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变更办事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变更办事指南.docx(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变更办事指南法定依据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12项2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申请条件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和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申请材料1 .变更车辆经营权申请表2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3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4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办理流程1 .申请、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初审,资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单并分发至各相关单位;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材料;2 .审查:具体经办部门进行资料审查。对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 .审批: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承诺时限内作出批复;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4 .出件: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出件。收费依据不收费收费标准不收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35-2227421投诉电话0835-12345