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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诊断报告签发及审核制度1.病员检查完成后,诊断清楚可当时发报告;诊断有疑问或疑难重症患者请上级医师审签后报告。2 .发出的报告与临床症状体征不符合,或者临床医师有疑问,要和临床医师共同看图会诊,必要时重新做检查。3 .进修、实习医师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书写的报告必须经带教老师审核签字后,诊断报告方可发出。4 .发出去的报告必须进行登记,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