性研F究报告的批复(镇徒经发(2024)52号)根据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关于世业洲堤防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徒经发(2024)52号),为保障社会经济水平快速发展的丹徒区世业洲的防洪安全,进一步完善镇江市丹徒区防洪减灾体系,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精神,以及镇江市丹徒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镇徒政办发(2021)

19、58号)的相关要求,同意世业洲堤防整治工程。因此,本项目对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基本无影响,符合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等要求。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环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表1-6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环发(2020)49号)相符性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 .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

20、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燥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

21、)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 .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1.项目不涉及。2 .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3 .本项目属于堤防整治工程,不属于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项目未新建危化品码头。4 .项目不属于港口化工项目。5 .项目不属于焦化项目。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广1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

22、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1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的处理设施处理;营运期不排放废水,不涉及水污染物总量。2 .施工期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至长江。符合境险控环风防1 .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 .施工期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可控。2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与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镇环发(2020)5号)相符性分析表1-7与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市

23、域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频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文件相关要求。根据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长江岸线资源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实施分区保护,保护区、保留区严禁开发利用。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执行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镇发改工业发(2019)

24、622号)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产业要求。根据镇江市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9)25号),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禁止审批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5种不予批准的情形的项目,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合理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产生含杂环、杀菌剂、卤代烧、盐份等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化工项目,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生产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端特种涂料除外),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园区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或设区市无法平衡解决的化工项目。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严禁在长江干

25、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1公里范围以外,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本项目建设满足苏政发(2020)49号、苏政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堤防整治,不属于化工项目。*染排管空一污物放控根据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苏政发(2017)69号),2020年镇江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过3.24万吨/年、0.38万吨/年、3.90万吨/年、4.33万吨/年。已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严格落实污

26、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相关要求。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集聚区),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入园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不涉及。项目属于生态类项目,不排放废水及废气。符合-境险控-环风防严格执行镇江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镇政办发(2019)131号)、镇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政发(2020)34号)、镇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镇政办函(2020)81号)等文件管理要求,建立省市县上下联动、区域之间左右联动等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2义工行业:根据镇江市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9)2

27、5号)定期开展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实施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对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对关闭、搬迁遗留地块组织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坚决防止污染严重、不宜开发的地块流入市场。沿江开发建设活动:根据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不得在长江岸线资源范围内进行危害防洪安全、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活动。太湖流域开发建设活动: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

28、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项目严格执行镇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政发(2020)34号)、镇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镇政办函(2020)81号)等文件管理要求,采取风险防控措施。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源用率求资利效要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2025年和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镇水资联(2020)4号),2020年镇江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30.65亿立方米。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77号),2020年镇江市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5.1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

29、.3万公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各设区市非电行业(含自备电厂)规上工业企业减煤力争目标任务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421号),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172万吨减煤目标任务。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燃区禁止新建、犷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为堤防整治项目,施工期仅使用少量生活用水,运营期不涉及用水。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不使用煤炭。项目为堤防整治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符合负面清单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符性分析表b8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

30、22年版)的相符性一序号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属于堤防整治,不属于码头、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O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

31、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

32、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世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设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33、,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堤防整治,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媒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符合H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耗能高

34、排放项目。符合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通长江办发(2019)25号)相符性分析表1-9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段用岸开发河利与线发(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范围内,施工

35、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世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符合(四)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

36、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区域活动(六)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七)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蟒蝮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化工项目。符合(八)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

37、建尾矿库。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建设项目。符合(九)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十一)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十二)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不使用危险品目录中的具有爆炸特性的原辅材料。符合(十三)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十四)禁止在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

38、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业展产发(十五)禁止新、扩建尿素、磷镂、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十七)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十八)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媒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独立焦化等行业。符合(十九)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行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二十

39、)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符合2、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对照三区三线,“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其中,城镇空间是指以承载城镇

40、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是指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的功能空间;生态空间是指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其中,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海域等区域。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能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和各类开发

41、区等。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区和耕地,对照镇江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图方案,建设场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堤防整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第二项“水利”中的“防洪提升工程”,属于鼓励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出具了关于世业洲堤防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徒经发(2024)52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丹徒区世业镇,占地面积为永久占地:39832O11临时占地:20000m2o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选址唯一。根据本项目布置及占地范围,拆迁房屋

42、和涉及的人口较少(579.87m2),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拆迁。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5、与水利建设项目(堤防整治与防洪治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符合性分析表I-IO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堤防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原则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本原则适用于堤防整治与防洪治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堤防建设、闸坝闸站建设、岸线治理、水系连通、蓄(滞)洪区建设、排洪治理等(引调水、防洪水库等水利枢纽工程除外)本工程属于堤防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堤防土方加固、护坡工程、堤顶道路、景观工程。符

43、合2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规划、水环境功能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工程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最大程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最大限度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本项目江堤整治红线已确定并报自规部门审批。符合3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

44、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符合4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本工程为堤防整治,不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不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可缓解河流的防洪压力。对地下水环境不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符合5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涧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

45、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恢复鱼类涧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方案、生态修复等措施。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原位防护、移栽等措施。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生境再造等措施。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本项目为堤防整治,不涉及重要湿地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不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7项R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兔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疏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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